五、综合高中的制度建设:勇于创新(1 / 1)

凡是综合高中办得好的国家,其背后都有一套不断创新和完善的管理与评价制度。总结西方国家的办学经验,我们认为,如下方面值得我们重视。

(一)制订专门的政策法规,创新综合高中的管理机制

像美国、英国、瑞典等综合高中办得好的国家,都出台了针对性的政策法规。例如,1918年美国中等教育改组委员会发布的《中等教育的基本原则》、1944年美国教育协会教育政策委员会发布的《关于满足青年的需要》以及《为了所有美国青年的教育》等文件,都为综合高中的发展奠定了坚实的政策基础。1965年英国颁布的《综合的改组》、1976年英国制定的《综合中学设置促进法》等都为综合高中的良性发展创造了政策条件。相对而言,在综合高中的管理方面,我国相关的政策还不是很完善,管理体制也还没有厘清。例如,综合高中的归口管理,从理论上说,由于综合高中的综合性、普职融通性,因此综合高中应该由基础教育处和职业教育处统筹管理,以体现行政管理的“综合”。但是,在具体的实践中,综合高中的管理却常被归入基础教育处或者职业教育处,失去了其综合性的特性,这就不利于综合高中的良性发展。未来综合高中的发展,迫切需要教育行政管理体制的创新。

(二)打破普职身份壁垒,创新学籍管理机制

综合高中的综合性对传统的学生学籍管理体制提出了挑战。按照传统的普职二分的管理体制,学生入学时已经区分为普通高中学籍和职业教育学籍两种,学籍身份性质也基本框定了学生未来发展的方向。这种传统的学籍管理明显不适合综合高中的发展。未来,我们需要创新普职融通的学籍管理机制,让学生能够在普通教育学籍和职业教育学籍之间自由转换,这样才能真正实现综合中学之“综合”。

(三)探索建立与综合高中相配套的考试评价制度

综合高中是与普通中学、职业中学不同的办学模式,综合高中的发展迫切需要改变传统的以升学为导向的应试教育模式,尤其是建立与综合高中特点相适应的考试与评价制度。国际上凡是综合高中改革成功的国家,都在考试评价制度方面有其独到之处。

综上所述,综合高中既不是普通高中,也不是职业高中,而是高中阶段教育的第三种学校类型,既不属于普通基础教育,又不属于职业技术教育,而是具有综合属性的、具有过渡性质的教育。一方面,它要继续深化文化科学知识基础和生活基础教育,另一方面,它要帮助学生过渡到职业社会或更高层次的专业教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