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价值观的概念
价值观是指一个人对周围的客观事物(包括人、事、物)的意义、重要性的总评价和总看法。一方面表现为价值取向、价值追求,凝结为一定的价值目标;另一方面表现为价值尺度和准则,成为人们判断价值事物有无价值及价值大小的评价标准。个人的价值观一旦确立,便具有相对稳定性。但就社会和群体而言,由于人员更替和环境的变化,社会或群体的价值观念又是不断变化着的,传统价值观念会不断地受到新价值观的挑战。对诸事物的看法和评价在心目中的主次、轻重的排列次序,构成了价值观体系。价值观和价值观体系是决定人的行为的心理基础。
价值观就是我们在生活和工作中所看重的原则、标准或品质。它指向我们一生中最重要的东西,因此,它也是一套自我激励机制。
生涯大师舒伯(1970)认为,职业价值观是个人追求的与工作有关的目标,亦即个人在从事满足自己内在需求的活动时所追求的工作特质或属性,它是个体价值观在职业间的反映。
美国心理学家洛特克(Milton RoKeach)于1973年在对人类价值观本质的论述中,提出了13种价值观。
(1)成就感。提升社会地位,得到社会认同。希望工作能得到他人的认可,对工作的完成和挑战成功感到满足。
(2)美感的追求。能有机会多方面地欣赏周遭的人、事、物,或任何自己觉得重要且有意义的事物。
(3)挑战。能有机会运用聪明才智来解决困难。舍弃传统的方法,而选择创新的方法处理事物。
(4)健康。包括身体和心理,工作能够免于焦虑、紧张和恐惧,希望能够心平气和地处理事物。
(5)收入与财富。工作能够明显、有效地改变自己的财务状况,希望能够得到金钱所能买到的东西。
(6)独立性。在工作中能有弹性,可以充分掌握自己的时间和行动,自由度高。
(7)爱、家庭、人际关系。关心他人并与别人分享,协助别人解决问题,体贴、关爱,对周遭的人慷慨。
(8)道德感。与组织的目标、价值观、宗教观和工作使命能够不相冲突,紧密结合。
(9)欢乐。享受生命,结交新朋友,与别人共处,一同享受美好时光。
(10)权力。能够影响或控制他人,使他人照着自己的意思去行动。
(11)安全感。能够满足基本的需求,有安全感,远离突如其来的变动。
(12)自我成长。能够追求知性上的刺激,寻求更圆满的人生,在智慧、知识与人生的体会上有所提升。
(13)协助他人。体会认识到自己的付出对团体是有帮助的,别人因为你的行为而受惠颇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