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可以说痛苦是一个警告,快乐是一个诱导。当动物感到痛苦时它就做出防卫或逃避的动作。正像包尔生所说,快乐和痛苦可以视为原始形式的善恶知识。当危险的事物迫近,生命最受威胁的时候,痛苦也最容易产生。我们发现,当直接接触的时候,对于痛苦比间接接触时(如听、看)敏感性更大。[43]
看来,随着有机的生命形式由低向高进化(从动物到人,从较低的组织器官到较高的组织器官),快乐和痛苦也渐渐退入背景中。在最低级的动物中,非要有个东西触到它,它才能感觉到并采取行动。触觉加上苦乐感可以帮助动物保存自己,慢慢地,器官的发展使动物变得能够无须直接接触就可察觉有用和有害的事物。依靠味觉、嗅觉、听觉、视觉,动物实际上能够越来越远地察觉物体。这些能感觉到的物体越远,它们所引起的痛苦和快乐也就越少。
我看,对这些事实最好的解释是:快乐和痛苦的感情是自我保存的手段。
我们通过考察记忆功能也可以达到同样的结论。即使这是真的——开始每种感觉都被感觉为快乐和痛苦以告诉动物它碰到什么性质的事物,并使它采取相应的行动,我们也还是知道具有保留自己经验之能力的动物可以无须苦乐推动就学会了怎样行动。动物触到或看到一个物体,可以使它回想起以前经验过的快乐或痛苦,在没有任何表面的激动的快乐或痛苦的情况下,就正确地采取行动。动物可以辨别对它好或不好的东西,而完全无须感受苦乐,因为每个感觉都会和观念或过去感情的复制相联系,这些观念能够唤起它以前做过的行动而使动物保存自己。感觉可以直接和适当的行动达成联系而无须任何别的成分加入。鸡一看见鹰,意识中就会产生某种行动的倾向,这种联系看来是在种的历史上形成的,是种的经验的结果。骡子一看见自己曾经落入过的深沟,就停步不前,因为在它心里,深沟的景象跟它以前的经验联系起来了,这种联系则是个体经验的结果。在这两种情况中,危险物的出现也许都会引起它们的一种嫌恶感,随后而来的就是某一动作,或者一个习惯的动作。
这种情况对于人来说,还要增加一个抽象推理的过程。我们从一个正在考虑的具体事物抽出某些特征,把它们与某些一般概念联系起来。[44]我们从某个人的症状可以推断出他患有什么病,并制订出专门的治疗方案;将军可以发现敌人战线上的弱点,采取使敌人失败的行动。
看来,在低级动物中,快乐和痛苦是作为信号服务于自我保存的行动,后来这种成分逐渐退到幕后,别的信号则突出起来。知觉和观念可以和苦乐的观念、并进而和相应的行动观念联系起来,也可以直接和行动联系起来,例如:本能、习惯和观念的行动等。
在此我们再复述一遍前面讲过的观点:快乐和痛苦的感情常常成为促进或损害生命的信号,表示它有时是这种感情的观念(即对它们的期望),有时则是别的观念。因而可以说快乐和痛苦是指导意志的手段,它们帮助意志保存,而且推进个人和种的生存。如果有时没有苦乐的帮助照样达到了这种结果,那就是别的手段起了作用。快乐不是意志指向的目标,而是一种手段。说意志不自觉地致力于生命的保存和发展,快乐和痛苦是其手段,比说快乐是目的、生命是手段更合道理。部分总是整体的手段,而整体却不会是某一部分的手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