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说本雅明的《柏林童年》是把成年的自己寄回童年,让他自由穿梭于少时的街衢,任意畅游,截取印象,以记录种种“成年对视少年”的化学反应,那么,《我们在此相遇》则是让镌刻在记忆之中的逝者复生,鲜活地加入生者的生活,把臂同游。这些死人——母亲、恋人、启蒙者、朋友,曾经参与你生命的人,他们“亲人不死,爱人不灭”,不但谈笑自若,充满动感,还会引导回忆。
已经死去的母亲,和你挽臂同逛菜市场,不停地大声说笑关于丈夫及菜市场摊主的故事,语气里没有一丝谦逊。她不相信谦逊这回事。在她看来,谦逊是一种伪装、一种分散注意力的战术。她教你怎么煎一条剑鱼,嘱咐你配上红椒、青椒和黄椒,挤上柠檬汁腌制。她边说边发出属于十七岁的笑,闪闪发光。
肯,几乎是少年文学启蒙的流亡者。在克拉科夫,肯和八十岁的伯格讨论达·芬奇,而当年,正是他,一本一本地借书给少年伯格,给他讲西班牙内战、读洛尔迦,对他说:“如果你非哭不可,那就事后再哭,绝对不要当场哭!记住这一点。除非你是和那些爱你的人在一起,只和那些爱你的人在一起——若真是这样,那你已经够幸运了,因为不可能有太多爱你的人——如果你和他们在一起,你才可以当场哭。否则事后再哭。”让少年铭记一生。
这不是复制记忆,不是激活,也不是用暮年之眼解读青年的经验。它是一种诗化的复活。这种记忆材料的活性处理方式,让我觉得很新鲜。
第一遍我是当游记看,想伯格的游记能美到这种程度,取了最诗意的景点——里斯本、克拉科夫、清河,以城市为坐标负载意象。伯格的混血气味多么迷人,他学画出身,又是艺评家,时不时仍会评点某些作品或仅仅是视觉现象,比如南斯拉夫的风景是没有视觉重心的重复以及反戏剧化的朴素;画家出身的伯格,取景的能力也是一流的,只有他,才会这样形容梅李——“成熟时,它们的颜色是带黑的紫,但是,当你把它们捏在手里用指尖揉搓,就会发现它们表皮有一层霜:色如蓝色木柴烟的霜。这两种颜色让我想到溺水与飞翔”,将颜色对官能的蛊惑力描述得如此性感;他也是时评家、老左翼作家,对政治和现实很敏感,总是念念不忘记录随见的不平,哪怕是在谈爱情时,他也能在视线的余光里瞥见一个失业的工人。
伯格其实是比较典型的评论型人格。同样出名,托宾的聪明会内化成人物的内在肌理感。《我们在此相遇》,是恰恰好,虽然对话也有点像格言体但不过分,政论只是边角,浓度高但还没到声势迫人的程度。而《留住一切亲爱的》,在我看来实在太浓了,一张凸向镜头的浓墨渲染的演讲者的脸。
第二遍当记忆之诗。什么是存在?什么又是不存在?如何在空无之中创造一切?只要有欲望和思念就够了。相遇,从来就不是你遇见我,而是你遇见你眼中的我。既然如此,重逢也不必是你重见我,只要你重见你眼中的我就行了。穿过记忆的走廊和迷宫,身体的挪移与记忆的脚步前后交错,用学术的话叫作地志学书写,用情感语系叫重逢。
有趣的是,伯格选择人物粘贴的活动地点。母亲出现在里斯本,书的封面上就是里斯本的电车在窄小的街道上开过。按伯格书中的写法,开窗的人可以触到街对面。这是一个盛放折叠记忆最好的地方。它不那么开放和舒展,而更多的是向内折的褶子。半旧的日子上方,有回忆的羽翼盘旋。写博尔赫斯是放在瑞士——一个养老之地,博尔赫斯年少时躲避国内战火时曾经寄居的地方,一个宜于幸福之地,他一直相信自己会回到这个故乡,在肉体死亡之后——像一个青春已逝、性征模糊的中年女性。这是一个高山积雪又整饬的地方,冷冷的理性透出文明感。这就是地志学书写,通过描绘一个地方,体现一种抒情气质,这个地方不再具有物理的实在性,更是一种观念的存在。而肯是被安放在克拉科夫,东欧有种旧时的诗情,想想辛波丝卡,还有辛格的卢布林。那里有柔和的黄昏和模糊的暑气。而休是个不知来历的移民,参加过西班牙内战,还介绍伯格读《巴黎伦敦落魄记》,放在东欧一个社会主义国家,正合适。空间的诗情,或者说,一种地理书写的方式,里面有伯格对城市气息的体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