志坚移民到美国定居了,因为涉及到一场官司需要出庭,就对他的律师说:“张律师,我们是不是找个时间约法官出来坐一坐或者给他送点礼啊?”
张律师一听,惊讶地说:"千万不能啊,如果你向法官送礼,你的官司将必败无疑。”
志坚说:“怎么可能呢?”
张律师说:"你给法官送礼了,正是说明你理亏!"
几天后,张律师打电话给他的当事人,说:"志坚,我们的官司打赢了!"
志坚淡淡地说:"呵呵,我早就知道了。"
张律师奇怪地问:"怎么可能呢?我刚从法庭里出来。"
志坚说:“我给法官送了礼!”
张律师差点跳了起来:"不可能吧!"
志坚说:"的确送了礼的,不过我在邮寄单上写的是对方当事人的名字。”
奇异风向标:这位志坚先生从另外一个角度入手,既然美国人认为给法官送礼是理亏,那就以对方的名义送礼,从而轻而易举地赢得了官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