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破绽的遗书(1 / 1)

在洛杉矶的一家高级酒店内,有位客人服毒自杀,警探约翰接到通知后前往现场调查。死者是一位中年男子,从表面迹象看,他可能是因服用过量安眠药而死。

“这个英国人是3天前入住我们酒店的,桌上还留有遗书。”酒店负责人指着桌上的一封信说。约翰小心翼翼地拿起遗书细看,信文是用打字机打出来的,只有签名及日期是用笔写上的。约翰凝视着信上的日期:3-15-

2008。然后像是找到答案一样,对他的同事说:“若死者是英国人,那么这封逆向思维的神奇

遗书应该是假的。这很可能是一宗谋杀案,而且凶手可能是美国人。"请问他是怎么知道的?

参考答案

约翰是看了信上的日期后,才推断凶手可能是美国人的。因为英国人写时间是先写几号,再写月份。但美式写法则是先写月份,再写具体几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