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夏天的夜晚,漱户内海的A岛发生了一起盗窃未遂案。窃贼潜入渔业工会的大楼,正撬保险柜时,报警装置响了,窃贼仓皇逃去。报警铃响是夜里11点,等附近的人闻声赶来时,窃贼已经无影无踪了。
不久,经过侦查发现了重大嫌疑犯。此人名叫中村常夫,是一个造船厂的工人,家住B岛,从犯人落在现场的螺丝刀上验出了他的指纹。
“我不是犯人。一定是犯人顺手拿了我在造船厂使用的螺丝刀作的案。真的不是我做的。”中村常夫向来调查的刑警强调自己无罪。
“那么,那天夜里11点左右,你在哪里?在做些什么?”
“那天我一个人在B岛海边钓鱼。因钓不着鱼,而且就我自己,感觉太无聊,我就去朋友家玩,那时大概11点半左右。喝酒一直喝到下半夜1点左右。”中村答道。
于是,刑警马上访问了他的名叫原田的朋友,确认中村不在现场的证明,结果与中村说的一样。“时间是当夜的11点半左右,中村是喝了半打罐装啤酒回去的,我们一起喝到下半夜1点。”
B岛在作案现场A岛往西约5千米处。
“你的不在犯罪现场的证明,只能证明晚上11点半以后,但关键的11点半左右不明。你是不是乘汽艇逃离A岛的?哪怕是个小艇,有个十五六分钟到B岛是不成问题的。”刑警再次询问中村说。
“如果乘汽艇,马达的声音会惹人注意的。那天夜里有人听到马达声音了吗?”中村反驳说。
经过调查,在案发时间前后,确实没人在现场附近的海上听到过汽马达的声音,就连在A岛和B岛中间地带的海中,深夜垂钓的人也没听到马达声。
“那么是划舢板或小船逃走的吧?”
“哪里话,那天夜里潮水是由西向东流的。如果划小船离开A岛是逆水,30分钟决怎么能够到达B岛呢。并且那一带海水流速很急呀。”
“那么就是用了游艇!”“在渔业工会的附近的海边有游艇吗?”
被中村这么一问,刑警无言以对。实际上,那天夜里,在渔业工会的报警铃响10分钟前,驻A岛的巡查人员在附近海边巡逻时,仔细检查过,确实没有停泊一只可疑的舢板或游艇。问到这里,中村常夫的不在现场的证明姑且成立。
顺便说明一下,A岛最高的山丘也不过40米,所以用悬动式滑翔也是无法飞跃夜空到达B岛的。
然而,在当地警署有一名喜爱海上体育运动的年轻警察,当他想起案发当天夜里阴天没有一点星光,而且有东风,风速每秒6米时,马上就揭穿了中村常夫的作案手段。
那么中村常夫是用什么手段,不到30分钟就从A岛逃到了B岛?
参考答案
他作案后乘帆板从A岛逃到B岛。那天夜里有东风,风速每秒6米,即使是逆水,帆板也可以借风力前进。当夜没有星光,无人看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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