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安州客店(1 / 1)

客店至泰安州,不复敢以客店目[1]之。余进香泰山,未至店里许,见驴马槽房二三十间;再近,有戏子寓二十余处;再近,则密户曲房,皆妓女妖冶其中。余谓是一州之事[2],不知其为一店之事也。

投店者,先至一厅事,上簿挂号,人[3]纳店例银[4]三钱八分,又人纳税山银一钱八分。店房三等。下[5]客夜素[6]早亦素,午在山上用素酒、果核劳之,谓之“接顶”。夜至店,设席贺,谓烧香后,求官得官,求子得子,求利得利,故曰贺也。贺亦三等:上者专席,糖饼、五果[7]、十肴、果核、演戏;次者二人一席,亦糖饼,亦肴核,亦演戏;下者三四人一席,亦糖饼、肴核,不演戏,用弹唱。计其店中,演戏者二十余处,弹唱者不胜计。庖厨炊爨[8]亦二十余所,奔走服役者一二百人。下山后,荤酒狎妓惟所欲,此皆一日事也。若上山落山[9],客日日至,而新旧客房不相袭[10],荤素庖厨不相溷,迎送厮役不相兼,是则不可测识[11]之矣。泰安一州与此店比[12]者五六所,又更奇。

[1]看待

[2]这个州都是这样的

[3]每人

[4]定金

[5]下等

[6]素餐

[7]桃、李、杏、栗、枣

[8]灶

[9]像这样上山下山的

[10]扰

[11]深不可测

[12]相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