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65年,我初中毕业后在生产队参加了一年生产劳动,第二年当地缺民办教师,群众看中了我,当了10年民办教师。“文革”结束恢复高考后,撞大运撞进了长春师范学院中文系。入学那年,我28岁,已经是两个孩子的父亲了。1977年4月入学,1979年8月毕业,虽然是专科学历,但实际学习时间不到两年,然而我们那期学生,都勤奋努力,毕业前夕,人人踌躇满志,摩拳擦掌,想在教育战线上大干一番。大多数同学都想选择城市学校,认为条件好,能发挥自己的才能。我也和大家的心情一样,想找一个能适合自己工作的地方。我面对着眼前那张毕业分配志愿书,提笔就写下了“回原县原公社原大队工作”。根据我的学业成绩和在校的思想表现,组织把我分配到榆树师范学校工作。这对别人来说,也许是求之不得的,然而对于我并不算是个好消息。我请求领导重新考虑我的要求,把我分配回自己的家乡——榆树县(现改市)秀水公社(镇)腰围子大队(村)。
亲友们纷纷来信劝我打消回乡的念头,让我不要做出傻事来。有几个和我很要好的同学也劝我说:“你落脚城里,让你的父母、妻子、儿女都借点光,农村的那个苦日子你还没过够吗?”我心里想:“农村怎么就像十八层地狱那么怕人?”又一个同学劝我说:“你在城里,踏踏实实干几年,很快就会成个名师。到农村,条件差不说,谁能发现你呀?”这些人不了解我的心,我追求的是事业,想踏踏实实地做点事,我认为适合我发展的环境就是自己的家乡。我对待客观环境的态度是:一是了解;二是熟悉;三是适应;四是改造;五是利用。我是当地人,对当地的情况了解、熟悉,也适应,剩下的就是改造环境、利用环境了。在对事业追求的路上,我认为这是一条“捷径”。20年后有位记者问我,“当时为什么作出令人难以理解的举动?”我除了回答这个理由外,又对她说,我还有一种想法,就是“一个坑里种几棵玉米”的问题。“文革”时追求高产,在应该种一棵玉米的坑里种4棵,结果棵棵都没长好。人才都在城市扎堆,就像4棵玉米挤在一个坑里。我选择了农村,这一个坑里就我一棵玉米,我的事业发展自然会得天独厚。再者,农村教育落后,而越是落后的地方越需要人,越是落后的地方待开垦的“处女地”就越多,收获也就会多。从干事业的角度来看,我应该选择农村。我几次向上级领导申请,最后和一位同学调换了工作。这样,我就踏上了家乡的“乡间小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