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生产力与交往形式的矛盾”和个人的自我实现(1 / 1)

“圣麦克斯”篇所讨论的问题是无产阶级的存在和各种需求的矛盾,概括为一句话,就是现实的异化。在这里,马克思虽然没有采用费尔巴哈的理论框架,但是也并没有抛弃《1844年经济学哲学手稿》中的异化论,而是把它作为自己的基本框架。并且,“圣麦克斯”篇——或者整个《德意志意识形态》——将异化与“生产力与交往形式的矛盾”结合起来,并提出了一个这样的课题:变革今天的交往形式,即私人所有,“确立个人对偶然性和关系的统治”[1]。

“我们也曾指出,现代的个人必须去消灭私有制,因为生产力和交往形式已经发展到这样的程度,以致它们在私有制的统治下竟成了破坏力量,同时还因为阶级对立达到了极点。”[2]

同样的内容在“费尔巴哈”篇中是这样表述的:

“……现在情况就变成了这样:个人必须占有现有的生产力总和,这不仅是为了达到自主活动,而且一般说来是为了保证自己的生存。”[3]

问题在于,上述结论和“生产力与交往形式的矛盾”是怎样的关系,或者说,异化论和“生产力与交往形式的矛盾”是怎样联系在一起的。

关于生产力、交往形式概念,现在无法充分地探讨,这里我们暂时将实现个人的生活,尤其是物质生活的各种力量、资本(财富)和劳动总括为“生产力”,将人们与之发生联系的形式、各种关系规定为“交往形式”。总之,生产力和交往形式的任何一方都是人的生命和生活生产的基本条件。特别是关于各种交往形式,“费尔巴哈”篇作了如下论述[4]:

“在上述矛盾产生以前,个人之间进行交往的条件是与他们的个性相适应的条件,这些条件对于他们说来不是什么外部的东西;它们是这样一些条件,在这些条件下,生存于一定关系中的一定的个人只能生产自己的物质生活以及与这种物质生活有关的东西,因而它们是个人自主活动的条件,而且是由这种自主活动创造出来的。”[5]

在这里,马克思是通过与个体性的关系来把握生产力与交往形式的关系的。如果说个体性是通过与生产力相结合才得以实现,那么某种特定的交往形式就是使生产力与个性成功地结合起来的条件。

“生产力与交往形式的关系就是交往形式与个人的行动或活动的关系。”[6]

对上述引文的解读恐怕是多种多样的。前面二者的关系不能直接就等同于后面二者的关系。但是,交往形式对于个人的行动以及活动的关系,是交往形式对于个人和生产力的现实结合——这正是个人的自主活动——的关系,这与交往形式对于生产力的关系相关联,这一点是不能否认的。因此,交往形式是使生产力与个人的实现结合起来的条件。

那么,生产力与交往形式的矛盾意味着什么呢?这里,我们虽然无法对《德意志意识形态》进行整体分析,但是,对于其现代意义上的具体内容,可以从两个方面来把握。

第一,对于生产力的发展而言,私人所有这种交往形式是桎梏。[7]在这里,它首先意味着生产力被强制为片面的发展。

第二,生产力“在私有制的统治下竟成了破坏力量”[8]。破坏力量主要是指货币和机器,正是它们作为破坏力量否定了人类个体的生活和生命。

但是,为什么说这是“生产力与交往形式的矛盾”呢?

从概念来看,生产力是实现人们的生活生产的力量。它是以人的需要和个体性为前提的,并力图实现它们的力量。它将每个人自身的各种力量对象化,是一种实现这些力量的可能性。可以说,生产力正是通过与人的个体性相结合才被视为生产力的。在这里,生产力本来就是与人们的生活息息相关的概念。

由此看来,生产力与交往形式的矛盾包括如下两种基本含义:

第一,特定的交往形式不让生产力表现为生产力。这不仅意味着生产力的片面发展,还意味着生产力处于闲置的状态,以及对象化的生产力没有与个体性相结合。

第二,特定的交往形式使得人作为主体的生产力无法实现自我,从而否定人的生命和生活。

生产力与交往形式的矛盾,不是和人的存在状态无关的矛盾。它们都是在人的生命和生活生产中形成的,而且双方处于相互制约的关系之中。生产力也好生产关系也好,都是不以人的意志、意识为转移的客观存在。前者作为每个人的对象化力量,是一种物质的现实存在。而且,交往形式对于每个人而言,首先也是以不依赖于人的意志、意识的各种关系形式而存在的。但是,生产力、交往形式的任何一方都只能依靠人的行为而形成。所以,如果说生产力与交往形式的矛盾意味着“在特定的交往形式下,生产力没有作为生产力被发现”的话,其本质内容就是说,处于特定的交往形式中的个人无法领有由自己的劳动创造出来的生产力。前者虽然不一定就等于后者,但至少可以说,不存在所谓的和人的命运无关的“生产力与交往形式的矛盾”。

如上所述,生产力与交往形式的矛盾是能够从客观上予以规定的。但是,这种矛盾在客观上也规定了人的自我关系,使自我发生分裂,因此,这种矛盾是以自我关系中的现实矛盾为其主要内容的。笔者认为,按照马克思的观点,可以将处于这种自我关系中的二重性和分裂性规定为“异化”。如果这么说合适的话,我们就应该以异化为核心来理解生产力与交往形式的矛盾。异化的理论框架和基于“生产力与交往形式的矛盾”的理论框架相结合是可能的。马克思和恩格斯是如何形成生产力等概念的,答案目前不详。[9]另外,如果没有对“费尔巴哈”篇进行分析,当然无法推导出相关结论。即便如此,我还是想提出一个暂时性的结论,即《德意志意识形态》是以异化的理论框架为其基本内容的。

而且,如果“生产力与交往形式的矛盾”是以人的自我关系中的矛盾为内容,那么它以人们变革交往形式的实践这一形态出现就是必然的。当然,《德意志意识形态》并没有将人的主体性的自我行动和自主活动还原为客体的“生产力与交往形式的矛盾”。尽管我不断重申这仅仅是暂时性的结论,但是,笔者认为,只要站在自我关系的视角上,这一推断就是有根据的。

或者,对于上述解释还存在着反论。“费尔巴哈”篇这样论述道:

“生产力和交往形式之间的这种矛盾……同时也采取各种附带形式……表现为各个阶级之间的冲突,表现为意识的矛盾、思想斗争等等、政治斗争等等。”[10]

“因此,按照我们的观点,一切历史冲突都根源于生产力和交往形式之间的矛盾。”[11]

我们从这里能够看到,一切阶级斗争都是“各种附带形式”。另外,还存在着一种倾向,即把事实、个人、各阶级的活动或意识仅仅解释为含有附带意义的东西。如果这种解释是恰当的,那笔者的暂定结论也避免不了主观性。但是,事情果真是这样吗?个人在特定的交往形式下无法领有生产力这一事实,是附带性质的事情吗?领有不是生命和生活生产本身吗?如果它是附带性的,那马克思为什么要将人的自主活动设定为目的价值呢?阶级间的“冲突”难道不是意味着从客观存在于阶级之间的对立中产生的各种摩擦、仇视等具体的纷争吗?在前面的引文之处,还有这样一句话:

“根据狭隘的观点,可以从其中抽出一种附带形式,把它看作是这些革命的基础。”[12]

读到这里,我们会发现,革命这种活动根本就不可能是附带性质的形式。[13]生产力与交往形式的矛盾包括以革命的形式出现。这是因为,革命也是与生命和生活生产相关的过程。对于“生产力与交往形式的矛盾”的理解,应该以异化理论为基础。因为它是贯穿着个人的自我关系,扬弃自身,自我解体的矛盾。即,矛盾不管是怎样客观的,它都是作为个人的自我关系矛盾而主体性存在的,并且都应该随着个人的实践而被扬弃。在这个意义上,我们可以说,马克思通过费尔巴哈批判,不是脱离了人的主体性存在,而是更加现实地以主体的方式迫近了这一费尔巴哈的任务。虽然“人的本质”论被废弃,费尔巴哈的理论框架被否定,但这并不是否定费尔巴哈所开创的“人的哲学”,而是将人的自主活动、个性的实现设定为目的价值。

如果不对“费尔巴哈”篇进行探讨,就只能对费尔巴哈批判的意义理解一半。如果脱离了《1844年经济学哲学手稿》的理论积累,至少我们就不能从新的主体概念的形成、实证“科学”的产生等意义上把握费尔巴哈批判。的确,批判一般的哲学框架,展示“新唯物论”的元素是与对费尔巴哈的批判相连的,在这里,承认费尔巴哈批判的意义是恰当的。但是,这些都不能脱离《1844年经济学哲学手稿》。《德意志意识形态》中存在诸如概念的变化、历史视野的扩展、物象化理论等多样的展开[14],因此,只指出它与《1844年经济学哲学手稿》在本质上的统一性是不够的。当然,能否确认这种同一性,对于理解马克思的唯物主义具有决定性意义。[15]

共产主义原本是创造“个人的独创的和自由的发展不再是一句空话”[16]的社会运动,但是,它为什么会堕落为压抑、否定个人的体制?这样的反省从历史上和理论上都是有必要的。作为其中的一环,对《德意志意识形态》中的马克思唯物主义的探讨也必须去完成。

渡边宪正

[1] W.424,475。《马克思恩格斯全集》,中文1版,第3卷,515页。

[2] W.424,475。《马克思恩格斯全集》,中文1版,第3卷,516页。

[3] H.140,148。《马克思恩格斯全集》,中文1版,第3卷,76页。

[4] “圣麦克斯”篇也对交往形式与个体性的关系进行了这样的描述:“一个人的发展取决于和他直接或间接进行交往的其他一切人的发展。”(《马克思恩格斯全集》,中文1版,第3卷,515页)

[5] H.128,136。《马克思恩格斯全集》,中文1版,第3卷,80页。

[6] 同上。

[7] Vgl.W.338,378。《马克思恩格斯全集》,中文1版,第3卷,68页。

[8] H.112,116。《马克思恩格斯全集》,中文1版,第3卷,516页。

[9] 关于“生产力”概念,有人认为和舒尔茨有关。请参见[日]植村邦彦:《舒尔茨与马克思》,新评论,1990。

[10] H.112,118。《马克思恩格斯全集》,中文1版,第3卷,83~84页。

[11] H.112,114,118。《马克思恩格斯全集》,中文1版,第3卷,83页。

[12] H.112,118。《马克思恩格斯全集》,中文1版,第3卷,84页。

[13] 意识也不能是“附带的”。之前只不过是说,和生产力与交往形式的矛盾相比,意识上的矛盾是“附带的”。如果认为《德意志意识形态》并没有给予意识足够的重视,这种解释应该是错误的。无论如何,将生产力与交往形式的矛盾作为自主活动的本质性矛盾去把握,将自主活动作为目的去定位,以及由此去普遍地形容变革自己的各种关系的课题,这些都不能是附带性的。如果没有意识,这些活动都不可能。意识的确不能独立地创造出现实性,但是,意识认识到现实的各种关系的矛盾,且对于变革它的活动而言是本质性的。《德意志意识形态》并没有轻视或否定在这个意义上的“现实的思考”。正相反,它将相关意识的产生,作为实践上的课题提了出来。

[14] 笔者将在其他时间对“费尔巴哈”篇中的费尔巴哈批判、历史观、物象化理论等问题进行探讨。

[15] 关于《德意志意识形态》与《1844年经济学哲学手稿》的本质同一性研究,请参见细谷昂的《马克思社会理论的研究》(东京大学出版会,1979)、中川弘的《唯物论历史观的确立》(《讲座:历史唯物论与现状》第2卷,青木书店,1977)等。

[16] W.424,475。《马克思恩格斯全集》,中文1版,第3卷,516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