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唐代诗人李商隐写过一首七绝:
李杜操持事略齐,三才万象共端倪。
集仙殿与金銮殿,可是苍蝇惑曙鸡。
诗中说,李白、杜甫的才情、学养各有千秋,不相上下。他们都能通过一支生花妙笔,使包括自然与社会的大千世界的万般景象,在诗中原原本本地毕现,一览无遗。他们也曾分别在金銮殿与集仙殿受到唐玄宗的接见,一度颇受赏识;但是,由于佞人的谗毁,混淆了事情的本来面目,迷惑了玄宗皇帝,终于未获重用,不得充分施展奇才。在这里,诗人以苍蝇比喻皇帝左右的谗佞之辈,用曙鸡形容李杜的万丈光焰。
在古代文人骚客的笔下,苍蝇一直是令人憎恶的丑恶形象,而且总是被借喻为谗佞之徒。明人谢肇淛写过一篇斥骂苍蝇的精悍、犀利的讽刺小品。他说,京城一带苍蝇多,齐、晋一带蝎子多,三吴一带蚊子多,闽、广一带毒蛇多。蛇、蝎、蚊子都是害人的东西,但是,苍蝇更为恶劣。它虽然没有毒牙利喙,可是搅闹起人来格外厉害。它能变香为臭,变白为黑,驱之倏忽又至,死了还会滋生,简直到了无处可避、无物可除的地步。最后作者说:“比之谗人,不亦宜乎!”
宋人张咏也写过一篇《骂青蝇文》,说:青蝇之所以这样坏,我怀疑是奸人之魂,佞人之魄,郁结不散,托蝇寄迹成形的。欧阳修在《憎苍蝇赋》中极尽形容之能事,可谓生动、形象,揭皮见骨:“引类呼朋,摇头鼓翼,聚散倏忽,往来络绎;……逐气寻香,无处不到;顷刻而集,谁相告报?其在物也极微,其为害也至要,……宜乎以尔刺谗人之乱国,诚可嫉而可憎。”
古代诗文引述典故、论说事理,都讲究来历、出处,李、欧、张、谢的诗文亦然,可以上溯到《诗经小雅青蝇》篇,诗共三章:
营营青蝇,止于樊。岂弟君子,无信谗言。
营营青蝇,止于棘。谗人罔极,交乱四国。
营营青蝇,止于榛。谗人罔极,构我二人。
第一章以脏秽可憎的苍蝇比喻谗人,劝谏统治者切勿听信谗言;第二章申说谗人为害至烈:肆意挑起祸端、制造混乱,使四方国家迄无宁日;第三章讲到作者自身,由于谗人诽镑构陷,以致深受其害。
二
“言语之恶,莫大于造诬。”无数史实证明,谗言是非常厉害的。唐代诗人陆龟蒙有一首《感事》诗,讲述到谗言能够杀人灭族,毒害极大:“将军被鲛函,只惧金矢镞;岂知谗利箭,一中成赤族。”锐利的金属箭头可以射穿鲨鱼皮制作的铠甲;但谗言这支毒箭还要厉害百倍,一经中的,就会阖家遭斩,赤族灭门。这绝不是危言耸听,而是史有明证的。
《史记魏其武安侯列传》记载:武安侯田蚧与魏其侯窦婴,在汉武帝面前互相攻讦,各不相让。最后,田蚧胜利了,因为他使用了“流言杀人”的杀手锏,说了一番耸人听闻的话:天下幸而安乐无事,我得以成为朝廷肺腑之臣,平生所爱好的不过音乐、狗马、田宅而已;不像魏其、灌夫那样,日夜招聚豪杰壮士相互议论,不是仰观天象,便是俯首划策,窥伺于太后与皇上之间,希冀天下变乱,从而成就他们的谋国雄图。言外之意是,我这个人胸无大志,平生所追求的无非是声色狗马;而他们则是野心勃勃,眼睛时刻盯着皇帝的御座。你这做皇帝的可要权衡利害,多多当心啊!“岂知谗利箭,一中成赤族”。结果,汉武帝听信了田蚧的谗言,将与魏其侯窦婴深相结纳的将军灌夫及其家属全部正法,窦婴本人也在渭城被处决了。而田蚧却因为“举奸”有功,安安稳稳地做着他的丞相。
鉴于谗言可以杀身灭族,乱国亡家,宋人罗大经写过一首《听谗诗》,以高度概括的语言,将听信谗言导致骨肉析离、君臣猜忌、兄弟残杀的危害一一列出,不啻一篇讨谗的檄文:“谗言谨莫听,听之祸殃结。君听臣遭诛,父听子当诀,夫妻听之离,兄弟听之别,朋友听之疏,骨肉听之绝。堂堂八尺躯,莫听三寸舌。舌上有龙泉,杀人不见血!”
三
那么,怎么应对呢?在旧时代,限于当时的社会条件、体制机制,缺乏应有的法律、法规,就只能徒唤奈何了。宋代诗人曾几有一首《蚊蝇扰甚戏作》的七言古诗:“黑衣小儿雨打窗,斑衣小儿雷殷床。良宵永昼作底用,只与二子更飞扬。……挥之使去定无策,葛帐十幅眠空堂。朝喧暮哄姑听汝,坐待九月飞严霜。”蚊蝇作祟,驱除无策,只好寄厚望于九秋的严霜了。
清代进士甘汝来也写了一首《杂诗》:“青蝇何营营,呼群污我衣。我衣新且洁,蠢尔无是非。驱之薨薨起,穴隙更乘机。蹙蹙靡所避,终日掩荆扉。叹息尔微物,终安所凭依。西风动地来,秋霜下严威。看尔翩翩者,能再几时飞。”同样是期待着风霜助阵,布下严威。
今天不同了,法治社会有明确的法律、法规,肆意造谣诬陷、谗毁无辜者,一律绳之以法。作为个人,对付谗言也有许多有效办法——
首先,要头脑清醒,掌握规律,辨识伪装,认清真相。谗人得势,往往由于其擅长遮掩罪恶本质,而予人以忠诚、顺从的假象。如果只看其貌似忠厚、谦恭的外表,而忽略探求本质,就很容易上当受骗。而对于诤言与谗言的区分,同样也应透过现象,认清实质。早在两千多年前,荀子就有过十分透辟的忠告:结党营私之徒相互吹捧,君子不能听取;陷害好人的坏话,君子不能相信;嫉妒、压抑人才的人,君子不能亲近;凡流言蜚语、无根之谈,不是经过公开途径而传播的,君子一定要慎重对待。
其次,对于造谣生事、倾陷他人的恶行,不能听之任之。必须追索谣源,一抓到底,对构成诽镑罪、诬陷罪的,要依据法律严加查处,不予宽贷。使人们认识到,凡蓄意谗毁、中伤他人者,绝不会有好下场,从而知所戒惧。
第三,“是非来人耳,不听自然无。”作为被谗毁者本人,对那些“流言、流说、流事、流谋、流誉”(《荀子致士》),应以一副不屑一顾的气概,完全不去理会它。用鲁迅先生的话说,就是连眼珠子都不转过去。或者像东坡居士所吟咏的:“莫听穿林打叶声,何妨吟啸且徐行。竹杖芒鞋轻胜马,谁怕?一蓑烟雨任平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