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全员参与原则(1 / 1)

对学校发展规划的制订主体而言,规划的制订需要全员齐心协力地参与,这也是校本管理的重要要求之一。学校发展是学校内外因素共同作用的结果,是由学校多元主体合理互动、共同作用下而促成的。学校发展的水平、速度、程度等,都与学校各方人员的协同作用息息相关。因此,学校的发展,以及对未来的规划,不仅与学校上级管理部门、学校管理者相关,同时也与学校的教师、学生、家长、社区等主体有着密切的联系。学校发展规划作为引领与目标,是学校发展各项工作的指南和方向,要想真正发挥规划的作用,就要号召各个利益群体的代表参与制订学校发展规划的全过程,齐心合力,共同完成。

当前,学校发展规划的制订存在着一些认识上的误区。比如:学校发展规划仅由校长或者少数学校领导成员草拟和确定;学校发展规划是一种静态的、形式上的文本;学校发展规划没有什么用处;学校发展规划不能改变学校的管理,等等。正是由于这些认识,不仅不少学校管理者不重视、存在应付上级检查的心理,而且在学校发展规划实施过程中也受到各种各样的阻力,从而无法达到预期效果,影响了学校师生员工的工作积极性和学校发展目标的实现。鉴于上述问题,结合我们的研究,需特别注意如下三点。

第一,学校发展规划制订要充分发挥校长的引领、鼓励、支持作用。作为一所学校的灵魂,校长对学校的领导首先就是对学校教育思想的领导,校长的办学理念、教育思想影响着学校的办学方向,学校的未来。校长的思想不仅体现了校长对教育的理解和长远追求,而且也体现了校长对学校未来发展的判断和把握,这些都是学校发展规划的思想基础、理念基础。因此,在制订发展规划的过程中要充分发挥校长对学校思想、学校长远发展的引领作用,从而真正带领全校教职员工去创办一所他们心目中的优质学校。

第二,学校发展规划制订要充分尊重教师的意见与建议。教师是学校发展的主力军、学校核心工作的主要实施者,他们对学校现状的体会与了解、对学校发展愿景的认同与认知都具有重要作用。如果说校长、书记等学校领导班子成员是从学校发展的宏观、中观层面上把握学校发展方向、落实发展目标的话,那么教师则是从学校发展的微观层面上践行发展目标、做出自己贡献的。因此,学校发展规划的制订,不仅要调动全体教师的参与,更需要每一位教师在具体的工作实践中围绕学校发展目标贡献自己的才华。我们知道,学校发展包括学生的发展和教师的发展,学校发展目标必须与学生发展目标、教师发展目标一致。教师能否认同和接受学校的发展目标,需要学校上上下下共同深入讨论、多次反复,讨论过程就是学习的过程、完善的过程,就是认识被接受并提升的过程。只有在大家讨论的基础上形成的学校发展规划,才能从真正意义上被学校全体师生所接受,在讨论达成共识的过程中,凝聚学校的人心、凝聚大家的智慧。经过讨论认同后的学校发展规划也能减少实施过程中的阻力,保障规划的实施效果。

第三,制订规划还需要家长、社区代表的参与。学校发展规划是在20世纪80年代从国外引进的,对于如何更好地制订学校发展规划、在制订规划过程中应该注意什么,欧美国家的经验一再强调要注重家长、社会代表的参与。这是因为,校长和教师身处于学校之中,对学校发展的优势和不足的分析可能不那么全面,对学校外部机遇与挑战的理解也可能不够深入、敏锐,有必要借助外界的力量来重新审视学校、评估未来发展。因此,邀请家长、社会代表对学校的发展现状进行诊断,帮助学校对未来的发展方向进行定位,帮助学校厘清未来的发展思路都是十分必要、不可或缺的。

可见,学校发展规划的制订应该是多方参与、共同合作的结晶。规划制订的过程是不同群体之间观点达成一致的过程,也是在利益平衡的基础上确定共同价值观和共同目标的过程。学校发展规划的制订不可能在短时间内完成,需要一段较长的时问,在制订学校发展规划的整个过程中,应该注重集思广益,充分听取上级主管部门、社区代表、相关学校代表、学生家长以及校内各个层面的意见,特别是不能忽视弱势群体或者处境不利人群的意见和建议。这是一个能真正发挥作用的学校发展规划制订的基本前提。[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