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有回头,因为知道是他。度天涯的手指缠上微微卷曲的金发,平静的声音一如这个初秋的月夜:“虽然你的点子极端恶毒,但你却让我提前几年摆脱了我那个魔女妈妈的戏弄。而且回想一下,能被你如此欺负,我自己的愚笨也要付一大半的责任。”
“你能这样想就太好了。”
“你真的是梅非斯特,难道你一点也不知道忏悔吗?”
“我不信上帝,我只相信我自己。”他笑,黑眸中透着与上天抗衡的力量。
天涯无可奈何地摇了摇头,“你还真不是一般的恶魔,恐怕连地狱都不愿意收留你。不过话又说回来,如果不是你的刺激,或许我永远都会做一个不谙世事的王子。”
卓远之站在他的身旁,任月sè将他们俩一齐笼罩,“相隔十年再见到你,你的确比从前多了几分刚毅的味道。”
“我练了十年的西洋剑术,花剑、佩剑、重剑,我一概功力深厚。我甚至学习怎样du li生活,一切不借仆役之手我仍然可以活得自在。”侧过头来他用最认真的眼神告诉他,“我不再需要骑士守护,我是王储,我也是骑士,我是我自己。十年的磨炼,我自信足以匹配艾伯克龙比这个高贵的姓氏。”
的确,十年的时间让他从一名盲目骄傲,自以为是的小王子成长为今天优秀果断的王储殿下,认真算起来也是卓远之这个大恶魔刺激出来的结果。
伸出修长的手臂,卓远之像遇到老朋友一样拍拍他的肩膀,“不过你觉不觉得你自恋的毛病还是没改?什么高贵的姓氏?什么足以匹配?什么‘我是王储,我也是骑士,我是我自己’?你很像一株长在湖边的水仙花(希腊神话中的美男那喀索斯,是个自恋狂,被神的魔法化为一株湖边的水仙花,每ri自我感叹)!”
“哈!我什么地方自恋了?”天涯不服气地瞪着眼,“我原本就非常出sè,我需要自恋吗?”
还说他不是水仙花,或许他没有那喀索斯那么严重,但是度天涯拥有自恋的毛病就像卓远之是梅非斯特一样都是公理,无须论证。
难得今晚月sè如此美好,连恶魔也躲回家欣赏月光去了。两个男生立在平台上闲话家常——
“卓远之,你放着好好的少堂主不当,好好的卓冠堂不待,跑这里来做什么?”
“找平静啊!现在的卓冠堂有两个小恶魔,我敌不过他们只好跑出来找清净。”
天涯一脸不敢相信,“难道比你还恶?”
“绝对恶上一百倍!”那些恐怖的经历还是不提为妙,卓远之灵巧地转换话题,“你呢?你怎么会放下好好的王宫不待,跑到这里来接受平民化教育?”
长吁一声,天涯拿出最深沉的感叹:“还不是我那个魔女妈妈!她说我越长越俊美,她怕我抢了她‘第一美人’的头衔,决定将我从宫中赶出来。不仅如此,她还向我父王宣扬什么‘以平民化教育让他体会平民生活,以后才不会成为一名高高在上的昏君’。我那个妻奴老爸二话不说就让人替我收拾行李,以最快的速度将我空运到这里。于是,我就变成现在这个样子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