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卫-斯特恩收紧比赛的吹罚尺度,就是对快船有利的。
这是两队打法的造成的原因。
骑士队是一个立足于防守的球队,他们的主教练迈克-布朗,是一个继承于格雷格-波波维奇的防守大师,可他只在格雷格-波波维奇那里学了防守。调教进攻的能力非常一般。
另外,是关于勒布朗-詹姆斯这个球员本身的。
他的进攻技术不够细腻,这是大部分美国球员的通病。美国培养球员的体系,不像欧洲。球员的基本功普遍不好,越小表现出与同龄人的身体优势的球员,基本功越是差。
勒布朗-詹姆斯的技术横向对比NBA的其他小前锋,那也还是不错的。可问题在于,骑士队的进攻全系于他一人。骑士队得用勒布朗-詹姆斯持球创造啊!
如今NBA联盟打“持球创造”最好的是史蒂夫-纳什,是史蒂夫-纳什和迈克-德安东尼告诉全世界,原来个人“持球创造”是能够将球队提升到这么高的等级的。
史蒂夫-纳什身高191公分,勒布朗-詹姆斯2米03。
直接对比身高,就能明白他们两人“持球创造”的难度不一样了。
运球重心越矮越有优势,这是篮球这项巨人的运动中,小个的唯一优势了。
所以勒布朗-詹姆斯在兼顾个人进攻、组织全队的时候,他的技术细节抠不细。
然后是快船队,上一场比赛因为造不到犯规而有点手足无措的科里-马盖蒂,显然是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