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章 闺蜜胡小燕(1 / 1)

“你们认为呢?”

林烨沉吟了一下,还是准备询问韩悦等人的意见。

韩悦道:“我需要知道,这种东西,能不能批量生产?”

“这种膏药,我融合了七十多种药材,其中不乏珍贵的雪莲花,黄精以及龙涎香,如果要量产,难度比较大。”林烨淡淡道:“而且配方,只能掌握在我手上。”

众人点了点头,林烨的做法并没有什么能指责的地方,毕竟这个药方在他们看来都太过珍贵了,攥在手里才是最安全的。

只是这样一来,林烨会损失很多利益,倒是让他们有些惋惜。

思考了一下,韩悦才继续道:“林董,既然暂时不能批量生产的话,那我提议,我们可以把广告打出去,推广这个药膏的神奇药效,但只是在我们天医的内部交给客户们使用!”

“对!”常浩也插口道:“林董,现在不是流行饥饿营销吗?我们正好可以利用这一点,每天定量定户的使用,让客户们知道我们手里有这种神药,但又不是那么容易得到和使用。以这个膏药的神器,这样一来,我们天医几乎不用怎么宣传,就会口口相传,到时候效果出来,会有更多人来我们天医求膏。”

常浩毕竟以前是负责推广的,这番话说出来,让林烨暗自点头。

这个常副董虽然做人不咋地,还是有几分本事的。

“就按照你们的办。”林烨道:“推广市场,和商业营销,我一概不懂,但你们要有一个计划书交给我联系,韩悦有我的微信,到时候直接发给我,我就不来公司了。”

“是!”

韩悦忙道。

其余人现在也不敢对林烨这个“甩手掌柜”有什么质疑了,林烨掌握着这种膏药,不管是在天医还是在地医,都是他说了算!

“对了,这个膏药,不是激素药吧?”在林烨强大的气场之下,霍思敏怯生生地说道:“现在网上很多激素药,使用之后虽然当时效果好,但后面会复发,而且还会有副作用。”

“放心,我这个是纯中药的。”林烨淡淡道:“而且临床过很多次,不会有任何副作用,至于复发问题……只要不是皮肤的大问题,像常副董一样,否则都很难复发,就算复发,坚持使用就行了。”

常浩讪讪一笑,这次林烨拿他开刷,他倒是不敢生气了,毕竟内心里,已对林烨心悦诚服,哪还有半点逾界之心。

“林董,这个膏药的名字,有点拗口。”常浩想了想,再次道:“要不要改一个大众容易接受的名字?譬如什么美颜膏,美容膏之类的?”

“不用。”林烨摇了摇头,道:“名字不用改了,这个东西,是我的约定,名字也不是我取的。”

“约定?”众人一怔。

林烨没回答他们,脑海里却浮现起了张晚秋的靓丽身影,嘴角勾起一个温暖的笑容。

而抛出了“沉鱼落雁膏”之后,天医的事情林烨就不操心了,又待了十几分钟,听韩悦等人汇报了工作之后,林烨才离开了。

不过他身份的问题,林烨还是让他们这些天医高层保密,毕竟现在和张氏正在进行合作,担心他们说漏嘴了。

要是张晚秋知道了,林烨暂时还没想好如何解释。

“呼!”

走出了天医大厦,林烨重重的吐了口气,脸上浮现起一个苦笑来。

“林噙霜啊林噙霜,又被你骗了一个配方!”

林噙霜让林烨做负责人,一是为了让林烨有得到灵医门认可的资本,第二个,她是个生意人,自己投资的产业,怎么也不可能就这样打水漂。

所以就打了林烨手上那些专利配方的主意,而“沉鱼落雁膏”正是其中之一。

林烨其实也不矫情,既然给了,他也就放下了。

看了看时间,不知不觉已经下午三点了。

“糟糕!”

林烨拿出手机,只见上面好几个来自张晚秋的未接来电,顿时一拍脑门。

今天早上出门的时候,他答应了张晚秋,要陪着她逛商场的,结果事情太多,一下子耽搁忘记了。这三年来,因为没什么朋友,他也不爱打电话,所以手机通常都是静音状态。

“希望晚秋没生气。”

林烨拨通了电话,但想法是美好的,现实是残酷的。

刚刚接通,就听到张晚秋在手机那头劈头盖脸的一顿臭骂。

虽然这段时间因为林烨不想低头,两人的关系有所好转,但实际上张晚秋真的要发作,这火爆的脾气还不是一般人能招架得住的。

林烨连忙赔不是,说自己医馆生意太好了,一时半会没得空。

但张晚秋哪肯相信,一个刚刚开业的医馆,能有什么生意?如果真像林烨说的,那才是活见鬼了。

只听她冷冷道:“我现在在世纪广场,已经等了你一个小时了,如果你不想来,那以后都不要出现在我面前了!”

说完之后,啪的一声就挂掉了电话。

林烨赶紧骑上了电瓶车,风驰电擎般的朝着世纪广场冲去。

世纪广场是江城最大的商业广场,充斥着豪华的虽然江城是小城市不假,但该有的东西应有尽有,无论是服装店,精品店,首饰店还是奢侈品,琳琅满目。

二十多分钟之后,林烨抵达了这里,只见江城大都会的商楼面前,张晚秋和一个女孩正在那里等候着了。

今天张晚秋上身是一件卡其色的大衣,下身是黑色高筒鞋,挎着一个棕色的包包,再加上瓜子型的白嫩如玉的脸蛋上,颊间微微泛起一对梨涡,簇黑弯长的眉毛,非画似画,一双顾盼生辉,吸引了不少人的目光。

“抱歉,抱歉。”

林烨连忙停好了车,将其靠在了路边的一棵树旁。

而当他看到张晚秋的时候,哪怕是朝夕相处了三年,也免不了一阵惊艳。

这种级别的女人,就算放到京华也是艳压群芳的存在,妥妥的女神级别。

至于张晚秋身边的那个女人,林烨看都没有多看一眼,就来到了前者的身前。

“迟到这么久,有没有时间观念?知不知道,让女人等是很没有风度的一件事?”

不过林烨没搭理那个女人,但女人却是冷笑了起来,抢在张晚秋前面就开口了。

“你是?”林烨这才打量起了这个女人。

女人身穿着一件白色的毛领大衣,下身是铅笔裤,虽然长相不如张晚秋,但也算中上之姿,再加上在黑色皮裤包裹之下的大长腿笔直修长,看起来亦是多人眼眸。

只是,她那张俏脸上如今还带着浓浓的不屑。

“她是我的闺蜜,胡小燕。”张晚秋道。

胡小燕是张晚秋高中到大学乃至到现在最好的闺蜜,不过在张家三年,林烨几乎很少出门,更不用说和张晚秋同行了,所以这也是他第一次见。

不过,张晚秋愿意将最好的闺蜜介绍给自己认识,这已经是三年以来想都不敢想的事情,林烨知道张晚秋在改变了,顿时精神一振,露出笑容道:“胡小姐,你好你好,我听晚秋以前说起过你。”

“小姐?你才是小姐!”胡小燕大叫了一声,道:“你到底会不会说话?”

“那我应该如何称呼?”林烨道:“胡姐?”

胡小燕看到林烨讨好的样子就来气,冷冷道:“算了,你别乱叫了,我也听说过你的大名,今日一见,还真是人如其名,毫不作假。”

“是吗?那都是江湖传闻,我愧不敢当。”林烨听出了胡小燕言语中的敌意,收敛了笑容,淡淡回应了一句。

也无怪她如此,虽然是第一次见,但胡小燕对林烨的影响实在虽算不得好。

不说迟到,光是好吃懒做的窝囊废和上门女婿这两个名声,就让她无比厌恶。

她也实在想不通,自己的闺蜜多优秀一个人啊,既漂亮学历又高,家世更是没的说。当年在大学的时候追求者就不知几何,找这么一个废物当老公,让她在同学之间都抬不起头来了。

说是一朵鲜花插在牛粪上,都是抬举这小子了!

“好了好了,既然到了,我们先进去选衣服吧。”

张晚秋看气氛不对,连忙打圆场。

虽然她也有点愠怒林烨来得这么晚,让她有点丢面子,但毕竟林烨还是她的老公。

“好。”林烨看向张晚秋,又变得柔情万千,眼神蕴含笑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