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现国家治理现代化,是一个复杂的系统工作,是一个长期的历史过程。在推进这项工作中,必须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必须处理好国家治理体系现代化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关系;必须既立足于本国实际,又充分吸收国外国家治理现代化的经验。
1.实现国家治理现代化必须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即始终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
国家治理现代化的方向性是一个涉及国家前途和命运的大是大非问题。有些同志认为,实现国家治理现代化是世界各国共同面临的问题,是一个技术性问题,不存在方向和原则问题,也就是说不存在姓“资”姓“社”的问题。我们认为,这是一个误解。
马克思主义国家学说特别强调国家的阶级性,国家的性质不同,其国家治理形式也截然不同。资本主义国家和社会主义国家由于国家性质不同,国家治理模式也是不一样的。根据马克思的观点,资本主义是以资本家占有生产资料和剥削雇佣劳动为基础的社会制度。资本主义国家的本质,是资产阶级对无产阶级的政治统治,是资产阶级专政。资本主义的国家治理模式是在资本主义社会的经济基础上建立的,它反映了资本主义社会的经济关系,反映了政治上占统治地位的资产阶级的要求。近百年来,资本主义国家治理体系在逐步变革,也取得了不少进步,但这种进步并没有改变资本主义国家的性质。2008年国际金融危机暴发后,资本主义国家采取的一切措施再次证明,资本主义国家的执政党、政府、银行、企业,作为国家治理的主体,都是为资产阶级统治服务的,广大公民虽然拥有法律赋予的参与国家治理的权力,但其作用甚微。而社会主义国家的本质,是无产阶级的政治统治,是无产阶级专政。社会主义国家治理是在社会主义经验基础之上建立的,反映的是最广大人民群众的利益,体现的是人民当家做主的本质要求,民众是国家治理最真实的主体。
在讨论中国的国家治理体系现代化时,我们必须明确一个前提,即我们是一个社会主义国家。邓小平曾将中国的现代化称为“中国式的现代化”,这里的“中国式”就是指我们的现代化是社会主义的现代化。邓小平提出的作为立国之本的四项基本原则,其中一项就是坚持社会主义。他强调建设“中国式的现代化”,其中重要一条就是社会主义的现代化。邓小平提出的“三个有利于”标准,也在前面加上了“社会主义社会”这个关键词。因此,我们发展的市场经济、民主、自由、平等,都必须在前面加上“社会主义”这个关键词,正如习近平总书记所说:“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是社会主义而不是其他什么主义”[12]。社会主义与资本主义的显著不同在于,社会主义以社会为本,以实现最大多数人的利益为宗旨,以实现人的自由而全面发展为最终目标。而资本主义是以资本为本,以实现利润的最大化为目标的。中国改革开放的实践已经让我们明白了这样一个道理:即不改革开放,死路一条。但我们很多人忘记了另一个深刻的道理:即不坚持社会主义,也是死路一条。而坚持社会主义,最关键的是要坚持社会主义制度,这一制度是中国共产党带领中国人民经过90多年奋斗取得的成果,必须倍加珍惜。习近平总书记在首都各界纪念现行宪法公布施行30周年大会上的讲话中明确指出:“我国宪法以国家根本法的形式,确立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发展成果。”[13]这也就是说,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是依宪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必然要求。
因此,实现国家治理体系现代化,必须正确处理好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与实现国家治理现代化的关系。对此,习近平总书记说得很清楚:“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必须完整理解和把握全面深化改革的总目标,这是两句话组成的一个整体,即完善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我们的方向就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14]深刻领会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在实现国家治理体系现代化过程中,我们必须始终坚持社会主义发展方向,必须从有利于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这一角度来设计和推进国家治理现代化。也就是说,实现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必须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框架内进行,必须坚持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换句话说,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根本目的是完善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正如习近平总书记强调的:“国家的根本制度和根本任务,国家的领导核心和指导思想,工人阶级领导的、以工农联盟为基础的人民民主专政的国体,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政体,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民族区域自治制度以及基层群众自治制度,爱国统一战线,社会主义法制原则,民主集中制原则,尊重和保障人权原则,等等,这些宪法确立的制度和原则,我们必须长期坚持、全面贯彻、不断发展。”[15]
总之,实现国家治理现代化不能离开社会主义制度的自我完善和发展。如果只讲推进国家治理现代化,不讲完善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就会丢掉原则,迷失方向,就可能走上改旗易帜的邪路。
2.实现国家治理现代化必须在国家治理体系现代化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两个方面双管齐下
国家治理现代化包括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两个方面。因此,在实现国家治理现代化过程中,我们必须正确处理好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关系。
第一,把国家治理现代化当作一个有机整体,避免割裂国家治理体系现代化和治理能力的现代化。国家治理体系现代化主要是指国家治理的制度化、规范化和程序化。国家治理体系主要是指党作为执政党领导人民治理国家的制度体系,包括根本政治制度、基本政治制度、基本经济制度、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以及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生态文明建设和党的建设等各领域的体制机制。这是一整套相互衔接、相互联系的制度体系。国家治理能力现代化主要是指国家治理水平的现代化,包括治党治国治军、促进改革发展稳定、维护国家安全利益、应对重大突发事件、处理各种复杂国际事务等方面的能力。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是一个有机整体,相辅相成,有了好的国家治理体系才能提高治理能力,提高国家治理能力才能充分发挥国家治理体系的效能。”[16]由此可见,国家治理体系与治理能力两者之间是相辅相成、密不可分的。一方面,治理体系是治理能力形成的基础,治理能力的提升有赖于治理体系的建构;另一方面,治理能力彰显治理体系的功能,治理能力强大是治理体系完备的表现,只有不断提升治理能力才能充分发挥治理体系的效能。
第二,正确认识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差异,避免将二者等同起来。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国家治理体系和国家治理能力虽然有紧密联系,但又不是一码事。不是国家治理体系越完善,国家治理能力自然而然就越强。”[17]从世界各国治理经验来看,在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关系问题上,有四种情况特别值得注意:一是世界各国由于国情不同、历史文化传统不同,因而不同国家的治理体系是不一样的。世界上没有统一的、单一的国家治理体系,因此不同治理模式之间只能借鉴不能照搬。纵观历史,横看世界,至今并未发现照搬别国治理模式的成功先例,相反却出现过许多失败的案例,如亚洲的菲律宾、西非的利比里亚都曾因完全照搬美国的政治制度而陷入困境。[18]二是同一国家在不同发展阶段的治理体系也是不同的,比如,在自由竞争和垄断资本主义阶段,资本主义国家治理体系是不一样的。中国在计划经济条件下和在市场经济条件下,治理体系也是不一样的。因此,治理体系不是僵化、固定不变的,而是与时俱进、动态演进的。三是不同国家的治理能力由于客观情况和主观努力的差异又有或大或小的差距,也就是同样的治理体系会因为治理能力差异而体现出治理水平的差异。比如,欧盟国家虽然实行大致相同的治理体系,但不同国家由于治理能力差异出现了治理绩效的显著差异。四是同一个国家在同一种治理体系下不同历史时期的治理能力也有很大差距。西方国家民众经常能把国家治理体系(制度)和治理能力(掌权者)分开,一旦国家治理出现问题,他们首先是怀疑自己通过选举选出的掌权者的治理能力,最后才怀疑国家治理体系和国家根本制度。这一做法,对维护资本主义政治统治起到了十分重要的作用。在社会主义国家,由于实行“议行合一”的政治制度,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没有适当的分离,结果我们经常把治理能力不足当作制度供给不足,把治理能力低下当作制度不完善,把治理行为中出现的问题当作了制度本身的问题,这是我们制度不自信的一个重要原因。因此,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必须适当分开。
第三,在实现国家治理现代化过程中,一手抓治理体系现代化,一手抓治理能力现代化。根据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国家治理现代化方面的重要讲话精神,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两个方面的现代化,就要把制度建设贯穿于改革的始终,使各方面制度更加科学、更加完善,实现党、国家、社会各项事务治理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实现国家治理能力的现代化,就是适应国家现代化总进程,提高党科学执政、民主执政、依法执政水平,提高国家机构履职能力,提高人民群众依法管理国家事务、经济社会文化事务、自身事务的能力,实现党、国家、社会各项事务治理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不断提高运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有效治理国家的能力。[19]
我们认为,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是紧密联系的,因此,我们要把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两者紧紧结合在一起,不可单打独斗、顾此失彼;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又不是一码事,所以,我们既要实现国家治理体系的现代化,又要实现国家治理能力的现代化,要“两手抓、两手都要硬”。
3.实现国家治理现代化必须既立足中国又大胆吸收借鉴国外国家治理现代化的经验
这里主要是讲实现国家治理现代化的方法和途径问题。过去,西方国家的一些学者和政要出于意识形态斗争和和平演变中国的需要,经常攻击和批评中国的制度体系,即使批评中国的治理能力,但最终也归结为社会制度。但是,30多年的改革开放及其取得的辉煌成就已经证明,中国的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总体上是好的,是有独特优势的,是适应中国国情和发展要求的。中国国家治理的成功实践至少证明了以下三点:一是西方有些人低估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优势、韧性、活力和潜能,所谓“中国崩溃论”就是典型代表;二是中国走出了一条不同于西方国家的成功发展道路,而且形成了一套成功的、不同于西方国家的制度体系,所谓“中国模式”“中国道路”“中国经验”中就自然包含着这一内容;三是证明了一个深刻的道理,即治理一个国家,推动一个国家实现现代化,并不只有西方制度这一种模式,各国完全可以走出自己独特的道路。
必须说明的是,中国的国家治理体系有其独特优势,但这种治理体系并非孤立于世界民族之林、并非例外。国外、尤其是西方发达国家实现的国家治理虽然是资本主义的,其性质虽与我们截然不同,但有一些成功的经验值得我们借鉴。当代中国的国家治理体系恰恰是马克思主义国家治理理论与中国具体实际相结合的产物,是当代中国共产党人立足中国国情又善于借鉴国外先进治理经验的结果。面向未来,实现国家长治久安和全面现代化的艰巨任务,中国的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还有许多亟待改进的地方。正因为如此,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把实现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现代化当作全面深化改革的总目标。为此,我们要通过全面深化改革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现代化。在这个过程中,我们还必须学会正确处理立足中国和借鉴国外经验的关系。
一方面,我们要坚持从中国实际出发。世界上没有统一的国家治理模式,实现国家治理的现代化必须立足于本国国情。习近平总书记曾强调,一个国家选择什么样的治理体系,是由这个国家的历史传承、文化传统、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决定的,是由这个国家的人民决定的。解决中国的问题只能在中国大地上探寻适合自己的道路和办法。数千年来,中华民族走着一条不同于其他国家和民族的文明发展道路。我们开辟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确立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体系不是偶然的,是由我国历史传承和文化传统决定的。我国今天的国家治理体系,是在我国历史传承、文化传统、经济社会发展的基础上长期发展、渐进改进、内生性演化的结果。我们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理应学习和借鉴人类文明的一切优秀成果,但不是照搬其他国家的政治理念和制度模式,而是要从我国的现实条件出发来创造性前进。我国国家治理体系需要改进和完善,但改什么、怎么改、怎么完善,我们要有顶层设计,要有主张、有定力。有些不能改的,坚决不能改,比如,我国人民民主专政的国体和人民代表大会制度这一根本政治制度。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我们要坚持以实践基础上的理论创新推动制度创新,坚持和完善现有制度,从实际出发,及时制定一些新的制度,构建系统完备、科学规范、运行有效的制度体系,使各方面制度更加成熟更加定型,为夺取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新胜利提供更加有效的制度保障。”[20]我们要通过对中国独特国情的分析,充分认识我国国家治理模式的合理性、合法性和独特优势,从而坚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自信;要解放思想,敢于冲破传统观念束缚,大胆进行理论创新,加强顶层设计,从战略上谋划国家治理体系的现代化,在国家的行政制度、决策制度、司法制度、预算制度、监督制度等重要领域取得突破性进展。要适应国家现代化总进程,提高党科学执政、民主执政、依法执政水平,提高国家机构履职能力,提高政府行政能力,提高人民群众依法管理国家事务、经济社会文化事务、自身事务的能力,不断提高运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有效治理国家的能力。与此同时,我们还要通过同国际对比,尤其是同发达国家的对比,发现我们在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方面存在的差距,通过推进全面深化改革和全面依法治国,使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更加完善、更加成熟。
另一方面,我们要善于学习和借鉴西方发达国家的国家治理经验,实现国外国家治理经验的中国化、本土化,因为“任何科学的理论和制度,必须本土化才能真正起到作用”。邓小平在“南方谈话”中曾指出:“社会主义要赢得与资本主义相比较的优势,就必须大胆吸收和借鉴人类社会创造的一切文明成果,吸收和借鉴当今世界各国包括资本主义发达国家的一切反映现代社会化生产规律的先进经营方式、管理方法。”[21]中华民族是一个兼容并蓄、海纳百川的民族,在漫长历史进程中,不断学习他人的好东西,把他人的好东西化成我们自己的东西,这才形成我们的民族特色。改革开放以来,我们在建立现代国家治理体系方面的许多进步和成就,其实也得益于向外国的先进经验学习。例如,政策制定过程中的“听证制度”、公共服务中的“一站式服务”、责任政府建设的“政府问责”制度等,都是直接或间接地从西方发达国家引入的。所以,在实现国家治理现代化过程中,我们要善于学习和借鉴国外治国理政的成功经验。
党的十八大以来,在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制度建设的一系列重要论述指导下,我国明显加快了建章立制的步伐,涉及改革发展稳定、内政外交国防和治党治国治军方面的一系列法律法规相继颁布实施,国家治理现代化的速度在加快。但必须承认,实现国家治理现代化是一个庞大的系统工程,需要经过漫长的历史过程和艰苦的努力。我们相信,随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不断发展,随着我国制度建设的不断推进,我们的制度必将越来越成熟、越来越定型,我国社会主义制度的优越性必将进一步显现,国家治理现代化的水平将越来越高。
[1] 《邓小平文选》第3卷,人民出版社1993年版,第372页。
[2] 习近平:《习近平谈治国理政》,外文出版社2014年版,第91页。
[3] 参见何增科:《理解国家治理及其现代化》,载《马克思主义与现实》2014年第1期。
[4] 参见王浦劬:《全面准确深入把握全面深化改革的总目标》,载《中国高校社会科学》2014年第1期。
[5] 习近平:《习近平谈治国理政》,外文出版社2014年版,第91页。
[6] 参见王浦劬:《全面准确深入把握全面深化改革的总目标》,载《中国高校社会科学》2014年第1期。
[7] 参见张贤明:《推进国家治理能力现代化》,载《人民日报》2014年1月5日。
[8] 习近平:《习近平谈治国理政》,外文出版社2014年版,第91页。
[9] 习近平:《习近平谈治国理政》,外文出版社2014年版,第92页。
[10] 所谓“善治”,其本质特征在于它是政府与公民对于公共生活的合作管理,是政治国家与公民社会的新型互动关系,互动的目的在于实现公共利益的最大化,而不仅仅强调对于公共秩序的维护。参见俞可平:《治理与善治》,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00年版,第8~9页。
[11] 习近平:《习近平谈治国理政》,外文出版社2014年版,第92页。
[12] 习近平:《习近平谈治国理政》,外文出版社2014年版,第22页。
[13] 习近平:《在首都各界纪念现行宪法公布施行30周年大会上的讲话》,载《光明日报》2012年12月5日。
[14] 习近平:《习近平谈治国理政》,外文出版社2014年版,第105页。
[15] 习近平:《在首都各界纪念现行宪法公布施行30周年大会上的讲话》,载《光明日报》2012年12月5日。
[16] 《习近平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论述摘编》,中央文献出版社2014年版,第24页。
[17] 《习近平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论述摘编》,中央文献出版社2014年版,第28页。
[18] 参见王绍光:《民主四讲》,生活·读书·新知三联书店2008年版。
[19] 《完善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 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习近平在省部级主要领导干部学习贯彻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全面深化改革专题研讨班开班式上发表重要讲话》,载《光明日报》2014年2月18日。
[20] 习近平:《紧紧围绕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 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在十八届中共中央政治局第一次集体学习时的讲话》,人民出版社2012年版,第5页。
[21] 《邓小平文选》第3卷,人民出版社1993年版,第373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