与西方“马克思学”不同,西方马克思主义不是为了否定马克思主义,不是抱着纯学术兴趣来研究马克思主义,而是抱着“实践的旨趣”和“解放的旨趣”来完善和发展马克思主义的。从卢卡奇和柯尔施开始,西方马克思主义重新解释马克思主义的理论观点和恢复马克思主义的革命功能,是同“重建历史唯物主义”紧密地联系在一起的。在卢卡奇、柯尔施那里,“重建历史唯物主义”,意味着重新回到马克思本人的“主体性原则”和“总体性辩证法”,恢复马克思主义的人道主义原则;对于萨特、哈贝马斯来说,“重建历史唯物主义”,是因为历史唯物主义本身有一些“空白”和错误,有待“补充”和“修正”。
西方马克思主义从一开始就把高扬主体性原则,作为“重建历史唯物主义”的一面旗帜,强调马克思主义哲学的人道主义性质,强调自我意识在历史发展中的能动性和创造性。卢卡奇深信,“任何社会力量实质上就是精神力量”,并把主体性原则塑造成马克思主义哲学的最高原则,并断言:“马克思主义和资产阶级科学的决定性差别,不是经济动机在解释历史中占首位的原则,而是总体的观点”。
同卢卡奇一样,柯尔施依据黑格尔的辩证法重新解释马克思主义,并力图用历史辩证法来发展历史唯物主义。在柯尔施看来,按内容来说,历史唯物主义是新观点的产物;按形式来说,历史唯物主义是从唯心主义哲学中得出来的,即从黑格尔的辩证法那里接受过来的。马克思主义和黑格尔主义是同一个东西,二者的区别不是理论自身的性质,而是它们代表了不同的革命运动,即马克思主义代表了无产阶级革命运动,黑格尔主义代表了资产阶级革命运动。历史唯物主义从一开始就不是对现有事物的纯粹认识,而是始终关注人的主观的和批判的实践活动。马克思主义是“包括作为整体的社会生活一切领域的社会革命理论”,并用总体性观点克服了物质与精神、存在与意识、自然界与人的二元论,建立了以主体为统率的主体与客体相互作用的历史辩证法。诉诸主观因素的历史辩证法才是历史唯物主义的核心所在。
哈贝马斯认为,在马克思那里,历史的意义和目标不是一个形而上学的问题,而是实践设计的对象。传统历史哲学的弱点就在于,不理解历史发展本质上是实践的,现在和未来都不是沉思或科学预见的产物,而是主体介入的实践理性的结果。正是实践理性构成了历史发展的基础。“重建历史唯物主义”的目的,就是把这种理论拆开,“再以新的形式把它构成,为了更好地达到它所规定的目的”。历史唯物主义就是“在实践方面提出的理论观念”(哈贝马斯语)。
萨特明确否定辩证唯物主义,认为马克思主义就是历史唯物主义。“我所说的马克思主义,是指设定一种历史的内在辩证法的历史唯物主义,并不是指辩证唯物主义,如果把辩证唯物主义理解为那种自以为发现了一种自然辩证法的形而上学妄想的话”。在萨特看来,“任何一种辩证法都应该建立在个人的实践的基础上”。历史唯物主义把辩证法看作是人的实践,既那种人人可以从自己的实践和异化中取得的经验,又是那种使人们理解人类历史是不断发展的方法。
“历史唯物主义是我们时代唯一不可超越的哲学”(萨特语),对历史给予了“最可接受的解释”,但历史唯物主义没有解决在客观的历史范围内人的自由如何可能的问题。因此,应当用存在主义来“填补”马克思主义的“人学空场”,用“人学辩证法”来完善马克思主义辩证法。对萨特来说,历史的主体问题是历史唯物主义的头等重要问题。不是经济状况本身创造历史,而是人们根据已有的条件创造历史。实践是人们创造对象的活动。在实践中,人们依据一定的社会条件实现个人计划,创造性地参与劳动过程,使自己存在,并创造自己的生活,创造历史,实践决定了历史必然性的特点。与自然必然性不同,历史必然性是通过人们的自觉活动实现的。因此,实践的观点是历史唯物主义的基本观点。
但是,萨特所理解的实践与马克思所理解的实践又有重要区别。在萨特看来,实践首先是惰性因素最少的“个人实践”,个人实践指向“匮乏”的消除,它是历史过程的具体基础;其次是最受惰性因素左右的“惰性实践”,惰性实践是物质的并在对象中客观化,受制于全部物质领域的客观性和必然性;再次是具有不同程度“惰性因素”的社会实践,这是从共同目的出发而结合在一起的个人的活动。萨特认为,之所以把实践分为三个不同的层次,是因为在现实社会中,人们不仅进行自由的和创造性的实践活动,而且还进行惰性的、机械执行的、不能称为自由的活动。萨特的“历史人学”就是以这种实践观为前提建构的。正是这一实践范畴构成了萨特的存在主义马克思主义的核心。
阿尔都塞的结构主义与马克思主义也注意到实践观点对历史唯物主义的重要性,自觉意识到“实践的首要性”。按照阿尔都塞的观点,历史唯物主义用生产力、生产关系等新概念代替个体、人的本质等旧概念,提出了新的历史理论,即“实践的”历史科学。历史唯物主义的基础就是,“人类社会既是统一的,但在其各联结点上又是特殊的。用一句话来说,马克思提出了一种关于特殊差异的具体观点,这种观点能够确定每个独特的实践在社会结构的特殊差异中所占的地位;马克思正是用这个观点去代替费尔巴哈关于‘实践’的意识形态概念和普遍概念”(阿尔都塞语)。
法兰克福学派则把历史唯物主义改造成一种“社会批判理论”,把批判精神和否定意识视为历史变革的决定因素,把发达工业社会的症结和出路都归结到人的主观心理和自我意识上,并认为历史唯物主义对历史的理解是建立在“人们自己创造自己的历史”这一事实基础上的。在法兰克福学派看来,历史唯物主义并不是一种以物质本体论为基础的形而上学,而是一种“对人的快乐的彻底关心”的批判哲学,关注的是“人类生存的基本条件”,在主体与客体的相互作用过程中看到的是“精神在本体论上的首要性”。
西方马克思主义突出主体性和总体性,把历史唯物主义看作是认识和行动的方法,即凸显了“历史主动性”的方法,并以实践为核心范畴“重建历史唯物主义”,无疑具有合理性。突出主体性原则本身并不为错,但西方马克思主义的确曲解了马克思的主体性原则,使之离开了唯物主义的基础;突出人的实践对现实的决定作用本身并不为错,但西方马克思主义者的确夸大了“自由实践”的批判精神的作用,忽视了生产实践的决定作用,在一定程度上使实践范畴脱离了唯物主义基础,并具有唯心主义的倾向。就其实质而言,西方马克思主义“重建”的不是历史唯物主义,而是人本唯物主义;不是唯物主义历史观,而是“人类学的历史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