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生态主义政治思潮的主要理论主张(1 / 1)

生态主义政治思潮主要包括生态中心主义和生态自治主义两大流派。生态中心主义侧重于探讨人类社会和非人类的自然存在之间的关系;生态自治主义则主要把生态运动、无政府主义和社会主义结合起来,把社区生态自治等地方性变革看作是解决生态危机的关键。

生态中心主义是建立在生态科学所揭示的生态系统整体性规律基础之上的,它强调人类和地球其他物种一样,都是地球生态系统的组成部分。人类在地球生态系统中并无特殊地位,只是地球生态系统中的普通一员。但是,由于近代以来盛行的人类中心主义的价值观,把人类看作是宇宙中唯一具有内在价值的存在物,人类之外的存在物只具有相对于人类的工具价值,自然仅仅被看作是满足自身需要的工具,其结果造成了对自然资源的滥用。基于以上认识,生态中心主义认为,生态危机的根源就在于人类中心主义的价值观。既然如此,生态中心主义强调,在现行世界观和价值观的话语模式下,人们对生态的责任伦理是无法建立起来的,只有重建人类和非人自然存在物之间的伦理关系,生态危机才能得到解决。由此,他们提出了应当将传统伦理学拘泥于人和人之间的关系,进一步拓展到人和自然的关系,确立“自然权利论”和“自然价值论”。这就要求伦理学“应从只关心人(或他们的上帝)扩展到关心动物、植物、岩石、甚至一般意义上的大自然或环境。思考这个问题的一个方法,是考察伦理学从关心人类特定群体的天赋权利到关心大自然中的部分存在物或(某些理论家主张的)所有自然物的权利的进化过程”[6]。

所谓“自然权利论”,主要是指生物和自然界等人类之外的其他事物具有按照生态规律存在下去的权利。生存的权利、自主的权利和生态安全的权利是生物所享有的三种主要权利。“自然权利论”实际上要求人类应当把自然纳入到道德关怀和道德考虑中,从而建立人和自然之间的道德关系。

所谓“自然价值论”,就是强调人之外的存在物具有不依赖于人类的内在价值。但是对于什么是“自然的内在价值”,实际上生态中心主义并无统一的界定,大致存在着三种主要用法。[7](1)内在价值是指工具价值的对立物,也就是说,自然界具有内在价值是指自然物不是作为相对于人的需要和目的的手段,而就是目的本身。(2)内在价值是指自然物的内在结构和属性。(3)内在价值是指自然独立于评价者主观评价的客观价值。也就是说,即便评价者不存在,自然的客观属性也能够存在和得到说明。“自然价值论”力图突破把人类看作地球唯一评价者的传统看法,认为人类也不过是地球生态系统中普通的一员,因而并没有任何理由滥用自然界。

可以看出,生态中心主义把人类中心主义价值观看作生态危机的根源,强调走出人类中心主义,确立生态中心主义的“自然权利论”和“自然价值论”,生态问题就可以因此而得到解决,可以看出,生态中心主义实际上坚持的是“地球优先论”的观点。在这种“地球优先论”的观点的支配下,生态中心主义倡导一种激进的环保运动,甚至连一些林业工人为了生存而进行的砍伐森林的活动,也被他们所反对和谴责,其结果造成了环保主义者和工人之间的矛盾和对立,无法建立反对资本为追求利润滥用自然资源的统一战线,而生态中心主义这种激进的做法同他们理论上的缺陷存在着内在的关联。

生态自治主义把自然价值论、自然权利论和无政府主义结合起来,反对拘泥于资本主义生产关系来分析生态危机产生的根源。在他们看来,人类社会发展过程中形成的等级制权力关系以及在此基础上形成的统治意识,导致人们把这种统治意识扩展到对自然的征服性统治上,从而造成了生态危机。对此,美国生态自治主义理论家默里·布克金在《自由生态学:等级制的出现与消解》一书中进行了详细的分析。在他看来,在人类社会发展的历史进程中,先后出现了性别、年龄、宗教和政治等级,最后产生了阶级和国家,伴随着人类社会等级制的发展,逐步形成了一种统治认识论,即统治意识。“从等级制向阶级社会的转变发生在两个层面:物质的和主观的。明显物质性的转变体现在城市、国家、一种威权主义技术和一个高度组织化的市场经济的出现中。主观性的转变则在一种压抑性感知与价值体系的形成中得到了表达——以各种方式使整个经验领域沿着命令与服从的路线成为一种精神(状态)。借用一个宽泛的哲学术语,这种精神状态可以称之为统治认识论。”[8]正是日益庞大的统治机构和日益深化的统治意识导致了一种统治型的社会结构和文化,它集中表现为男人对女人以及人类对自然的统治,其最终结局就是生态问题。“随着自然中的无机特征取代了有机特征,社会与个性方面也是如此。自然世界的简单化与社会和个体的简单化形影相随,而生态系统的均质化与社会环境及构成它的所谓个体的均质化结伴而生。人对人支配与自然支配观念的密切联系,并不仅仅停留在观念水平上;它最重要的特征是,一种主导性的自然即一种无机的自然,取代了人类曾经极其崇敬地看待的有机自然。”[9]基于以上认识,生态自治主义者在认同生态中心主义的“自然价值论”和“自然权利论”的基础上,反对通过激进的阶级运动来解决生态危机,其生态政治战略主张通过示范性的生态社区建设和个人生活方式的渐进性变革,建立一个以超越民族国家、分散化、地方自治和直接民主为主要特征的人类社会与自然和谐一致的绿色社会。[10]

总体看来,生态主义政治思潮侧重于从哲学世界观和价值观的视角找寻生态危机及其解决办法,其理论基础是“自然价值论”和“自然权利论”,而且反对环境主义对生态危机的技术进步和经济增长的解决方案,强调“技术解决方案无助于实现一个有限系统中的无限增长的不可能的梦想;这种增长的几何级数特征同时强化了其不可持续性并表明,增长的极限很可能比我们想象的要快得多;而全球系统的巨大复杂性使得绿色分子主张,我们目前应对环境难题的努力同时是笨拙的和肤浅的。当然,这其中最根本的是这种最深刻的信仰:存在着增长的限制”[11]。其生态政治战略强调的是地方性行动、生态社区建设和价值观的变革等,并且批评“马克思和后来的马克思主义者都没有考虑一种建立在利用(所谓的)可耗竭资源基础上的经济(资本主义)如何可能会耗尽生产资料”[12]这一问题,这就意味着马克思的历史唯物主义坚持技术决定论和技术进步乐观论,它和生态学存在着对立的关系,其理论带有明显的后现代性质,必然无法导致真正意义上的生态政治运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