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恐惧作为启蒙的情感基础:从尼采继承而来(1 / 1)

《启蒙辩证法》认定西方“启蒙的根本目标就是要使人们摆脱恐惧(Furcht),树立自主”,可是,针对具体目标的恐惧或许可以摆脱,隐秘而又没有具体目标的焦虑却无法摆脱。所以,最后的结论是,“启蒙就是彻底而又神秘的焦虑(Angst)”①。把启蒙的情感基础视为恐惧与焦虑是从尼采那里继承来的见解。

面对复杂而不断生成中的世界,人难免恐惧与焦虑,更难免感到挫败与悲苦。但如何对待这种恐惧与挫败,如何应对因此产生的焦虑与悲苦,却反映了不同的文化理想,更反映了不同的意志强度和向度。在《悲剧的诞生》中,尼采就根据对恐惧和悲苦的态度区分了三种不同的文化:“借知识和理由而免除死亡恐惧(Todesfurcht)""妄想知识可以治愈生存的永恒创伤”并最终导向科学理性的苏格拉底文化②,以及艺术文化、悲剧文化。“赴死的苏格拉底,作为一个借知识和理由而免除死亡恐惧的人,其形象是科学大门上方的一个盾徽。”③苏格拉底文化崇尚一种“理性主义方法”,相信“只要万物的唯一支配者和统治者‘理性’尚被排斥在艺术创作活动之外,万物就始终处于混乱的原始混沌状态”④。站在这个立场的欧里庇得斯于是就力图以“清醒者”身份谴责“醉醺醺”诗人的立场,以为理性就是秩序和美的源泉。这种文化与“被眼前飘展的诱人的艺术美之幻幕包围住”“通过想象来战胜对俗界的难以形容的厌恶”①的艺术文化一样,都无法直面生命中的悲苦与恐惧。只有“求助于形而上的慰藉,相信永恒生命在现象的漩涡下川流不息”的悲剧文化,才不会被恐惧击倒。

在《扎拉图斯特拉如是说》中,尼采认为:“恐惧是人类原初的情感,所以,从恐惧(Furcht)出发,可以解释一切,原初的罪恶和原初的道德。”②从恐惧出发可以解释基督教,也可以解释科学的产生和发展。因为“这种古老、长久的恐惧,最后精细起来,变成宗教(geistlich),变为精神(geistig)——我想,如今这便唤作:科学”③。这个很容易让人跟《启蒙辩证法》联系起来的这一思想,一直贯穿在尼采思想之中。基督教传统中隐含的恐惧克服策略,与启蒙理性传统中营造的恐惧克服策略,都受到尼采的高度关注。力图主宰自己,但品质与能力又缺乏的“主体”,面对异在他者引发的忧虑与恐惧如何成功地化解呢?尼采指出,伴随着陌生之物的是危险、不安、忧虑——第一个冲动就是消除这种令人难堪的状况。科学—理性文化就试图给予一个解释:最好的解释就是因果、必然性解释,以便使那陌生、令人忧虑的异在他者世界变为遵循严格必然秩序的世界,不会贸然危害我们。于是,尼采认定:“原因的冲动,也就是由恐惧感决定和激起。”①可见,必然性、秩序性的建立在科学—理性解释中是关键所在。与此类似,基督教的解释也在塑造一个稳固、必然的秩序世界。只不过它不是由科学家发现的必然规律支撑和确立的,而是由存在于信徒心中的上帝支撑和确立的。

《启蒙辩证法》诞生时上帝的效力远比不上尼采时期,而科技理性的效力却正好相反。所以,与《启蒙辩证法》更关注启蒙理性传统对恐惧的克服,尼采在基督徒那里发现了无力承担恐惧、悲苦,而转向虚构一个简单形而上学来确立必然秩序,并替自己承担悲苦的典型例证。在他看来,面对现实生活中的失败,无法拥有现实世界的原始基督徒就会虚构出一个属于自己的、随自己心愿的、纯粹的“上帝”作为世界的根基和掌控者,以为只要自己献身于它就能拥有它,并以此获得安慰,获得意义的奠基,获得根据和希望。实际上,他们把这个世界设想得越超脱、越不沾染一丝杂质,就越反映出创作者内在的虚弱和一无是处。在尼采看来,保罗派的基督教之所以要如此解释世界,是因为他们满怀恐惧。形而上学虚构是化解恐惧的一种文化创造,“作为柏拉图式宗教的基础,恐惧扮演了根本的角色”。尼采认为:“人们满腹狐疑地对不可救药的悲观主义,怀有深深的恐惧,正是这种恐惧迫使人们许多世纪以来,对存在作出了宗教上的解释。”②可是,希腊以前的宗教并不是出于恐惧,而是出于感激和正义。出于恐惧的宗教是大众宗教。

对熟悉的生活共同体之内的人,施以爱,对不熟悉的陌生他者则抱有恐惧、惧怕、恨,这是大众宗教信奉者的常见之事。在尼采看来,这其中对邻人的恐惧重要于对邻人之爱。尼采认为,在社会组织建立起来、能抵抗外部危险之后,“正是这种对邻人的恐惧再次为道德评价提供了新的角度”①。蛮勇、报复心、贪婪、统治欲等,这些强烈而危险的本能,似乎对社会有用,因此经常被培养起来,助益群体强大,“以应对社会面临的危险和敌人”,“然而,现在这些本能被认为具有双倍的危险,因为缺乏转移这些本能的渠道,于是它们逐渐被贴上不道德的标签,任人诽谤”,这更说明了,“恐惧再次成为道德之母”。②我们对道德的建构感到恐惧,是因为我们恐惧蛮勇、报复心、贪婪、统治欲这些强烈而危险的本能的危险性,不能很好地控制它们,我们才认为它们不道德。我们视为不道德的东西,不是本质上就不道德的东西,而仅仅是我们害怕的东西。是我们内心不够强大,是我们自身内部的原因,才导致了我们对这些行为的不信任。问题不是出在这些行为上,而是出在我们自己身上。为了保险起见,我们才把有利于现存秩序的那些东西视为道德的、善的。在这里,道德和善始于既有秩序的维护,与承担风险的能力的缺乏,与内心的胆怯和弱小直接相关:“崇高的独立精神、独立的意志、甚至强大的理性,都被视为危险;因此,任何使个人从群体中脱颖而出、从而对邻人形成威慑的东西都被称作‘罪恶’;而公正、谦虚、顺从的心态以及适中的愿望,将得到道德方面的名号和荣誉。……任何崇高而坚韧的高贵和自我依赖都会惹人生厌,引人怀疑;而‘羔羊’,尤其是‘绵羊’将获得人们的尊敬。”①

根据朗佩特的看法,这里的恐惧是指对稀世之人的恐惧:过度安定的社会环境不需要这种人的品质。这些品质会带来危险。

恐惧成为道德的基础,不仅仅是指恐惧外物,更是指恐惧对秩序、安定构成可能性伤害的那些品质与本能,恐惧它们受到赞扬。为了维护秩序、安定,那些有危险的品质(如冒险、孤独、个性)与本能就会被视为不道德的。道德与不道德的评价,是从维持和保证秩序的角度出发的。也就是说,道德确定的基础不是什么崇高的东西,而是非常实用的一种考虑。这样一来,“如果可以完全消除危险、消除恐惧的原因,那么道德也可以被取消了:它不再被人们所需要,也不会再认为自己是必要的了”②。基督教意识形态中的恐惧元素,拒斥了造就伟大、崇高的那些品质,使得恐惧、同情都可能成为躲避伟大的原因。也正是在此意义上,只有超越恐惧与同情,才能到达成为永恒的喜悦:狄俄尼索斯式的所作所为“不是为了摆脱恐惧和同情,不是为了借助激烈的发泄,让自己从一种危险的情绪中得到净化——亚里士多德就是这么理解——相反是为了,超越恐惧和同情,成为生成之永恒的喜悦自身……”③

希腊人的宗教本来是高贵的。在那里,非常高贵的人心怀感激地站在众人和生命面前。后来,基督教就开始迎合和反映下层民众的品性。在尼采的眼里,恐惧成为宗教隐匿的情感根基,它是与一种特殊的、创立者不够崇高的、能力不够强大的宗教直接相关的,并与下层民众的孱弱和无奈(但又以虚幻的形而上学冒充高大上)脱不了干系。这样的“恐惧”似乎是对强者的恐惧,对造就强者的那些品质和能力的恐惧。①

于是,基督教文化对固定、保险、严格秩序的追求,就开始与科学—理性文化对必然秩序的追求内在一致了。尼采在这种文化精神中读出了一种保守、求稳、按部就班、不敢冒险、无法承受永恒生成世界带来的压力等基于平庸的倾向,读出一种因为害怕把引向成功的冒险、战斗、高贵、个性、不合群、进取、丰溢等品质而视为引发痛苦的品质,甚至将它们判为“恶”,而把减轻痛苦的品质,如同情、卑谦、顺从、宽恕、友善、耐心、怜悯等视为“善”的颓废与平庸的倾向。在这种倾向中,文化在逐渐地消融于偶然、不确定和突发事件引起的害怕中,使得“一种充满安全感、相信规律和可预见性的状态将成为可能”②。随着规律和可预见性世界的日益成型,“文化的全部历史体现了对偶然事件、不确定事件、突发事件的惧怕的减少。文化恰恰意味着学会预见,学会思考因果关系,学会先发制人,学会相信必然性”③。

所以,当下层民众在宗教中占据统治地位的时候,“恐惧(Furcht)也就在宗教中蔓延开来——这便为基督教的出现准备好了条件”①。宗教在民主制下却成了一种低级的东西,失去了高贵性。对此,朗佩特解说道:“对基督教而言,最重要的转变莫过于希腊宗教在民主制下发生的转变,即从一种高贵的感激向大众的恐惧转变;这场转变最终之所以能成功地导致大众宗教,在尼采看来,责任最大的莫过于柏拉图。……荷马的宗教出于感激,以一种高贵的姿态站立在自然与生命面前,产生了迄今为止人类最高的艺术成果和智识成就。而柏拉图的宗教则基于恐惧,奴隶般地屈服于某些被发明出来的超自然力量,最终导致欧洲人沦为一种亚洲宗教的猎物,这种亚洲宗教要让整个人在一个至高无上的救赎之神面前自我否弃。”②

显然,尼采笔下柏拉图和苏格拉底之前的希腊宗教并不是这样的。荷马绝不会像霍克海默、阿多诺所说的那样因出于恐惧与焦虑而艰难地走上返乡之旅,西方文化也不是一开始就出于对异在他者的恐惧而力图牢牢地掌控住它们。尼采不会像《启蒙辩证法》那样把恐惧、仇恨归于西方文化的开端,而只是把它与柏拉图主义、基督教后来的低俗化、低级化联系起来。他明确指出,“因为恐惧——是我们的一个例外情形”,“我以为,勇敢才是人的整个史前历史”③。尼采推崇荷马,赞赏他早早开始了泛希腊化,希腊人由此得到了精神自由和人性自由,这是他的贡献,也是他的过失:“但同时,这又是希腊文化真正的厄运,因为荷马的集中化导致了肤浅化,消解了相对严肃的独立本能。”①尼采对荷马既有赞赏又有担忧,他看到“所有伟大的精神力量都是既有解放作用,也具有压迫功能”。不过,跟后来的基督教和科学—理性文化相比,荷马还是高贵的,因此不能把他与苏格拉底相提并论:“对人施行暴政的是荷马,还是《圣经》,或者是科学,这当然是有区别的。”②在《启蒙辩证法》中,这种重要的区别消失了。荷马笔下的奥德修斯直接成了“西方资产阶级最早的一个原型”③。

对于写作《启蒙辩证法》时的霍克海默与阿多诺而言,虽然他们还保持着对普通民众的同情,但奥德修斯身上的伟大、高贵被消解之后,非但没有导致他们对普通民众的期待和信任,反而加深了对下层民众能力的质疑,并认定他们仍会笃信大人物所打造的意识形态,特别是异常容易获得的廉价快乐和悲苦以及即时得以释放的文化工业,民众更难以拒绝。在他们的眼里,民众会在这种难以拒绝中失去历史主体的身份和能力,成为文化工业的俘虏。在这方面,他们受尼采的影响甚于马克思,他们的观点最后也更接近尼采而区别于马克思。在对资本主义进行激进主义批判(马克思)和保守主义批判(尼采)的两种批判思潮中,两位持激进立场的作者却明显地更趋向尼采。尽管在从恐惧视角批判性地解释西方传统时他们与尼采的着重点不同(尼采着重于基督教,而他们着重于启蒙理性),但他们在《启蒙辩证法》中的观点显然更得益于尼采。他们的精英主义倾向更接近尼采,而截然不同于马克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