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本《中庸》上下两个部分在思想上存在着差异,甚至对立,把它们放在一起是不合适的,这是我们怀疑《中庸》原是两个部分最主要的原因。《中庸》上半部分主要讨论“中庸”。关于“中庸”,前人有不同的解释,郑玄《礼记目录》:“名为中庸者,以其记中和之为用也。庸,用也。”[57]二程则认为中庸是一种方法,“不偏之谓中,不易之谓庸”[58]。郑玄认为中庸即第一章喜怒哀乐“未发”与“已发”的“中和”,是为了把原来没有直接关系的两个概念联系在一起,并不足取。而二程把中庸仅仅看作是一种方法,多少违背了中庸的原意。那么,中庸的本义到底是指什么呢?《说文》:“中,内也;从口、|,上下通。”其中“口、|”应指礼器一类,有学者将其释为“徽帜”“册簿”或“旗鼓”[59],都是讲得通的。古时每逢大事,君王需要祭天,执“中”以“通上下”,表示“君命神授”,“受命于天”。因此,“中”的原义是指沟通天人的礼仪、礼器之类。由于礼在古代社会中具有崇高神圣的地位,有无限威力,它渗透到政治、军事、文化思想的方方面面,成为人们思想行为的准则与标准,而“中”在文献中也具有这一含义。《礼记·仲尼燕居》:“子贡越席而对曰:‘敢问将何以为此中者也?’子曰:‘礼乎礼!夫礼所以制中也。’”《荀子·儒效》:“先王之道,仁之隆也,比中而行之。曷谓中?曰:礼义是也。”《周礼·地官·大司徒》:“以五礼防万民之伪,而教之中。”显然,这个“教之中”的“中”即是指礼。君王祭天,民众必自四方而至,久而久之,引申出中心的“中”,象征君位所在,所谓“王者必居天下之中,礼也”(《荀子·大略》)。又引申出正中、公正之义。《尚书·大禹谟》:“允执厥中。”《论语·尧曰》:“允执其中。”“中”皆表示正中、公正、不偏不倚。二程说“不偏之谓中”,有一定的道理,但“偏”与“不偏”需要一个标准,这个标准即是礼,如果看不到这一点,难免有失片面。“庸”有“常”的意思,《尔雅·释诂上》:“庸,常也。”具体指常行、常道。所以,中庸的本义应为中道和常道,也即日用常行。那么,子思生活的时代什么可以称作“日用常行”呢?显然只有礼了。可见,中庸一词实是由礼转化而来,是礼的理论化和哲学化。《汉书·艺文志》记载有“《中庸说》二篇”,列入六艺略礼类,说明中庸与礼有密切关系,乃是当时人们的普遍观念。明白这一点,《中庸》这一部分的内容便容易理解了。
今本《中庸》第二章开宗明义提出“中庸”,把它看作君子的一种德行。“仲尼曰:君子中庸,小人反中庸。君子之中庸也,君子而时中;小人之反中庸也,小人而无忌惮也。”以往人们解释此章,往往把它与第一章“天命之谓性”“中和”等问题纠缠在一起,认为中庸乃天命所赋人之性,“顺着各人之性所发出来的,即是‘中庸’之道”[60]。又认为中庸也即中和,“‘以性情言之,则曰中和;以德行言之,则曰中庸是也。’然中庸之中,实兼中和之义”[61]。这样一来,一个本来简单的问题反而被搞复杂了。实际上,所谓“君子中庸”是说君子能够恪守中道,也即恪守礼,而小人不遵守礼仪,故肆无忌惮,与“天命之谓性”“喜怒哀乐”之“中和”并没有什么关系。因为从《中庸》第二章到第二十章上半部分没有一处谈到“性”,更没有谈到“中和”。相反,它谈中庸多从外部入手,把中庸看作外在的习俗和规范,表现出由外而内的致思方向:
子曰:人皆曰予知,驱而纳诸罟擭陷阱之中,而莫之知辟也。人皆曰予知,择乎中庸,而不能期月守也。(《礼记·中庸·第七章》)
子曰:回之为人也,择乎中庸,得一善,则拳拳服膺,弗失之矣。(《礼记·中庸·第八章》)
“择乎中庸”说明中庸的客观外在性,而“期月守也”则表明中庸的完成与实现需要经过一定时间的持守,将其由外在规范转化为内在自觉。颜回可以说是这方面的典范,他“择乎中庸,得一善,则拳拳服膺弗失之矣”,而一般民众则“鲜能久矣”。在孔门弟子中,颜回以“克己复礼”著称,他“一箪食,一瓢饮,在陋巷”(《论语·雍也》),“非礼勿视,非礼勿听,非礼勿言,非礼勿动”(《论语·颜渊》)。他的这一品格无疑是他能够“择乎中庸”的根本原因,同时也说明中庸乃是和礼密切相关的概念,而与“天命之谓性”没有关系。中庸来自礼,礼的一个重要内容即是君臣父子人伦关系,而中庸也包含这方面内容:
君子之道费而隐。夫妇之愚,可以与知焉,及其至也,虽圣人亦有所不知焉……君子之道四,丘未能一焉:所求乎子,以事父未能也;所求乎臣,以事君未能也;所求乎弟,以事兄未能也;所求乎朋友,先施之未能也。(《礼记·中庸·第十二、十三章》)
这里的“君子之道”即中庸之道,在作者看来,道并非不可捉摸之物,它内在于普通的人伦关系及日用常行之中,并通过“事父”“事君”“事兄”与“求乎朋友”的礼仪形式而展现出来,所以它是平凡无奇的,“夫妇之愚,可以与知焉”,“夫妇之不肖,可以能行焉”。但要完全实现它,却是连圣人都难以做到的,“及其至也,虽圣人亦有所不能知焉”。可见,道是既平凡又超越,“极高明而道中庸”的,但这种超越是立足于人伦的超越,是即日用而超越日用,亦即在日用常行中寻找超越,它可以说是一种世俗化的超越,与今本《中庸》后半部分心性的超越有所不同。不仅如此,由于道体现于人伦日用之中,生活的价值、意义需要从人伦日用本身中去发现、寻找,一切超出人伦日用本身的行为都会被视为“素隐行怪”。因此,“庸德之行,庸言之谨。有所不足,不敢不勉,有余不敢尽”(《礼记·中庸·第十三章》)成为今本《中庸》上半部分的主调。它所要求的,不是积极进取有所作为,“制天命以用之”,改变个人的处境与命运,而是满足现状,自我平衡,安贫乐道。
君子素其位而行,不愿乎其外。素富贵,行乎富贵;素贫贱,行乎贫贱;素夷狄,行乎夷狄;素患难,行乎患难,君子无入而不自得焉。(《礼记·中庸·第十四章》)
素,平素,既往。君子身处其位则安于其位,不作本位以外的非分之想。身处富贵就安于富贵,身处贫贱就安于贫贱,身处夷狄就安于夷狄,身处患难就安于患难,这样便无处不安然自得。可见,中庸和礼一样,都是要求人们自我约束、自我限制、自我克制。所不同的是,礼强调的是制度仪节,而中庸反映的则是制度仪节背后的价值观念和思想方法。
子曰:道之不行也,我知之矣:知者过之,愚者不及也。道之不明也,我知之矣:贤者过之,不肖者不及也。(《礼记·中庸·第四章》)
这里的“道”就是指中庸之道,人们之所以违背它,是因为“知者过之,愚者不及也”。可见,“中庸”确实有方法的含义,但这种方法是在日用常行即礼的基础上推衍出来的,起初它只是要求人们“不偏”“不易”,避免“过与不及”的错误,逐渐又形成较为丰富的内容,“执其两端,用其中于民”“忠恕违道不远”等。因此,说中庸来自礼,是对礼的哲学化、理论化,并非面壁虚构,而是有确凿的事实根据。搞清了这一点,以往关于《中庸》上半部分内容的争议也可得到澄清。《中庸》第十七、十八、十九章谈论鬼神祭祀,前人多认为是错简,与“中庸”本文无关。这种观点没有看到中庸与礼的联系,是不足取的。因为祭祀乃礼的一个重要内容,甚至可以说是它的核心,以上三章虽然没有谈到中庸,但却多处谈到礼:“上祀先公以天子之礼。”“斯礼也,达乎诸侯大夫,及士庶人。”(《礼记·中庸·第十八章》)“宗庙之礼,所以序昭穆也。”“践其位,行其礼,奏其乐。”“明乎郊社之礼、禘尝之义,治国其如示诸掌乎!”(《礼记·中庸·第十九章》)因此,它们被收录在这里可能正是基于这种考虑。这种表述形式与《缁衣》等篇的情况是一致的,而与《中庸》下半部分有很大差别。
《中庸》下半部分包括第一章及二十章“凡事豫则立”以下部分,是一篇观点明确、逻辑严谨的议论文。因为它主要谈论“诚明”,我们不妨称之为《诚明》篇。它开篇提出了一组富有哲学意味的命题:
天命之谓性,率性之谓道,修道之谓教。(《礼记·中庸·第一章》)
“天命之谓性”,是说天所命于人的即是性。“率性之谓道”,郑玄、朱熹皆注“率,循也”,故循性而行即是道。但又有学者主张“‘率’应训为统率、率领。‘率性之谓道’是说统率性的是道。……楚简‘长性者,道也。’‘长’就是率”。[62]若依前说,则“道”是内在之道,“修道之谓教”是指以后天的修习发明此内在之道;若依后说,则“道”是外在之道,“修道之谓教”是指以此外在之道改造人先天的本性。可见,“率性”是“循性”还是“长性”,不仅关系到“修道之谓教”的理解,同时也关系到整个《诚明》的思想。其实,《中庸》二十一章对以上两句有明确的解释:
自诚明,谓之性。自明诚,谓之教。
“自诚明,谓之性”是说由内在的诚而达到对是非善恶的明觉,便可称作是发自本性的。这是以功能、作用言性,而不是给性下一定义。“自明诚,谓之教”是说由明觉的认知活动而发明内在的诚,便可称为教。“教”与“性”相对,前者先天自然,后者后天教化,二者出发点虽有不同,但目的则是一样的,故又说“诚则明矣,明则诚矣”。以上两句中,“自诚明,谓之性”显然即“率性之谓道”,因为下面第二十五章接着说“诚者自成也,而道自道也”。“诚”即是“道”,与“率性之谓道”是一致的[63];而“自明诚,谓之教”也即“修道之谓教”,因为在作者看来,虽然人们具有内在的“诚”,但并非每个人都能将其直接表现出来,故还需要经过后天的教化培养,这即是“自明诚”和“修道”作为“教”的意义所在。可见,作者一方面肯定人具有先天的道德禀赋,另一方面又强调后天教化的重要,这个多少有些矛盾的观点构成了《诚明》的一个基本思想。在二十章下半段,作者还有与此相关的一段论述:
诚者,天之道也;诚之者,人之道也。诚者,不勉而中,不思而得,从容中道,圣人也;诚之者,择善而固执之者也。
以往学者由于受宋明理学家的影响,往往从本体与功夫的角度看待“诚者”与“诚之者”的关系,把“诚者”看作形上的本体,而把“诚之者”看作发明此本体的后天实践活动,结果造成理解上的偏差。其实,这里的“诚者”和“诚之者”主要是指两种不同的实践能力和方法。“诚者,天之道”是说“诚者”不借后天的努力和思考而自然而然表现出来,也即“诚者不勉而中,不思而得,从容中道”,他是先天自然的,故说“天之道”;而“诚之者,人之道”是说“诚之者”需经过对“善”的学习和掌握以发明内在的“诚”,他是后天人为的,需要经过一个学习实践的过程。所以在上面一段后又接着说:“博学之,审问之,慎思之,明辨之,笃行之……人一能之,己百之。人十能之,己千之。”因此,“诚者,天之道;诚之者,人之道”与“自诚明,谓之性;自明诚,谓之教”二者思想是一致的,均是对第一章“率性之谓道,修道之谓教”的解释和阐发。由此可见,今本《中庸》第一章与第二十章下半段以下具有一种内在的联系,作者先在第一章提出“率性之谓道,修道之谓教”的命题,接着又在第二十章下半段及第二十一章对以上命题作了进一步解释,二者上下呼应,思想连贯。而第二章以下关于“中庸”内容的插入,多少将这种联系打断了,同时也给人们的理解带来分歧和困难。相反,如果将“中庸”的部分拿去,那么原来的思想脉络便清晰可寻。这进一步说明,今本《中庸》是经过后人改动的,“诚明”与“中庸”原来各自独立,并非一个整体。
既然性是诚明之性,是自觉能动之性,那么,“率性”自然就是“循性”了,“率性之谓道”不是外在的道,而是一种内在的道,故作者在“天命之谓性”三句后接着说:
道也者,不可须臾离也,可离非道也。是故君子戒慎乎其所不睹,恐惧乎其所不闻。莫见乎隐,莫显乎微,故君子慎其独也。(《礼记·中庸·第一章》)
“道”内在于性中,循性而行即是道,所以它是一刻也不能分离的,如果能够分离,就不能算是道了。这个“道”显然不同于前面所说的中庸之道,而是“自诚”之道,它不是要求人们不偏不易,恪守既定的常道,而是要求内心时时保持着诚,在闲居、独处时仍能恐惧、戒慎,不敢有一丝的松懈,这样便做到了慎独。以往人们往往根据郑玄的说法,把慎独理解为“慎其闲居之所为”,不完全符合作者的原意。其实,慎独的“独”不仅仅是指独居、独处,它还指内心的“一”。楚简和帛书《五行》说:“能为一,然后能为君子,慎其独也。”帛书《五行·说》对此解释道:“独然后一,一也者,夫五为一心也,然后得之。”慎独是指仁义礼智圣“五行”统一于心,与心为一。这与《诚明》强调心不可离道的思想是一致的。因此,《诚明》中的慎独不仅仅是指“戒慎乎其所不睹,恐惧乎其所不闻”,更重要的,它是强调在“不睹”“不闻”时内心仍要时时保持着诚,“不可须臾离也”,这才是《诚明》所言慎独的重点所在。诚不仅体现在慎独上,同时,它还体现在“尽性”的实践过程之中:
唯天下至诚,为能尽其性;能尽其性,则能尽人之性;能尽人之性,则能尽物之性;能尽物之性,则可以赞天地之化育;可以赞天地之化育,则可以与天地参矣。(《礼记·中庸·第二十二章》)
“尽”,扩充、发用。“尽其性”也即扩充、发用自己的诚性。在作者看来,诚存在于万物之中,构成万物之性,天地万物本质上乃是一道德存在,天地万物的成长也是一道德精神的发育过程,而“至诚”之人在“尽其性”的同时,也感通、作用他人之性,感通、作用万物之性,赞助天地的生化发育,在宇宙间具有与天、地同等的地位,“与天地参”。这样,诚被看作世界意义的体现,“尽性”成为一种准宗教性的精神体验活动,它要求人们自我扩充、自我膨胀,以达到与天地等同的精神境界,而这与“庸德之行,庸言之谨”的中庸所表现出的自我约束、自我克制何其不同!诚不仅能“赞天地之化育”,还表现在具体的事物中:
其次致曲。曲能有诚,诚则形,形则著,著则明,明则动,动则变,变则化。唯天下至诚为能化。(《礼记·中庸·第二十三章》)
“致”,推致。“曲”,一隅,指具体。“致曲”也就是把诚运用到对象化的具体事物之中,使其由内而外逐步显现出来,并转化为具体的行动,感化、影响到他人。这里,诚不是赋予世界以意义,而是主体自觉、能动的道德实践活动;它不是以既有的道德规范为准绳,而是自我规定、自我主宰,“诚则形,形则著,著则明,明则动,动则变”;它不仅完善、成就自我,同时还造就、实现外物,所以说“诚者非自成己而已也,所以成物也。成己,仁也;成物,知也。性之德也,合外内之道也”(《礼记·中庸·第二十五章》)。而诚的这种自我开拓、积极进取的实践精神与中庸的随众趋俗、安于现状、消极保守多少是不太协调的。这也再一次说明,今本《中庸》中“诚明”与“中庸”在内容上并不是一个整体,把它们组合在一起是后来的事情。
根据以上分析,不难发现“中庸”与“诚明”在许多方面都存在着差异:首先,二者的内容不同。中庸即日用常行,它从礼转化而来,是对礼的理论化和哲学化。它要求人们恪守常道,“庸德之行,庸言之谨”,达到行为的程式化、大众化、无个性化。它同时也是一种方法,强调“择其两端”,反对“过与不及”,但归根结底还是要符合常道,关注的是现实社会秩序。而诚明则是主体的一种道德实践能力,反映的是主体的自主、自觉、能动的实践活动。从这一点看,它和仁在内在精神上倒是一致的,是对仁的继承和发展。它夸大道德主体的作用,认为只要内心做到“至诚”就自然可以“从容中道”,甚至“可以前知”(《礼记·中庸·第二十四章》)。它同样也是一种修养方法,强调“慎独”,即保持内心的诚,因而主要体现为内在的心性活动。
其次,二者都谈到了“道”,但所谈“道”的内容不同。中庸之道是一种外在之道,它体现在人伦关系之中,通过传统和习俗的力量来规范、调节人们的行为,表现出实用、具体、凡俗的特征;而诚明之道则是一种内在之道,它体现在性之中,“率性之谓道”,成为道德实践的内在动力和主宰,表现出自主、自律、自觉的特征。
还有,二者都涉及超越性的问题,但具体内容有所不同。中庸在关注现实的同时,还提出自近而远,自卑而高的超越过程,“君子之道,辟如行远必自迩,辟如登高必自卑”(《礼记·中庸·第十五章》)。但这种超越是建立在人伦日用之上的,对后者的关注往往弱化了前者,使超越性淹没在世俗性中。而诚明所谈的则是一种内在的心性超越,“故至诚无息。不息则久,久则征,征则悠远,悠远则博厚,博厚则高明。博厚,所以载物也;高明,所以覆物也;悠久,所以成物也。博厚配地,高明配天,悠久无疆”(《礼记·中庸·第二十六章》)。它通过诚向外的扩充,赋予世界以意义,达到与天地并立的精神境界,最终走向准宗教的神秘体验。
《中庸》与《诚明》的这种差别,可能和《缁衣》等篇与《五行》的情况一样,是子思思想的发展、变化的反映,而由这些差别我们可以认为,《中庸》与《诚明》原来可能并不是一个整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