揭示和阐明辩证法的理论根基的生存论本体论性质,是马克思在哲学史和辩证法史上作出的重大贡献,也是马克思成为现代哲学家的重要标志之一。但遗憾的是,马克思的这一洞见在后来的历史演变中被埋没,被深深地锁闭起来。许多自称是马克思哲学信奉者的人们尽管引用了马克思的很多语录,但由于没有经过现代哲学的洗礼,其哲学观念和理论框架深受传统哲学的束缚。结果,在他们那里,马克思的现代哲学品质被消磨殆尽,辩证法陷入了无根基状态。这一点正应了一句话:“我播下的是龙种,收获的却是跳蚤”!
在我们曾严重忽视的地方,现代西方哲学的一些思想家却投入了巨大的关注。在第一部分,我们曾指出过,现代西方哲学的许多流派对于辩证法在总体上持一种否定和排斥的态度。无论是英美哲学,还是欧陆哲学,很多哲学家都把辩证法视为传统形而上学的代表之一予以痛责和抨击。但是,这并不排除还有另外一些哲学家,他们敏锐地洞察到了辩证法所蕴含的深刻的合理内核和理论生命,因此他们试图从各自的理论视野出发,在当代特有的理论和现实生活语境中,对马克思哲学辩证法理论进行了创造性的重新阐释,以拯救辩证法的当代合法性。另外还有一些哲学流派和哲学家,他们虽然并没有对辩证法进行正面的论述,但其思想理路与辩证法之间存在着内在的沟通和融会之处,并对丰富马克思哲学辩证法思想作出了重大的理论贡献。
纵观现代西方哲学中辩证法研究的总体态势,可以发现,寻求和发掘“辩证法的理论根基”这一课题始终处于中心位置,或者说,其辩证法研究在很大程度上是围绕着“辩证法的理论根基”这一重大问题展开的。这一点,与本书所讨论的课题,即马克思哲学辩证法的理论基础有着一种主题上的关联。在此意义上,梳理现代西方哲学中辩证法研究所取得的进展,使得它所关注的最根本问题和理论成果得以充分的理解和消化,从而去寻求它与马克思哲学辩证法的可沟通和对话的途径和渠道,这对我们加深领会马克思哲学辩证法的真实根基和理论本性等重大问题,有着十分重要的启示意义。因此,在本部分,我们试图通过对现代西方哲学中几个有代表性的学派进行专题性研究,来考察其总体性的发展趋势。通过这种考察,从一个新的角度进一步揭示辩证法的“理论根基”这一课题在辩证法中所具有的枢纽性地位。
现代西方哲学对辩证法的这种“重释”工作是根据不同的侧重,沿着不同的方向进行的。在本部分,我们不求面面俱到,只是有针对性地择取如下四个内在相关的、与我们的马克思哲学辩证法研究有密切关系的侧面来论述:(1)超越对辩证法的知性化理解,捍卫马克思哲学辩证法的当代合法性,可以以卢卡奇的“历史辩证法”为代表;(2)回归和拯救马克思哲学辩证法的人文解放旨趣以及批判和否定性向度,可以以西方马克思主义尤其是法兰克福学派的辩证法研究为代表;(3)回归“人的存在”,为马克思哲学辩证法的人道旨趣进行辩护,可以以东欧马克思主义哲学,尤其是南斯拉夫实践派、科西克的具体辩证法为代表;(4)对辩证法的“对话”和“理解”维度的阐发,可以以伽达默尔的“对话辩证法”为代表。
这并不是说现代西方哲学的辩证法研究只包括上述四个方面的内容,而是说通过如上四个方面的分析,我们已可以看出现代西方哲学辩证法思想的基本状况,了解它与马克思哲学辩证法之间的可对话与可沟通之处,领会到“辩证法的真实根基”这一课题在辩证法研究中所拥有的核心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