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城市老年教育发展迅速,但发展不平衡,即使有的做得比较好,但也有不少问题亟待解决。
(一)老年学校管理体制多头领导,交叉管理
社区老年学校的主办与隶属问题不仅关系到社区老年学校在社区发展中定性与定位的问题,还关系到它在社区中的发展地位、作用和方向等。
在老年教育管理权责的划分上,目前有三种情况:一是把老年教育归口于老龄工作,由老龄委、民政部门管理;二是把老年教育归口于老干部工作,由党委老干部部门管理;三是把老年教育归口于教育工作,由地方教育部门管理。
在管理体制上呈现出多种形式。目前老年教育的管理及参与部门涉及老龄办、教育局、街道、老促会、老年人协会。管理方式有三种:一是区级老年大学办学的资格审批权归教育局,属于民办非学历培训机构,上级主管部门是教育局。也有的区级老年大学由老龄办、教育局合作管理。还有的是区老干部局直接管理的老干部大学。二是社区老年教育原则上是由老龄办或者老干部局牵头,由设在老年大学的老年教育协调机构管理。三是街道、居委会一级的社区老年学校,以社团活动为主要形式的老年教育活动,则由居民科、宣传科、文卫科、妇联、老年人协会等相关部门分别管理。
例如,北京市朝阳区老年大学作为开展老年教育的重要载体,却不归朝阳区教委管理,朝阳区的老龄委负责全区的老龄工作,但却不负责管理老年大学,区老干部局只负责离退休后的老干部教育工作。委办局各自设立的老年大学以及各街(乡)成立的老年大学、老年活动中心都没有形成统一的领导体系,没有统一的管理部门,基本处于各自为政、独立发展的状态。由于教育管理权责的不统一,长期以来老年教育的管理没有形成体系,出现交叉管理、政出多门、互相推诿的现象。这种现象的存在,导致老年教育的许多问题无法解决。如难以集中力量进行推动,难以进行教育和教学统一的规范要求,难以进行老年教育统计等,严重制约了老年教育的发展。
(二)社区老年教育“有校无址”“有教无地”状况普遍
从教学条件来看,社区老年学校的教学场地和基本教学设施不尽如人意。社区老年学校“有校无址”“有教无地”的状况十分普遍(见表4-2)。
表4-2 社区老年学校教学场地现状的区域性比较
由表4-2可知,东部城市和中部城市社区老年学校的专用校舍的比重均比西部要高,但东、中、西部城市社区老年学校在教学场地上“一舍多用”现象均比较严重。
(三)老年教育经费投入不足
对于城市社区老年教育经费,由于统计条件的限制,我们选择社区老年学校经费投入作为分析对象。社区老年学校的经费来源形式有十分明显的差异。从各社区老年学校所获经费渠道和额度来看,依靠上级或主管部门拨款报销的社区老年学校,其经费来源主要依靠“政府投入”,但政府投入的力度不大,数额很低。
某市的抽样调查显示,城区4个区的23个街道57个社区的老年教育,2009年各项可使用经费为32.26万元,占开展老年教育所需经费的55.7%。在各项可使用经费中,政府拨款数额为28.46万元,占开展老年教育实际需要经费的49.1%。而入学老人数高达1 600人次的一所街道老年学校,从街道得到的拨款仅为8 000元,学校管理人员不但全年没有一分报酬,每年还要为维持学校正常运转倒贴数千元。办学经费严重不足或勉强凑合已经成为社区老年大学和老年教育进一步发展的瓶颈。
(四)社区老年教育缺乏师资保障
在师资方面,由于老年教育发展的时间比较短,人们对老年教育还存在错误的认识,认为老年教育属于闲暇教育,很多社区没有一支专职老年教育教师队伍,所以老年教育质量不高。
目前,我国大部分社区老年学校没有专业的教师队伍,很难使社区老年教育走上正轨。同时,社区老年教育的管理人员往往也是身兼数职,无法专门针对老年人开展一些适宜的教育活动。社区老年学校的兴起使社区教师的需求量增加,花钱聘请却没有经费来源,不花钱又聘不到优秀师资,使基层老年教育工作举步维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