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学计划是由国家发布的重要的教学管理规范文件,教学大纲是与教学计划相配套的专业文件。教学大纲是由国家教育部门、行业教育部门组织相关专家制定的,一般是指令性、指导性和参考性的;地方职教管理部门、中等职业学校要以此为依据,结合当地经济社会需求以及学校条件来制定“实施性教学大纲”。从现有文献来看,通过教学计划与教学大纲对中职学校的教育教学工作进行的管理和规范,经历了一个从仅规定结构体例到内涵规定逐步完善,从功能性质单一到管理建设逐步规范的过程。
在20世纪,中专教学计划是由国家教委发布编制计划应遵循的基本原则和有关规定,然后由国务院各有关部门按专业归口、行业归口组织力量编制并审定批准实施的;职业高中教学计划是由国家教委提出编制计划的指导原则,各省市教育主管部门组织编制和批准实施的;技工学校教学计划是由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和各有关主管部门组织编制和批准实施的。这种状况直到21世纪初才有所变化,中专、职业高中的教学计划由教育部统一编制,但技工学校仍由劳动部组织管理。而教学大纲一般由国家教育主管部门和相关业务部门统一编制,并由专家组成的权威机构审定。20世纪80年代以前,按照分工,技工学校的教学大纲由劳动部负责综合管理,各工种的教学大纲分别由有关部委组织编制。对于中专学校,国家教委负责工科的普通课和技术基本课的通用性教学大纲的编制,工科的专业课和其他科类的所有课程教学大纲由各有关部委负责编制。进入21世纪,中等职业学校的文化基础课程及专业基础课程的教学大纲是由教育部统一编制的,专业课程教学大纲是由各个主管部委编制的。2000年,教育部统一制定了82个重点建设专业教学指导方案,4种德育课和23种文化基础课及公共专业基础课的教学大纲。
进入21世纪,我国对中职教育教学管理建设进行了重大调整。一是国家制定了统一的中等职业学校教学计划要求,改变了原有的三类学校教学工作各自为政的局面;二是在加强对中等职业学校教学计划规范管理的同时,结合社会经济形势的变化,突出了教学管理的科学性与灵活性要求。在教学计划文件的结构内容上反映为:将教学计划的制订和审批调整为教学计划的管理,明确了国家组织制定重点建设专业教学指导方案等专业建设规范性文件;强化了教学计划的指导思想与基本要求,突出了职业教育的就业导向与能力本位、培养学生综合素质和职业能力的要求;细化了教学计划的基本内容与时间安排,要求学校教学计划要涵盖专业名称、招生对象与学制、培养目标与人才规格、教学内容与教学要求、教学活动时间分配表、课程设置与教学时间安排表。中职教学大纲的性质由指令性文件转变为指导性文件,在教学目标上,大纲单独列出了“课程教学目标”一项,提出了按知识、能力、态度三个维度对目标进行描述,明确了职业教育要培养学生的全面素质和综合职业能力。这对于规范教学内容、加强学校教学管理具有重要作用。
2009年,根据进一步深化中等职业教育教学改革,提高教育质量和技能型人才培养水平的要求,中等职业学校语文、数学、英语、体育与健康、计算机应用基础、物理、化学7门公共基础课程教学大纲得到了修订。同时,现行中等职业学校机械制图等覆盖专业面广、规范性要求高的9门大类专业基础课程的教学大纲也得到了修订。新修订的教学大纲包括6个部分:课程性质和任务,课程教学目标,教学内容结构,教学内容与要求,课程实施,考核与评价。新的教学大纲结合国际课程改革的趋势,从内容到形式都进行了创新,将课程标准理念、知识与能力、过程与方法、情感态度与价值观融入教学大纲的编制过程中。
高等职业教育方面,1992年国家教委关于印发《成人高等专科教育制订教学计划的原则》的通知,要求加强对成人高等专科教育的宏观管理,为各类成人高等学校制订高等专科教学计划提供指导性原则和政策依据。2000年《教育部关于加强高职高专教育人才培养工作的意见》的附件一《关于制订高职高专教育专业教学计划的原则意见》,明确了高职人才培养的目标与基本要求,指出制订教学计划的基本原则,对教学计划的构成和时间安排做了详细规定。在附二《高等职业学校、高等专科学校和成人高等学校教学管理要点》中,增加了制订教学计划的一般程序和计划的实施过程等内容,并对教学大纲的制定工作也提出了具体要求。2002年,《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办好五年制高等职业技术教育的几点意见》提出实行五年一贯制的高等职业教育,认为实行五年制高职有利于统筹安排教学计划。基于此,地方政府积极贯彻落实该文件的指示和精神,规范管理,全面提升教育教学质量。如2012年江苏省教育厅出台《省教育厅关于制定中等职业教育和五年制高等职业教育人才培养方案的指导意见》,该文件涉及课程设置、教学安排、人才培养方案的内容和管理等方面的规范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