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浙江省普通高中多样化发展实验(1 / 1)

(一)发展优质特色高中

2011年6月,浙江省教育厅对《浙江省优质特色普通高中评估标准》进行了意见征求,在汇总意见和建议基础上,修改形成《浙江省特色普通高中学校标准(试行)》(讨论稿),最终于2011年11月,浙江省教育厅印发了《浙江省普通高中特色示范学校建设标准(试行)》。

其中在2011年6月的征求意见中的《关于〈浙江省优质特色普通高中评估标准〉的起草说明》里对优质特色普通高中的内涵、形成以及与普通高中多样化的关系进行了说明。

优质特色普通高中应当是形成了稳定的、适合本校学生发展需要的育人模式的学校,学校应有完备的、富有特色的课程体系和执行系统,学生得到全面而又有个性的发展。优质意味着各类人才辈出、人人成才;特色意味着具有鲜明个性的校园文化和培养模式。

省特色示范学校建设标准共设立办学理念和方向、学校课程体系、育人模式、组织与管理、办学绩效等5个方面内容,16项评估指标,并且对于申请不同等级(省一级和省二级)的特色示范校,有不同的达标要求。

从文件中可以看出,普通高中特色示范学校建设突出以课程体系建设为主要内容。特色示范学校的评估认定有严格程序。对于省普通高中特色示范学校的管理,通知指出建立周期性审查制度,实行动态调整机制。审查的重点是课程体系、选课制度、学分制度和育人特色情况等,周期性审查获得通过的学校保持原先等级,未获通过的,限期整改,整改到期仍未达到要求的做降级处理或取消省普通高中特色示范学校称号。凡查实出现严重问题的学校,由省教育厅直接取消其省普通高中特色示范学校称号。

(二)通过选修课程建设促进高中多样化

2011年7月,浙江省教育体制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公布了普通高中多样化发展选修课程建设改革试点学校的名单,见下表。

表6-12 浙江省普通高中多样化发展选修课程建设改革试点学校

(三)以评估为导向促进特色示范高中建设

2012年7月,浙江省教育厅印发了《浙江省普通高中特色示范学校评估手册》,对省普通高中特色示范学校的申报、评估认定以及各项指标的操作细则等都作了具体规定,它是普通高中特色示范学校评估认定的工作手册,同时也可作为学校自评、申报的重要参考。

文件要求,特色示范学校的产生按照严格的程序进行。

一是学校申报。学校对照《浙江省普通高中特色示范学校建设标准(试行)》(以下简称《建设标准》),发动全体教职工自评,达到申报目标等级要求的,向所属教育行政部门提出评估申请。

二是教育主管部门推荐。凡申请省普通高中特色示范学校,须经县(市、区)教育局推荐,并转报到所属设区市的教育局审核,审核同意的,由设区市的教育局于每年3月底前向省教育厅转报学校书面申请。

三是组织评估。省普通高中特色示范学校评估实行两级负责制。省教育厅接到申请后,在初步审核材料的基础上,先组织省督学对申报学校进行随机考察,再根据省督学考察结果,确定是否组织评估。省一级普通高中特色示范学校由省教育厅组织评估;省二级普通高中特色示范学校委托各设区市教育局组织评估。

四是公示和认定。每年10月,省教育厅根据评估意见,将拟认定的省普通高中特色示范学校名单在浙江省教育厅门户网站上公示,公示无异议的,正式发文认定相应等级的省普通高中特色示范学校。

五是周期性审查。对已被认定为省普通高中特色示范学校的,每3年进行一次重新资格认定,省一级由省教育厅组织审查,省二级由设区市教育局组织审查。审查的重点是课程体系、选课制度、学分制度和育人特色情况等。

2014年4月,浙江省教育厅发布了《关于确认杭州外国语学校等32所学校为省一级普通高中特色示范学校的通知》,[9]这些学校均属于浙江省内高质量的普通高中。

(四)宁波市促进高中多样化类型发展

2012年12月,浙江省宁波市教育局印发的《关于深化课程改革推进普通高中多样化特色化发展的意见》[10]指出,要稳步深化普通高中课程改革工作,着力推进普通高中特色创新项目建设(简称“12341”创新项目)。即力争通过3年努力,打造10个左右市级拔尖创新后备人才早期培养基地,建设20个左右的市级普通高中课程改革基地学校,形成30个左右的市级课改学科基地,创建40个左右有影响力的市级普通高中特色创新项目,推出100门市级选修精品课程。全市建成一批与课程改革相配套的学科探究室、数字实验室和创新实验室等教学专用设施,满足学校开展特色教育的需要。

此外,文件要求要打造一支适合普通高中课程改革的卓越师资队伍。全面实施教师队伍建设“百川计划”和“卓越工程”,力争到2015年,在全市普通高中学校中,引进或评选30名左右的市学科骨干教师和15名左右的市级教师。培养和造就一批社会认可度高、成绩卓越的名教师、省特级教师和正高级普通高中教师。建立一批名优教师工作室。以课程改革业绩为导向,打造一批最具课改影响力的校长、榜样教师与协同创新团队(简称课改“1255”教师培养项目)。即评选10名左右最具课改影响力的校长,20个协同创新卓越团队,50名左右课改榜样教师,重点选拔培养50名左右具有国际视野,扎实专业功底,在课改实践中具有很强教学和研究能力的一线“创新型”教师。

同时,全面开展省特色示范普通高中创建活动。争取到2015年前后,全市特色示范普通高中达到50%以上,创建教育现代化的县(市)区力争达到85%以上。力争有25所左右的普通高中学校成为省一级特色示范普通高中。全面实施学校发展性评估制度。

积极倡导普通高中学校根据校情、教情和学情整合必修课程,逐步实现国家课程校本化。加强知识拓展、职业技能、兴趣特长、社会实践四类选修课程的开发和实施。

建立特色课程校际分享和教育管理保障机制。搭建平台,积极探索走班、走校和走教等教育教学管理制度改革。统筹教育资源,组建市选修课程讲师团,定期发布课程菜单,供学生选课走班,教师走校讲学。

推进学校特色项目招生工作,对符合学校特色项目招生要求的学生开辟绿色升学通道。允许有条件的高中开展基于初、高中升学直通车的育人模式试点。

鼓励学校以特色创新项目建设为载体,探索普通高中育人模式、课程设置、教学途径、学习管理与评价办法的改革与创新,促进普通高中多样化、特色化发展,培养具有个性特长、适合社会多层次需求的创新后备人才。制定宁波市普通高中特色创新项目发展指南,从区域层面、战略高度规划一批有前瞻价值的特色创新项目,如科学与工程创新素养培育项目,人文与艺术优秀后备人才孵化工程,智慧课堂与教育信息化,自主合作探究的课堂教学改革,国家课程校本化的研究与实践,学校个性化课程体系的构建,走校走班走教的课程开设与管理,育人模式与书院制教育、个性化教育与导师制、国际理解与合作教育、搭建普职渗透、大中学融通的教育立交桥等,引导区域特色教育创新项目群的形成。对每个项目给予一定的经费资助,县(市)区按1∶1配套。加强项目实施过程的绩效评估,激励学校和教师积极参与项目创新。

各县(市)区要加大保障投入,高度重视深化课程改革的配套建设,增量教育资源向课程改革倾斜,提高教师配备与培训、选课走班设施与设备等方面的课程支撑能力。市教育局设立课程改革项目经费,用于全市普通高中学校深化课改和学校特色教育项目创建工作。

2014年2月27日,宁波市教育局印发了《宁波市普通高中多样化发展三年提升行动计划(2014—2016年)》(以下简称《计划》)。《计划》指出,实施普通高中多样化发展三年行动计划(2014-2016),要以现代学校制度建设、创新人才早期培养、普职融通改革试点、多样化的课程体系建设和特色创新项目创建为重点,建设一批文化内涵丰富、学科优势明显、富有鲜明办学特质的高水平普通高中,不断丰富普通高中学校类型,努力形成特色鲜明、课程丰富、资源开放、评价多元、育人全面、充满活力的普通高中发展新局面。通过重点建设、典型引路、错位发展,建设学术型高中、学科特色高中、普职融通高中和国际教育高中,构建宁波市普通高中多样化特色化办学格局。

表6-13 宁波市普通高中多样化特色化办学格局

《计划》指出,要着力开展普通高中多样化建设“12341”特色项目,做好加强文化建设、转变育人模式、试点普职融通、深化课程改革、创新教学方式、改革教育管理、形成多元评价7方面的工作,同时采取一系列的资源保障措施:

各地要加大经费投入,针对多样化发展的要求,重点支持学校在课程建设、教师发展、质量提升、教学与实验设施等方面的建设,确保推动普通高中多样化发展的全面实施。市教育局对改革试点学校和特色项目建设,给予相应的经费支持。对特色创建、教育质量和办学水平有整体提升的学校予以嘉奖。

支持各普通高中根据课程设置、特色发展的需要,聘用高等学校、科研院所、职业学校和社会组织等专业人士担任兼职教师,为多样化教育教学配备数量充足、素质优良、结构合理的学科教学团队。加强对校长和教师的培训,提高校长课程领导力和教师执教力。

加快教育信息化建设,建立区域高中教育教学信息化资源平台,为高中教师教学和学生学习提供便利,为学生的个性学习提供丰富资源。搭建网络“慕课”平台,开发建设一批微课程教学资源。推广校园网络师生即时提问解答系统。探索建立区域内高中校际合作机制,促进教师互用、课程互选、学分互认。

做好普通高中规划布局,新建、改建学校要按特色示范学校要求建设教学场地,配置教学设施,为课改提供足够数量的与选课分层走班教学相配套的专用教室。

充分利用博物馆、科研院校、现代企业、社区、职业学校、综合实践基地等自然人文社会资源,大力推进社会实践大课堂建设,培养高中生的兴趣爱好和动手实践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