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DAF在国内的发展历程
DAF这一模式近几年在国内发展迅猛,一些公益及金融机构已经开始关注和探索DAF这种新型慈善路径,据不完全统计,已有以下机构开始在国内践行DAF模式,见表6-4。
表6-4 目前国内践行DAF的模式
时间事件机构类别实现形式
2017年4月北京市永源公益基金会宣布成立两支永续传承DAF,这是国内DAF的首次尝试公益慈善专项基金
2017年6月深圳慈善会宣布成立冠名的捐赠者服务基金,随后设立“中国捐赠者服务基金网”公益慈善专项基金
2017年11月明湾资产通过中国证券基金业备案设立私募的公益金融类捐赠者服务基金金融私募基金
2018年1月北京圣商慈善基金会宣布启动捐赠者服务基金系统公益慈善专项基金
2018年1月上海市慈善基金会设立大爱福(DAF)专项基金公益慈善专项基金
2018年9月深圳市递爱福公益基金会正式宣布成立,这是国内第一家纯粹以运营DAF为主的基金会公益慈善非公募基金会
2018年10月山东大学教育基金会设立国内教育基金会中的第一个DAF“梦竹爱心基金”公益慈善专项基金
2018年上海联劝公益基金会设立了三个团体或个人发起的DAF专项基金公益慈善专项基金
2019年3月深圳市慈善会和建设银行合作的“善行公益”DAF捐赠者服务基金平台启动公益慈善+金融专项基金
2019年5月灵山慈善基金会和金百临慈善基金会共同发起“邻家公益计划”公益慈善专项基金
2020年2月万向信托金融科技团队自主研发DAF智慧系统,助力慈善组织开展抗击疫情的工作金融慈善信托
2020年4月北京益行者公益基金会设立了10个抗击疫情DAF项目公益慈善专项基金
从2017年永源基金会设立国内第一支DAF到现在,三年多的时间内,已经有十多家机构参与DAF的落地实践,其中大多还是公益慈善机构,包括公募、非公募基金会,慈善会,企业基金会及教育基金会多种类型。同时,也有嗅觉灵敏的金融机构结合自身业务特点积极参与其中,比如万向信托就很好地结合了慈善信托业务来落地DAF模式。
从实现形式角度看,目前公益慈善领域多数的DAF是以专项基金的形式实现的。这也不难理解,国内专项基金从架构上看也是基金会下设的子基金,与DAF的模式比较相似。但传统的专项基金和DAF模式也是有区别的,两者最明显的不同在于:传统专项基金是以公益项目操作型为主,往往是将募集的资金用于自己的项目;而DAF摆脱了专项基金的这种“公益闭环”,它扮演的角色是纯粹的资方,资助领域不设限,实施慈善款物募用分离的模式。值得注意的是,DAF规模化、产品化的特点也对以专项基金运营DAF模式的基金会的管理能力提出了新的挑战。
除了专项基金外,国内还有纯粹以运营DAF为主的捐赠者服务基金会。深圳市递爱福公益基金会是由深圳国际公益学院、北京中伦公益基金会、中顺易金融服务有限公司联合发起,获得了深圳市民政局颁发的基金会法人登记证书,是中国首家正式批准成立的捐赠者服务基金会。
由上可以看出,DAF不是一种固定不变的单一模式,它在国内的实现路径十分灵活,不同的机构要结合自身的特点去落地实践。但无论以何种形式实现,DAF最终落脚点还是要回到其慈善内核:尊重捐赠人,以捐赠人的意愿为核心。
目前,中国正进入财富代际传承的密集期,越来越多财富群体开始关注到家族慈善事业的重要性,公益慈善参与热情持续升温。借助DAF模式,以捐赠人服务为导向,结合慈善顾问提供专业化的慈善服务,可以有效提升慈善家族的捐赠体验。
首先,DAF的专业分工和募用分离有利于家族便捷管理慈善事业。DAF对慈善家族而言可以算作是一个“虚拟基金会”,家族成员只需要专注于慈善事业本身,而不必处理基金会的烦琐事务,“虚拟基金会”背后的管理机构在听取家族的慈善意愿和建议后,帮忙处理好杂务和把控法律要求。同样,募用分离也使得专业的人做专业的事,有效提升善款使用效率。
其次,DAF通过慈善顾问为家族提供专业的咨询服务。慈善顾问定制化地帮助家族发掘潜在的慈善需求,设计合理的慈善计划,评估捐赠的影响力,从而调动家族成员持续地、策略性地参与慈善事业,有理由相信慈善顾问会在未来家族慈善事业的发展过程中占据一个相当重要的角色。
此外,DAF接受多种类型的慈善资产也极大方便了家族慈善事业的开启,一些DAF也允许捐赠人对慈善资产提出保值增值的建议权,这也有利于为慈善事业提供持续的资金支持。
尽管中外的公益生态和社会文化有许多不同,但有理由相信,DAF模式中提倡智慧捐赠,以及为捐赠人提供便捷高效的服务是有其前景的。而财富家族能够通过DAF这种便捷的载体让慈善事业得以持续传承,也会为国内家族慈善事业的公益生态打开新的契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