慈善事业具有其特定的规律,财富家族在拥有慈善意愿后,理应考虑如何确保资产安全、使用得当,实现家族慈善可持续运营,取得预期的社会效益。而要解决这一问题,需要对财富进行统筹规划。这有助于确保财富分配合理,保障善款安全,提升资金使用效率,保证物尽其用,实现家族慈善目标。
1.确保财富分配合理
从需要的层次看,人具有多种需求,从低到高分别是:生理需求、安全需求、社交需求、尊重需求和自我实现需求。从需求的满足对象看,人既有自利的需求,又有利他的需求。自利需求旨在满足家族成员生存和发展的需要,利他需求则是满足家族之外更多人生存和发展的需要。利他行为在满足他人需求的同时,还有助于满足利他者社交、尊重、自我实现等自利需求。自利和利他都能为家族创富提供动力。在创富的基础上,家族需要通过科学的规划,确定自利和利他的财富份额,确保兼顾家族和社会,实现财富使用得当、分配合理。其中,自利需求的满足是基础;利他则是升华,将财富通过家族慈善,帮助社会上更多需要帮助的人,满足他们生存和发展的需求,有助于为家族赢得好的社会声誉,既减少社会中的仇富心理,维护家族安全,又满足家族尊重和自我实现的需求。
人无远虑,必有近忧。不进行善财规划,财富的分配容易出现偏颇。将财富用于家族成员过少,容易引起家族成员不满,不利于家族团结;将财富用于家族成员过多,忽视家族慈善,则容易削弱后代的进取精神,阻碍家族社会资本的累积,损害家族基业长青。前瞻的、科学的善财规划,有助于统筹兼顾家族的自利和利他双重目的,在维持家族团结和凝聚力的同时,为社会做出更多贡献,从根本上保障和发展家族财富。
2.保障家族善款安全
财富是价值与风险并存的一把双刃剑。财富使用得好,可以造福家族和社会;使用得不好,则带来很多麻烦。家族财富往往面临离婚风险、刑事风险、继承风险等多种风险,如果这些风险变成现实,而财富家族又没有事前进行科学的规划,容易导致财富缩水、弥散,甚至导致家族事业一蹶不振。风险是客观存在的,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善财规划无法避免风险的发生,但是它可以降低在风险应对上的脆弱性,使家族的风险管理更具前瞻性、针对性。一旦风险转为现实,家族财富可以在多种善财规划工具的提前安排下,最大限度地实现风险隔离,降低风险给家族善财带来的影响和损失,从而最大限度地保障财产安全。而财富安全是实现家族慈善事业发展目标的基础和前提。
3.提升善财使用效果
对慈善家族而言,财富既然用于慈善,就应该实现经济、效率和效果三重目标。经济是指将财富用在应该使用的地方,物尽其用,不浪费;效率是指财富在使用过程中,能以较低的成本实现目标,或者在成本一定的情况下,可以帮助到更多的人,实现更多目标。效果是指受助者真正从家族慈善事业中受益,善财能切实解决社会问题,达到预期效果。
如前文介绍,在我国现行政策框架下,家族慈善可以有多种工具选择。每种工具都有其特点和优势,同时面临不同的约束条件,产生不同的效果。财富家族在行善过程中,具有自身个性化的需求。在充分了解善财规划工具特点的基础上,选择适当工具进行规划,有助于财富家族扬长避短,最大限度地发挥出这些工具的优势,在满足家族行善需求的同时,实现慈善资产使用的经济、效率和效果目标。
乐淳家族的善财规划
万向信托·乐淳家族慈善信托设立于2016年9月26日,是国内首个家族慈善信托。该慈善信托的委托人选择不公开,备案期限为永续,信托财产总规模为2000万元人民币,备案机构是杭州市民政局,受托人是万向信托有限公司,监察人为毕马威,法律顾问为中凯律师事务所的陈凯律师。该慈善信托主要支持发展教育、科技、文化、艺术、体育、医疗卫生、环境及其他社会公益事业,扶贫、济困、扶老、救孤、恤病、助残、优抚、救助灾害事件及其他公益活动,见图3-5。
图3-5 乐淳家族慈善信托(9)
乐淳家族慈善信托的特点包括:
(1)实现慈善与金融的结合,既确保善财的保值增值,又实现家族慈善目标;
(2)通过设立慈善信托董事会,完善家族慈善信托的治理结构;
(3)慈善家族的成员通过参加慈善信托董事会参与决策,确保家族意愿落实;
(4)设立公益项目秘书进行公益项目初选,协助慈善信托董事会决策,落实家族与受托人日常联系;
(5)该慈善信托为永续,即使委托人去世,其在生前所做的慈善信托安排也不会因为去世而消亡,家族的慈善事业不会因委托人去世而终止,由此使得该慈善信托成为委托人家族成员可以长期参与的家族事业。
在家族善财规划中,乐淳家族慈善信托实现了如下功能:
(1)隔离财富风险,善财专款专用。在设立家族慈善信托后,该慈善信托的财产区别于乐淳家族未设立慈善信托的财产,能够隔离破产、遗产继承、债务等风险。财产不得用于个人消费,能够防止后代挥霍浪费;不受婚姻和继承的影响,不受刑事处罚的追溯,不会因为委托人的意外导致财产处于无人管理的状态;慈善信托财产独立于受托人的固有财产,不因受托人破产、被强制执行而受到影响;慈善信托财产通过合意的方式独立于受益人的债务。信托所具有的风险隔离特点,有力地保障了乐淳家族善财的独立和安全。
(2)慈善资产实现专业化、规范化运营。乐淳家族慈善信托的受托人是万向信托有限公司,其具有专业化的资产管理经验,能保障资产保值增值。法律法规对慈善信托应予披露的信息内容、披露方式等均有明确规定,受托人既需要向民政部门报告,且需要通过特定的信息平台向社会披露,接受社会监督。《慈善法》规定,慈善信托的受托人可以设立监察人。乐淳家族慈善信托确定毕马威担任该慈善信托的监察人,对受托人的行为进行监督。如果监察人发现受托人有违法、违规或难以履行职责时,可向委托人报告,或以自己的名义向法院起诉。这些制度设计,都有助于慈善资产实现专业化、规范化运营,确保委托人和受益人的权益实现。
博世家族的善财规划
1886年,德国人罗伯特·博世先生在斯图加特创立了“精密机械和电气工程车间”,成立后,企业经过不断创新发展,在第二次世界大战前已经实现全球化,在多国创办生产基地,成为知名企业。1942年,罗伯特·博世先生逝世。1945年,第二次世界大战中德国50%以上的博世工厂设施被同盟国的炸弹炸毁,博世失去了在全球各地的生产基地,很大一部分生产设施均已变成废墟。但是,基于德国完备的遗嘱执行制度,根据博世先生生前遗嘱,遗嘱执行者在1945年以后重建博世公司。而且,公司的目的不仅是赢利,还要将部分盈余用于慈善事业。在罗伯特·博世去世22年后的1964年,为完成博世先生遗愿,博世基金会成立。
1935年7月19日罗伯特·博世先生制定的博世有限责任公司资产管理准则成为博世基金会的宗旨:“我的目标,不仅要减轻各种困苦,更希望能让人们在道德、体质和智力等各方面都得到提高……应对以下领域进行资助:健康、教育、培训、天才促进、民族谅解……”博世家族通过基金会的方式,实现了善财规划的以下功能:
(1)延续家族慈善事业。自成立后的几十年来,博世基金会一直致力于以现代化的方式经营公司创始人罗伯特·博世的公益慈善事业。基金会制定有完善的章程和规章制度,聘请专业人员进行管理,慈善项目遍布全球,在解决社会问题的同时,延续了博世先生的生前遗愿,使博世家族的慈善事业经久不衰。
(2)控制家族企业。博世家族通过博世家族基金会,控制了家族企业的所有权。尽管博世家族的后代并不直接管理公司,但却可以通过基金会实现对家族企业的控制。自1964年以来,博世的大股东一直为罗伯特·博世基金会,其目前控股92%,博世家族控股7%,罗伯特·博世有限公司控股1%。不过,基金会没有投票权,公司的投票权结构中,罗伯特·博世工业信托公司占93%,博世家族占7%,见图3-6。
图3-6 罗伯特·博世有限公司的股权结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