把海瑞变成“海怪物”的不是别人,正是他所崇拜的太祖朱元璋。
明朝初年,弘文馆学士罗复仁居官简朴,为人老实,人称“老实罗”。一天,朱元璋忽然动了念头,要调查“老实罗”是真老实还是假老实,到罗家私访。罗家在城外边一个小胡同里,破破烂烂东倒西歪几间房子,“老实罗”正扒在梯子上粉刷墙壁,一见到皇帝来,着了慌,赶紧叫女人抱一个小杌子请皇帝坐下。朱元璋见他实在穷得可以,老大过意不去,说:“好秀才怎么能住这样的烂房子!”即刻赏给了城里的一所大邸宅。(吴晗《朱元璋传》)
其实,使“好秀才”不得不住这样烂房子的人正是朱元璋自己。开国初年,正是他为官员们定下了历朝以来最低的俸禄。
之所以规定低薪制,一是因为开国之初,财政困难;二是贫民出身的朱元璋心底对官员们总有一种仇恨的潜意识,他不希望这些人被自己养肥;三是读书人都是孔孟之徒,他们入仕,出发点应该是行孔孟之道,并不应为一己私利。所以,薄俸正好有利于他们砥砺节操,保持正气。正所谓“存天理,灭人欲”。低薪制其实是中国基于儒家学说的一种政治传统,只不过其他朝代没有低到这样让人吃不饱饭的地步。
一方面是官俸低得不足以维持正常开支,另一方面是官本位,官万能,各级官员权力不受约束,制定各种土政策,进行各种乱收费几乎没有任何障碍。这种制度的荒悖,正如同“渴马守水,饿犬护肉”,导致官员们的整体腐化成为一种不可避免的趋势。
对于制度性腐败,历朝对付的办法只有两个:一个是“杀”,从肉体上消灭贪官;另一个就是“教育”,通过树立典型,大力表彰,提倡正确的导向,来感动人教育人转化人。
这两种办法都如水中捞月,无济于事。历朝以来,以明太祖朱元璋惩贪最为坚定,对官员要求最为严苛,然而,偏偏是他定下一系列惩贪祖制的明王朝,腐败得登峰造极。
在朱元璋看来,别的罪过都可恕,只有贪污,一个也不能饶过。他制定了残酷的惩贪法律,规定凡贪污六十两以上者,均枭首示众,而且还要把人皮剥下来,里面填上干草,摆到官府公堂对面,用来警告继任者。后来,见此举仍不能制止贪污,又规定:“今后犯赃者,不分轻重皆诛之!”只要是贪污,即使只有一两银子,也照杀不误!除了杀头之外,朱元璋还制造出抽肠、刷洗、锡蛇游等骇人听闻的酷刑来惩罚贪污犯。洪武皇帝的治下如同地狱再现,几乎帝国每个县的县衙里都摆着一个皮人,举国杀掉的官员十数百万。上自朱元璋的义子干儿、皇亲国戚,下至无品级的胥吏,只要稍涉贪污,一个也不放过。
在这样的严刑峻法下,明帝国两浙、江西、两广和福建的地方官员,从洪武元年(1368年)到洪武十九年(1386年),十九年里,或者任中被杀,或者任中被罚,竟然没有一个做到任满的!有些衙门,因为官吏被杀太多,居然没有一个人办公。为了政府运转,朱元璋只好开恩,叫那些官员死刑缓期执行,带着镣铐在公堂办公。
在大屠杀的同时,朱元璋还十分重视树立典型,表彰先进。他先后树立了王升、王兴宗、陶垕仲、隋斌、王平等数十名廉政典型,对他们加官晋爵,大加封赏,并且编了《彰善榜》《圣政记》等宣传材料,广为宣传他们的事迹。严惩和教育,朱元璋的力度都是前无古人,后无来者。效果如何呢?虽然一时之间贪官似乎大为减少,然而,力度稍稍减弱,贪污又如雨后春笋,势不可挡。治理了二十多年,到了晚年,贪污案件仍然层出不穷。朱元璋连声哀叹,前边的死尸还没有收走,后边的继任者又贪污上了。治理越重,贪污的反倒越多。“似这等愚下之徒,我这般年纪大了,说得口干了,气不相接,也说他不醒!”
其实痴迷不醒的,是几千年来的中国政治。几千年来,从来没有人尝试过用其他办法来治理腐败,没有人考虑过制度的合理性。
中国的传统文化就是这样一种缺乏自省精神的文化。在这样一个封闭完足的文化体系包围下,一切都有现成的正统解释,人们已经丧失了建设性解决问题的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