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作人早期儿童观初论——兼论“以儿童为本位”观的提出(1 / 1)

我们把1923年周作人出版他的文艺论集《自己的园地》作为划分周作人儿童观发展前后期的标志,是因为在此之前,周作人的儿童观经早年东京留学时启蒙于西方儿童学及回国后致力于教育实验已初具雏形,又经五四新文化运动的检验而发展臻于成熟,且与那个时代的精神相吻合的积极面最为突出。五四退潮后,周作人于彷徨中埋头耕种“自己的园地”,理性的清朗与现实的黑暗又使他在矛盾的磨砺中逐渐丧失了“热”与“力”,最终成为一个“生错了时代的人”(舒芜语)。

我们研究作为中国新文化运动闯将之一的早期周作人的儿童观,无疑具有文化史、文学史与儿童教育学上的多方面意义。但本篇只是从儿童文学上立论,又着重于考察他早期儿童观流变的过程,以期为“周作人与儿童文学”的研究提供一种意见。因为周作人多次强调过:“要研究讨论儿童文学的问题,必须关于人类学民俗学儿童学等有相当的修养。”他坚信“根据人类学派的学说来看神话的意义,根据儿童心理学来讲童话的应用,这个方向总是不错的”。(《儿童文学小论·序》,1932)早在他“染指”儿童文学之初的1913年就认识到:“童话研究当以民俗学为依据,探讨其本源,更盖以儿童学,以定其应用之范围,乃为得之。”(《童话略论·绪盲》)二十年后他又一次郑重申述:“如不懂弗洛伊特(即弗洛伊德)派的儿童心理,批评他的思想态度,无论怎么说法,全无是处,全是徒劳。”(《周作人自述》,1934)(下划线皆为引者所加)周作人的这些话提醒人们在研究他的儿童文学观时应首先研究他的儿童观。这一原则,不论是研究他的早期还是后期的儿童文学思想都是应该坚持的。

周作人对儿童学的兴趣据他的回忆最初“是从人类学连续下来的”。当初他受安特路朗人类学派的影响,不仅“由此知道神话的正当解释,传说与童话的研究也于是有了门路”,“而且也知道了文化人类学”,进而很有趣味地读了文化人类学祖师泰勒的《人类学》(1881,中译本为《进化论》)及弗雷泽博士的《金枝》等这一学派的多部经典著作,认识到“人类的个性发生原来和系统发生的程序相同,胚胎时代经过生物进化的历程,儿童时代又经过文明发达的历程,所以幼稚这一段落正是人生之蛮芜时期”。“儿童即是小野蛮”,他的成长有其既定了的不可改变的合乎自然规律的程序。但他“对于人类学的兴味,并不是为学,大抵只是为人,而这人的事情也原是以文化之起源与发达为任”,因而同时他又“很想知道”“人在自然中的地位”,“于是沿着这条路略一拐弯便又一直引到进化论与生物学那边去了。”他用心从中国旧书中收集并研读了诸如《毛诗草木疏》《广要》《本草纲目》《野菜谱》与《花镜》等关于自然名物的这一部分著述,不仅了解了“生物学知识”,也想从中了解“化中人位”。但更给他强烈影响的是英国古典博物学名著怀德的《色耳彭的自然史》[清乾隆五十四年(1789)初版]与近代像法布尔的《昆虫记》那样给人以新的知识的书,他从中明白了这样的道理:世上没有一部经典可以千百年来当做人类的教训,“只有记载生物生活现象的Biology(生物学)才可供我们参考,定人类行为的标准”。(《祖先崇拜》1919)(上述引文未注明出处者请参阅《我的杂学》中“六”至“十”部分,1944)这与他从人类学得来的知识相整合,就养成了他最初的对传统道德观的反叛心理与以“顺应儿童成长法则”为重要内容的儿童观的萌生,其意义更在于为他后来接受西方儿童学影响在思想与情感上作了必不可少的准备。

周作人儿童学知识的获得更得力于他早年在日本留学期间(1906—1911)通过日本这座“文化桥”而接受了西方弗洛伊特派儿童学的影响。虽然这一接受过程因资料缺乏以及对这一方面研究的乏力已难勾勒其全貌,但在1944年所作的《我的杂学(十)》中,我们还是可以知道一个大概,他说:“我在东京的时候得到高岛平三郎编的《歌咏儿童的文学》及所著《儿童研究》,才对于这方面(儿童学——引者按)感到兴趣。其时儿童学在日本也刚刚开始发达,斯丹莱贺耳博士在西洋为新学之祖师,所以后来参考书多是英文的,塞来的《儿童时期之研究》虽已是古旧的书,我却很是珍重,至今还时常想起。以前的人对于儿童多不能正常理解,不是将他当作小形的成人,期望他少年老成,便将他看作不完全的小人,说小孩懂得什么,一笔抹杀,不去理他。现在才知道儿童在生理心理上虽然和大人有点不同,但他仍是完全的个人,有他自己内外两面的生活。这是我们从儿童学所得来的一点常识。假如要说救救孩子大概都应以此为出发点。”可以说,在五四时期被广泛作为儿童解放武器的“以儿童为本位”的教育主张,在留学东京时周作人就已经认同并接受过来了,此后他又在不断的学习与教育实践中加以体味升华,终于在1914年在中国第一次提出了“以儿童为本位”的儿童教育主张,而后关心儿童便一直成为他的“胜业”,至老不倦,这是同时代人无法相比的。

这里提到“以儿童为本位”的儿童教育主张,似有必要作一些说明。在儿童文学界怕是没有人不熟悉这个提法,也没有人怀疑这是由杜威来华讲学时的核心内容,又在此感号下由鲁迅在1919年10月写作的《我们现在怎样做父亲》(《新青年》第6卷第6号)中第一次提出来的。一种权威性的中国现代儿童文学史便作如是观,即美国实用主义教育家杜威于五四运动爆发的前三天来华讲学。在杜威所宣扬的实用主义教育思想中,“儿童本位论”的内容对当时中国小学教育界与儿童文学领域都产生了极大的影响。这一代表20世纪初崭新的儿童观的出现,便以不可阻挡的凌厉之势冲击着统治了中国几千年来以“父为子纲”为核心的旧儿童观。思维敏捷的新文化先驱者们也都以极大的关注与**,取同一步调掀起了我国历史上从未有过的“儿童热”。正是在这样的背景下,在杜威来华讲学后的五个月,鲁迅写下了《我们现在怎样做父亲》的重要文章,指出“一切设施,都应该以孩子为本位”,呼吁“觉醒的人”“改作幼者本位的道德”。诚然,这些都是事实,“儿童的发现”确是五四新文化运动的一个重要成果,同时也是20世纪初中国一件了不起的大事件,但从这种叙述中则容易让人以为“以儿童为本位”的提出在中国是经杜威启蒙发生于五四以后的事。事实上,周作人早在此五年前就已经明确表达过了。

1914年7月,在绍兴县教育会任会长并在浙江省立第五中学任英文教师的周作人,受其兄鲁迅在北京筹办全国第一次儿童艺术展览会的启示,也亲自主持了绍兴县小学校成绩展览会。在他亲自拟定的《成绩展览会意见书》(载《绍兴县教育会月刊》9号)中就写道:“儿童教育,本依其自动之性,加以激励,引之人胜,而其造诣所及,要仍以兴趣之浅深为导制。……今对于征集成绩品之希望,在于保存本真,以儿童为本位。”(下划线为引者所加)这可以算是我国第一次在文章中完整出现“以儿童为本位”的字样。周作人为什么在这里要提“以儿童为本位”呢?这是不是周作人随便说说的一句空洞无心的话呢?不是的。我们注意到他在筹办这次展览会之初曾着力介绍过日本学者黑田朋信所著《游戏与教育》中的如下观点:艺术不但起源于“游戏冲动”,“即艺术制作之态度中,亦必多少含有游戏分子”,“小儿生活,本为游戏,教育之事,亦当寓于其中”,故提倡“趣味之教育,曰美学是也”。将“游戏”与“趣味”引入教育,关注儿童的主体实践,明确提出“美育”的要求,正好可以作他主持这次成绩展览会动机与目的的注释。在他特地撰写的《学校成绩展览会杂记》(《绍兴县教育会月刊》10号)中,对展出的学生课堂作业与大量学生课外活动中的各类美术、工艺作品都给予一一评点:或“取材颇多趣味”,或“于疏末处见其真率”,或“真纯可取,其稚气殊不可及也”,或“乡村儿童便于自然观察,胜于城市远矣”等等,皆赞不绝口,更是对他“以儿童为本位”内容的有力补充。从这次展览活动中,我们也不难体会到周作人的这一教育实践与五年后杜威来华时所宣传的那一套以实验为教育法则的“儿童本位论”是何其“貌”似“神”通。可以说,“以儿童为本位”的提出是与周作人在儿童教育实践中的体悟分不开的。当然,这一体悟又是以他所接受了的西方儿童学的知识为前提与指导的。关于周作人在日本所受儿童学的影响,前文已有所述。这里再看看回国后的这一时期周作人又做了些什么。查周作人1912—1919年日记会发现,其中记录他搜读购买童话、儿歌、儿童学、教育学著作的文字占有相当篇幅,尤其是1912—1916年间更为丰富感人。这里仅以相关的1913年为例,其中关涉儿童学的有:

1913。1月21日得サガシセ十三日寄《儿童学纲要》一册。2月16日上午在明达书店购王伍编《儿童游戏》一本。20日上午阅Halle《儿童之好奇心》。4月18日晚阅Eckenstein《儿歌比较研究》。7月13日购《幼稚谐歌》等二本。8月3日得サガシセ廿五日笺又《家庭教育学》一册。10月7日,抄译Gorst《教育与善种》中一章拟登入教育会月刊。

我们再来看他这一时期的著述也几乎都是有关儿童教育的。据笔者对1913—1914年间《绍兴县教育会月刊》第1号至第9号的初步统计,这类文章就有十余篇,其中主要的有:

《遗传与教育》(1913,第1号)、《民种改良之教育》(1913,第1号)、《游戏与教育》(译文,1913,第2号)、《儿童研究导言》(1913,第3号)、《玩具研究》(1914,第5号)、《小儿争斗之研究》(译文,1914,第5、6、7、8号)、《儿童问题之初解》(1914,第6号)、《家庭教育一论》(1914,第9号)……

始终贯穿于这些著译中的有两个相关联的基本思想,一是尊重儿童的独立个性。即确认“盖儿童者大人之胚体,而非大人之缩影”(《儿童研究导言》)。二是顺应自然本性的发展。“教育之力,但得顺其固有之性,而激励助长之,又或束制之,使就范围,不能变更其性”(《遗传与教育》)。由此而建立的教育原则必然是“以儿童为本位”的。这些确实显示了周作人对儿童问题思考的特色及他对儿童认识的超前意识,是他在同时代人中最先将儿童作为一个独立的“人”来看待,其意义又不限于儿童学的范围内而具有某种“人”的解放的普遍意义。此后1918年的《人的文学》、1919年的《祖先崇拜》与1920年的《儿童的文学》等重要文章中关于“人的解放”,“妇女的解放”与“儿童的解放”的根本思想都可以说是以此为源头而在实践中加以丰富与发展了的,这里特别值得一提的是《祖先崇拜》这篇短文。

《祖先崇拜》(《每周评论》10期)写于杜威来华讲学之前的1919年3月,其中心内容与鲁迅的《我们现在怎样做父亲》一文有着惊人的一致处。周作人以进化论为武器,将批判矛头直接指向封建统治最根本的法规——家庭中的“父子关系”,批判了那种“养子报恩”“父为子纲”的旧儿童观后,又独创性地将中国传统道德归结为“祖先崇拜”,针锋相对地提出了“祖先为子孙而生存,并非子孙为祖先而生存”的新道德准则。指出:“倘说真是体会自然的规律,要报生我者的恩,那便应该更加努力做人,使自己比父母更好,切实履行自己的义务。对于子女的债务,使子女比自己更好,才是正当办法。倘若一味崇拜祖先,向望做古人,自羲皇上溯盘古时代以至类人猿时代,这样的做人法,在自然律上,明明是倒行逆施,决不可许的了。”并在篇末呼吁:“我们不可不废去祖先崇拜,改为自己崇拜——子孙崇拜。”综上所述,我认为,周作人在接受了西方儿童学的影响并将其与自己的儿童教育实践相结合中在中国首次提出了“以儿童为本位”的儿童教育主张。只是当时它刊载在传播力极为有限的《绍兴县教育会月刊》上,又因不具备像五四那样有利的时代文化环境,也因一介书生的周作人其时并非振臂一呼而应者云集的英雄,从而在当时没有能够产生影响与形成气候,这也是最自然不过的了。但这一历史事实后人应当尊重,何况这对研究周作人的早期思想尤其是他这一时期的儿童教育与儿童文学实践是无法回避的。

随着杜威的来华讲学与五四运动的爆发,“儿童本位论”在中国才被广泛地接受与应用,受此鼓舞的周作人更是信心百倍地投入到儿童解放的运动中,使他成为中国现代儿童文学的重要拓荒者、倡导者与奠基者之一。他演讲,他著译,他与“文学研究会”同仁倡导“儿童文学运动”,写下了一篇篇关于中国儿童学与中国儿童文学建设的重要文章,如《儿童的文学》(1920)、《小孩的委屈》(1921)、《儿童的书》(1923)与《关于儿童的书》(1923)等,充分昭示了他儿童观的成熟。结合他20世纪初的儿童学论述,可以将周作人儿童观的主要内容归纳为如下七个要点:

1.把儿童当做人。不要把儿童看做缩小的成人与不完全的小人及父母的私有物,而应当承认儿童是有他们独立的内外生活的完全的个人,要尊重他具有与成人同等的人格。

2.把儿童当做儿童。要看到儿童的内外生活与大人不同,应努力去作客观的理解与相当的尊重。

3.儿童是转变生长着的。既不能用静止的眼光看儿童阻碍了儿童的生长,也不能不顾儿童生长特点及自然程序去“揠苗助长”。

4.儿童最大的特点是爱幻想。应尊重并加以开发与引导。如果儿童的想象被压迫,他将失去一切的兴味,变成枯燥的唯物的人;若被放纵又将变成梦想家,同样的有害无益。

5.家庭关系应“以幼者为本位”。反对“父为子纲”的旧道德观,主张废除祖先崇拜改为子孙崇拜。倡导“祖先为子孙而生存”的新型家庭道德观。

6.儿童属于民族与人类。“盖儿童者,未来之国民,是所以承继先业”。儿童是国家、民族的未来与希望。

7.儿童教育应“以儿童为本位”。尊重儿童独立个性,顺应自然成长规律,提倡美育,寓教于乐。

周作人这一崭新儿童观的出现在当时特别具有如下两个方面的现实意义。首先是对传统儿童观以有力地反叛与否定,标志着中国儿童的被发现。正如周作人所说的:“以前的人对儿童多不能正当理解,不是将他当作缩小的成人,拿‘圣经贤传’尽量的灌下去,便将他看作不完全的小人,说小孩懂得什么,一笔抹杀,不去理他。”(《儿童的文学》)于是儿童的命运只能是“亲长之所私有,若道具生畜然”(《儿童问题之初解》);或是“矮小的成人”,奉行“少年老成主义”(《读〈各省童谣集〉》);或被当做“小魔鬼”,想方设法将其“制伏”,不惜动用苦刑(《体罚》)。即使“不打小孩的嘴巴,但是日常无理的呵斥,无理的命令,以至无理的爱抚,不知无形中怎样的损伤了他们柔嫩的感情,破坏了他们甜美的梦,在将来的性格上发生怎样的影响!”(《小孩的委屈》)总之不把儿童当做独立的“人”,仅仅是供大人赏玩的“玩具”而已,所以周作人感叹说:“欧洲关于这‘人’的真理的发见,第一次是在15世纪”,“女人与小儿的发见,却迟至19世纪”,而在中国,“人的问题,从来未经解决,女人小儿更不必说了。”(《人的文学》)周作人儿童观正是面对着这样一种现实以其彻底地反对旧儿童观的精神昭示着中国儿童的被发现。

其次,为中国儿童文学的诞生从儿童学与思想上奠定了基础,其最直接的贡献是使童话这一古老的文学样式获得了新生并成为儿童文学中最合宜于儿童的文学——这一方面笔者另有《论周作人的童话研究》作专门论述,这里不再展开。诚如周作人所说的:“在儿童不被承认,更不被理解的中国,期望有什么为儿童的文学”呢?(《关于儿童的书》)所以,“中国向来以为儿童只应该念那经书的,以外并不给预备一点东西,让他们自己去挣扎,止那精神上的饥饿”,“虽市场上摊著不少的卖给儿童的书本”,却“真的为儿童文学”还不曾拥有(《儿童的书》)。《大英百科全书》儿童文学词条上说:“儿童一旦被认作独立的人,一种适应于他们的文学便应运而生。”这也就是周作人的儿童观乃至于他关注儿童文学的意义吧。不仅如此,作为时代一分子的周作人,他的儿童观在五四时期的先锋性与系统性又无疑对他同时代关心儿童问题的人以有力的影响,无疑对中国现代儿童文学的诞生有着催生与奠基的意义。

以进化论思想为核心的包含着人道主义温情的周作人的儿童观,显然也无法避免它那个时代的局限性。用生物进化观点来解释人类社会并企图以自然法则来建构人类文明新秩序的主张是有其明显消极面的。从总体来说,人类的进步是无可阻挡的,总是前者为后者牺牲,后者比前者更有发展。但联系人类社会发展的状况,尤其是具体到一定的时代与阶段时,那就不是用生物进化的道理所能解释得了的。中国当时的社会现实尤其如此。在一个半封建半殖民地的动**社会里,依然要去走正常的和平时代才有的人类进化的路,这只能是一种美好的愿望与不切实际的空想。后期的周氏兄弟为什么走着不同乃至相反的道路,原因之一就是鲁迅在吸取了现实血淋淋的教训后将进化论作为思想的羁绊摆脱了,走上了社会学与阶级论,倡导为人生为社会的教育儿童的文学,成为清醒的现实主义者;而周作人则始终固守于人类进化的法则,脱不了“人类学”的桎梏,依然将儿童文学作儿童“逍遥的花园”,最终成为“生错了时代”的理想(空想)主义者。虽然这些是他们后期发生的事,但从这一“因果联系”里就更易看出周作人儿童观中所潜伏着的危机了。

日本研究者汤山士美子在研究周作人的儿童观时发现:周作人儿童观关于“父母与子女关系从头至尾都在从祖先到子孙的血缘关系之内”,没有像鲁迅那样“注目家族关系,却摆脱家族关系的范围,走上人类关系的高度”。因为“他”(周作人——引者按)认为父母与子女的关系“本来已是‘两讫’,但究竟是一体的关系”(《祖先崇拜》)(《我对鲁迅、周作人儿童观的几点看法》,载《鲁迅研究月刊》1988.1)。这一认识是不符合实情的。关于《祖先崇拜》一文的基本思想,前面已有介绍,不再辨析,这里再引他在此之前写的《儿童问题之初解》中的一段文字加以证明。他在文中这样写道:“一国兴衰之大故虽原因复杂……然考国人思想视儿童重轻何如,要亦一重因也。盖儿童者,未来之国民,是所以承继先业,即所以开发新化,如其善遂斯旧邦可新,绝国可续,不然,则虽当盛时而赫文明难为之继,东方国俗尚古守旧,重老而轻少,乃致民志颓丧,无由上征,彼以儿童属于家族而不知外有社会,以儿童属于祖先而不知上之有民族,以是之民为国后盾,虽闭关之世犹或不可,况在今乎!”(下划线为引者所加)即使是到了五四时期,周作人的儿童观已悄然从20世纪初及绍兴时代的偏于国家、民族繁衍的立场更多地转向“人”的健全发展的角度,即把“儿童的发现”作为“人的发现”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从而最终完成了他对“完全的人”与“健全的人”的形而上学设计,如果这不能说是站在人类意识的高度,那么他也同样强调“造就各个完成的个人,同时也就是世界社会的好分子”的思想(《国荣与国耻》,载1921年7月23日《晨报副刊》),这些都很难说有囿于家族关系的因子。

[载《浙江师范大学学报》,1993(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