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节 潜意识与意识——现实(1 / 1)

如果仔细研究,我们就会发现,根据前几节心理学的讨论,我们应该做出的假设不是在精神机构的运动端存在两个系统,而是存在着兴奋的两种过程或释放形式。但这对我们来说没什么分别,因为,只要我们能够使用某种更接近于未知现实的东西作为替代,那么我们随时都会放弃上述理论框架。所以,我们必须对某些看法做出修正,这些看法,像“压抑”和“强行进入”之类的说法所隐含的那样,只要我们在字面意义上把两个系统理解为精神机构中的不同位置,就容易引起种种误解。例如,我们可以说,一种潜意识思想试图经前意识强行进入意识。这么说并不是指在一个新的位置形成了一种新的思想,就像一个复本可以与原本同时并存一样;进入意识也绝不能理解为位置的变化。再比如,我们可以说一种前意识思想受到压抑或者被驱逐而被潜意识接管,这些意象来源于一组有关争夺地盘的观念,容易使我们设想,某一位置上的心理群集真的就字面意义而言被取消了,并代以某一新位置上的新的心理群集。下面,我们用更切合实际的方式来代替上述比喻,并把它说成“某一具体的心理群集使某一能量贯注于它或是被撤回”,从而使所谈论的结构接受某一特殊动因的支持,或是使这一动因从中撤除。我们这样做就是用动力学的表达方式来代替地形学的表达方式,这样,我们所说的任何变动,就不是指精神结构本身的变动,而是指受神经支配的活动[72]。

然而我认为,对两个系统使用这种形象化的比喻仍然有便利合理性,只要我们记住,一般来说,观念、思想、精神结构等都不能看成神经系统内的器质性成分,而是它们之间抵抗、联想等作用下的产物,这样就能避免这种方法的滥用。任何能够成为内部知觉对象的事物都是虚拟的,就像光线透过望远镜所产生的影像一样。我们有理由假定,这两个系统的存在(它们自身绝不是精神实体,也不能为我们的精神知觉所知晓)就像望远镜形成影像的透镜一样,而且,借助这个比喻,两个系统之间的稽查作用,就可以比拟为光线进入中介质时所发生的折射作用。

至此,我们只限于讨论我们自己的心理学理论。现在,我们应该对支配现代心理学的其他理论观点,及其与我们的假设之间的关系加以考察。按照李普斯(1897)的激进说法,心理学中的潜意识问题,不是心理学的一个学术问题,而是一个心理学能否存在的问题。如果心理学只是通过文字解释,说“精神的”意味着“意识的”,并认为“潜意识精神过程”是明显的胡说,那么以这种方式来处理潜意识问题,对于医生就变态心理状态的观察结果,我们就无法做出任何心理学评估。对医生和哲学家而言,只有当他们都认识到,“潜意识精神过程”是“对一个确凿无疑的事实的适当而合理的表达”时,他们才能取得一致。如果有人确信“意识是精神事件不可缺少的特征”,那么医生只能耸耸肩,而且,如果他仍然对哲学家的话怀有敬意,那么他只能认为,他们谈论的不是一回事,或者从事的不是同一个学科。因为,哪怕对神经症患者的心理生活只做过一次观察,或者只对一个梦做一次分析,都会赋予他一个坚定不移的信念,哪怕是最复杂、最理性的思想过程,都可以在不引起主体意识的情况下发生,而这些思想过程无疑都是精神过程[73]。当然,如果这些潜意识过程不对意识产生某种效应,那么医生也就无从探知这些潜意识过程,因为只有意识才能进行沟通和观察。但是,这些意识的效应可以表现出与潜意识完全不同的精神特征,所以内部知觉不可能将二者视为相互的替代。因此,医生必然觉得有权利通过意识的效应推论出潜意识精神过程,从而认识到,意识效应只是潜意识过程的一种间接精神结果,而且,后者不仅没有变成意识,还可以在不被意识觉察的情况下存在和活动。

放弃过度的估计意识的性质是很有必要的,不能认为在形成来源于精神的正确观点之前都是有意识的。按李普斯[1897]的说法,潜意识必须被看成精神生活的一般基础。潜意识是一个巨大的领域,意识只是其中一个很小的组成部分。任何意识事件都经历过一个潜意识的初始阶段,而潜意识事件却可以保持在潜意识阶段,拥有精神过程的全部价值。潜意识才是真正的精神现实,对于它的内在本质,就像对于外部现实一样,我们目前知道的不多,而且,就像我们通过感官对外部世界的把握一样,意识资料对潜意识的表现也很不完善。

随着潜意识精神现实的发现,意识与梦之间的古老对立已经逐渐消失。以往作者们深切关注的许多关于梦的问题也就失去了意义。例如,某些成功地在梦中得到表现的活动,过去曾令人吃惊,现在已经被看作潜意识思维的产物,而不再是梦的产物。如果像施尔纳[1861]所说的那样,梦似乎要对身体加以象征性表现,那么现在我们知道,这些表现都是某些潜意识幻想的产物(可能起源于性的冲动),并且不仅能在梦中得到表现,也能在癔症恐怖症或其他症状中得到表现。如果梦执行并完成白天的活动,甚至导致有价值的新观点,那么我们只需剥除梦的伪装,这种伪装只是梦的工作的产物,它也表明在心灵深处有某种隐秘的力量在起作用(参见塔梯尼的奏鸣曲梦中的魔鬼)[74]。梦中的理智成就正是导致白天成就的那些同样力量的产物。同样,对于智慧的和艺术的成就,我们可能也有过高估计其意识性质的倾向。像歌德和赫尔姆霍茨这些最富有创造力的人告诉我们,在他们的创造中,真正本质而新颖的部分来自灵感,并且几乎是以现成的形式存在于他们的脑海之中。毫不奇怪,在某些需要集中全部理智功能的情况下,意识活动也参与其中。但是,如果我们因意识活动的参与而看不到其他活动,就不免夸大了意识活动的功能。

把梦的历史意义当作一个独立的主题加以研究会得不偿失。一个领袖人物可能会在梦的促使下从事一项大胆的事业并成功改写了历史。但是,只有当梦被认为是一个完全不同于心灵其他熟知力量的神秘力量时,才会产生一个新的问题。如果梦被理解为某种冲动的表现形式,只是这些冲动在白天遭受抵抗的压力,而夜间却从心灵深处的兴奋中获得强化,那么这种问题就不复存在了[75]。但是,古人对梦的推崇却是基于正确的心理洞见,是对人类心灵中无法控制、不可毁灭的力量的敬畏,是对产生梦的愿望并在我们的潜意识中活动的“恶魔般”的力量的崇拜。

这里采用“我们的”潜意识的说法并非是无意的,因为我所描述的潜意识与哲学家的潜意识不同,甚至也与李普斯的潜意识不同。对他们而言,潜意识只是意识的对立面,他们激烈争论的主题是,除了意识还存在着潜意识精神过程。李普斯更进一步地主张,全部精神事件都以潜意识的方式存在,其中一部分同时也以意识的方式存在。但我们通过梦和癔症症状形成的现象所要证实的,并不是这一主题,这一主题通过对清醒的生活观察就足以得到证实。通过对精神病理结构及其首要组成部分(梦)的分析,我们获得的一个新发现是:潜意识(精神)是两个独立系统的功能,而且对正常生活和病理生活都是如此。因此潜意识就有两种类型,心理学家们还没有把它们区分开来。这两种潜意识都是心理学意义上的潜意识,但在我们看来,其中我们称之为潜意识的那一类是不能进入意识的,而另一类我们称之为前意识,是因为它的兴奋能够达到意识——这当然要遵循一定的规则,或许还必须经受新的稽查作用,尽管无须考虑潜意识。要达到意识,兴奋必须通过一个固定的或有层次性的动因系列(这些动因可以由稽查作用在兴奋中造成的种种变化揭示出来),这一事实使我们能够进行空间的变化。我们已经说明了两个系统之间的相互关系及其与意识之间的关系,认为前意识系统就像屏风一样介于潜意识系统与意识之间。前意识系统不仅阻断了通往意识的道路,而且还控制着随意运动的能量,支配着能量贯注的分布,其中一部分就是我们所熟知的注意[76]。

近年来,在精神神经症文献中经常出现“超意识”与“下意识”之间的划分,对此,我们必须加以回避,因为这种划分是在强调精神与意识之间的等同性。

那么在我们的理论框架中,意识还剩下什么作用呢?它的作用只是为感知精神的质[77]提供了一个感官而已。按照我们设计示意图的想法,意识知觉是某一具体系统的功能,因此,我们采用意识的缩写形式Cs.是合适的。就其机械性质来说,这一系统又类似于知觉系统Pcpt.,它容易感受各种性质的兴奋,但不能保持变化的痕迹,也就是不能拥有记忆。以其知觉系统作为外部世界感官的精神机构本身,对潜意识感官而言也构成外部世界。这里,我们又碰到了动因的层次性原则,它似乎控制了精神机构的结构。兴奋材料从两个方面传到意识感官:一是知觉系统,它的兴奋取决于各种性质,在它变为意识感之前可能要经受新的矫正;二是精神机构内部,它们的量化过程以快乐和痛苦的质的不同程度被感知,并在接受某种程度的改变之后进入意识。

有些哲学家认识到,理性的和高度复杂的思想结构,在没有意识参与的情况下也能发生,这使他们对意识功能的认识陷入困境,意识似乎只是已经完成了的精神过程的一种多余的反映而已。而我们却通过意识系统和知觉系统之间的类比摆脱了这一困境。我们知道,感官知觉的结果,是将注意贯注于传入感觉兴奋引导感官扩散的道路上:知觉系统的兴奋的质,充当了精神机构内兴奋以量的形式释放的调节因素。我们可以认为,意识系统的感官具有同样的功能。通过对新的质的感知,意识感官可以重新引导能量贯注的运动量,并以一种便利的方式加以分配。此外,通过快乐和痛苦的感知,它影响到机构内部的精力贯注过程,否则,潜意识结构将会利用量的移置而产生作用。虽然痛苦原则可能先对贯注的移置作用产生自动的调节作用,但对这些性质的意识可能进一步引入更精细的调节,甚至与前一种调节对立。由神经症心理学可知,这些调节过程对精神机构的功能活动产生巨大影响。痛苦原则的自动调节作用及其有效性的限度,都被感觉的调节作用打断,而感觉调节本身也是自动生效的。我们发现,压抑对记忆的影响远远超出对知觉的影响,因为前者不可能从精神感官的兴奋中获得额外的贯注。一方面,遭受排斥的思想确实不能成为意识,因为它要被压抑。但另一方面,这种思想有时也由于其他原因而遭到压抑,从而退出意识的知觉。这里,我们获得了一些可以应用于治疗的线索,可以有效地解除压抑。

如果要对由意识感官对运动在量上调节影响而建立起来的过度精力贯注的价值进行评价的话,以下事实是最准确的说明:这种过度贯注创造了一个新质的系统,并因而创造了一个新的调节过程,从而构成了人高于一切动物的优越性。思想过程本身无所谓质,它只伴有快乐和痛苦的兴奋,而且由于有干扰思想过程的可能,这些兴奋必然受到限制。人类的思想过程为了获得质的规定性,就与言语记忆发生联结。言语记忆痕迹在性质上足以引起意识的注意,并赋予思想过程一种新的精神贯注。

意识问题的全部复杂性,只有通过对癔症思想过程的分析才能把握。癔症思想过程表明,从前意识到意识的贯注过渡,也要经历类似于潜意识与前意识之间的稽查作用[78]。这种稽查作用也只有在达到一定量的限制时才发生作用,所以低强度的思想结构不受其影响。关于一个思想如何能够被阻止在意识之外或者在某些条件下进入意识,我们可以在精神神经症中找到大量实例。下面,我就用两个例子来结束这些心理学考察。

去年,我应邀去为一个聪明并且神情淡定的女孩进行会诊。她穿着很奇特。一般而言,女人对穿着都特别讲究,但她的长筒袜却有一只没有提上,外衣也有两粒扣子没有扣上。她说她感到腿疼,并主动露出小腿给我们看。用她自己的话说,她主要是感觉体内好像是什么东西“刺了进去”,并在体内“前后**”不停地“摇动着”,有时又使她觉得全身“僵硬”。一位一起会诊的同事看着我,觉得她的主诉不难理解。但我们深感惊奇的是,她的母亲竟对这里的含义一无所知,虽然她自己也必然经常听到她女儿所描述的这种情境。患者对自己的话也不理解,否则,她就不会说出这些话了。在这一病例中,稽查作用很可能受到了蒙骗,于是让一个正常情况下应保留在前意识中的幻想,以主诉的天真无邪的伪装形式进入了意识。

另一个病例是一个14岁的男孩,因患有抽搐、癔症性呕吐、头痛等症状来我这里进行精神分析治疗。我告诉他,如果闭上双眼,他就能看到一些图像或者想到一些观念,然后向我报告,以此开始我们的治疗。他说他看到了图像,他来我这里之前的印象又以视觉形式在记忆中复现。当时他正和他叔叔玩跳棋,此时棋盘又在眼前浮现。他琢磨着各种走法。随后他在棋盘上看到一把匕首——这把匕首是他父亲的,他在想象中把它放在棋盘上,又看到一把镰刀,又变成一把长柄大镰刀。最后,他看到一幅图画,画的是一位老农民用一把大镰刀在他家的草坪上除草。没过几天,我就发现了这一系列图画的意义,这个孩子是由于家庭的不幸处境而感到困扰。他父亲性情刚烈,脾气暴躁,婚姻不幸,对子女的教育以威胁为主。他父亲后来与性情温柔的母亲离了婚,又为他娶了一位年轻的后妈。就在父亲再婚后不久,这个14岁的孩子发病了。他压抑着对父亲的愤怒,正是这种被压抑的愤怒构成了上述一系列图画,其中的暗示不难理解。这些图画的内容来源于对一个神话的记忆,其中镰刀正是宙斯用以阉割他父亲的工具,大镰刀和老农民的形象是指克罗鲁斯,他残忍地吞食了自己的子女,宙斯就对他施以如此不义的报复。在他的想象中,父亲的婚姻给了他报复的机会。很久以前,他因为玩弄自己的**,受到父亲的诸多谴责和威胁。在这个病例中,长期以来被压抑并仍然保持在潜意识中的记忆及其派生产物,通过一系列表面看来没有意义的图像这一迂回方式进入了意识。

因此,就理论价值而言,我认为梦的研究增加了我们的心理学知识,并有助于我们对精神神经症的理解,即使是在目前的知识条件下,我们也能获得精神神经症的治疗效果。如果我们对心理机构的结构和功能有彻底的理解,谁能预料到这些结果将会有怎样的重要意义呢?但是,有人提出疑问,作为理解心灵和揭示个体潜隐特征的手段,梦的研究又具有什么实际价值呢?梦中表现的潜意识冲动能体现心理生活中真实力量的意义吗?我们能忽视被压抑愿望的伦理意义吗?这些愿望,正如能导致梦一样,将来有一天或许也能导致其他的结果。

我觉得还没有把握回答这些问题。我还没有考察梦的这方面的问题。但是我想,那位罗马皇帝只因为他的一位臣民梦见刺杀他就将其处死,这种做法肯定是不对的。他应该先弄明白梦的意义何在,梦的意义很可能与它的内容完全不是一回事。内容不是弑君的梦,其意义可能正是弑君。难道我们不应该牢记柏拉图的格言“善良的人总因梦见恶人行恶而满意”吗?所以,我们最好认为梦是无罪的。至于我们是否把现实性赋予潜意识,我就说不好了。当然,任何中介的或过渡的思想都不应该认为是现实。如果我们将潜意识愿望还原为最基本、最真实的形态,那么我们无疑会得出一个结论:精神现实是存在的一种特殊形态,不应该与物质现实混为一谈[79]。因此,我们似乎没有必要因为梦的不道德而不愿意承担责任。如果我们正确理解了精神机构的活动方式,以及意识与潜意识之间的关系,就会发现,梦和幻想生活中的伦理问题不复存在了。用萨克斯[1912]的话来说:“如果我们想在意识中寻求梦所表现的有关当前(真实)情境的某件事,那么,如果通过分析的放大镜发现,梦中的庞然大物原来不过是一只小小的纤毛虫,就一点不值得大惊小怪了。”

一般来说,对于判断一个人的性格这一实际目的,他的行动和有意表达的思想就足够了。其中,行动应该作为最主要的参考,因为许多冲动即使强行进入了意识,也有可能被心理生活中的种种力量抵消,从而不能发展成为行动。但事实上,这种冲动在前进的道路上往往不会受到精神障碍的困扰,因为潜意识因素很明白,它们将会在另外一些阶段上被中断。无论如何,进一步理解我们的美德赖以自豪地生长的这一片沃土,是很有益处的。人性因为受到各种动力因素的影响而日趋复杂,已经不可能像古代道德哲学所说的那样,能以简单的二选一方式加以表现[80]。

梦对于我们认识未来又具有什么价值呢?这类问题当然是不成立的[81]。或许更真实的说法是,梦为我们提供了有关过去的知识,因为不管从哪个方面来说,梦总是来源于过去的。当然,认为梦可以预知未来的这一古老信念也不是完全没有真理性。梦通过把愿望表现为已经得到实现,引领我们走向未来。但是,这个被做梦者表现为现在的未来,却是由他不可毁灭的愿望,按照与过去完全相同的方式塑造出来的。

[1] 弗洛伊德在早期与威廉·弗利斯的通信(Freud,1950a)有助于理解本章后几节中出现的一些难题。参见编者导言。

[2] [1914年增为正文,1930年改为脚注]福柯[1906],坦纳里[1898]也是如此。

[3] [弗洛伊德在一篇关于梦的解析在治疗分析中的技术性应用的论文(1911e)结尾处,讨论了对梦的内容的重要性的另一种性质相反的误解。]

[4] [1909年增注]参见拙作《日常生活的精神病理学》[1910b,第十二章(A),例2~7。其中例2与弗洛伊德1989年8月27日致弗利斯的信(Freud,1950a,信116)有关,那时他正在校阅本书样稿,信中他预言样稿中含有2467处印刷错误。]

[5] [齐格菲的身体只有一处可能受伤,而且只有克里米尔德一个人知道是在哪里。一次,哈根施用诡计让克里米尔德在齐格菲上衣这一致命处绣一个小十字标。哈根后来便从这一位置刺杀了他。]

[6] [1925年增注]这种断然陈述,即“任何干扰分析工作的事物都是抵抗”容易引起误解。它当然只是对分析家而言的技术准则。不可否认,在分析过程中,可能会出现一些不取决于患者意图的事情,如他的父亲可能不是因为他的谋杀而死亡,或者因一次争执而使分析中止等。但在其表面的夸张之下,这一论断也含有某些真实且新颖的意义。即使中断事件是真实的,而且与患者无关,但干扰的程度往往也取决于患者本人,他对这类干扰的接受和夸张也表明了抵抗的存在。

[7] [1919年增注]此处引用弗洛伊德《精神分析引论》[1916—1917]第7讲中的一个梦例,以说明梦中怀疑与不确定的意义,同时其内容又浓缩为一个单一成分。这个梦的分析虽然拖延了一段时间,但最终还是成功了。

“有一位女性患者做了一个很长的梦,其中有人向她谈起我那本关于诙谐的书,并大加赞赏。后来又梦见有关‘海峡’的什么事,可能是另一本书提及海峡,也可能是其他与海峡有关的事……她不知道……这一切都太模糊了。”

“读者肯定会认为‘海峡’这一成分是无法解释的,因为它太模糊了。怀疑其困难是对的,但解释的困难并非来自模糊。困难和模糊都是由于另一原因。做梦者未发生与‘海峡’有关的任何联想,我当然也就没什么可说的。不久后,准确地说是次日,她告诉我说,想到某些可能与之有关的事物,这是她所说的一个笑话。在航行于多佛与加莱之间的一艘渡轮上,一位著名作家同一个英国人交谈起来。这个英国人突然说到一个短语,‘Du sublime au ridicule il n’y a qu’un pas[崇高与荒唐只一步之遥];那位作家答道,是的,‘le pas de Calais’——意思是他认为法国是崇高的,英国是荒唐的。但Pas de Calais是一条海峡,即英吉利海峡。读者或许会想,我是否认为这与梦有某种关系。当然是的,而且由此还解决了梦的不可理解的成分。你能否认这个笑话在做梦之前就已存在,并成为梦中‘海峡’成分的潜意识思想吗?你能认为它是后来加入的吗?做梦者的联想,揭露了她表面赞赏背后的怀疑,而她对此产生的抵抗,无疑正是其联想迟缓和梦中模糊的共同原因。我们可以考察梦的这一成分与潜意识背景之间的关系:它正是背景的一个片断,是对背景的暗指,但它因为被孤立而难以理解。”

[8] 关于遗忘的一般目的,参见我论述遗忘的精神机制的一篇短文(Freud,1898b)。[1909年增注]这篇文章后来(稍做修改)收入我的《日常生活的精神病理学》(Freud,1901b)的第一章。

[9] [可参见对杜拉第二个梦的分析(Freud,1905e)第三节。]

[10] [1914年增注]对外语使用的这种纠正在梦中并不少见,但通常是由别人来纠正。默里(1878)在学习英语时,曾做过一个梦,告诉另一个人说,在前一天曾拜访过他,说的话是:“我昨天邀请(called for)过你。”对方纠正说,“你应该说‘我昨天拜访(called on)过你。”]

[11] 这种事值得称赞吗?旧的医学术语是:“排泄是健康的吗?”下一个短语原来就是用英文写的。

[12] [1919年补入正文,1930年改为脚注]有些发生于童年早期的梦,在十几年后仍记忆犹新。这种梦对于我们理解做梦者的精神发展史及其神经症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对这种梦的分析可以使医生避免错误和不确定性,并因而避免理论的混乱。[这里,弗洛伊德一定特别想起了“狼人”的梦例(1918b)。]

[13] [法国生理学家(1813—1878)。]

[14] [这一段是1919年增加的。]

[15] [关于这一点,弗洛伊德在论文《心理玄学对梦理论的一个补充》(1917a)的一个长注中也做了讨论。另见《梦与心灵感应》(1922a)结尾处。]

[16] [1914年增注]直到最近,我才注意到爱德华·冯·哈特曼在这个重要的心理学问题上持相同观点:“在讨论艺术创作中的潜意识作用时,爱德华·冯·哈特曼(1890,第1卷,第二篇第五章)清楚地阐述了一条由潜意识目的性观念所支配的联想法则,尽管他没有认识到这一法则的适用范围。他要证明‘任何感性观念的联结,只要不是纯粹的偶然,而指向一个明确的结果,就必须有潜意识的帮助’,而且,意识的作用只是激活潜意识,以从无数可能的观念中择其适当者。正是潜意识做出符合目标的适当选择,‘不仅对于感性想象,而且对于抽象思维的观念联想——艺术联想’以及诙谐的制作等,都是如此。因此,(从纯粹联想心理学意义上讲)对不同观念与某一活跃的或被激活的观念之间的联想施加限制是不可能的。只有在下列情况下,这种限制才有可能,即‘人不仅能够不受任何意识目的的支配,而且能不受任何潜意识及心境的影响。但这种情况是不可能发生的,因为即使一个人在表面上完全放弃自己的思想线索而任其飘浮,或让自己完全隐于梦幻之中,但他仍然随时可能产生某一主导兴趣、支配性情感或心境,而这一切必然会对他的观念联想施加某种影响。’在半意识的梦中,只会出现与当时主要的[潜意识]兴趣相对应的观念。因此,从哈特曼心理学观点来看,对情感和心境影响自由联想系列的强调,证明了精神分析方法的正确性(Pohorilles,1913)。”杜普里尔(1885)指出了一个事实,即一个人名在我们苦苦思索,却想不起来之后,又突然在毫无线索的条件下浮现于脑海。他由此推论,在这种情况下,肯定发生了一个潜意识的但并非漫无目的思维过程,而它的结果又突然地进入意识之中。

[17] [1909年增注]C.G.荣格(1907)关于早发性痴呆症的分析,有力地证明了这一论断。

[18] [关于稽查作用,弗洛伊德在本书其他各处都采用“抵抗的稽查作用”这一说法。关于“抵抗”与“稽查作用”这两个概念之间的关系,弗洛伊德后来在《精神分析新论》(1933a)第29讲中作了阐释。]

[19] 同样,对于梦的内容中出现明显的表现联想,自然也可以做此考虑,如前面引述的默里的两个梦(Pélerinage—Pelletier—pelle;kilomètre—kilogramme—Gilolo—Lobelia—Lopez—Lotto)。我从神经症治疗工作中,深知何种记忆最倾向于采用这种表现方法,这就是他们翻阅百科全书或字典(就像处于好奇的青春期的人那样),以满足他们对性知识的渴求时的记忆。[这种例子还可见于对杜拉第二个梦的分析(Freud,1905e)第二部分。]

[20] [1909年增注]这两条原则,在刚开始提出来时,似乎是最不受欢迎的,但此后被荣格和他的学生在字词联想研究中做了运用和证实[荣格(1906)关于“靠机遇”选择数字而产生有效联想的同源主题,一个最有趣的观点是弗洛伊德在《日常生活的精神病理学》(1901b)第十二章于1920年增补的一个长注中提出来的。]

[21] [《富豪》。在本书第一遍手稿中,弗洛伊德在这个句子中对这个人名发生了笔误。他在《日常生活的精神病理学》(1901b)第七章第一节结尾处对这个笔误进行了讨论。]

[22] [在1898年2月9日致弗利斯的一封信(Freud,1950a,信83)中,弗洛伊德写道,在他读过的所有有关梦的文献中,唯有费希纳著作中的这一段是有意义的。]

[23] [“Instanzen”,字面译为“instances(案例)”,从某种意义上讲,相当于这个单词在短语“a Court of First Instances(初审法院)”中的用法。]

[24] [“神经传导”是一个极为含糊不清的术语,它经常在一种结构意义上使用,指神经在有机体或某一身体部位的解剖分布。弗洛伊德对这个词的使用,往往(当然不是毫无例外的)是指能量导入某个神经系统,或者(如此处)特别是指导入一个传出系统,也就是说,是指一个趋向释放的过程。]

[25] [布洛伊尔在他与弗洛伊德合著的《癔症研究》(1895)的第一节关于理论贡献的一个脚注中写道:“反射望远望的镜面可能同时是照相底片。”]

[26] [1925年增注]我早就指出过,实际产生的是意识而不是记忆痕迹。参见拙作《关于“神秘的拍纸簿”的说明》(1925a)。[另见《超越快乐原则》(1920g)第四章,其中提出同样观点。此处关于记忆的全部论述,如果参照弗洛伊德后期这两部著作,就能得到更好的理解。从弗洛伊德与弗利斯的通信(Freud,1950a)来看,他早期对这个问题的反思更能说明此处的观点。参见《科学心理学设计》(1895)第一部分第三节以及信52(写于1896年12月6日)。顺便指出,这封信还含有一个图示,它显然是上述示意图的一个早期形式。信中还出现了这里用来区分各不同系统的字母缩写,这些缩写的英语形式是一目了然的:Cs.代表“意识”系统,Pcs.代表“前意识”,Ucs.代表“潜意识”,Pcpt.代表“知觉”系统,Mnem.代表“记忆”系统。]

[27] [1919年增注]在这种示意图中,各系统按线性顺序排列,因此,如果我们继续分下去,那么处于“前意识”之前的那个系统必然是意识系统。换句话说,知觉=意识。[弗洛伊德1917d对此有更全面的讨论。弗洛伊德关于心灵的后期“示意图”,更强调的是结构而不是功能,它首先出现于《自我与本我》(1923b)第二章,后(稍做修改)再现于《精神分析新论》(1933a)第31讲。]

[28] [1914年增注]第一个指出回归因素的是古代的阿尔伯特·马格鲁斯(13世纪的学者)。他说,梦是由“想象”从感性对象的记忆中建构出来的,而且,这一过程的执行方向与清醒生活相反。霍布斯在《利维坦》(1651,第一部第二章)中写道:“总之,梦与清醒时的想象是相互逆向的。运动在我们清醒时位于这一端,在我们做梦时却位于另一端。”(Havelock Ellis,1911)

[29] [特里斯特后面的石灰岩高原。]

[30] [1914年增注]不管对压抑理论做何种表述都必须肯定,任一思想的压抑都是两个因素共同作用的结果;它一方面受到(意识的稽查作用的)排挤,另一方面又受到(潜意识的)吸引。[1919年增注]参见我有关压抑作用的论文(Freud,1915a)。

[31] [这一段是1914年增加的。]

[32] [这一段是1919年增加的。]

[33] 这些潜意识愿望,与其他所有真正潜意识的,也就是只属于潜意识系统的精神活动一起,共同拥有这种不可毁灭的性质。这些通路早已被一劳永逸地打开,永远不会弃而不用,而且一旦受到潜意识兴奋的重新贯注,就自动地将这些兴奋过程传至释放。打个比方说,它们就像奥德赛的地下鬼魂一样,只要喝了人血就会复活。与此相反,那些依赖于前意识的过程,则是可以毁灭的。神经症的心理治疗正是以这一区别为基础。

[34] [1919年增注]在《心理玄学对梦理论的一个补充》(Freud,1917d)一文中,我已深入考察了睡眠过程中处支配地位的事物状态,以及幻觉的决定条件。

[35] [这一段及以下两段都是1919年增加的。]

[36] [1930年增注]这里可以参照精神分析在后期所发现的“超我”。[作为“愿望理论”的例外的一类梦(发生于创伤性神经症),在《超越快乐原则》(1920g)第二章和《精神分析新论》(1933a)第29讲结尾处有所讨论。]

[37] [这一段及以下两段是1919年版增加的脚注,1930版移入正文。]

[38] [弗洛伊德在《梦与心灵感应》(1922a)一文的开头部分,简要地分析了这个梦可能具有的心灵感应方面。]

[39] [在关于杜拉第一个梦的分析(1905e,第三部分)中,弗洛伊德全文引证了这两段文字,而且认为,对杜拉第一个梦的分析完全证明了这两段的正确性。]

[40] [对比喻来说是资本的数量,对梦来说就是精神能量的数值。]

[41] [关于“白天残余”在梦的建构中的作用,弗洛伊德在一短篇论文(1913a)中做了非常清晰的概述。]

[42] [在后期著作中,弗洛伊德同样用“移情”(“Ubertragung”)这个词,却指一个多少有些不同,但也不无关联的心理过程。他最先是在精神分析治疗中发现这一过程的,即将起先针对而且现在仍然潜意识地针对着一个幼儿期对象的情感“转移”到一个当前对象上的过程(Freud,1905e,1915a)。这个词在本书中也出现过这种用法。弗洛伊德在《癔症研究》(Breuer & Freud,1895)第四章中也在这种意义上使用此词。]

[43] [参见弗洛伊德(1893c)第四节。]

[44] [在《自我与本我》(Freud,1923b)第二部分结尾处的一个脚注中,提到了这种梦的一个例子。]

[45] [这就是《超越快乐原则》(1920g)开头讨论的所谓“恒定性原则”。但在弗洛伊德早期的某些心理学著作中,这一原则已经成为一条基本假定,如他死后发表的1892年6月29日的“致约瑟夫·布洛伊尔的信”(Freud,1941a)。在1895年秋所著的《科学心理学设计》(Freud,1950a)第一部分第一、二、十一、十六节中,弗洛伊德已经陈述了这一段的全部要旨。]

[46] [意思是有某种事物,在知觉上与“满足体验”相同。]

[47] [1919年增注]换句话说,很明显,必然存在着“现实检验”的手段[检验事物是否为真的手段]。

[48] 勒洛林公正地评价了梦的愿望满足活动,他说,梦“不会引起极度的疲劳,也不会由于勉强地做漫长无尽的挣扎而耗尽或破坏所要追求的快乐”。

[49] [1914年增注]我在讨论精神活动的两条原则——我所谓的快乐原则和现实原则——的一篇论文(Freud,1911b)中,较深入地发挥了这一思想。[对此,后文有进一步的论证。]

[50] [1914年增注]或者更准确地说,症状的一部分起源于潜意识的愿望满足,另一部分起源于对愿望做出反应的精神结构。

[51] [1914年增注]正如哈夫林斯·杰克逊所言,“只要理解了梦,你就完全理解了心理疾病。”[转引自欧内斯特·琼斯(1911),他是亲自听哈夫林斯·杰克逊说这番话的。]

[52] [参见《癔症研究》(Breuer & Freud,1895)中弗洛伊德所著的第四章第一节观察3。]

[53] [这一句是1909年增加的。]

[54] 我是从李厄保催眠理论(1889)中接受这一观念的,催眠研究的当代复兴正是始于李厄保。

[55] [这一段是1909年增加的。]

[56] [这一段是1914年增加的。]

[57] [这一段是在1914年作为脚注增加的,并于1930年改为正文。]

[58] [1914年增注]梦是否只有这一种功能呢?我不知道它还有什么别的功能。梅尔德[1912]确实曾经想要证明,梦还有其他“次生”功能。他从一个正确的观察出发,即某些梦包含解决冲突的企图,而这些企图后来真的被执行了,好像梦是在为清醒活动做准备练习。他于是将梦与儿童和动物的游戏相对照,认为儿童和动物的游戏是对本能的练习操作,为后来的严肃活动做准备,并进而提出梦的“游戏功能”的假设。在梅尔德之前不久,阿德勒[1911]也认为,梦具有“预思”的功能。在我1905年发表的一个分析[《一例癔症分析的片断》(1905e)第二部分]中,有一个梦只能被看成对某一意向的表达,在这一意向被实际执行之前,做梦者每天晚上都重复这个梦。

然而,进一步的思考表明,梦的这种“次生”功能不能被当作梦的解析的研究主题。预想、意向形成、构成后来可能在清醒生活中实现的解决方案等,所有这些以及其他诸如此类的事情,都是心灵的潜意识与前意识活动的产物,它们可以作为“白天残余”在睡眠状态中持续,并与潜意识愿望相结合而形成梦。所以,梦的“预思”功能只能是前意识清醒思想的功能之一,我们可以通过分析梦或其他现象揭示其结果。长期以来,梦都被等同于其显在内容,但这里我们也必须同样清楚地看出另一种误解,即将梦混同于潜隐的概念。[见弗洛伊德在《梦与心灵感应》(1922a)一文中对案例1的讨论。]

[59] [1919年增注]第二点更为重要,但也同样为一般人所忽视。一个愿望的满足原可以产生快感,但是我们要问:究竟对什么人引起快感?感到愉快的当然是有这个愿望的人。然而我们知道,做梦者对于他的愿望的态度却很特别:他排斥这些愿望,指责这些愿望,总之,不愿意有这些愿望。因此,这些愿望的满足并不使他快乐,反而使他不快。经验证明,这种不快,虽然有待解释,但它们是焦虑形成的主因。就其愿望而言,做梦者好像是两个人,因某些共同要点合而为一。这个问题,我不想再加以引申,只想告诉你们一个著名的神仙故事。在这个故事里,就可以看出这些关系。一个仁慈的仙人说,要满足一个穷人和他妻子的三个愿望。他们兴奋异常,对于愿望的选择非常慎重。那女人因为闻到邻人烧腊肠的香味,于是想有两根香肠。转念之间,腊肠已放在面前了,第一个愿望因此得到了满足。男人不以此为然,愤恨之余,许愿两根腊肠挂在妻子的鼻端,于是腊肠就挂在她的鼻端不能移动,第二个愿望也满足了。但这是男人的愿望实现,令女人深以为苦。这个故事的结局可想而知;因为他们究竟是夫妻,所以他们第三个愿望就不得不使腊肠离开女人的鼻端。这个神仙故事,我们或许常用来比喻其他各事。这里则仅用于说明以下事实:一个人的愿望的满足,可以使另一个人深感不快,除非这两个人完全是同心同意的。[《精神分析引论》(Freud,1916—1917),第14讲]

[60] [下一句是1911年版增加的,又于1925年版删除:“我认为,梦中的焦虑是一个焦虑的问题,而不是一个梦的问题。”]

[61] [以下某些评述应根据弗洛伊德后期关于焦虑的观点加以修正。]

[62] [德文“v?geln”是对**的通俗说法,起源于“Vogel”一词。“Vogel”的普通意义是指“鸟”。]

[63] [1919年增注]从我写下这句话以来,精神分析文献已提供了大量这类材料。

[64] [在弗洛伊德的后期著作中,“注意”概念变得很不重要,但在《科学心理学设计》(Freud,1950a)中很突出。]

[65] [关于原发系统与继发系统的划分,以及认为这两个系统的精神活动相互不同,是弗洛伊德最基本的观点之一。这种观点与认为精神能量有两种形式的理论相关联。精神能量的形式可以是“自由的”或“流动的”(如潜意识系统中的能量),或可以是“束缚的”或“休眠的”(如前意识系统的能量)。在弗洛伊德后期的一些著作(如论文《论潜意识》,1915e,第五节结尾处;《超越快乐原则》,1920g,第四章)中,当他讨论这一问题时,他把后一种区分归于布洛伊尔在《癔症研究》(1895)中的某些说法。但我们很难发现,布洛伊尔在该书(第三章)中有这种说法。只是在第二节开头处,布洛伊尔划分了三种神经能量形式:“一种是细胞内化学物质的势能”“另一种是当神经纤维处于兴奋状态时所发射的动能”“还有一种是神经兴奋的休眠状态、紧张的兴奋或神经紧张”。另一方面,弗洛伊德在《科学心理学设计》(1905a)第三章第一节开头处,对“束缚”能量问题进行了较深入的讨论,本书是在《癔症研究》出版几个月之后写的。]

[66] [后来,弗洛伊德在《压抑》(1915d)一文中对这个问题进行了深入探讨;他对这个问题的后期观点,见《精神分析新论》(1933a)第32讲。]

[67] [弗洛伊德在《诙谐及其与潜意识的关系》(1905c)中对这一论题作了深入的探讨。关于“理智错误”的问题,在《科学心理学设计》(1950a)结尾处有充分的讨论。]

[68] [这一主题的详细论证,见弗洛伊德的《性学三论》(1905d)。]

[69] 在这里以及在别的地方,我有意不深究这些论题,因为深究这些论题一方面要求做大量的工作,另一方面又会让我引证大量与梦无关的材料作为论证的基础。例如,关于“压制”和“压抑”二词是否有不同的含义,我忽略不谈。但是很显然,“压抑”比“压制”更强调与潜意识之间的关系。又如,梦念为什么即使在已经放弃进入意识的前行路线,转而进入退行时,还要经受稽查的歪曲作用?关于这一明显的问题,我也忽略不谈。此外还有许多诸如此类的省略。我首先急于要做的,是澄清那些进一步分析梦的工作时,所必然产生的问题,并为进一步分析有关其他论题提供一个线索。关于这些问题应论证到什么程度,我往往很难抉择。关于性在梦中所起的作用,我没有做详尽的阐述,同时我也避免对那些明显具有性的内容的梦加以分析。这其中有一些是读者预想不到的特殊原因。在我自己看来,或在我所持的神经病学理论观点看来,**并不是什么可耻的事情,无论是外科医生还是科学研究者,也绝非与性毫无关系。再者,阿特米德鲁斯《梦的象征》一书的译者出于道德的义愤,竟将书中论性梦的一章删掉,实在荒唐可笑。我的判断基础仅在于我理解到,性梦的解释必将使我更深地卷入有关性倒错和双重性欲尚未解决的问题之中。因此,我将这类材料留待别处讨论。[我们可以指出,《梦的象征》的译者F.S.克劳斯后来在《人类学》期刊上发表了被删除的那一章,弗洛伊德上文的引证正出于此处,他还在别处(1910f,1913k)对此大加赞赏。]

[70] [弗洛伊德在《全集》第3卷(1925)中的一个注释中说,“弗吉尔的这句诗旨在说明被压抑的本能冲动的活动。”他还将这句诗用作全卷的格言。在1896年12月4日致弗利斯的一封信(Freud,1950a,信51)中,弗洛伊德说准备把这句诗作为计划中的一本著作论“症状形成”一章的格言。下一句是1909年增加的,还出现于同年在克拉克大学所做的第三篇演讲中(Freud,1910a)。]

[71] 梦并不是我们发现精神病理学心理基础的唯一现象。在我还没有完成的一系列短文(1893b,1399a)中,我试图对大量日常生活现象做出解释,以便为这些结论提供证据。[1909年增注]这些论文以及其他一些有关遗忘、口误的论文,后来收集于《日常生活的精神病理学》(Freud,1901b)一书。

[72] [1925年增注]当我们认识到,前意识的本质特征在于它和言语表征的残余相关之后,我们就必须对这一观点做出进一步的阐释和修正。参见《论潜意识》(1915e)。[但正如那里指出的,这一点在本书第1版已有所暗示。]

[73] [1914年增注]我很高兴能指出,有一位作者在梦的研究中,得出了与我在有关意识活动和潜意识活动之间的关系研究中得出的相同结论。杜普莱尔[1885]写道:“要研究心灵的性质问题,必须先研究一个预备问题,即意识与心灵是否是同一的,梦对这一预备问题做出了否定回答。梦表明,心灵概念比意识概念宽泛,就像一个天体的万有引力作用范围超出其能见度一样。”他又写道(同上,转引自莫兹里[1865]):“一个很难明确意识到的事实是,意识不可能像心灵那么宽泛。”

[74] [塔梯尼(1692—1770)音乐家,小提琴家,据说他曾在梦中将自己的灵魂卖给了魔鬼,魔鬼抓起他的提琴以无与伦比的技巧演奏了一首奏鸣曲,他醒来后立刻记下他能想起的曲子,这就是他有名的“魔鬼奏鸣曲”。]

[75] [1911年增注]参见亚历山大大帝在围攻泰尔城时做的梦。

[76] [1914年增注]参见我的《精神分析中潜意识的注释》(Freud,1912g),最初用英文发表于《精神研究协会纪要》第26卷。其中,我对“潜意识”这一高度含糊不清的术语做了描述意义、动力意义和系统意义的划分。

[77] [关于弗洛伊德对“量”和“质”这两个概念的用法,详见《科学心理学设计》(1950a)。]

[78] [前意识与意识之间的稽查作用,在弗洛伊德后期的著作中很少谈到。但在《论潜意识》(1915e)一文中有深入讨论。]

[79] [本书第1版没有这句话。在1909年那一版中,这一句以下列形式出现:“如果我们将潜意识愿望还原为其最基本、最真实的形态,那么我们无疑要记住,精神现实同样也具有多种存在形式。”在1914年那一版中,这一句以正文形式出现,只是句末一词不是“物质的”,而是“事实的”。“物质的”一词为1919年版所修改。这一段以下部分是1914年增加的。在《科学心理学设计》(1950a)第三部分,弗洛伊德在“思想现实”和“外部现实”之间做出划分。]

[80] [这个论题进一步讨论于弗洛伊德1925i(第二节)。]

[81] [在1911年版中,这里有如下脚注:“维也纳的奥本海默教授向我表明,从民俗学的证据来看,有一类梦,甚至是普通人都不相信其预言意义,而可以完全正确地回溯到在睡眠中呈现的愿望和需要。关于这种梦,他不久将给出详细的论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