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梦的隐意向显意转变时,我们已经发现了两个因素在起作用,即梦的凝缩作用和移置作用。如果我们继续探讨,除上述两者以外,还会发现两个决定作用,它们对于选择什么样的材料进入梦中具有毋庸置疑的影响。
但是,即使冒着可能使我们的研究中断的危险,我也认为,有必要先对梦的解析过程做一个初步的介绍。我知道,要说清这一过程,并使批评者心悦诚服的最好办法,就是采用某些特殊的梦例,对它们进行详细的分析(如在第二章对伊尔玛打针梦所做的分析那样),然后收集发现的梦念,再用它们去重建梦形成的过程。换言之,用梦的综合来完成梦的分析。实际上,我已经用自己的方法分析了几个这样的梦例,但因为一些与之有关的精神材料的性质的缘故,现在我不能再重来一次了。这些原因是多方面的,但是任何有理性的人都会认为它们是有效的。这些考虑在梦的分析中干扰不大,因为分析并不完全,即使它们进入梦的一部分结构,也不会使分析失去价值。但是梦的综合情况就不同了,我知道,人们只相信完整的梦。我只能对读者不熟悉的人所做的梦进行完整的综合。不过,由于这种条件只有我的神经症患者能提供,因此,我只好暂时把这一问题搁下,直到我能够在另一本书里,把我对神经症患者的心理阐述进行到能与这个问题结合起来时再进行讨论[30]。
我在将梦念加以综合以构成梦的努力中,发现在梦的解析过程中涌现出来的材料并不具有相同的价值。其中一部分材料是由基本梦念构成的,它们完全可以取代梦,而且,如果没有梦的稽查作用,它们本身就足以整个取代梦。另一部分材料通常被认为不太重要,所有这第二类的思想也被认为不能参与梦的形成。相反,它们之中可能有联想,其中一些与梦后的事件有关,介于梦和解释梦之间。材料的这一部分包括所有联结显梦与潜隐梦念之间的通道,也包括中介的、有联结作用的联想。在梦的解析过程中,我们要通过这些联想来发现联结的通道[31]。
我们在此只对那些基本梦念有兴趣,这些基本梦念通常以比较复杂的思想结构和记忆的复合物出现,它们都具有在我们清醒生活中所熟悉的思想链的属性。它们常常是从一个中心出发的思想链,但有许多接触点。每一串思想几乎毫无例外地有矛盾的对立面,形成对立联想的联结。
当然,这个复杂结构中的不同部分之间,有十分明显的逻辑关系。它们可以表示前提、背景、偏离、说明、条件、例证、反驳等。当所有这些梦念处于梦的工作的压力之下时,梦念的元素就会像冰块那样翻滚、破碎、拥挤在一起,这就引发了一系列问题,例如,迄今为止,已经形成框架的那些逻辑关系发生了什么变化?梦对于“如果”“因为”“正如”“虽然”“要么……要么……”以及其他一些连接词是如何表示的?如果没有这些连接词,我们对句子或言语就无法理解吗?
首先,我们必须回答:梦本身没有处理这些逻辑关系的手段。大部分的梦都置这些连接词于不顾。梦所表达和操纵的,只是梦念的实质内容[32]。而恢复梦的工作所破坏的种种联系,乃是梦的解析过程所必须完成的任务。
梦不能表达这些关系是由精神材料的性质决定的。的确,如绘画、雕塑等造型艺术,与可以运用语言的诗歌相比,都有类似的局限性。绘画和雕塑这两种艺术由于其材料的性质,在表达事物方面也受到同样的局限。绘画艺术在创立其表达法则以前,也曾努力弥补其不足,如在古代绘画中,画中的人物嘴边常挂着一小段说明性文字,写上画家难以用图画表达出来的内容。
在梦不能表达逻辑关系这一点上,可能会有人提出反对意见。因为在一些梦里,有着十分复杂的智力操作,对一种观点的陈述与反驳、嘲笑与比较,就如清醒中一样。但是,在这里表面现象又一次欺骗了人们。如果我们深入地解析梦,我们会看到,整个这类思想都属于梦念的部分材料,并不是智力活动在梦中的表现。在梦中看似思想的东西只是梦念题材的重现,而不是题材之间的关系。对这种关系的推定才是思维。但是在这些联系中,最易建立起来的,是在梦中说出的并加以特殊描述的话语,都是那些出现在梦念材料的记忆中,未经修改或稍加修改的言语的再现。这类话语通常不过是梦念中某一事件的暗指,而梦的意义可能与之完全不同。
但是,我并不否认,批判性的思想活动并不只是梦念材料的简单重复,它也确实参与了梦的形成。这一因素的作用将在本部分结束前再讨论。那时,会更明显地看出,这种批判性的思想活动并不是由梦念引起的,在某种意义上说,是梦本身在已经完成时所产生出来的。
因此,我们姑且可以说,梦念之间的逻辑关系在梦中并没有获得任何单独的表现,如果梦中出现一种矛盾,它要么是梦本身的矛盾,要么就是某个梦念的题材派生出来的矛盾。梦中的矛盾只能以最间接的方式与梦念之间的矛盾相符。正如绘画终于发明了一种有别于在嘴边挂着一小段说明文字的办法,来表示温情、恫吓、警告等这些原来要用文字来表达的意图,梦也可能发明一种手段用来表达梦念之间的逻辑关系,方法是通过在表示梦的特征方法上做一些修改。经验表明,不同的梦在这方面有很大区别。有些梦完全忽视材料上的逻辑关系,也有些梦则尽可能地给予说明。在这样做的时候,梦与其操纵的材料之间的距离就会时大时小。如果在潜意识中这种时间顺序已经建立起来(如伊尔玛打针的梦),偶尔梦在处理梦念的时间顺序上也有同样的差别。
那么,梦的工作以怎样的手段才能指出如此难以表达的各种关系呢?下面我将逐一说明。
首先,梦总是通过把整个材料结合成一个单一的环境或事件的方法,把那些毋庸置疑地存在着的梦念各部分之间的联系考虑进去,它们以时间上的同步关系再现逻辑联系,这就如雅典学派画家帕纳萨斯在一幅画上表现各时期的哲学家和诗人一样。的确,他们不可能同时出现在一个大厅或一座山顶,但他们的确在某种概念意义上可以形成一个群体。
梦就是把这种重现的方法用到淋漓尽致的程度。每当梦向我们展现在一起的两个元素时,就可以肯定,在梦念中有与之相应的部分,存在着某种特别密切的关系。就如我们的书写系统一样,“ab”是在一个音节里发音的两个字母,如果a和b中间有间隔,那就表示a是前一个单词的最后一个字母,而b则是后一个单词的第一个字母[33]。所以,梦中的搭配不存在侥幸,或者梦的材料各部分毫无关联,而梦念中的各部分密切相关。
为了表示因果关系,梦有两个程序,但其本质相同。假设梦念是这样的:“因为这样,所以必然那样”,梦的比较普通的表现方法是先出现从句作为序梦,然后再出现主句作为主梦。如果我们解释得恰当,则时间顺序可能是颠倒的。但梦的比较详尽的部分基本是和主句相当的。
我有一位女患者,她曾做过一个反映了非常典型的因果关系的梦,下文我将详细记录这个梦,它包括一个短小的序梦和一个冗长的主梦,其内部高度集中到一个主题上,可以称为“花的语言”。
序梦:她走进厨房,她的两个女仆在那里,她挑剔她们的毛病,说没有把“那份食物”准备好。同时,她看见许多瓶瓶罐罐都倒放着,以控干里面的水。它们已叠放成堆,两个女仆去挑水,她们必须在河里涉水,那河流向房子或流进院子。接下来的主梦是这样开始的:她从高处跨越一些结构奇特的栅栏,向低处走来,她很高兴,衣服没有被栅栏挂住……
序梦与做梦者父母的家有关。梦中的话无疑是她经常听她母亲说的。那堆瓶瓶罐罐来自同一建筑中的一家小杂货店。梦的另一部分与她父亲有关,他经常调戏女仆,后来在一次洪灾中患重病而死(因为住宅旁有一条河)。因此,隐藏在序梦之后的,是这样一种思想:“因为我出生在这样一个家庭中,条件是这样的贫困低贱……”主梦接过这一思想,改变为一种愿望的满足:“我出身高贵。”这样,真实的隐意是:“因为我出身低下,我的一生只能是这样了。”
据我所知,一个梦分为两个不相等的部分,并不总是意味着这两部分背后的思想就是因果关系。通常的情况是,同一材料似乎从不同的角度在这两个梦中被表现出来。(一个晚上所做的一系列以**或性**结束的梦,当然居于这一类情况,在这一系列梦中,肉体需要得到越来越清晰的表达。)[34]或者这两个梦可能来源于梦材料的不同的中心,而内容却重合,所以一个梦的中心内容仅是另一个梦的一种启示,反之亦然。但是在一定数量的梦中,如果分成一长一短两个部分,的确标志着这两部分之间有一种因果关系。
对于内容不太广泛,且其中一个意象(无论是人还是物)转变成另一个意象的梦,其因果关系的表达方式又有所不同。只有当这种转变真的在我们眼前发生,而不是仅仅注意到了一个人或物代替了另一个人或物时,我们才认真考虑其因果关系的存在。
上面已经说过,表示因果关系虽然有两种方式,但它们的性质是相同的:都以时间顺序表达。其一是通过梦的顺序来表示,其二则是意象的直接转换。在大多数梦中,我们必须承认,因果关系已经消失在梦过程中各元素之间不可避免的混乱之中,无法表达出来。
“或者……或者……”这类二项选择在梦中无论如何是无法表达的。这两项选择已经插入梦的整个前后关系中,似乎有同等的效力。伊尔玛打针的梦就包含了一个这样经典性的例子。它的隐意显然是:“我对伊尔玛的痛苦没有责任。其责任,或者在于她不肯接受我的治疗方法,或者在于她的**不和谐,而对此我是无能为力的,或者有可能她的痛苦不是来源于癔症,而是器质性病症。”从另一方面来说,这个梦满足了所有这些可能性(而且这些可能性是互相排斥的)。而且毫不犹豫地根据梦的愿望增加了第四个解决方案。在解释了这个梦之后,我才进一步把“或者……或者……”加入梦念中。
不过,如果在重现梦时,梦的叙述者有使用“或者……或者……”的倾向,如“或者在花园,或者在客厅。”实际上,在梦念中,这种情况不应是“或者”,而应是“和”这种简单的内容增添。在描绘梦的元素时,用“或者……或者……”的大多数情况是这些梦的元素有些模糊性,但这种模糊性也是可以解决的。在这种情况下,解释原则可以是:认为这两项明显的选择有同等效力,并用“和”把它们连接起来。
例如,我的一位朋友在意大利逗留,有很长一段时间,我没有他的地址。于是我做了一个梦,接到一封电报,上面有这样一个地址,我看到电报上用蓝色的字体印着下面的字,但第一个单词很模糊,Via(经过),或者是Villa(别墅),甚至可能是Casa(房子)。第二个单词很清楚,是Secerno。这第二个单词听起来倒像个意大利的名字,并让我回忆起,我与他共同讨论词源学的事。同时也表示了我对他的生气,因为他把地址保密(secret)那么久。另一方面,对第一个单词的三种选择中的任何一个,在分析中都证明,可以作为同等有效的思想链的起点[35]。
在我父亲葬礼的前夜,我梦见一个告示、招贴或海报之类的印刷品,很像车站候车室里禁止吸烟的告示牌,上面写着:
“请你闭上双眼。”
或是:
“请你闭上一只眼。”
我通常写作:
这两个说法各有含义,并且在进行梦的解析时会导致不同的方向。我选择了最简单的安葬仪式,这是父亲的意愿。但有些家庭成员不认可这种清教徒式的葬礼,认为这样会叫人瞧不起。因此,就出现了“请你闭上一只眼”这句话,即“睁一只眼闭一只眼,装作没看见”。这里通过“或者……或者……”所表达的含混意思特别明显。梦的工作不能建立起统一的用词系统用于梦念,而梦念本身又是模棱两可的,因此思想的两条主线,甚至在梦中就已经分道扬镳了[36]。
在少数例子里,表达这种选择的困难,是通过把梦分成等长的两部分来解决的。
梦处理对立或矛盾的方式十分特别:干脆置之不理。梦的字典里似乎根本没有“不”字。梦有一种偏好,把对立的双方结合起来,或以完全相同的事物表达出来。而且梦还感到,它有把任何一个元素任意地表现为它欲表达的对立面的自由,所以在梦念中,被允许出现的任何相反的元素,乍看起来难以决定它是正面的还是反面的意义[37]。
在我们上面刚刚记录下来的梦中,第一个从句已经得到解释(因为我的出身如此卑微……),做梦者梦见自己跨越栅栏向低处走,手里拿着盛开的鲜花。与这一意象相关,她想到天使手持百合花向圣母玛利亚报告耶稣诞生的那幅画(这个姑娘的名字也叫玛利亚),又联想到身穿白色长袍的姑娘们穿过常青树枝装饰的街道,参加基督圣体节游行的场景。这里,梦中盛开的花无疑暗示纯洁无邪,但枝头上开的是像山茶花一样的红色的花。当她走到尽头时(这时梦仍在继续),花已经凋谢了。因而又有一些无疑象征月经的内容。因此,这个天真无邪的少女,手捧类似百合花的同一枝条的这一形象,又暗指茶花女。我们知道,茶花女通常戴一朵白色的山茶花,只在月经**时,才戴红山茶花。这同一盛开的花枝(参见歌德的《磨坊主的女儿》一诗中的“少女之花”)既代表贞洁,又表示其反面。这同一个梦既表现了做梦者对她成功地度过那段纯洁无瑕的生活而感到高兴,也可以让人们在几点上(如花的凋谢)瞥见她相反的一串思想,即为(自己童年时代)在性贞洁这方面的过错而感到愧疚。在分析梦时,这两串思想链是可以区分开的。自我安慰的思路似乎更浮于表面,而自责的思路则深入潜层,两条思路截然相反,但是它既相似又相反的元素都由梦内容的同一元素表达出来[38]。
梦形成的机制最喜欢的逻辑关系只有一种:相似、一致或接近关系,也就是恰似关系。这种关系不同于其他,它可以在梦中表现为种种不同关系[39]。梦念材料中,固有的平行性与这种恰似现象构成了梦的最初基础。梦的相当一部分工作在于创造新的平行关系。这里,那些平行关系已经存在,却又由于阻力强加于稽查作用而不能进入梦中,梦的工作的凝缩作用则有助于相似关系的表现。
相似性与一致性具有共同的属性,它们在梦中都表现为统一性。或表现于已有的梦念材料之中,或以新的构造形式表现。第一种可能性,我们称为“同一作用”,第二种我们称为“复合作用”。“同一作用”用于人,而“复合作用”用于事物的统一材料。但复合作用有时也用于人,把地点和人同等看待。
同一作用就是,与共同元素有联系的单一个人,在显梦中不断出现,第二个或其余的人在梦中似乎都受到了压抑。但在梦中所出现的这个人是有覆盖性的,在一切关系和环境中,不是明指这个人本身,就是暗指他所覆盖的其他人。而复合作用则可以扩展到许多人,梦中的情景可以将有关人的特征综合起来,但并不表现为一种共同特性。所以,这些特征结合为一个新的统一体,即一个复合人物。复合的真实过程可以用不同的方式来实现。一方面,梦中的人物可以采用与其有关的某人的姓名,这种方式与我们清醒生活中的认识很相似,即我们想要认定的某人,其外貌特征都像是另一个人。另一方面,梦中人物本身所表现的复合外貌特征,实际上,一部分是一个人的,而另一部分,又是另一个人的。或者梦的意象中,另一个人所参与的成分也可以不在外貌特征上,而是在他的姿势、态度、言语或所处的情境中表现出来。在最后一种情况下,同一作用与复合作用的人物结构之间没有明显的差别[40]。但是,也有可能出现人物复合失败的情况。如果是这样,梦的情景就会归于所说的其中一个人,而另一个人(通常是更为重要的人物)则表现为无关的旁观者。做梦者会对这种情况解释说:“我的母亲也在场。”(斯特克尔)梦内容的这类元素可以被比作用于象形文字手稿中的“决定性因素”,它的作用不在于发音,而在于说明其他符号。
用于证明,或者更准确地说,是用以结合两个人的共同元素,在梦中可以被删掉。一般的规律是,同一作用和复合人物的结构产生,就是为了避免共同元素的出现。为了避免说“A仇视我,B也仇视我”,我就在梦中制造出A和B的复合人物,或者我想象A完成B特有的某种动作。这样,如此构成的梦中人物就会以某种新的联系出现在梦里,或在新的环境中出现,而这种既代表A又代表B的环境,证明了我在适当的地方增进了两者共同性的元素:对我的仇视态度。在梦的内容中,这种方法常常取得大量的凝缩作用。如果我能在另一个人身上找到能等同使用的某些情况,我就不再需要直接表现与一个人有关的复杂情况。也很容易看出,这种利用同一作用的做法,是多么有效地逃避由抵抗而产生并把苛刻条件施加给梦的工作的稽查作用。稽查作用所反对的对象,可能就存在于那些属于某个人所有的某些特定观念之中。因此,我必须继续寻找第二个人,他也与所反对的材料相关,虽然只是部分相关。这两个人在这一稽查点上的接触,使我有理由利用他们一些无关紧要的特点构成一个复合人物。这个经同一作用或复合作用构成的人物就不再经受检查作用,而被允许进入梦的内容。因此,由于利用了凝缩作用,我便满足了梦的稽查作用的要求。
两个人的共同元素出现在梦中,通常是在暗示我们,去寻找另外一个隐藏起来的共同元素,这种共同元素因稽查作用而不能表现出来。移置作用是为了促进这个共同元素的表现。复合人物在梦中总伴随着一个无关紧要的共同元素,从这一事实我们可以推断出,梦念中必定还隐藏着另一个远非不相关的共同元素。
这样,同一作用或复合人物的构成是为多种目的服务的:第一,表现了与两个人有关的一个共同元素;第二,表现了一个移置了的共同元素;第三,也表达了一个仅仅是所欲求的共同元素。因为愿望有一个共同元素能经常符合两个人之间的互相变换。所以,梦就利用同一作用来表达这种关系。在伊尔玛打针的梦中,我希望把她换成我的另一位患者,换句话说,我希望另一个女人像伊尔玛一样成为我的患者。梦满足这一愿望的方式是梦中出现了一个叫伊尔玛的人,但是她接受我检查时的位置,恰是我曾经见过的另一位女病人的位置。在关于我叔叔的那个梦中,这种变换成了梦的中心点,我对我的同事的态度和判断,并不比部长更好,借用这种方法,我就成了部长。
根据我的经验,我发现,梦毫无例外都涉及做梦者自己,梦是完全自我主义的。如果梦中的自我没有出现在梦的内容中,而只有一些不甚相关的人,我可以肯定地说,这个自我藏了起来,通过同一作用藏在了其他人的背后,但我还是能够把自我插入梦的上下文中。在另一种情况下,我的自我出现在梦中时,可以得知,又有别人通过同一作用躲在了我的背后。在这种情况下,梦就是在警告我,在我解析梦时,必须把与这个人有关的共同元素转移到我自己身上。还有一些梦,我的自我与别人同时出现,在发生同一作用之后,那个人也仍然会显示出我的自我。这种同一作用会使我把某些稽查作用不接受的观念与我的自我发生接触。这样,我的自我就可以在梦中数次出现,有时是直接的,有时是通过与他们的认同。通过多次这样的同一,大量的梦材料可能凝缩在一起[41]。做梦者的自我在梦中可以多次以不同形式出现,这件事也不足为奇,它和自我意识中出现于不同时间、不同地点或不同关系的情况是一样的。例如,我们可以说出这样的句子:“当我想到我曾经是一个多么健康的孩子。”[42]
在表示地点的专有名词中,同一作用比用于人的情况更容易解释,因为这里不涉及在梦中起着很大支配作用的自我问题的干扰。在我关于罗马的一个梦中,我发现我所在的地方称为罗马,但我吃惊地发现,在街角上竟然有许多德国的标语、广告。这后一点,正是我愿望的一种满足,它使我立即想到布拉格。这个愿望本身,或许要追溯到我在少年时期作为一个德国民族主义者的那段时间,但这早已经过去了[43]。
梦中我曾希望与我的朋友[弗利斯]在布拉格相会。所以,罗马和布拉格二者的同一作用,可以用一个所欲求的共同元素来解释,即宁愿在罗马,也不愿在布拉格与我的朋友相会。也许正是为了这次会晤的目的,我宁愿把布拉格换成罗马。
创造复合结构的可能性,在经常能导致想象出现的特征中最为突出,因为它把那些在现实生活中根本感受不到的元素引到梦的内容当中[44]。梦中创造复合意象的心理过程,与现实生活中我们想象半人半神的怪兽或龙之类的东西有共同之处。其唯一的区别在于,在清醒生活中,决定这些想象形象的,是这些新的结构本身有意创造的印象,而在梦中,复合结构的形成是与真实形状无关的因素决定的,也就是由梦念的共同元素决定的。梦中的复合结构可以形成各种各样的形式,其最简单的,莫过于将一个事物的属性附加到对另一个事物的认识上。比较耗费精力的技巧是,把两个事物的特征合并到一个新的形象中,并在此过程中,巧妙利用两个事物可能拥有的在现实中的相似之处。根据材料或其拼组的技巧性,这种新的结构既有可能显得十分荒谬,也有可能是天才的创作。如果有待凝缩成为一个单独统一体的各个对象不是很协调,梦的工作往往仅满足于创造出这样一个复合结构,它有其相对清晰的核心,同时也有一些不太清晰的特性。在这种情况下,统一过程可以说已经失败了。这两种表象互相重叠,产生出相当于两个视觉形象互相竞争的某种东西。在绘画上,如果画家想要把一些个别的视觉形象组成一个总体概念,在画面上也可以得出类似的表现。
当然,梦是一大堆这样的复合结构。我在已经分析的梦中已经举出几例,现在可以再举几个例子。我在下文所报告的梦中,描述了病人在“花的语言”中走过的人生历程。梦中的自我手持盛开的鲜花,我们已经说过,它代表天真无邪的贞洁,也代表了性的罪恶。做梦者从花在枝条上的位置顺序想起了盛开的樱桃花。这些盛开的花,单个看起来就像一朵朵的山茶花,而总的印象则像是一种外来植物。这个复合结构的各个元素由梦念而得到证实。盛开的花枝由暗示着她所喜爱的各种礼物组成。例如,她童年时得到的是樱桃花,后来是山茶花,而“外来”植物则暗指一个四处旅行的自然科学家,他画了一幅花的画来讨她欢心。我的另一位女患者梦见了一座类似海滨更衣室、又像乡村的室外厕所,或者城市住宅顶楼之类的建筑物。前两个元素都和**或脱裤子的人有关,而这两个与第三个元素相结合则导致(她童年期)在顶楼上脱衣服景象的结论。另一名男子梦见由两个“接待”他的地方组成的复合地点,一个是我的诊室,一个是他与妻子第一次相识的地方[45]。一个女孩梦见,当她哥哥答应请她吃一餐鱼子酱之后,她哥哥的腿上长满了黑色鱼子酱状颗粒。这种“传染病毒”元素(道德意义上的)和她小时候曾患过一次“皮疹”的回忆(她的双腿布满了红色,而不是黑色的斑点),再加上鱼子酱颗粒,结合成一个新概念,即“她从哥哥那里得到的东西”。在这个梦中,与其他梦一样,人体的各部位被当作物体看待。费伦茨(1910)[46]曾记录过一个梦,梦中的复合意象是由一位医生和一匹同样穿了睡衣的马组成。这三个成分的共同元素是在分析时才发现的,那位女患者承认,睡衣暗指她童年时看到父亲的一个景象。所有这三个情节都可以归结为她的性好奇。在她幼年时,保姆常带她去军队的种马场,在那里她有很多机会可以满足她那时尚未受到压抑的好奇心。
我在上文曾认为,梦无法表达矛盾、相反或“不”内容。但现在我开始初步否定这种说法。我们已经看到,列于“相反”名下的一组梦,单纯地由同一作用来表现,即在这些梦中,梦念的转换和替代能通过对比而形成联系。对此,我已经举过不少例子。另一组在梦念中的相反观念可以归于“颠倒的”或“恰恰相反”的名下。它们以下面一种非常奇特的方式进入梦中,几乎都可以看成一种笑话。“恰恰相反”本身在梦的内容上并不呈现,而是通过下面的事实来显示它在材料中的存在。这一事实是已经构成的某段梦的内容,或者(由于其他原因)恰巧与之相邻的内容,就像是一种事后的回想,转向相反的方向。这一过程以例证说明,比描述起来更为容易。在那个有趣的“上与下”的梦中,向上爬的表现,实际上是与梦念的原型——在都德《萨福》的序幕中——相反:在梦中向上爬是先难后易,而在都德的这一幕中是先易后难。进一步来说,“在楼上”和“在楼下”这一表示兄弟之间关系的问题,也以相反的方式在梦中表现出来。这说明在梦念的两段材料之间有颠倒和相反的关系。我们发现,在做梦者童年想象被奶妈抱着上楼的幻想与小说中主人公抱着情妇上楼的情境恰恰是颠倒的。同样,我梦见歌德攻击M先生也表现出类似的“恰恰相反”。所以,想要成功地解释这个梦,必须先把它恢复正常。在梦中,歌德攻击一个年轻人M先生;而在梦念中的真实情况是一个名不见经传的年轻作者对一个重要人物、我的朋友(弗利斯)进行攻击。在梦中,我根据歌德死亡的日期计算,而在实际中,却是从瘫痪病人的生日算起。梦念中的决定性思想,是把歌德看成疯子的思想颠倒过来。梦(的潜在意义)是说:“恰恰相反,如果你不理解这本书,那是你(批评家)头脑简单,智力低下,而不是作者本人加此。”而且我还认为,所有这些把事情颠倒过来的梦,都含有轻蔑之意(如“萨福”梦中兄弟关系的颠倒)。此外[47],值得注意的是,在受压抑的同性恋冲动的梦中,这种颠倒的手法是经常使用的。
顺便说一下[48],颠倒或是把事物转向反面,是梦的工作最喜欢使用的表现手法之一,也是使用最广泛的方法之一。首先,它可以用于表达与梦念中某个特定元素有关的愿望满足。“但愿情况与此相反。”这往往是不如意的往事记忆片断的最好自我反应方式。其次,就是它对应付稽查作用十分有效,因为颠倒可以对有待表现的材料进行大量的伪装,而且它对任何理解梦的企图都有一种积极的麻痹作用。正因如此,如果一个梦顽固地拒绝显示它的意义,那就值得去观察一下梦的内容中某一元素的颠倒作用。这样,整个梦的意义就会豁然开朗。
除了题材颠倒以外,时间的颠倒也一定不能忽视。梦的伪装常常使用一种技巧,把一件事的结果或一连串思想的结论表现于梦的开始,而把结论的前提或者事件的起因置于梦的结尾,任何忽视梦的这种伪装技巧的人,都会在解析梦时茫然失措[49]。
的确,在一些梦例中[50],只有当我们把其中的内容,通过几方面的颠倒之后才会得到它的意义。例如,一个年轻的强迫性神经症患者,在他的梦背后,隐藏着一个从童年起就希望父亲死去的愿望,因为他惧怕他的父亲。梦的内容是:他的父亲因为他回家太晚而责骂他。但是在精神分析治疗中,梦中所发生的前后关系,以及做梦者的联想表明,这句话原来的意思必定是他对他的父亲很恼火,在他看来,他的父亲回家总是太早(太快)。他希望他的父亲根本就不回家,这就与希望父亲死去的梦所表达的愿望相同。因为当他还是个孩子的时候,他在父亲不在的时候,对另一个人做了性侵犯动作而有罪恶感,他还被警告说“等你爸爸回来再说!”
如果我们希望进一步研究梦的内容与梦念之间的关系,最好的办法就是用梦本身作为出发点,考虑梦中表现方法的那些形式特征与它们背后的梦念之间的关系。在这些形式特征中,梦中给我留下最为突出印象的是各个特殊梦象之间的感觉强度差异,以及梦中各特殊部分或者梦与梦清晰程度的差异。
各个特殊梦象之间的强度差异,包括从我们所期望的但又不太合理的、大于现实的清晰度。直到我们认为,梦的特征必然出现的、令人心烦的模糊性,而这种模糊性又与我们感知的真实对象的不清晰在程度上无法相提并论。此外,我们通常认为梦中不清楚的对象是“稍纵即逝的”。同时,我们认为,对那些更为清晰的梦象感知的时间更长一些。现在的问题是,梦的内容中各片断的清晰性差异,在梦的材料中到底是由什么决定的。
尽管我们自然会有一些预期的想法,但我们必须从这种做法的反向入手。由于梦的材料包括睡眠时体验到的一些真实感觉,我们可以假设:这些感觉,或者可以引起梦的各个元素,由于它们有相当的强度,在梦的内容中也一定占有突出的地位。相反,凡是特别清晰的梦象,都可以追溯到睡眠时的真实感觉。但这一事实在我自己的体验中尚未得到证实。如果在睡眠时因真实印象(如神经刺激)而产生的梦的元素,比由记忆而产生的元素,在清晰度上有所差别,那绝不是事实。现实因素对梦象强度的决定并不起什么作用。
同样,人们可以预期,某些特殊梦象的感觉强度(生动性)与梦念中相应元素的精神强度可能有关。就后者而言,精神强度相当于精神价值:强度最大的元素就是最重要的元素,正是它们构成梦念的核心。我们知道,的确,由于稽查作用,这些元素无法进入梦的内容,代表它们的直接派生物在梦中可能获得很大的强度,但不一定因此就成为梦的中心内容。这样,通过梦与其构成材料的比较研究,又一次令我们的预料落空。此方面的元素强度,与彼方面的元素强度是没有关系的。事实上,在梦念材料与梦之间发生了如尼采所说的完全的“全部精神价值的转换”。在梦念中占支配地位的直接派生物,只能在被更强大的意象遮蔽的梦的过渡性元素中发现。
梦元素的强度是以另一种方式,即由两个互相独立的因素决定的。首先,我们不难看出,通过愿望的满足而表达的元素,被高强度地表达;其次,分析表明,梦中最生动清晰的元素是大多数思想链的起点,它也是拥有决定性因素最多的元素。如果用下面的说法,我们并没有改变其经验性的意义:最大的强度是由那些在其构成的基础上,最大的凝缩作用得以发挥的梦元素来显示的。我们期望,最终能以一个公式来表达出这个决定因素和(与愿望满足有关的)其他因素。
我刚才所讨论的问题,是某个梦元素强度与清晰度大小的产生原因不应与整个梦或梦中各片断的清晰度混为一谈。前者所谓的清晰是与模糊性相比较而言的,而后者则是与混乱相比较而言的。不过,有一点是毋庸置疑的:这两种尺度在质的增减上是平行的。一段显明的梦一般包含着强度大的元素。反之,模糊的梦总是由强度小的元素构成。然而,梦从清晰到模糊(或含混)的尺度问题,仍然比梦元素的不同清晰度问题复杂得多。因为后面还将提出理由,所以前面一个问题还是留给下文讨论。
在少数情况下,我们惊奇地发现,梦的清晰与模糊的印象和梦本身的构造无关,而是由梦念的材料引起,并且是梦念的一个组成部分。于是我想到了自己的一个梦,当我醒来时,我记得这个梦构造精巧、清晰严谨,以至于我还在半睡的状态之中就急于介绍这一类新型的梦。它们不受凝缩和移置机制的影响,因此可以称为“睡眠中的想象”。然而,仔细观察证明,这种罕见的梦仍然与任何其他的梦一样,有漏洞和瑕疵,因此,我放弃了“梦的想象物”这一分类。这个梦经过分析之后,向我表明,我和我的朋友[弗利斯]面临着一个艰难而需要长期探索的问题:雌雄同体的理论。而愿望满足的力量却使我们认为,这个理论(顺便说一下,它并未表现在梦中)是清晰和完美的。因此,我原来关于梦是完整的这一判断实际上只是梦内容的一部分,而且的确是一个基本的部分。在这种情况下,梦的工作已经浸入了我刚刚醒来时的思想,而且使我以为,我是在对梦做出判断,其实只不过是没有在梦中精确表达出来的梦念的一部分[51]。有一次,我分析一位女患者的梦,就遇到一样的情况。一开始她不愿讲,只是搪塞说:“因为它太模糊,乱七八糟的。”后来她在反复声明她所说的不一定正确之后,终于告诉我,她在梦中梦见好几个人,有她自己、她的丈夫和她的父亲。而且她好像看不清她丈夫是否就是她的父亲,或者到底谁是她的父亲,等等。这个梦在分析时,常常会让人联想到女仆常说的故事。她不得不说,她想要一个孩子,但又搞不清“孩子的真正父亲究竟是谁”。[52]因此,这里又一次证明,梦缺乏清晰性只是梦的刺激材料的一部分,即这一部分材料表现在梦的形式之中了。梦的形式或梦见的形式常常被用来表现其隐含的题材[53]。
对梦的注解或是对梦明显无害的评论,往往用来掩饰梦中以微妙方式出现的部分,尽管实际上根本掩盖不了真相。例如,有一个做梦者说,梦的某一部分被“擦掉了”,在分析中,却引出一段童年的回忆,他在大便时注意大人说话,而那个人正在给他“擦”屁股。还有一个梦很值得详细记录,一位青年男子做了一个十分清晰的梦,这个梦使他回忆起童年的一个想象。他梦见他在某个避暑胜地的一家旅馆。他记错了房间号码,结果走错了房间,看见一个年长一些的妇女和她的两个女儿正在脱衣就寝。他后来说:“这个梦在这儿有些空隙,似乎少了些东西。后来,那个房间里走出一个男人把我赶了出去,我和他扭打起来。”他始终也没弄明白梦明显暗示的童年幻想的要点,后来才弄清楚,他努力思索的内容,已经包含在他所说的梦的隐晦部分了。“空隙”是指这几个女人脱衣时所**出的**,而“少了些东西”正是女性**的特征。他在小时候有窥视女性**的好奇心,根据幼儿期性理论,他认为女性**应和男性**一样。
还有一个做梦者也有极相似方式的梦的回忆[54]。他的梦是:“我和K小姐走进一个公园餐厅……然后是一个模糊部分……中断……然后我又发现自己在一家妓院的客厅里,那里有两三个女人,其中一个只穿内衣**。”
K小姐是他以前上司的女儿,他承认她是他妹妹的替身,他没有什么机会与她交谈,只有一次谈话,似乎双方都意识到各自的性别,好像我在说:“我是男的,你是女的。”他只去过一次梦中的那个餐厅,和他一起去餐厅的是他姐夫的妹妹,她对他毫无吸引力。另一次是他和三个女人路过这里,这三个人是他自己的妹妹、表妹和他姐夫的妹妹。虽然她们都是他的“妹妹”,但他对她们毫无兴趣。他也很少去妓院,一生只去过两三次。
这个梦的解释要基于梦的“模糊部分”和“中断”,从而得出下面的观点:他曾在幼小时出于好奇,偶然(虽然为数不多)窥见比他小几岁的妹妹的**。几天后,有意识地回想起了梦中暗示的不端行为。
同一天夜里的所有的梦,构成了一个整体的不同部分。它们分成几个段落,这些段落及其组成方式和数量都具有意义,并可视为梦的隐意中的信息[55]。在解释这样包括几个主要段落或者一般发生在同一个夜晚的梦时,有一种可能性不容忽视:这些梦虽然分开,却可能具有相同的意义,而且可以用不同的材料表达同一冲动。如果没搞错的话,在这些同源的梦中,第一个梦往往经过伪装,而且不够大胆,而接下来的就会较为明确、清晰。
圣经中约瑟夫给法老解释的关于母牛和玉蜀黍的梦便属此例。约瑟夫所著《古犹太史》第2卷第五章中曾提到这个梦,但比《圣经》记载的更为详细。法老在讲完第一个梦后,说:“我看到这个梦象后就惊醒了,一时摸不到头绪,在暗想这个梦中意象到底有何意义时,我又睡着了。接着又做了第二个梦,而且比第一个更令人惊奇,使我既惊恐又困惑……”约瑟夫听了法老的讲述之后对他说:“啊,国王,尽管这个梦有两种形式,但指的是同一件事情……”[惠斯顿英译本,1874,卷1]
荣格在他的《谣言心理学的贡献》(1910b)中,曾描述一个女学生所做的一个伪装了的怀春梦,结果不经任何解释就被她的同学识破了,而且描述了这个梦如何做了进一步的改动和润饰。他在评论一个与之有关的梦的故事时说:“一系列梦象的最后思想,包含的正是这一系列梦象要描写的最初意象。稽查作用利用一连串的象征符号、移置作用、无害的伪装,尽可能让这一最初意象与这一情结保持一定距离,等等。”施尔纳(1861)对这种表现方法的特征很熟悉,并把它与自己的器质性刺激理论联系起来,作为一条特殊法则:“在由某种神经刺激所引起的一切象征性的梦的结构中,想象遵守这样的总原则:梦在开始时,只用最遥远最不明确的隐喻来描绘引起刺激的对象,但到后来描绘已近尾声时,才开始把刺激本身**裸地呈现出来。有的情况是,直接呈现这种器官或这种器官的功能。这样,梦在指出了真正的器质性原因后,也就达到了目的……”
奥托·兰克(1910)为施尔纳提供了一个十分简单明晰的证据。他报告了一个女孩在同一夜里所做的由两个单独部分组成的梦,中间有时间间隔。第二个梦以达到性**而告终。不需做梦者提供什么信息,我们对第二个梦也能做出详尽的解释,而从两者之间的联系上,也不难看出,第一个梦不过是以一种羞涩的形式表达着与第二个梦完全相同的内容。所以,以性**结束的第二个梦帮助了对第一个梦的解释。兰克还根据这一理论正确地讨论了性**和遗精梦对梦理论的普遍意义。
然而,以我的经验来看,人们很少有机会可以利用梦材料所表现的明确与否来解释梦的清晰与混乱。后面我将揭示一个迄今为止在梦的形成中尚未提到的因素,它对任何特殊的梦的清晰和混乱程度都具有决定性的作用。
有时一个梦中的情境和背景在持续一定时间后出现中断,并用类似这样的话来描述:“但是,好像又是另外一个什么地方,发生了如此这般的事。”过了一会,又回到梦的主线上去。这个在梦中中断的内容,在梦的材料中不过是一个从属句,即一个插入的思想。梦念中的条件从属句是用同时性来表示的,即“如果”变成了“当……时”。
在梦中经常出现,而且十分接近于焦虑的那种被抑制运动的感觉是什么意思呢?一个人在梦中想向前走,却迈不动步;企图做成某事却又障碍重重;火车刚刚启动,可又无法赶上;受辱后正要挥拳还击,却又发现抬不起手来;等等。我们在**梦一节谈到了这种感觉,但没有认真做出解释。一个简便但不成熟的答案是:睡眠中普遍出现运动麻痹,因而出现动作受限制的感觉。但人们不禁会问,为什么我们不会持续地做这样运动限制的梦呢?因而我们可以合理地假定,虽然在睡眠中,可以随时唤起的这种感觉有助于促进某种特殊表现,但也只有在梦念材料需要以此形式表现时,它才能被唤起。
这种“不能做任何事”并不一定总是以一种感受在梦中出现,有时简直就是梦内容的一部分。我有一个梦例,特别适合用来说明梦的这一特点的意义。下面就是这个梦的简略内容,其中,我显然被认为是不诚实的。这是一个私人疗养院和其他几个建筑物的混合物。一个男仆走出来,叫我进去接受检查。我在梦中知道有人丢了东西,而检查我是因为怀疑我与失物有关。(分析表明“检查”一词有双重意思,也包括身体检查。)我想到我是无辜的,而且还是这个机构的顾问,所以就没说什么,跟在仆人后面。我们在门口遇到另一个仆人,他指着我说:“你为什么带他来呢?他是一位受人尊敬的人。”然后,我一个人走进了一个大厅,大厅里摆放着许多机器。这使我想到了但丁《神曲》第一部的《地狱篇》,以及地狱里的恐怖刑具。在一个机器上躺着一位我的同事,他应该看到了我,但装作没看见。这时,有人告诉我可以走了,可是我找不到我的帽子,也无法迈动脚步。
这个梦的愿望满足,显然是承认我是诚实的人,而且可以走开。因此,在梦念中,必定存在包括与此欲望相矛盾的各种材料。我可以走了,是一种赦免的表示。如果在梦的结尾发生了阻止我走开的事,则似乎可以合理地假定,包含着矛盾的受压抑的材料,此时正力求表现自己。因此,“我找不到帽子”意味着“你终究不是一个诚实的人”,而梦中“不能做任何事”也是一种反面,即表示“不”的方式。至此,我以前关于梦不能表示“不”字的说法,就需要加以修正[56]。
在其他梦中,“不能完成”某动作不仅是一种情境,而且是一种感觉。运动受阻是对同一矛盾的更强有力的表达,它表达了一种遭到对立意志强烈反抗的意念。因此,运动受抑制的感觉代表一种意志冲突。我们在后面可以看到,睡眠中的运动麻痹,正是做梦时精神过程的基本决定因素之一。这里,沿着运动通路传导的冲动,不过是一种意志,而我们在睡眠中确实能感到冲动遭受抑制的事实,更表明整个过程能适当地代表一种意志动作,以及与之对抗的“不”字。根据我对焦虑的解释,也不难理解为什么意志受抑制的感觉会与焦虑如此接近,而且在梦中也常常联系在一起。焦虑是一种力比多冲动,它源于潜意识并受前意识的抑制[57]。所以,当梦中禁限感觉与焦虑发生联系时,它必定是在一定时刻产生力比多的一种意志动作问题,因此,也就是一种性冲动的问题。
梦中我们常说:“这不过是一场梦。”[58]对于这句话的意思和精神意义,我将在以后再讨论。但我现在应提前指出,这不过是想贬低梦内容的重要性。一个十分有趣而且与它相联系的问题是,梦中的一部分内容本身又被描绘为“梦见的”,即“梦中之梦”。斯特克尔[1909]分析了一些令人信服的梦例之后,这一意义已经有基本上的解决。其意图就在于贬低所“梦见的”事物的重要性,并剥夺其真实性。从“梦中之梦”醒来以后,梦中所见的内容乃是梦的愿望力求代替被抹杀的真实。所以,我们有理由相信,梦中“所梦见的”事物是真实的代表,是真实的回忆。相反,梦的继续,才代表着做梦者的愿望。因此,“梦中之梦”所包括的某事物,等于希望被描述为梦的那件事根本没有发生。换句话说[59],如果梦的工作将一个特殊事件作为一个梦插入梦中,则可以最确切地证实,这件事的真实性是一种最确凿无疑的肯定。梦的工作利用梦作为一种否定形式,从而证实了梦是愿望的满足这一发现[6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