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我们要让一个有文化的非专业人员对梦的问题产生兴趣,并因此问他梦的来源是什么,那么我们一定会发现,他对回答这类问题是有信心的。他马上会想到,对梦的构成影响最大的是消化方面的障碍或困难,“梦来自消化不良”。——由于身体的姿势不当或睡眠中发生的一些细微小事。他们从未想过,即使把这些因素都考虑进去,也还是有些事情有待解释。
我在第一章中(第三节)已经充分讨论了科学家们如何看待躯体刺激对梦的形成的作用,所以在此,我们只需回顾一下他们的研究成果。我们发现,有三种互不相同的躯体刺激来源:来自外部世界的客观感官刺激,仅有主观根据的感官内部兴奋状态,以及来自身体内部的感觉刺激。我们还注意到,与躯体刺激相比,这些权威们有一种把精神来源作为背景,或者干脆把它排除在外的倾向。在考察了有关躯体来源方面的主张之后,我们可以得出以下结论:感官的客观刺激部分(含睡眠中的偶然刺激,部分包括影响睡眠的心灵兴奋)的重要性,已经由无数观察所确认并通过实验得到证实。而主观感觉的刺激作用可以通过梦中再现入睡前的感觉意象而得到证明。尽管梦中出现的意象和观念与所说的内部躯体刺激的明显关系不能得到证明,但是我们的消化、排泄和性器官的兴奋状态对梦会产生影响,并作为一种梦的来源的看法已经得到普遍的承认和支持。
这样,“神经刺激”和“躯体刺激”似乎是梦的躯体来源,甚至许多作者都认为除此以外别无他物。
而另一方面,我又发现不少人对此表示怀疑,其中一种批评不是怀疑躯体来源的正确性,而是怀疑这一理论是否充分。
不管这一理论的支持者们对其事实依据的可靠性如何自信——特别是那些偶然的和外部的神经刺激,因为我们可以毫不困难地由此追溯到梦的内容——都不能让他们认为,梦中的大量观念材料仅仅来源于外部刺激。玛丽·惠顿·卡尔金斯小姐(1893)曾对自己和另外一个人的梦做过长达6个星期的观察研究,发现归因于外部感官知觉元素的分别是13.2%和6.7%。在她收集的梦例中,只有两例来源于肌体感觉。这样,我们就有了一个统计学方面的证实,说明我怀疑原来通过自己经验做的匆忙考察,是有道理的。
经常有人建议把“源于神经刺激的梦”与其他形式的梦分开,把它作为一个分系,在这方面已经有过很详尽的研究。斯皮塔(1882)就把梦分为“源于神经刺激的梦”和“源于联想的梦”。然而,只要不能说清楚躯体来源和观念内容之间的联结关系,这种区分也难以取得令人满意的解答。所以除了第一种反对意见——外部刺激来源并不多见——以外,还有另外一种反对意见:利用这种来源来解释梦的理由也不够充分。我们有理由要求这种理论的支持者对以下两点做出解释:第一,为什么外部刺激在梦中总不是以其真实性质被感知,而是被误解(参照关于闹钟的梦);第二,为什么感知的心灵对这些被误解的刺激的反应又是各式各样的。
针对这样的问题,斯图吕贝尔(1877)是这么说的:因为心灵在睡眠时已经与外部世界脱离,所以它不能对客观感官刺激做出正确的解释,而且不得不根据多方面不确定的印象构建错觉。用他的话来说:“只要在睡眠中,由于外部和内部神经刺激引起的一种感觉或一种感觉的复合物,或是一种情感,或是任何一种精神过程在心灵中产生并被心灵感知,这个过程就从清醒状态遗留给梦的经验范围内唤起各种感觉意象,也就是唤起了不是**裸的,就是伴有适当精神价值的那些早期知觉。这一过程的周围,似乎布满了或多或少的这类意象,并通过这些来自神经刺激的印象取得了它的精神价值。在这里我们谈到的(正如我们在清醒的行为中所做的那样)是睡眠的心灵在‘解释’神经刺激所造成的印象。我们把这种解释的结果称为‘源于神经刺激的梦’,就是说,梦是其组成成分根据复现法则受到产生精神作用的神经刺激决定的。”
冯特的说法基本相同,他认为梦中出现的观念至少大部分来源于感官刺激(特别是包括一般肌体感觉),因此,这些观念主要是一些想象的错觉,只有很少一部分纯粹记忆观念由于强化而变成幻觉。斯图吕贝尔(1877)曾据此做过一个适当的比喻来说明梦的内容与刺激之间的关系,“就像一个不懂音乐的人在钢琴上弹奏。”根据这种观点,梦就不是源于精神动机的心理现象,而是一种生理刺激的结果,由于受到这种生理刺激影响的机构找不到适当的其他表达方式,就以精神状态表达出来。这里也隐含了一个类似的预先假定,如梅耐特(Meynert)在试图解释强迫性观念时用的一个著名比喻:“就如同一个钟表盘上的某些数字比其余的数字更加突出。”[74]
不管梦的躯体刺激理论如何流行和如何具有吸引力,它的缺点也是显而易见的。每种需要睡眠中的精神机制,靠构筑错觉来对梦进行解释的躯体刺激,都会产生无数种解释的企图与尝试——也就是说,刺激在梦的内容中可以表现为大量不同的观念[75]。但是斯图吕贝尔与冯特所提出的理论并不能提出任何可以制约外部刺激和为解释而选择的梦念之间关系的动机。也就是说,不能解释李普斯[Lipps,1883]所描述的由这些刺激“在其创造性活动中往往做出的明显选择”。反对意见还针对整个错觉理论依据的这种假设:睡眠的心灵不能识别客观感官刺激的真正性质。生理学家布达赫早已向我们说明,即使在睡眠中,心灵仍能对到来的感觉印象有很好的解释能力,并能依据这些解释做出反应。因为他注意到这样的事实:对睡眠者似乎是很重要的特殊感觉印象不会像其他一般印象那样,在睡眠中受到忽视(如奶妈和吃奶的孩子的例子);人们在睡眠中很容易被呼喊自己的名字唤醒,而对其他听觉印象就不那么关心。所有这些都说明心灵在睡眠中对感觉也有一定的辨别能力。布达赫根据这些判断做出推论,认为我们必须假定:在睡眠状态中并不是不能解释感官刺激,只是对它们缺乏兴趣而已。布达赫在1830年做出的这个论断,在1883年,里普斯批评躯体刺激理论时再一次被原封不动地引用。这样一来,心灵的作用就好像一则笑话中那位睡眠者,当有人问他是否睡着了时,他答道:“没睡着。”但当对方又说:“那你就借我十个弗罗林吧。”他却装作睡着了,说:“我已经睡着了。”
梦的躯体刺激理论的不充分也可以从其他一些方面表现出来。通过观察不难看出,做梦时外部刺激尽管也进入梦的内容,但外部刺激不见得一定会使我们做梦。例如,首先,我在睡眠时感受到了一种触觉刺激,我对它的反应可能是多种多样的。我可以置之不理,在醒来后才发现我的腿露在被子外面,或者什么东西压住了我的手臂。病理学提供了许多例子说明一些强烈的兴奋刺激或运动刺激在睡眠时并不起什么作用。其次,我可以在睡眠中察觉到某种感觉,有人说我可以“通过”梦来感觉它(特别是疼痛感),但我并没有把疼痛刺激编织到我的梦中。最后,我还可以对这种刺激做出觉醒的反应,然后摆脱它[76]。只有第四种可能性——神经刺激——才会让我们做梦,而其他的可能性至少与最后一个可能性具有同样的机会形成梦。如果不是躯体刺激来源的动机,梦是不会发生的。
其他一些作者,如施尔纳[1861]以及接受施尔纳观点的哲学家沃凯尔特[1875],对我上面指出梦源于躯体刺激的这种解释的漏洞也曾经做出正确的评价。这些作者试图从躯体刺激形成的各种各样的梦的幻象中更精确地界定精神活动。换句话说,他们力图再一次把梦基本上看成一种心理活动,也就是一种精神活动。施尔纳不仅对梦形成时所展示的各种心理特征给予诗意的和生动的描述,而且相信已经发现了心灵处理呈现给它的刺激原则。在他看来,当想象摆脱了白天的桎梏时,梦的工作便试图以象征的形式再现出产生刺激的器官的特征和刺激本身的性质。于是他提供了一种“梦书”,用以指导梦的解析工作。这样,人们就能从梦中意象中推论出躯体感觉、器官的状态以及有关刺激的性质。“因而猫的意象代表愤怒或坏脾气,而一块光滑浅色的面包则表示赤身**[Volkelt,1875]。”人的整个身体被梦描绘为一幢房子,人体的各种器官被描绘为房子的各个部分。在“牙刺激”梦中,高大的拱形门厅象征着口腔,下降的楼梯代表咽喉食道。在“头痛刺激的梦中,头顶表现为一间房屋的天花板,上面布满了令人厌恶的如蟾蜍一样的蜘蛛。”还有一些其他的类似象征,代表同一器官,如“呼吸的肺以炉火的风箱呼呼地鼓气来象征,心脏以空盒或空篮为象征,**以圆形袋状物或中空的物体为象征,等等”。特别重要的是,“在梦结束时,上述各种器官或者器官的功能,往往会清楚地显示出来,而且一般都与做梦者自己的身体有关。如一个牙痛引起的梦往往以做梦者想象自己的一颗牙被拔掉而结束。”
这种梦的解析理论很难受到其他作者的青睐,因为这个理论很有夸张之嫌,起码在我看来,它提出的论证是难以接受的。不难发现,这是一种古代就已经采用过的方法——象征主义解析梦的方法的复活,不同之处在于其解释范围仅限于人体。施尔纳的理论由于没有提供科学解释的任何技术,其应用性必然大大受到限制。根据它,我们可以对梦做出任何解释,特别是因为同样的刺激在梦的内容中可以表现为各种不同的方式。所以,就是施尔纳的弟子沃凯尔特也很难证实一座房子就可以表示人的身体。反对这一理论的意见还会从以下事实中产生:这一理论认为,心灵的功能在梦的工作中既无功效也无目的,它仅仅满足于当躯体遇到刺激时构成心灵的想象物,而看不出任何心灵能够处理刺激的迹象。
对于施尔纳的躯体刺激象征理论还有一种很重要的批评意见,可以说对这一理论具有摧毁性的打击力量。这些刺激是时时存在的,而且一般认为,人们在睡眠中比清醒时更容易感受到,然而,对下面的情况就很难理解了:为什么心灵不会整夜做梦,而且每夜都梦到所有的器官?为了不致遭到这样的批评,就必须有一个附加条件:为了唤起梦的活动,必须依赖眼、耳、手、肠等器官所产生的特殊兴奋。但随之而来的是,这些刺激增加的客观性质难以证明——只有在少数梦例中才可能得到证实。如果梦到飞翔是肺翕张的象征化,那么正如斯图吕贝尔[1877]已经指出的,要么这种梦就会更频繁地出现,要么就必须证明这时呼吸活动在梦中更为急促。当然,也还有第三种可能性,而且是最大的一种可能性:当时有某种特殊动机在发挥作用,它把做梦者的注意力引向平时恒定存在的内脏感觉。但是,这种可能性已经超出了施尔纳的理论范围。
施尔纳和沃凯尔特提出的观点,其价值在于把人们的注意力引向对梦的内容中若干有待解释的特征上,而且很有希望导致新的发现。梦包括一些身体器官与功能的象征是完全正确的。梦中的水往往暗指排尿的刺激,直立的棍棒或柱子可以表示男性**,等等。与单调乏味的梦相比,那些充满活动和色彩鲜明的梦不难解释为“视觉刺激所形成的梦”。我们也很难否认那些以噪声和嘈杂的话语声为特征的梦中幻觉所起的作用。施尔纳[1861]曾报告过一个梦:两排长着漂亮头发的男孩分坐桥的两侧,在互相攻击后又回到原位,最后,做梦者梦见自己也坐在桥上,从下颌拔出一颗长牙。沃凯尔特[1875]也做了一个类似的梦,梦见一个橱柜的两排抽屉,结果也是梦见拔了一颗牙。这两位作者记录了不少这类梦例,因此,我们不能认为施尔纳的理论是一种毫无根据的发明,而不去寻找它的真谛。因此,我们面临的任务是给牙刺激这类象征寻找另一种解释。
在关于梦的躯体来源理论讨论的整个过程中,我一直没有使用我的梦的解析观点。如果可以利用一种其他作者尚未在他们的梦材料上应用过的方法来证明,梦有一种精神活动的价值,愿望是梦构成的动机,梦的前一天所提供的最近材料作为它的内容,那么,其他任何忽视这种重要性而只把梦看成对躯体刺激的一种无用而且令人费解的精神反应理论,都不用特别地批评就可以否定。否则——看起来是很不可能的——将会有两种迥异的梦,一种是来自已经观察过的梦,另一种则是早期权威们观察的梦。因此,我们需要做的是,在我的梦的理论中为基于躯体刺激而产生的梦寻找一席之地。
当我们提出这一论点,即认为梦的工作势必将同时活动着的所有刺激编织成一个统一的整体时,我们已经朝着这一方向迈出了第一步。我们发现,如果做梦前一天有两个或更多能够形成意象的经验遗留下来,从它们产生出的愿望就形成了一个梦,而且总是精神上重要的印象与前一天无足轻重的经验被带到一起形成梦的材料。而且,只要在它们两者之间有一些经常沟通彼此的意念,这种梦就表现为,对在睡眠中向心灵同时呈现的一切活动材料的任何事情的反应。就我们分析过的梦的材料而言,我们已经看出,它们是精神残余和记忆痕迹的集合,对于它们(特别是最近期和童年期的材料),我们不得不赋予一种目前还难以确定的“当时活动”的性质。这样,我们不用多么努力就可以预见,如果有新的材料以感觉的形式出现在梦中,加入了这些当时活动的记忆,就会产生出相应的梦来。这样,这些感官刺激由于当时的活动性,再一次说明了它们对梦的重要性,它们和其他当时运动着的精神材料结合起来,为构成梦提供有用的材料。换句话说,在睡眠中产生的刺激,与我们十分熟悉的精神上的“日间残余”结合起来,共同完成了愿望的满足。但是这种结合也不一定非发生不可,如我前面指出的,对于睡眠中的躯体刺激的反应,并非仅有一种方式。如果它真的发生,则意味着有可能出现观念材料充当了梦的内容,这种梦可以表现出梦的两个方面的来源——躯体的和精神的。
梦的基本性质不会因为躯体材料加入精神来源而改变:梦仍然是一种愿望的满足,不管这种愿望的满足由于受到当时活动着的材料的影响,最终以何种形式表现出来。
我打算在此留出篇幅,对几个特殊因素加以讨论,因为它们可以改变外部刺激对梦的重要性。我们已经说过,个人生理的和偶然因素的瞬间结合,决定着做梦者在睡眠时受到比较强烈的客观刺激这一特殊情况下,将如何采取行动。一个人睡眠的深度(无论是习惯性的还是偶尔的)在一定强度的刺激结合进来时,他可能把它压抑下去而继续沉睡,也可能被唤醒,还有可能克服了它并把它编织到梦中。由于结合的情况不同,外部刺激在不同个体身上表现次数的多少也不会相同。就我自己而言,我睡眠的情况相当好,我可以顽强地排除干扰,不让它们进入我的睡眠,所以外部的兴奋来源很少进入我的梦,而精神动机就很容易使我做梦了。实际上,我只记录了一次来源于客观痛苦的梦,考察一下这个不可多得的梦中的外部刺激是如何产生影响的,应该是有益处的。
我骑在一匹灰色的马上,胆战心惊的,样子很笨拙,似乎我都要趴在马背上了。我遇见了我的同事P,他却骑在马上腰杆笔直。他穿着一身花呢制服,提醒我注意一件什么事(也许是关于我骑马的姿势不正确)。我于是发现自己越来越稳、也越来越舒服地骑在我那匹极通人性的马上,而且感到十分自在。我的马鞍就像一个大垫子,从马颈到马臀。就这样,我在两辆拉货的车中间走了一段路。走过一段路之后,我转身打算下马。起初我想在临街的一个开着门的小教堂前下马。但实际上我是在另一个教堂前下马的。我的旅馆就在这条街上。我本来可以骑着马一直走到旅馆,但我还是下来牵着马走,因为我如果骑着马回旅馆会感到难为情的。一个旅馆的杂役正站在门口,递给我一个纸条。这个纸条是我的,他找到它并拿我开玩笑,字条的底下画着双线,写着“没有食物”,接着又写了一句话(不清楚),似乎是“没有工作”,接着又是一片模糊的概念。我仿佛在一个陌生的城市里,没有工作可做。
这个梦乍看上去,似乎不能认为是源于一种痛苦刺激,或者更确切地说是压迫的影响,但是就在几天前我因长疖子而痛苦不堪,每走一步路都如同受刑一般,最后在我阴囊的根部长了一个苹果大小的脓疱,令我寸步难行,难以忍受。由于发烧而全身无力,也没有食欲,加上工作的重负以及疮疖的疼痛让我十分沮丧,而我又不能停止我的医疗工作。因为我的身体状况和工作的性质,骑马比任何活动都更不适合。所以正是骑马的活动进入了我的梦境,这可能是我对自己的疾病所能想象出的最强烈的否认。我实际上不会骑马,也从来没有梦到过骑马(这次除外)。我一生只有一次坐在马背上,而且马背上也没有装马鞍,所以骑上去也不舒服。而梦中的这次骑马,就好像我**处根本没有长什么疮疖,或者说我希望没有生疮疖。从上述情况来看,马鞍就好像是一种催我入睡的安抚剂,在它缓解痛苦的影响下,我似乎感觉不到睡眠前几个小时的痛苦了。然后那种疼痛感又不断袭来,企图把我唤醒,于是产生了梦,梦还在安慰我:“不必醒来,接着睡吧!没有醒来的必要,你并没有生疮疖,因为你正骑在马上,如果你那个特殊部位生了疖,你肯定是不能骑马的。”于是梦胜利了,疼痛感被压抑下去,我又继续沉睡。
但是梦并不满足于像母亲丢了孩子而商人赔了钱后产生的幻觉般妄想那样[77],以一个与病情不符的顽强意念就将我的疮疖“三言两语地搪塞”过去。被否定的感觉细节和被用来压抑该感觉的景象的细节都在这里作为梦的一种手段,把我心中正在活动着的其他材料与梦中情景联结起来,并使该材料得以再现。我正骑在一匹灰色的马上,它的颜色与我最后一次在乡下见到我的同事P时,他所穿的芝麻呢套装的颜色相同(芝麻呢的颜色总体看上去是灰色,实际上是黑白相间混杂而成)。一般说来,患疮疖的病人不应该吃调味品太多的食物——它至少是易于引起糖(糖尿病)的疾病,因而与生疮疖也有关系。我的朋友P自打从我手上接过一个女病人以来,一直喜欢在我面前趾高气扬地炫耀。实际上,我对这位女患者的医治已经有明显效果。她就如同周末骑士的马,心甘情愿地驮着我走。因此马就获得了女病人的象征意义(在梦中是通人性的马)。我感到很自在,是指在P接替以前,我在女患者家中的感觉。不久以前,城里医学界领导层中,我的一位监护人也对我谈起这个家庭,他说:“我觉得你就像稳坐马鞍。”而我在忍受痛苦的情况下,一天坚持工作8~10小时也是一大功绩。我也知道,除非我完全恢复健康,否则不能继续坚持如此艰苦的工作。我在梦中充满抑郁,实际上是暗指自己的困难处境(那便条上写的,就像神经衰弱患者向医生所说的那样“没有食物”“没有工作”)。在进一步的解释中,我发现梦的工作已经成功开辟了一条路径,把骑马的愿望情景转移到我很小的时候,和一个比我大一岁的侄子争吵的场面。当时这个侄子在英格兰。此外,梦中的一些元素来自意大利的旅行:梦中的街道就包括了维罗纳和锡耶纳的印象。如果再深入一层,就会引向性的梦念。我想起关于意大利的有关意义,记得一个从未去过意大利的女患者在梦中说“去意大利”(德文为Gen Italien——与德文Genitalien“**”相似),这也与我作为医生,比朋友P去那座房子更早,和我生疮疖的情景有联系。
在另一个梦中[78],我同样成功地避免了一次来自感觉刺激对梦的干扰。在这一梦例中,我偶然发现梦与偶然刺激之间的关系,从而对这个梦有所了解。盛夏的一个早晨,我正在蒂洛尔的山上避暑消夏。我觉得我梦见教皇死了,因而惊醒。我对这个梦(非视觉性梦)无从解释。梦的唯一根据,是不久前读报时读到教皇有小疾。上午妻子问我是否在清晨听到吓人的钟声。我当时没有听到,但现在我明白了我的梦。这是我因睡眠需要而对虔诚的蒂洛尔人企图用钟声把我叫醒所做的一种反应。我用虚构出来的梦对他们施加报复,因而不再去关注钟声,而一心睡觉了。
在前面几章我曾引用一些梦,其中也包括几个可以作为研究所谓神经刺激的例子。我大口饮水的梦就是一例,它的唯一来源显然是躯体刺激,而且来自感觉的欲望(口渴),又显然是唯一的动机。它和其他一些简单的梦相似,梦中某个躯体刺激本身似乎就可以构成一种愿望。那位夜间扔掉脸上冷敷器的女患者做的梦表现的愿望满足,是以一种不同寻常的方法对痛苦刺激做出的反应:病人似乎暂时忘记了自己的疼痛,而把自己的痛苦推到了别人身上。
我的关于三位命运女神的梦明显是一个饥饿梦。但是它把对营养的渴求转移到了儿童对母亲**的渴求。而且用一个天真无邪的愿望掩盖了一个不能公开的更感兴趣的欲望。我的关于图恩伯爵的梦表明了偶然的躯体需要如何能够与最强烈的(同时也是最难压抑的)精神冲动结合起来。在加尼尔[1872]叙述的一个梦中,拿破仑一世在一次被炸弹声惊醒前把爆炸声编织进一次作战的梦中,这就清楚地说明,其唯一动机的性质是把精神活动引向对睡眠中感觉的干预。一位初次办理破产诉讼案的年轻律师,在中午睡了一觉,其表现形式与拿破仑一模一样。他梦见在诉讼案中结识了赫斯廷(加里西亚的一座城镇)的一位赖希先生。赫斯廷(Husyatin)这个名词不断引起他的注意,他被迫醒来,发现患支气管炎的妻子正在剧烈地咳嗽[德文Husten][79]。
让我们把拿破仑一世(顺便说一下,他也是一个睡觉很香的人)的梦与这位嗜睡的大学生的梦对比一下。他不理会女房主唤醒他去医院,而是接着睡下去,他采取的借口是他已经在医院了,无须再起床去医院,因为他已经梦见自己躺在医院的**。后一个梦明显是一个便利的梦。做梦者直言不讳地说出自己做梦的动机,但也暴露出做梦过程的一个谜。从某种意义上说,一切梦都是便利的梦,其目的是延长睡眠,而不是从睡眠中唤醒。梦是睡眠的保护者,而不是睡眠的干扰者。这一点我们将在讨论精神因素的唤醒作用时再行论述。但是我们目前已经能够证明,它可以用于客观外部刺激所起的作用。心灵要么对任何强度和任何意义的外部刺激在睡眠中引起的感觉都不注意,要么就用梦否认刺激,要么就是由于不得不承认这些刺激,而只好寻找一种解释,就把当前的一些生动感觉编织进有所欲求的一部分情节,并让它与睡眠一致。把当前活动的感觉编织进梦的目的是剥夺感觉的现实性。拿破仑可以继续睡下去,是因为他深信,那企图唤醒他的干扰,不过是对阿柯尔战役枪炮声的梦的记忆而已[80]。
因此,睡眠愿望(意识的自我对这一愿望的全神贯注,加上梦的稽查作用,以及我将在后面讨论的“润饰作用”构成了意识的自我在梦中的部分)在任何情况下都必须被视为形成梦的动机之一,而每一个成功的梦都是愿望的满足[81]。关于这个普遍存在、亘古不变的睡眠愿望与其他不时被梦的内容给予满足的愿望之间的关系,我将在以后进行讨论。但是,我们在睡眠欲望中,发现了可以填补斯图吕贝尔和冯特理论漏洞的因素,并解释了对外部刺激解释的反常性和任意性。睡眠的心灵对外部刺激完全可以做出正确的解释,它包括一个主动兴趣和要求睡眠的结束。正因为如此,在对外部刺激的解释中,只有那些与睡眠愿望行使的稽查作用一致的解释才能得到认可。“那是夜莺,不是云雀。”因为云雀意味着情人之夜的结束。在可以认可的对刺激的解释当中,再被挑选出来的,才是最符合潜伏在内心的欲望冲动的那种解释。这样,梦中的每一件事都可以毫不含糊地被决定下来,没有任何事情带有任意性。错误的解释并非来自错觉,而应该说是一种借口。不过,在此我们再一次指出,作为梦的稽查作用的结果,移置导致某种替代,因此我们不得不承认,我们面临着一个偏离正常精神过程的作用。
如果外部神经刺激和内部躯体刺激的程度,足以引起心灵对它们的注意,只要其结果不是唤醒睡眠者而是引起做梦,它们就构成了梦形成的焦点,也就是梦材料的核心。正如在两个精神刺激之间寻求中介观念一样,从材料的核心也可以寻求一种适当的愿望满足。在某种程度上,许多梦确实是受躯体因素支配的。在这种极端的例子中,甚至会有这样的情况发生:某个愿望当时并未活动,只是为了形成梦而被唤醒。不过,梦别无选择,只能是愿望在一定情景中满足。似乎梦所面临的问题,就是通过当时活动着的感觉材料,来寻求一种得到了满足的愿望。如果这种直接的材料带有痛苦和失望的性质,也不会影响它们用来构成梦。心灵对于那些即使满足也并非愉快的愿望是有自由支配权的。这看起来似乎是矛盾的,但当我们考虑到存在着两种精神动因,以及在两者之间还存在着一种稽查作用时,这种矛盾也就可以理解了。
如我们所知,心灵中存在着一些“被压抑”的愿望。这些愿望属于原发系统,而它们的满足遭到继发系统的反对。我说存在这种愿望,并不是对曾经有过而后来又放弃了的愿望作历史陈述。对精神神经症研究至关重要的压抑理论认为,这些被压抑的愿望依然存在——尽管有一个同时存在的制约力量把它们抑制下去。用语言学的说法就是把这些冲动“压下去”。促使这种冲动得以实现的精神机构始终保持着存在状态和工作秩序。如果这种受压制的愿望一旦发挥效力,那么继发系统(这一系统可以进入意识)就会失败。这种失败表现为痛苦和不愉快。我们的结论是,如果在睡眠中产生了一种源于躯体的不愉快感觉,梦的工作就会利用这种感觉使某种原来受压抑的愿望获得满足,尽管它要或多或少经受不断出现的稽查作用的制约[82]。
正是这种情况使一组焦虑梦的出现成为可能——梦的结构不利于愿望理论的观点。另一组焦虑梦则显示了不同的机制,因为梦中的焦虑可能是精神神经症的焦虑:它起源于心理性欲的兴奋,在这种情况下,焦虑与被压抑的力比多相一致。如果是这样,焦虑就如同整个焦虑梦一样,具有了神经症症状的意义,而我们也就达到了梦的愿望满足目的失败的临界限度。但也有一些焦虑梦(如第一组),其焦虑感来自躯体,如呼吸困难来源于肺病或心脏病。在这种情况下,焦虑可以利用梦的形式来帮助那些遭受强烈压抑的愿望得到满足,如果这些愿望由于心理原因而进入梦中,也会导致焦虑的缓解。然而要调解这两种表面上不同的焦虑梦也并非难事。这两类焦虑梦都包含了两种精神因素:一种是感情倾向,另一种是观念内容,两者密切相关。如果其中一种因素在当时异常活跃,它甚至可以在梦中唤起另一种因素。在一种情况下,受躯体决定的焦虑唤起了被压抑的观念内容;而在另一种情况下,则是伴有性兴奋的观念内容从压抑中释放出来,从而导致焦虑的缓解。我们可以这样说,在第一种情况下,由躯体决定的自我感情得到了精神上的解释;而在第二种情况下,尽管整体上是精神决定性的,但受压抑的内容很容易被与焦虑相符合的躯体因素代替。影响我们理解的所有困难都与梦没有什么关系。这些困难产生的原因是我们触及了焦虑的发生和压抑问题。
在内部机体刺激中,无疑包括了身体的一种普遍感受性(或弥散的一般感受性),它能支配梦的内容。这并不是说它本身提供了梦的内容,而是它强迫梦念去选择梦中出现的材料,选取与它性质相适合的部分而阻止另一部分。除此以外,前一天遗留下来的肌体普遍感受性也无疑会把它们自己和对梦具有重要影响的精神残余物联系起来。这种总的心境可以在梦中保持不变,也可以发生变化,这样,如果是不愉快的,也可以转变为对立面[83]。
因此,在我看来,睡眠中的躯体刺激源(睡眠中的各种感觉)除非具有超乎寻常的强度,否则在梦的形成中,它与最近几天遗留下来的那些新近但无关紧要的印象所起的作用是很相似的。我相信,如果它们与来自梦的精神来源的观念内容相契合,就会帮助梦的形成,否则就不能帮助梦的形成。它们被看成随手可取的便宜材料,随用随有,不像那些珍贵的材料,必须以指定的途径才能获得。打个比方,就像一位艺术爱好者请一位艺术家将一块宝石(如条纹玛瑙)雕刻成一件艺术品,那么这块材料的大小、颜色、纹理都可以帮助表现某种主题和景物。如果材料只是大理石或沙岩等普通材料,艺术家只凭他自己当时想象的观念就可以加工了。所以在我看来,以这种方法我们就可以解释,为什么由普通强度的躯体刺激所提供的梦的内容,并不在每晚或者每个梦中都出现。[84]
我最好还是举一个例子来进行解释,这样更会让我们回到梦的解析问题上去。
一天,我想发现手脚滞碍、动弹不得、力不从心等现象的含义是什么,这些感觉经常在梦中出现,与焦虑梦十分相似。当晚我做了如下一个梦:
我衣冠不整,正在上楼,上楼时一步迈三个台阶,并为自己充满活力而感到高兴。突然,我看见一个女仆正下楼向我走来,这使我很不好意思,企图加速上去。可是我觉得我的脚被什么东西绊住了,一步也动弹不得。
梦中的情景来自现实生活。在维也纳,我拥有一幢楼房的两层,但是只有公用楼梯。我的诊室和书房在一楼,我的起居室在楼上。每天很晚时,我完成了下面的工作,上楼去卧室。在做梦前一天,我确实衣冠不整地——我已经取下了硬领、领带和硬袖——走过这段路程。在梦中我穿得更少,但和平常一样,又有些印象不清楚。我通常上楼也是一次迈两三个阶梯,这在梦中可以认出是一种愿望的满足:我轻松地上楼说明我自己的心脏功能很让人放心。还有,这种上楼的方式与后来梦中受滞碍的感觉形成鲜明的对照。它告诉我——无须证明——梦的运动动作表现得完好无缺(人们只要回想一下飞行梦就可以了)。
但是,我上的楼梯并不是我家的楼梯。开始我没有认出来,后来向我迎面走来的那个人,其身份帮我弄清那是什么地方。这个人就是我一天为她打两次针的那位老妇人家的女仆。楼梯也就像她家那个我一天走两次的楼梯。
那么,这个楼梯和这个女人是怎么进入我梦中的呢?由于衣冠不整而感到羞愧无疑与性有关,但是我梦见的那个女仆比我年龄还大,而且毫无吸引力。所以,我想这个问题的答案是这样的:我每天早晨去拜访这个家庭,在上楼时总有一个要清清喉咙的愿望,于是就把痰吐到了楼梯上。因为这栋楼上上下下没有痰盂,所以我认为如果楼梯不能保持清洁,那么错就不在我,而在于没有痰盂。那个女管家是个稳重的老妇人(也是一个很有洁癖的人)。她对我这种做法很有意见。她常常窥探我是否又弄脏了楼梯。如果她发现我又这样做了,就会大声抱怨。而且在以后的几天里,我们见面时,她连招呼都不打。在梦的前一天,女管家的形象又以女仆的形象得到加强。和往常一样,我匆匆看望了我的病人,这时女仆在客厅里拦住我说:“你应该擦擦你的靴子,你的脚把红地毯弄脏了。”这正是楼梯和女仆出现在梦中的原因。
在我匆忙上楼和吐痰之间还有某种内在联系。咽炎和心脏病被认为是对吸烟恶习的两种惩罚。由于我吸烟,所以我家的女管家对我也不比另一家的更好。所以这两件事在梦中就合成了一个。
在能够解释衣帽不整这个典型的梦之前,我必须先把这个梦的进一步解释推迟。我只能从现在这个梦得出一个暂时性的结论:梦中运动被禁制的感觉,只能在前后特殊情节需要时才能发生。梦的内容中这部分原因不会是睡眠时我的运动能力发生了变化,因为在此前不久(似乎就是为了证明这件事)我还轻快地跑上楼呢[8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