蒋介石“求和”、“引退”(1 / 1)

中国通史 陈淑兰 207 字 5天前

1949年1月1日,蒋介石发表了新年文告。提出:“只要和议无害于国家的独立完整,而有助于人民的休养生息;只要神圣的宪法不由我而违反,民主宪政不因此而破坏,中华民国的国体能够确保,中华民国的法统不致中断,军队有确实的保障,人民能够维持其自由生活方式与目前最低水平”等条件,愿意与中国共产党进行“和谈”。后称此文告为元旦“求和文告”。14日,毛泽东发表《关于时局的声明》,提出了关于和平谈判的八项条件,即:(1)惩办战争罪犯;(2)废除伪宪法;(3)废除伪法统;(4)依据民主原则改编一切反动军队;(5)没收官僚资本;(6)改革土地制度;(7)废除卖国条约;(8)召开没有反动分子的政治协商会议,成立民主联合政府。毛的声明给蒋介石的和平阴谋以粉碎性的一击。蒋介石不得不于1月21日发表文告,宣布“引退”,由副总统李宗仁代行总统职权,自己则悄然离开南京,回到家乡溪口,退往幕后指挥,以国民党总裁身份牢牢控制着党政军大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