贪泉水(1 / 1)

这是东晋时候的事。

皇帝下了诏书,要吴隐之去广州担任刺史。

当时,广州地区开发得比较快,人烟密集,物产丰饶,因此,广州刺史是最引人注目的肥缺。头些年的几任刺史,其中也有原来素称“廉士”的,离任时无例外的满载而归。

吴隐之上任途中,一天到了广州城北的石门过夜。傍晚,他带上妻子和随从去游览当地的“贪泉”。

据说,这贪泉的水是喝不得的,只要一沾唇,就会在心中萌发无厌的贪欲。人们说,前任某刺史多年廉洁自爱,都因误喝了贪泉水,弄得犯了贪污,正在受纠弹。

对这些议论,吴隐之不置评论,径直俯身从泉边舀了一杯水,当众一饮而尽,并赋诗一首,念给大家听。

诗的意思是:“从来说这泉上的水一沾唇就贪得无厌,如果让品行高洁的伯夷和叔齐喝下去,就不会贪得无厌。”

大家晓得,这是新太守当众做出的誓词。果然,吴隐之说到办到。到任后,对自己督责更严,生活很简朴,只用青菜或干鱼下饭,除维持简单生活而外,一切收入都缴给公库,对政务则是昼夜操劳,严明法纪。

吴隐之为官几年,卸任北归时,行装几乎没有什么添置。路上,还闹了一出小喜剧,他的妻子刘夫人私下节衣缩食,买了一斤沉香,打算到北边后换点钱贴补生活,快到家时,被吴隐之发现了。他问明情况,有些生气,随手抄起了沉香,扑通一声,扔进了深深的湖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