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多次说过,老子的“柔弱胜强”不是策略。天下并不是一切柔弱都能翻身,在大道看来,只有心存善心、善念的柔弱才有希望。如果不是这样,那么,当柔弱变得强大之后又怎么办呢?难道要无奈地等待着转回去吗?并不是。老子认为,即使强大了,也要以德报怨,不求报偿,不责于人。于是,一个“善”字,就能改变祸福轮转。
这一章就是讲述这个道理,结尾的八个字可谓字字千钧:“天道无亲,常与善人。”这是“道”与“善”的再度合体,由此,天下一切跟不上天道游弋雄姿的人也有切实的修行道路了,那就是做一个善人。做了善人,你即使还不认识天道,天道也已经认识你。
原文是——
和大怨,必有余怨。报怨以德,安可以为善?
是以圣人执左契,而不责于人。有德司契,无德司彻。
天道无亲,常与善人。
这里有两处需要解释。
第一行的“报怨以德”四字,在原本中出现在第六十三章,也就是我花了不少笔墨解释的“大小多少”四字之后。但是,放在那里确实觉得突兀,与上下文联结不上,根据陈柱、严灵峰、陈鼓应等学者的意见,应该移到此处。移进来之后,加在“和大怨,必有余怨”与“安可以为善”之间,这样,文句加了一层意思:“和解了大怨,必有余怨。如果以德报怨,是否能比较妥善?”
这就可以过渡到第二处了,那就是“圣人执左契,而不责于人”。“左契”是什么?是借据。“不责于人”,是不求偿还。连起来的意思是,圣人是握有债权而不要人家偿还的人。接下来,出现了“有德司契,无德司彻”的句子,最后这个“彻”,是指苛税。那么,我们眼前就出现了一种极具文学性的形象对比:一个“司契”,一个“司彻”,也就是一个握有债权不求偿还,一个握有税单到处盘剥。老子说,前者是有德之人,后者是无德之人。
这个比喻,就把“德”和“善”形象化了。说到底,人生在世,每个人或多或少都是各个领域的“债权人”,同时又是“欠债人”。作为债权人的一边,完全没有让别人偿还的意思,甚至连想也不想,这就是“以德报怨”。但是他们可能连“怨”都没有想过,因此施“德”是一种自然行为,而不是为了“报”什么。这样的人,就是真正的善人。难怪老子在说了“有德司契,无德司彻”这八个字之后,立即加上了八个字:“天道无亲,常与善人”。
这么一来,我们的词语解释也就变成了思想阐述。
这一章的译文是——
和解了大怨,必有余怨。如果以德报怨,是否能比较妥善?
圣人虽握有债权,也不要人家偿还。
有德的人握债权而无偿,无德的人掌税权而行事。
天道无亲,常向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