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十五章(1 / 1)

老子通释 余秋雨 1004 字 14天前

终于,我们要讲老子颇受争议的一章了。

既然有麻烦,那就先把原文端出来再说。

原文是——

古之善为道者,非以明民,将以愚之。

民之难治,以其智多。故以智治国,国之贼;不以智治国,国之福。

知此两者亦稽式。常知稽式,是谓玄德。玄德深矣,远矣,与物反矣,然后乃至大顺。

译文是——

古代善于行道的人,不是让人民聪明,而是让人民愚钝。

人民难于统治,是由于他们的智太多。如果以智治国,是国之祸;如果不以智治国,是国之福。

知晓这两点,也是一种范式。永远尊重这种范式,可叫“玄德”。又深又玄之德,与具体事物相反,却是达到大顺之德。

我早年初读这段论述时也曾吃惊。“非以明民,将以愚之”、“以智治国,国之贼”这样的说法,明白提倡愚民政策,反对以智治国,这是怎么回事?

中国历史上不少统治施行过种种愚民政策,动机只有一个,那就是为了便于统治。愚化,使人民失去了思考权、反问权、对比权、选择权、创新权,而且,不知道这种失去是“被剥夺”。那样,统治起来就太容易、太自由了。难道,老子为这种统治手法提供了最早的学理依据?

对此,我要为老子做一些辩护。

从老子所有的言论看,他是与民一体的。对民,他关切、担忧、维护,不可能让他们丧失智能而更受欺凌。对统治者,他虽然也会提建议、发警示、出点子,但基本立场不会站在他们一边。基于这个整体判断,我们可以对他“将以愚之”的“愚”和“以智治国”的“智”,做出更深入的解读了。

老子在这里所说的“愚”,并不是一般意义上的愚蠢和愚化,而主要是指淳朴。王弼注释道:“愚谓无知,守其真顺自然也。”反之,就是“多智巧诈”。河上公对“愚”的注释是:“使朴质不诈伪。”范应元的注释是:“使淳朴不散,智诈不生也。”

王弼所说的“巧诈”,河上公所说的“诈伪”,范应元所说的“智诈”,就是老子所说的“以智治国”的“智”。对这样的“智”,老子当然要反对了。

但是,老子说了,民众也有“智多”的时候,这是怎么回事?徐复观在《中国人性论史》中回答道:“人民的智多,也是受了统治者的坏影响。”

这么说来,老子所说的“愚民”,主要也就是指“返朴”。这也就回到了老子坚守的大道主脉,因此他的语气也变得坚决。否则,如果仅仅泛论智愚,他不会说出“以智治国,国之贼”这样的重话。他在说“贼”的时候,脑子中浮现的,就是王弼、河上公他们所说的“巧诈”、“诈伪”、“智诈”,所以也就没有好话了。

老子希望,这个世界的民众应该淳朴、天真、安静,不要有那么多信息和知识,不要有那么多计谋和纷争,如果能够这样,即便愚钝一点也无妨。

在为老子做出以上辩护之后,我也不得不指出,这一章在表述上确实也存在着一些问题。这些问题有的与老子本人有关,有的是后世传播时产生的误读,但老子也有一点责任。我且说两个方面——

第一方面,老子为了追求“逆向因果”效应,喜欢把一些流行的概念倒转过来,都很精到,但是,在“愚”和“智”的倒转解释上,稍稍超出了应有的限度。这是因为,即便是在当时,要把“愚”解释为“淳朴”毕竟还要花一些力气,而且即使大家接受了这种解释,心里依然明白,这个字还有更多别的含义。对“智”也一样,当然可以把它引申为“智诈”之类,但这个字的正常含义依然存在。因此,肯定“愚”而否定“智”,在表述逻辑上粗糙了,过度了。

第二方面,老子在说这段话的时候,产生了“对象游移”。也就是,这是在对谁说?很容易产生误会。因为说了“民之难治,以其智多”,听起来是在说给统治者听,在为他们出主意。这一来,“愚民”也就成了一种“政策奉献”。其实,老子一上来就摆出的主语是“古之善为道者”,最后又归结到“玄德”,从头到尾都在说大道。但是中间又三次讲到“治”和“治国”,产生了主语更替,也就是“对象游移”。这就引起了后世的普遍错解,把大道话题变成了一种政策手段。

除了这两方面的问题外,我还想进一步论述,老子的这些思想即使不受误解,也存在着明显的局限。他的经历,是看了太多“智”和“学”上的伪诈现象,因此做出了激烈的判断。但是,在他之后的人类文明发展史上,“智”和“学”将会发挥强大的正面作用。即使在当时,也不是所有的“智者”、“学人”都是骗子,他自己就是杰出“智者”和“学人”的典范。由此可知,老子在这个问题上显然是保守得过分了。

老子的这种思维倾向,也反映了中华民族早期智者们的一种精神选择。由于老子的经典性,对后代有不少影响。后来的不少统治者虽然没有领悟老子的天地大道,却总是不断张扬“道统”,而贬斥智能,致使全社会创新精神减弱,发展动能疲顿。这是我们在研究老子时也需要正视的。

正因为这样,我在翻译这段文字时,也就不像某些好心的研究者那样,把“愚”直接转换成“朴”,把“智”直接转换成“诈”了。我觉得,对于老子的片面性和保守性,后人也不必用这种方法去掩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