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法地,地法天,天法道,道法自然。(《老子·二十五章》)
目前人类所能达到的最高智慧就是师法自然,而不是自以为是。
老子这句最著名的话有两解:
一、“法”就是师法,就是某物向某物学习。人向地学习,地向天学习,天向道学习,道向自然学习。自然是老师的老师,是祖师爷。
二、“法”就是要有法约束。人被地统治,地被天统治,天被道统治,道被自然统治。自然实指规律,可遵循可顺从,但不可违背。
回归自然说白了就是臣服于自然,甘心顺其自然。“甘心?”这个说法又让人受不了。人要听自然的话,无条件地遵循一切的自然规律,不甘心还能做什么?中国古代的士人最大理想是做帝王师,就是为了做主人的“主人”。
老子说“道法自然”,包含一个重要的思想:人类对智慧的天生依赖,并不因地位的颠倒而颠倒,而因智者的引导而引导。
也就是说:谁有道,谁就是主人,谁就能成功。当千钧一发之际,谁能明白一些简单的道理,就可以反败为胜。
“臣服于自然”,最终为“自然之主”,这就是人类应有的智慧。
老子非常道就是老子自然道,它都强调了一个转换的问题。这种转换不是凭空的,而是要实实在在地做好自己分内之事。
所谓分内之事也不是天生的,而是从分外划进分内。所有的工作都是找来的,人类不断地学习与工作,会发现道在长大,手中的分内之事越来越多,作用越来越大。
成就这一切的当然是学习,向自然学习,回归大道。通过“臣服于自然”最终为“自然之主”,基础当然是“师法自然”。
古希腊哲学家德谟克利特常常坐在石阶上观看蚂蚁和牧羊犬。有人问他为什么对自然之物有那么大的兴趣?德谟克利特说:“所有人都是自然的学生,智者更不例外。我们从蜘蛛身上学会了纺织,从燕子身上学会了建筑,从百灵鸟身上学会了歌唱。”
那么,我们当好了自然的学生,将来可以当自然的老师吗?回答也是肯定的。当然,我们当不了大自然的老师,可以当小自然的老师,“小自然”就是人类社会。
所谓“师法自然,可以成道”就是这个意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