次日一早,萧翎便给刘黑背打了电话,问问老城坊那边的情况,毕竟现在血滴子已经开始报复行动。
目前虽然报复的都是武协中人,但也不得不提防。
杨烂虽然不是萧翎杀死的,但萧翎手里可没少沾染血滴子的血。
“放心吧萧翎,我又加派了一些人手,跟郭家那边也说了。整个老城坊都有咱们的耳目,血滴子也没那么容易混进来。”
“嗯,黑哥,你知道我的情况,没办法两边跑,我妈那边我不能24小时看着,要请你多费心了。”
刘黑背爽朗的笑了笑:“你这说的哪里话,我也从小没妈,早就把阿姨当成自己的妈了,这边有我呢。你离开的这段时间,我的修为又有一些精进,估摸着下次考核能到高武行列了。只要血滴子不出动高手,我想我还是应该能应付的。”
这么一说,萧翎略为放心。
接着他又出门一趟,准备要给薇拉买一架钢琴。
马上就要入学考试,薇拉这丫头擅长的是外语和文艺,数学渣到不行,理科方面一塌糊涂,也只能从她擅长的地方弥补,希望能够给她加分,顺利入学。
由于她的户口问题,她不能就读公立学校,只能选择国际学校。
南都所有的国际学校之中,贝塔小学名望最高,注重外语,能够最大程度的发挥薇拉的优势,而且离家也近。
萧翎必须尽全力帮助薇拉考进贝塔。
据他所知,薇拉很小的时候就练钢琴了,而且小丫头也很喜欢钢琴,没准未来能把她培养成为一个钢琴家。
萧翎对于薇拉的未来满满都是憧憬,开着他的小电动就出发了。
但一出门,就发现被人跟上了。
一辆白色的面包车。
他以为是血滴子,不动声色,把车开进一条狭窄的巷子,面包车进不去。
车上跳下几个大汉。
公孙航赫然就在其中。
众人在巷子里找了一通,没有看到人影,但萧翎的电动车赫然停在巷子之中。
“车在这儿,人怎么不见了?”公孙航茫然不已,又看向旁边黑黝黝的大汉,“他一定从巷口跑了。老包,你功夫高,带人先追。我开车从另外一条路绕过去!”
身后传来萧翎淡漠的语音:“不必找了,我在这儿。”
公孙航回头一看,仇人见面分外眼红,他狞笑了一声:“萧翎,这次你死定了。”
“哦,是吗?”萧翎漫不经心。
“哼,这几个都是我在武协的朋友,个个都是武道界的好手。你不是挺能耐的吗?今天看你怎么嘚瑟!”
老包突然问道:“公孙,你刚才说这人叫什么?”
“他叫萧翎!就是这小子,昨晚摆了我一道,卸了我的胳膊。老包,交给你了,好好给他一点苦头!”
公孙航没有注意老包的脸色已经变了,冲着萧翎自说自话:“你个吃软饭的废物,跟你公孙少爷斗,你还嫩了一点。老包,帮我报仇,断他一条胳膊!”
话音刚落。
砰!
老包背后一脚过来,公孙航直接摔了个狗吃屎。
公孙航茫然质问:“老包,你疯了吗?”
“我看是你疯了!”老包说着一脚就往公孙航脑袋踹去,“沙雕,连萧先生都敢冲撞,你八字是有多硬啊?”
老包虽然没见过萧翎,但萧翎的名气在南都武协广为流传。
白云山顶一战,干掉了三品高手孙云鹤,这让沉迷多年的南都武道为之一振。
就连南都武协的会长宋明对他也得礼让三分。
他们这些武协的小虾米在他眼里算个屁啊!
公孙航这家伙竟然请他们来对付萧翎,这是要害死他们啊!
老包又惊又怒,招呼手下:“打,给我重重的打,把他的翔给打出来!”
公孙航的惨叫在小巷里回**,久久不绝,而且越转越弱。
老包点头哈腰的给萧翎献上了香烟,赔笑的道:“萧先生,我们跟这小子其实没有什么交情,只不过几次吃饭,都是这小子买的单,迫于人情没办法跟他过来。但哪里想到这小子这么不开眼,竟然让我们找萧先生的晦气,实在对不住啊!”
萧翎知道公孙航这样的人,在社会上是很灵活的,一张嘴巴能说会道,交游自然比较广阔,什么人都能交朋友。
不过以他这种层次,能够交到的朋友其实也不会太牛掰。
一个人的交际圈,跟自身的能力息息相关。
人以群分物以类聚,这句话不是没有道理的。
萧翎缓步走到被打的奄奄一息的公孙航面前,伸手捏住他的下巴,把他的头抬起来,看着他近乎无神的眼睛说道:“记住了,在南都,你别给我作妖。”
南都政、商、武三界,他都有拿得出手的人脉,公孙航一个宠物医院的老板,想跟他斗,简直蚍蜉撼树。
公孙航脑袋就跟浆糊似的,他根本就不知道老包为什么倒戈相向。
他对武道界的事不清楚,而且刚刚回国,根本就不知道萧翎如今有这么大势力,以前也只在电话里听杨慧芳抱怨而已。
以为萧翎真的只是一个废物。
萧翎骑车走了。
老包也带人走了。
公孙航趴在地上一动不动,想要伸手去拿手机,但胳膊好像动不了了,从未有过如此悲催的经历,让他眼泪不禁下来了。
……
到了一家琴行。
琴行很大,分成不同的区域,每个区域放着不同种类的琴。
萧翎直接奔向钢琴区域,一个黑色制服的女店员一脸机械式的笑容迎了上来。
因为不懂乐器,萧翎只能请她介绍。
女店员看着他的穿着打扮,估计消费能力也不高,因此先带他到一台钢琴面前,说道:“这一款在咱们国内算大品牌了,原价要12万,现在降价处理,只要九万八。先生,您可以考虑一下。”
“九万八?把他当了都买不起。”一个轻蔑的声音从萧翎的背后传来。
萧翎回头看到一张刻薄的嘴脸。
这人他很熟悉,以前潘小霜的闺蜜,金倩。
萧翎大学就在南都上的,因此很多同学都是本地的,金倩就是其中之一。
当初之所以潘小霜会跟萧翎分手,很大一部分原因就是金倩在教唆她,本来潘小霜是从小地方来的孩子,本本分分,单纯朴素。
但跟金倩厮混在一起之后,三观渐渐发生了改变,出入各大娱乐场所,追求时尚名牌。
可关键是,她根本没有能力消费这一切。
因此萧翎那段时间为她省吃俭用,还出去打零工,攒下的钱全部给了她,但最终也没能留住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