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人死了丈夫,如果不嫁人,乃曰守寡,这是一件不幸的事情。秦始皇开创皇权时代,曾经鼓励过女人守寡,然则“不暇自哀”,就被“楚三户”给灭了,女人守寡的事情又被搁置一边。中国历代帝王其实都挺民主的,起码在女人守寡这件事上,没有任何史料记载过他们使用强制手段。
秦以前,寡妇改嫁属家常便饭,政府也认为“乃效法自然之事”。秦以后,汉、唐、宋三代,朝廷均有明文(王法)规定,女子在丈夫死后有改嫁的自由。比如汉代卓文君、唐时太宗之母、宋之名人苏东坡的妹子等都改嫁成功,一时传为佳话。
宋末以程朱理学为主导的新儒家的兴起,将伦理价值观极端化,提倡女人守寡,也只是“提倡”而已,好比今天的网民在微博上发个帖子,吼几句,有没有人响应,那不重要,反正赵家皇帝始终没有响应。
元代统治者是游牧民族,大男子主义够厉害吧,但也未见刑律上有惩治女人改嫁的条款。
有学者考证说,女人真正守寡是从明初开始的。但此说也不完全正确,因为“真正”二字用得不恰当。在没有外力作用下的女人守寡,才能算是“真正”,比如亚圣孟子的老母亲。
明代女人守寡,特别是明初,确实曾掀起过一个热潮,史称“村村皆有节妇”,蔚为时尚。但是,有无外力影响呢?笔者翻遍《大明律集解附例》,找不到强迫女人守寡的文字,却在《明实录》中发现一道诏令:凡丈夫死后守寡守节者,到其40时,婆家和娘家皆可获厚奖。原来如此,朱元璋是在学习秦始皇,以奖代惩,用甜枣代替棒子,高明啊!
拐点一:朱元璋是有名的爱民皇帝,尤其关注三农和民生问题,所以,他在民间的威望非常崇高。伟大领袖把话都说到这份上了,老百姓还能说啥?于是,一场轰轰烈烈的“寡妇化运动”如火如荼地开展起来。
首先是动员。为了这个“厚奖”,老百姓完全被“利益驱动”。女人本来就没什么社会地位,遑论寡妇?不让她们改嫁,还能从朝廷得到好处,这不是天上掉馅饼嘛,焉能不动之以情、晓之以理,百般劝慰当事人万勿改嫁。
其次是威逼。寡妇本人也深知利害关系,老公死了,没人给自己撑腰,家里其他人是得罪不起的,只好委曲求全,牺牲自己,独守空房,忍受煎熬。
第三是作假。朝廷的诏令中,有一个时间的限制,就是寡妇必须守到40岁,方能得奖。假定一个女人20岁死了丈夫,还得等下一个20年才见分晓,当时年轻人一般早婚,十来岁的小寡妇等起来就更没有边了,这个时间太漫长,很多家庭等不起。怎么办呢?有办法,没听说“上有政策,下有对策”嘛,替寡妇虚报年龄,在数目字上想辙,不过,不是像西方人那样往小里说,而是往大里说,至少一长就是十年为算,二十岁说成三十岁,三十岁说成四十岁。有的人索性一蹴而就,二十岁干脆一下子大一倍。
最后是获利。当地族亲乡人大都乐观其成,恨不得自己家里都能出一个寡妇,以致“寡妇化运动”成了时尚。这样一来,原本漫长的等待变成了急功近利,寡妇成为摇钱树,人人皆大欢喜。不久,朱元璋明察秋毫,拨乱反正,又下一诏令:凡虚报者严厉处罚。
历史还真的很有乐趣,莫名其妙的“存天理,灭人欲”却得到了广大劳动群众的极力拥护,可是拥护完了,又难以切实贯彻实施,最终想尽办法作假,搞得历史轨迹跟着拐了八道弯儿。这在今天看来是多么的可笑,可当时又是怎样严肃的问题。民生的怪现象,打下了从属于他们那个时代的烙印,而作为今人,恐怕怎么也理不出确切的头绪,诸多的惊讶和不理解是必然在我们头脑中挥之不去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