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原先事务所的同事找我,有个案子,某乡镇企业老板的原配,下农药伤害怀孕二奶,农药致使二奶神经系统严重受损,今后基本就废了,胎儿也流产,二奶家人报案,大婆亲戚来杭州找律师帮忙,由于这种案子比较烦神,同事最近也忙不过来,问我能不能帮忙,我暂时还没确定,如果我要接案子,很多日常工作需要重新安排,必须经上级同意。
但是资料我看了,这个小老板还不算多有钱,四十出头,自己在龙岗附近开厂,妻子和公婆、儿子在农村,妻子和妻弟承包了核桃园。小老板年初找来个发廊里认识的小姑娘,二十一岁,两人在厂里公然同居,大婆得知后,跑来劝过,要求老公离开二奶,小老板不同意,还打了大婆,让大婆老老实实回家孝敬公婆。
核桃园收入也不算太低,大婆平时并没有花过小老板的钱,还要贴公婆,两个孩子费用也是自己负担。大婆气不过,想离婚,公婆不同意,说这事儿传出去太丢脸,让大婆不要理二奶,反正二奶不敢进门。
九月份二奶怀孕了,公婆居然在家里接待了二奶父母,大婆愤怒了,再次要求离婚,小老板全家不同意,二奶跟小老板又回到厂里,走之前办了类似“婚宴”的酒席。
大婆带孩子回了弟弟家,大婆父母早已不在世,弟弟夫妻是老实人,也没给大婆出什么好主意,大婆就在弟弟家住了几天,村长来了,劝她回家照顾老人,谁家没有点矛盾,哪能一走了之?(村长是个神人)
一周前,公公过生日,二奶挺着肚子又回来了,大婆的儿子不懂事,弄坏了二奶的新手机,二奶往死里掐孩子,大婆愤恨不已,一时想不开,顺手往二奶喝的饮料里加了农药,二奶喝的时候也没注意,农药还真有疗效,没多久,二奶不行了。
送去医院,人保住了,胎儿没了,等清醒过来,二奶已经神志不清,一鉴定,神经系统严重受损,无法治疗还原。
二奶爹妈去告大婆了,大婆目前在看守所,小老板表示二奶只是来家里耍的女朋友,和自己并非夫妻,自己也承受不了那么多的治疗费,前后已经花了几万,再出钱,真是不好办,让二奶一家告大婆,反正大婆弟弟有核桃园。
这是什么货色啊?!
我很同情那位大婆,大婆往饮料里兑农药的行为并非蓄意杀人,加之之前多次受二奶伤害,二奶往死里掐她的儿子刺激了大婆悲愤情绪,虽然造成了二奶精神受损,仍可以考虑属于家庭矛盾,社会危害不严重,应予以从轻处罚。
当然,最后的裁决在法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