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年5.1期间接待的一位咨询主妇,三十来岁,因为弄错了电话号码,冲到丈夫单位,把无关的女同事当成小三打了人家,丈夫借口妻子无理取闹,素质差,让她净身出户。
这位汪姓主妇说话非常快,但是逻辑零乱,说了半天,我理出了个大概——王大姐无意中看到了丈夫手机中的“不正经”短信,手机是他们公司集体办的号码,丈夫手机里色迷迷短信肯定是发给他们单位的某个女的,她一查,是XX,继而想到了XX那张狐狸精的脸,就冲去单位打了人家。
XX愤怒报警,核实确定,号码不是XX的,是另外一个女人。这时候,她丈夫突然提出离婚,还口口声声怪她冤枉好人,骂她素质差,日子没法过了。
她不想离婚,更不想净身出户,正好看见我们的咨询宣传,“宣传法制,保护公民合法利益”,她就来了。
现在她已经没有丈夫出轨的任何证据,并且由于动手打人,警方记录在案,对她相当不利。
我的意见,法官第一次不会判离,有调解期,她可以用这段时间获取男方出轨证据,也可以做其他合理安排,随后,我给了她具体建议,譬如留心行踪,跟什么人交往密切,经常参与何种社交活动,带什么人出场,他有没有微博之类的网络空间,银行账户往来情况。
半个月后,汪大姐又跟我联系,带着男人和一个女人很亲密站在越野车边上的合影,原来出轨男和那个女的是同一家车友会成员,常常周末开车去附近游山玩水,在微博上有很多亲密合影。
我让她注意取证,并帮助她分析财产权。
又过了一个月,在银泰门口遇上她,她说她丈夫跟她和好了,忘了过去,一起好好过日子。我觉得有点儿意外,多问了几句,原来她把那些照片和微博的事儿摆出来丈夫论理,还说我能帮她让男的净身出户,男的非常悔恨,不愿意让家没了,他们和好了,为了彻底跟过去的阴影了断,他删除了微博,她烧掉了照片。
不是吧?我心里有些寒,因为一个先前倒打一耙的男人,不可能立地成佛,恐还是净身出户刺激了他,别是另有阴谋吧?
我提醒大姐,证据其实可以保留一段时间,汪大姐反怪我想得太多,不是人人非要离婚,我这个心态可是有问题的。
晕!我没让她离婚,只是想提醒,还在调解期,结果未知。
十月一前两天,我都把这事儿彻底忘了,汪大姐又出现了,神情几近崩溃,原来她丈夫仍然坚持感情破裂,一定要离婚,她没了证据,意识到被出轨男人骗了,问我有没有别的办法。
有,那个微博网站数据库应该有备份,但获取资料的可能有多少?网站没义务为普通民事案提供历史数据,要找到那些上传的合影,难度太大。不过她是在家用电脑找到了那些网页,她家电脑应该可以恢复部分数据,结果她花了一千多,请电脑公司技术人员恢复了数据文件,真找到了不少亲密合影。
男人没想到法庭上还会见到那些出轨证据,杀了个措手不及,本来是他要杀原配一个措手不及。
男人啊,到了这个份儿上,真不知道以后还会对谁有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