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零一 尘土飞溅(1 / 1)

最近红了的十五年三子小三孔东梅,不知道她外公咋想的。

新闻好像往主流里推呢,想起京城赵姨娘.......名嫒三,无敌了!

有个原先的客户,我跟他们公司签合同的时候,不知道他是二婚,当然,企业法人私生活,如非违法犯罪,跟我们签法律合约没太大关系。

那位客户名下多家实体,兼营旅游、酒店、房地产,06年我为一个大客户赢了难赢的境外合同官司,那位客户就把我推荐给他朋友,林东辉,林总。

林总五十多岁,长子也在公司,签合约不久,就有一桩房产纠纷,林总长子,三十一岁的林平之负责跟我联系(这么个倒霉的名字,估计起名字的时候,葵花宝典还没出来)。

接触中,我感觉这对父子不和谐,家族企业,内部矛盾不少见,不过林平之似乎对他爸爸很不服气,接下来,我就明白了,公司副董朱俊梅是才上任一年的“小妈”,林东辉54岁抛弃了共同生活了三十年的原配,娶了另外同居十三年的小三。

才深入了解,林东辉企业得益于朱俊梅家族势力,只是原配多年此后林家二老,直到老人过世,才被下堂。

林家的房地产企业,实际操作并不规范,热潮时一拥而上的,到期无法交付使用,房主闹到工商、税务、报社、区政府,而且人家客户也有高人指点,分别提请诉讼,你慢慢对付吧!

林东辉以为给我们事务所一年十五万,就是全天候免费跟班,当然,我不能不讲职业道德,在筹备资料的过程中,朱俊梅以林平之“不得力”为由,换掉了大婆的儿子,变成亲自指挥我们打官司。接触下来,这个女人仗着家势,行为常常出人意料,还特别自信,我也不知道林东辉什么脑筋,和这么个脑残女人“比翼齐飞”,当然,林东辉肯定不是好货。

朱俊梅家里有钱有势,但现在毕竟是法治社会,你当人家房主都是白痴?朱俊梅提出跟房主当面协调,我个人意见未必需要如此,她哪里肯听我的,一身大红华伦天奴,拎着爱马仕白金包,差点让脾气暴躁的房主用茶杯砸破头。

矛盾激化时,节奏舒缓更重要,不是此次都能快刀斩乱麻,我的意思,房地产市场总体上升阶段,你答应无条件退房,附加一定补偿,过了年底,一转手,肯定不赔稳赚,不过当时房地产市场小低潮,林东辉担心贷款,急于求成,终于没有接受我的建议。

我只能跟房主们保证,你们的房屋,晚半年交付使用,等于提前收取半年房租,林氏给每位住户房租补贴,半年后,光楼盘涨幅都够了你们存银行五年定期利率。事情就这样协定解决了,不过我也真的不想再跟林氏续约,07-08年杭州楼盘几乎翻倍,林东辉后悔当初没有按照我的第一套计划退房,多次约我再谈,再签约,我没接受。

10年下半年,林东辉企业出了大事儿,林平之雇凶杀了朱俊梅及其子女,自己预先逃至海外,也不知到底去了什么地方,至今也没能成功引渡回国。

林东辉成了孤家寡人,前妻和女儿拒绝和他来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