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八十四章 过堂风(1 / 1)

妄念余欢 李沉沉 1457 字 9个月前

温陌把车停在便利店门口,进去买了蜂蜜,又去不远的生鲜超市买了才,。这才带着沈戾重新回了鹿上园。

她没想到自己嫩个这么快又回到这个地方。

进门,她开始打量着,跟温陌托着行李箱走时一模一样,就连那天她故意把鞋柜上花瓶摆放的位置往边缘挪了挪,也还是没有归位。

别说两个人,一个人生活的痕迹也没有,这个发现让她心里平衡许多,至少足够她耐心给他跑一笔蜂蜜水。

沈戾进门后就和自己上了楼,温陌烧开水泡蜂蜜。

端上楼时,书房门完全的打开,像是故意在给她留的。

温陌没有犹豫走近。

浴室里有水声,温陌想把被子放下就走,但他的书桌是这栋房子使用率最高的一件东西,各种文件和书籍实在太乱,根本连一个杯子都无处安放。

就在她好人做到底,打算稍微给他规整一下时,厚厚的文件下,压着那本海明威的《关于日落的记忆》

温陌的手顿在原地,缓了好半响才把手伸过去,捧起来。

她像一个虔诚的信徒双手捧着一本圣经,捧着自己最高的信念。

翻开扉页,里面那句,“那个人有些像是夏天里的过堂风,是我渴望已久但经受不起的,所以我躲了起来。”前半句字迹工整,后半句明显能看出书写之人的浮躁心情。

她脑子一下子有了画面。

南大的校图书馆内,那张被处置在暑假角落的桌子,是温陌最

常光顾的地方。

那里更隐秘,地理位置更好,可陈韵还是说,哪里好,没有窗户,夏天吹不到自然风,吹不到风扇,空调的冷气穿过层层书架传至那个角落的更是少的可怜。

但那里就是好,她能在那里一抬眼就能看到沈戾。

温陌对他的关注,也是从那里开始,抛开梧桐湖的那一救不谈。

温陌一直以为自己的关注要远比他对她的要多。

从大一开始,从图书馆的那个小角落开始。

温陌的少女时期来的有些晚,她是从书本中知道了喜欢是什么,青春是什么。

也是好多年以后才知道青春的感受是什么。

大概就印证了海明威的那句,“人无法同时拥有青春和对青春的感受”

《关于日落的记忆》是她从南大图书馆里借出最早的一本书,也是她没有办法归还的一本,她没有勇气从小角落里走出去把它放进它原本该在的位置。

以至于她无意识写下了这句话,这话前有很重的笔尖顿笔留下的小墨印,大概一块硬币那么大。

那块黑呼呼的墨印就是温陌对青春,对懵懂爱意的挣扎的体现。

原来她在纠结是否化掉这句话时,竟然思考了这么久,这句话她还是留下了,留住了还有那个闷热的夏天,把自己留在那个走不出去的小角落。

温陌细长的指尖翻动到最后一页,她在找里面的书签,那里也全部是秘密,上面写满了沈戾的名字。

沈戾,胜利。

个时候她就在想,这名字真好听,他好像天生属于他。

好在那书签不见了,不然她此刻很难有脸面对现在的沈戾,也很难面对自己的懵懂青春。

但温陌的手指还是顿住了,紧接着瞳孔像是受了什么刺激一般,猛的紧缩,猛地放大。

做书签的是一张未检票的飞机票,上面的日期停留在沈戾出国的那一天。

这说明,他没有走,或者说,他没有选择在那个时候走。

这两样东西出现在一起,让温陌的大脑瞬间沸腾起来,这本书是怎么出现在这里的,这张机票又是怎么回事。

以及最后那句,“风很勇敢,想要什么就会贯穿和包围,是竖起的城墙密不透风”又是什么意思。

温陌人的沈戾的字迹,她主观的讲,书法名家也难有他这股独特的味道,单拿这字迹来说,她就突然觉得扉页那话不该出现在上面,他们放在一起是对他字迹的玷污。

浴室的水停了,温陌心里的动荡还在滔天做响,回荡在空腔里回旋绕耳,让她听不见外界的声音。

呼吸停了,也没意识到。

突然一只手从头顶伸过来,握住了书本的边缘,也握住了几根温陌的青葱玉指,这只手有镌刻在她脑海里的劲度,温度长度,细度,还有让人怦然心动的湿度。

他无名指和小指微微一抬,松开了温陌的,被书从他手里抽了出来。

长时间屏住呼吸的缺氧让她头脑发晕,倒在沈戾怀里。

他这才意识到,她又想憋死自己。

不在水里也能呼吸失控?

沈戾把东西扔在桌上,双手搂着她肩膀轻轻摇晃了几下。

随后将嘴唇覆上,撬开,渡送。

直到呼吸回归,身体感受到氧气后,血液也开始流通,温陌从他嘴里闻到了牙膏的清香,有些甜,忍不住多尝了几口,多闻了几下。

“你以后千万别去高原地带。”

无厘头的一句话。

温陌没反应过来,大脑缺氧导致她宕机。

“你在平原也需要氧气瓶。”

“那你做我的氧气瓶好了。”温陌下意识嘟囔的嘟囔一句,细弱蚊吟的。

“你说什么?”沈戾不知道是真没听清还是什么。

温陌垂在腿边的右手,大拇指的指甲嵌进指腹很深。

沈戾把那杯蜂蜜水喝完,自己拿着杯子下楼,不寄希望于温陌,自己做午餐去了,而对于那本书和机票,甚至氧气瓶性质的吻,他都选择缄默。

而温陌一时之间不知道怎么开口,但她知道这件事如果在今天不问清楚,那么很有可能再难被提起了。

她心里的疑问产生的情绪要得到纾解。

温陌跟着他下楼,他身上穿着一套黑色的丝质睡衣,翻领的领口,里面的轮廓线若隐若现,全是他自律的体现和男性荷尔蒙的真实写照。

黑色穿在他身上真好看啊,她从来都是这样认为,尽管眼里布满血丝,困意将他撑成三眼皮,他那挺拔的背脊从来不会被压下,有些人天生

硬骨头。

温陌喜欢他的硬骨头那就得做好被硬骨头刺伤的心里准备不是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