革命议会的权威既然树而不立,便难免引起处于其对立面的直接民主制激流的浩**奔腾。
首先,由于1789—1791年议会权威的不稳定性和模糊性,使人们日益感到这种议会靠不住,必须诉诸其他一些办法来把革命继续推向深入。于是在巴黎和法国各地雨后春笋般地涌现出大量的俱乐部和民众社团,其中最重要的,有不断激进民主化的雅各宾俱乐部(宪法之友社)、具有强烈民主共和倾向的哥德利埃俱乐部(人权之友社)和具有原始共产主义倾向的社会俱乐部。这些民间团体宛如一个个小型的议会,人们,其中包括一些出身卑贱的下层民众思想家,在这里热烈地讨论国家大事,积极宣传人民民主思想,并发动组织民众以直接的行动干预议会和国家的政治生活,从而把代议制所面临的直接民主制威胁大大具体化了。
议会为之惊恐,力图加强自身的组织系统以防不测。然而,代议制机构的每一次强化措施都会相应地引发一次反代议制运动的新**。例如,1790年5月21日市政法的颁布,本来是想用一般的市政制度来约束桀骜不驯的首都民主势力,结果不但没有堵住巴黎各区的嘴巴,反而引起各区民众社团和俱乐部数量的激增,由此进一步加强了直接民主主义的阵营。1791年5月10日和9月29日的法令宣布禁止以集体名义举行请愿活动,只承认个人的请愿权;9月29日的法令还明文规定:“任何社团、俱乐部和协会都不得拥有任何形式的政治存在,也不得对法定权力机关和合法当局的法令采取任何行动”,而且“它们不得在任何借口之下以集体的名义出现”。然而事实表明,所有这些决议都不过是一纸空文,根本无法遏制愈演愈烈的民众社团的政治活动和一浪高过一浪的集体请愿浪潮。从1791年2月起,议会中就有人在主张彻底禁止一切政治俱乐部,可是就在1791年间,雅各宾俱乐部在外省的支部发展到了406个,公然形成了一张遍布全国的组织网,与议会、政府分庭抗礼,而议会对此根本就无可奈何。尽管勒沙贝利埃在9月29日声嘶力竭地叫喊:“宪法既定,一切都必须讲究秩序”,然而秩序已经不可能恢复。1792年6月,一直就是雅各宾俱乐部成员的议员戴尔福惊呼:民众社团“即使还没有成为国家中的另一个政府,至少也已成了一个要把国家引向绝路的行会”,主张坚决予以取缔。可是结果怎样呢?民众社团毫发未曾受损,倒是戴尔福自己当天就被开除出了雅各宾俱乐部。
巴黎各街区是革命法国直接民主主义势力最集中的地方。各街区的民众自大革命一开始,就表现出拒绝把自己的政治权利转让给他们的代表的顽强倾向,并且一直也不曾放弃过向巴黎市议会争权的斗争。巴黎市议会自以为是公民的代表,不仅有权制定市宪,而且有权管理市政,总想对巴黎各街区发号施令。而巴黎各街区则认为市议会这样做简直是“篡权”,是在僭夺巴黎人民根本没有托付给它的权力,真正能代表巴黎市的只能是组成该市的各个街区。因而,直到1790年5月市政法颁布之前,各街区一直力图利用废除和批准市议会法令的手段来申明它们对自己的受委托人的监控权,尽管常常并不能奏效。巴黎各街区同市议会的冲突,最典型地反映着大革命时代直接民主制同代议制之间的对抗状态。
巴黎各街区直接民主制倾向之所以特别强烈,似乎同佩蒂翁在1788年写过的一个小册子曾在这里广为流传有关。这个题为《就救国问题告法国人书》的小册子,曾被托克维尔称为革命前夕唯一表现出了“本来意义上的革命精神”的作品。它混合地反映着一种简单化的卢梭主义和当代人对于自治的热望,极力宣扬人民的无限主权思想,因而深得巴黎民众的欢迎,很快就成为人民运动的经典依据,自1789年6至7月起就有力地推动着巴黎各街区对市议会的抗争,
佩蒂翁在这个小册子里极力鼓吹人民制宪权力的无限力量。他号召人们:
学会认识和尊重人民的不可转让的权利吧;人民是他们选举的首领的主人;如果他们觉得合适,他们可以撤换自己的首领,理由是有创造力者自然也有破坏力;他们可以改变、消灭他们所交出的权力,他们可以赋予政府一种对他们的幸福与安全最有利的形式。[14]
可见早在大革命之前,近代代议制未及产生之时,就已经先行出现了限制、破坏这一制度的观念!
激进革命派在骨子里的这种对于代议制的不信任感,由于纳税额选举权制度的通过而更形突出了。由于这一制度无情地剥夺了大多数法国公民的基本政治权利,它使激进革命派清楚地看到了这一事实,即一种独立于其委托人的权力可以为所欲为地违反强加于它的限制,可以不受惩罚地订立法规践踏它本来应该予以保障的权利。1791年4月,罗伯斯庇尔在谴责制宪议会以纳税额选举权制度重建不平等的行径时指出:类似纳税额选举权这样的法令“根本用不着废除,它们本来就毫无法律意义”,因为《人权宣言》已经规定“人民代表的权力是由他们所担负的委托的性质决定的。那么,你们所担负的委托是什么呢?是建立法律来恢复……你们的委托人的权利。所以你们绝不可能剥夺他们的这些权利”。
从激进革命派的这些直接民主制的观念和主张中,我们不难发现这样一种强烈的意向,即对议会议员的强制委托权的极端强调。议员们绝对不能违背其选民的意志,一切违背选民委托而制订的法律都等于零。巴黎各街区同市议会之间的争论,恰恰也是集中发生在强制委托权的问题上的。1789年11月,丹东领导的哥德利埃区要求该区在市议会的四名代表立下誓言,表示一定要“严格按特别委托书办事”,并承认自己“可以被本区随意罢免”。当时有三名代表不愿这样宣誓,当即遭到撤换。市议会对此极为恼火,它拒不接纳哥德利埃区的新代表,并重申这一原则:议员一旦当选,“就不再属于本区,而属于整个城市”。然而在巴黎其他区的支持下,这场官司最后还是让哥德利埃区打赢了,结果在1790年春天又有大批市议会议员被本区罢免。
由此可见,强烈倾向于直接民主制的激进革命派实际上一刻也没有放弃对强制委托权的迷恋,他们所希望的实际上是革命法国的代议制向强制委托权的旧制度回归!尽管这一希望是从左的方面表现出来的,但殊不知法国的代议制正是通过革除了这种封建性的强制委托权,才迈开了走向近代的步伐!而且在主张强制委托权这一点上,激进派的言论同敌视革命的保守言论之间竟存在着惊人的契合。1789年9月5日,佩蒂翁宣称:“我反对这种代议制,在这里受委托人成了主人,委托人倒成了部属,民族受着那些本来应服从它的人的任意摆布;……人们剥夺了委托人的权力并反过来压迫他们,用他们本来打算用以保护自己的武器来制服他们。”1792年7月29日,罗伯斯庇尔也说:“我们所有的缺陷,都源于代表们绝对地独立于民族之外,不受民族的支配。他们承认了民族主权,却又消灭了这种主权。他们口口声声说自己只是人民的代理人,却总是摆出统治者的姿态。他们实际上就是专制暴君,因为所谓专制主义,无非就是对主权的僭夺。”激进派是这样说的,保守派——他们本来就是或很快就会成为反革命派——又是怎样说的呢?1790年4月19日,制宪议会的王政派议员莫里曾这样对议会的代表性提出质疑:“我们是在什么意义上成为民族的代表的?我们的权力和委托权可以一直延伸到何处?……我们对民族发号施令的权力究竟可以行使到何种程度?”在他之前,雷恩高等法院的紧急讼事审判庭和王政派议员卡查雷斯也曾相继在1790年1月和2月大肆攻击制宪议会,说它窃取了不曾委托给它的权力,企图制定反对民族的“权利”——即所谓国王和他的臣民约定的各种免税权和自由权——的法律。卡查雷斯称:议会应该切切实实地承认民族的主权,把它制定的“临时”法律呈与民族批准。莫里则发誓要反对“一切限制人民对于其代表的权力的法令”。
由此看来,尽管出自截然不同的动机,大革命时代法国社会的左右两极在思维逻辑上却表现出深刻的一致性,即都力图用民族的不可分割的主权观念反对代议制度。近来学者们还发现,甚至在卢梭和诸如博纳特这类反对法国革命的思想家的著作中,也明显地存在着这种思维逻辑的一致性。[15]这种一致性的背后究竟隐藏着一种什么样的倾向,我们不久就会看到。
总之,这种来自左右两极的反代议制的论点,在1789—1792年间就已形成对代议制的严重威胁,成为人们否定代议制合法性的锐利武器。无论持这种论点的人们政治立场多么不同,多么尖锐对立,他们最深层的文化心态却是同质的,他们的观点和行动都在不自觉地表达着传统社会对以代议制度作为运载工具的政治近代化的抵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