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谈到“自然”,一般有两种含义:一是自然界;二是自然界万事万物的本性。卢梭著作中经常使用“自然地”或“自然而然”这样的词,也正是指“大自然”及其本性这两种含义。卢梭所理解的“自然”,主要是指不为社会和环境所歪曲、不受习俗和偏见支配的人性,即人与生俱来的自由、平等、淳朴、良知和善。对于卢梭来说,对自然的崇拜是同他对现存文明的否定相联系的。卢梭所生活的18世纪的欧洲,是一个血与火的时代,笼罩在封建专制和宗教神权的**威下,不平等的社会政治经济制度,阻碍着社会生产力的发展,也使广大劳动人民生活在水深火热之中,社会的风俗习惯使人心变得颓废委靡起来。在长期的流浪生活中,卢梭对这一切都有着非常深刻的体验,因此,从他的《论科学和艺术》的发表,一直到最后写作的《漫步遐想录》,卢梭始终站在自然的立场上,对社会文明持强烈的批判态度。也正是在与封建制度斗争的过程中,卢梭逐渐形成了自己的自然哲学,提出了“归于自然”的主张。这一基本论点构成卢梭全部思想的出发点和发展线索,他的社会政治学说、认识论、伦理学、自然宗教和自然教育的思想都是在此基础上发展起来的。不过,值得注意的是,这种“归于自然”并不是、或者不仅仅是回归大自然本身,而是要在社会中回归人的自然天性,因为仅仅朝向大自然本身的回归是原始的,而这种原始的回归在现代社会情境下是不可能的。
一、论自然(1 /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