敬启者,十日谈第二期短评有朱霁青亦将公布捐款一文,后段提及晶报系属误会本刊措词不善致使晶报对邵洵美君提起刑事自诉,按双方均为社会有声誉之刊物,自无互相攻讦之理,兹经章士钊江容平衡诸君诠释已得晶报完全谅解,除由晶报自行撤回诉讼外,特此登报声明表示歉意。
“双方均为社会有声誉之刊物,自无互相攻讦之理”,此“理”极奇,大约是应该攻讦“最近是在查禁之列”的刊物罢。金子做了骨髓,也还是站不直,在这里看见铁证了。
给“女婿问题”纸张费得太多了,跳到别一件,这就是“《庄子》和《文选》”。
这案件的往复的文字,已经收在本文里,不再多谈;别人的议论,也为了节省纸张,都不剪贴了。其时《十日谈》也大显手段,连漫画家都出了马,为了一幅陈静生先生的《鲁迅翁之笛》[1],还在《涛声》上和曹聚仁先生惹起过一点辩论的小风波。但是辩论还没有完,《涛声》已被禁止了,福人总永远有福星照命……
然而时光是不留情面的,所谓“第三种人”,尤其是施蛰存和杜衡[2]即苏汶,到今年就各自露出他本来的嘴脸来了。
这回要提到末一篇,流弊是出在用新典。
听说,现在是连用古典有时也要被检查官禁止了,例如提起秦始皇,但去年还不妨,不过用新典总要闹些小乱子。我那最末的《青年与老子》,就因为碰着了杨邨人先生(虽然刊出的时候,那名字已给编辑先生删掉了),后来在《申报》本埠增刊的《谈言》(十一月二十四日)上引得一篇妙文的。不过颇难解,好像是在说我以孝子自居,却攻击他做孝子,既“投井”,又“下石”了。因为这是一篇我们的“改悔的革命家”的标本作品,弃之可惜,谨录全文,一面以见杨先生倒是现代“语录体”[3]作家的先驱,也算是我的《后记》里的一点余兴罢——
[1] 刊于《十日谈》第八期(1933年10月20日),署名静(陈静生)。画中为鲁迅吹笛而行,群鼠举旗跟随。曹聚仁曾在《涛声》第二卷第四十三期(1933年11月4日)发表《鲁迅翁之笛》一文,批评这幅漫画;接着漫画作者在《十日谈》第十一期发表《以不打官话为原则而致复涛声》进行答辩。《涛声》于1933年11月因国民党政府吊销登记证而被迫停刊。
[2] 杜衡(1906—1964),原名戴克崇,笔名苏汶、杜衡,浙江杭县(今余杭)人。三十年代以“第三种人”自居,指责左翼文艺运动,曾编辑《新文艺》、《现代》等刊物。
[3] 现代“语录体”指当时林语堂等提倡的模仿宋人《语录》的文白夹杂的文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