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中国早期思想中的“性”与“心”(1 / 1)

即生言性乃是中国古代的一大传统。古训云:“性者生也。”性的原始义即为生,是由生分化而来的形声字。郭店简中性字写作“眚”,眚在甲骨文中已出现,一般用作“省”,金文既用作“省”,又可通为“生”,如舀鼎、盂鼎等。郭店简用作性,正是即生言性。在古汉语中,生有多种含义,它既可以指出生,也可以指出生以后的生命,还可以指生命的生长、成长。性源于生,说明古人是从生命的出生、生长及表现来看待、理解性。唐君毅先生说:“一具体之生命在生长变化发展中,而其生长变化发展,必有所向。此所向之所在,即其生命之性之所在。此盖即中国古代之生字所以能涵具性之义,而进一步更有单独之性字之原始。既有性字,而中国后之学者,乃多喜即生以言性。”[52]徐复观先生也说:“就具体的生命而言,便谓之生;就此具体生命之先天禀赋而言,便谓之性。”[53]因此,性与生密切相关,是反映生命特质、特征的概念。从文献来看,古人最早是从生命的自然特征来理解性的。《尚书·西伯戡黎》说:

惟王**戏用自绝。故天弃我,不有康食,不虞天性,不迪率典。

古人认为,生命在生长、发展过程中必有所表现,其表现出来的情感、欲望、能力等即是其生命之性。因此,正如生命有其自身的生长、发展一样,性也有其自身的规定,有其自身的常态,所谓“天性”即是指性自身的常态而言,“不虞天性”即是不考虑、顾及性自身的常态。因此,在古人那里,性虽然包含情感、欲望等内容,但并不是一个负面的概念,并不能被简单否定,而是认为要从性本身出发,符合性自身的规定。古人一般不持禁欲主义态度,但也反对过分纵欲,原因就在这里。纣****嬉戏,不顾及常性,不遵从常法,结果遭到上天的抛弃,就是因纵欲过度而违背了性的一个例证。《召诰》篇则说到“节性”:

王先服殷御事,比介于我有周御事,节性,惟日其迈。王敬作所,不可不敬德。

召公告诫成王,要重视使用殷商旧臣,使其亲近周王室官员。对于“节性”一句,伪孔安国传:“时节其性,令不失中,则道化惟日其行。”[54]这里的“中”应该即是指性的常态而言,《礼记·中庸》郑玄注“中为大本者,以其含喜怒哀乐,礼所由生,政教自此出也”[55],即是这个意思。节性的“节”应理解为“适”,先秦古籍中“节”字与“适”字常常可以互训,因“节”是达到“适”的手段。节性即“节适”其性,指保持性的常态,使不可恣纵过度,与后面的“敬德”相对。由于古人对性的这种理解,所以常有“弥尔性”的说法。《诗经·卷阿》说:

伴奂尔游矣,优游尔休矣。

岂弟君子,俾尔弥尔性,似先公酋矣。

尔土宇昄章,亦孔之厚矣。

岂弟君子,俾尔弥尔性,百神尔主矣。

尔受命长矣,茀禄尔康矣。

岂弟君子,俾尔弥尔性,纯嘏尔常矣。

“弥尔性”是古人常用的祝福语,金文中有“永令弥厥生,万年无疆”(《叔倲孙父簋》),“永令弥厥生,霝终”。(《大姞簋》)与《卷阿》意思相近。郑玄的注释是:“弥,终也”,“使女终女之性命,无困病之忧”[56]。傅斯年认为“后世所谓性命者,实即今人所谓生命。此章本为祝福之语,所谓‘俾尔弥尔性’者,即谓俾尔终尔之一生,性固不可终,则此处之性字必为生字明矣。且此点可以金文证之”[57]。而徐复观先生则认为“《说文》无‘弥’字而有‘镾’字”,“段注:‘镾,今作弥,盖用弓部之瓕代镾,而又省玉也。弥行而镾废矣。汉碑多作瓕可证。镾之本义为久长;其引申之义曰大也,远也,益也,深也,满也,遍也,合也,缝也,竟也……’”“《生民》、《卷阿》两诗之弥字,皆不应训终,而应训满;《卷阿》的性字,乃指欲望而言。‘弥尔性’,即‘满足了你的欲望’;必如此而上下文始可条畅。”[58]生、性在古籍中虽然可以互用,但从上文的内容来看,应该是“弥尔性”而不是“弥尔生”,因“弥尔性”在文中反复出现,若作“弥尔生”,指终其一生,不仅与诗文内容联系不够密切,而且也稍显重复;相反,若作“弥尔性”,指满足、实现你的性,上下文句才显得圆顺、条畅。不过上文虽然是“弥尔性”,却不能简单地理解为“满足你的欲望”,因为在古人观念中,性是生命自然、适宜的表现,它虽然包括欲望等内容,但只有符合性的规定,适宜于生命成长、发展的欲望才能称作性;而一般所谓欲望,有适宜于生命者,也有不适宜于生命者,若笼统地说“满足你的欲望”,不仅有纵欲之嫌,且与古人观念不符。从上文的内容来看,“弥尔性”的性应该主要是指寿命、福禄等而言。《国语·周语上》祭公谋父谏周穆王:

先王之于民也,懋正其德而厚其性,阜其财求而利其器用。

古人认为性源于生,是生命的内在本质和表现,这种性虽然是一种先天的禀赋,但同时需要后天的培养,需要用德以及器用来“厚其性”,也就是养性。《晋语四》“懋穑劝分,省用足财,利器明德,以厚民性”,说的也是这个意思。这里性虽然与德相对,但主要还是一种自然人性,因周人所说的德主要是针对德行、人事而言,它是一种外在行为而不是内在善性。

在《诗经》《尚书》中,古人已形成关于性的基本观念。这一观念到春秋时则发展为较为系统的人性理论,而这一理论的出现与当时人们对生命的理解,尤其是与古代的“六气”说密切相关。《左传·昭公二十五年》子大叔引子产云:

则天之明,因地之性,生其六气,用其五行。气为五味,发为五色,章为五声。**则昏乱,民失其性。是故为礼以奉之:为六畜、五牲、三牺,以奉五味;为九文、六采、五章,以奉五色;为九歌、八风、七音、六律,以奉五声;为君臣上下,以则地义;为夫妇外内,以经二物;为父子、兄弟、姑姊、甥舅、婚媾、姻亚,以象天明……民有好恶、喜怒、哀乐,生于六气,是故审则宜类,以制六志……哀乐不失,乃能协于天地之性,是以长久。

气是古代思想的基础概念,是“现象界中一切存在乃至机能的根源”,它不仅运行于天地间,同时也运行于人的身体中,成为生命的能量和动力。“简言之,物质、生命、精神的三个世界,也就是‘气’的呈现。”[59]古人对生命的这一独特理解集中表现在春秋时期的“六气”说中。《左传·昭公元年》记医和说:“天有六气,降生五味,发为五色,徵为五声,**生六疾。六气曰阴、阳、风、雨、晦、明也,分为四时,序为五节,过则为灾。”根据医和、子产的言论,古人认为天有阴、阳、风、雨、晦、明六气,六气的运行产生了四时、五节(杜注:五行之节。一说五声之节)的变化,在人的身体中则表现出五味、五色、五声的感性需要,如果过度,便会产生疾病。故需要以礼来奉养,用六畜、五牲、三牺来奉养五味,用九文、六采、五章来奉养五色,用九歌、八风、七音、六律来奉养五声,既使五味、五色、五声的感性需要得到满足,又不至于因过度而导致“民失其性”。同时,六气又可表现为好恶喜怒哀乐之情,这六种情感的表达同样要有所节制,要做到“哀乐不失”,“协于天地之性”。因此,诚如学者所言:“在‘六气’说之中,人被视为一个有机体,是一个小宇宙(microcosmos);这个小宇宙与作为大宇宙(macrocosmos)的自然界之间,具有声气互动的关系。”[60]在天地间,气的运行是自然、和谐的,是符合“理”的,在人的身体中也同样如此。但这种理显然已不是一般的制度、仪节,而是“天之经也,地之义”,是天地的自然秩序。

子产以六气论性,其性自然可以说是一种“气性”,但这并非是后世所谓形而下之气质之性,而恰恰是一种超越的“天地之性”,是“则天之明,因地之性”,此性具有内在的规定性,只有在此规定内的才可称作性,否则,“**则昏乱,民失其性”,超出了规定之外,就不能算是性了。不过,子产虽提出“天地之性”,自超越层面以言性,但并没有因此肯定性善,这主要是因为其所谓天地虽是超越者,但还不具有明显的道德含义,不具有仁义的属性,主要还是强调一种必然性、永恒性。“中国古代思想家讲‘天’或者‘天地’,主要即是强调此种永恒性、此‘天长地久’之义,而其每次将‘天’或‘天地’与人类之事物互相联系,即是希望以借重于前者之必然性、永恒性与普遍性而使人们对后者有同样的恭敬心与无法改变之‘天经地义’之感。”[61]故子产所论,主要还是一种自然人性,是一种气性,其所要强调的,是性具有超越的根源,具有自身的规定、自身的常态,是不可违背,不可失去的。《左传·襄公十四年》载师旷之言,也提到“天地之性”:

天生民而立之君,使司牧之,勿使失性。有君而为之贰,使师保之,勿使过度……天之爱民甚矣,岂其使一人肆于民上,以从其**,而弃天地之性?

师旷认为“天之爱民甚矣”,表明其所谓天已具有道德含义,不过天虽然“爱民甚矣”,其表现主要还是“生民而立之君,使司牧之”,似乎并没有赋予民善性,而是强调要“勿使失性”,也就是不要失去其常性。对于一般百姓,上天要选立君主来管理他们。对于君主,则要设立臣僚,教育、辅佐他,勿使其恣纵过度。故师旷虽提出“天地之性”,从超越的层面以言性,但其性的内容主要还是自然人性,指人的常性。他与子产一样,也是要强调性有自身的规定性、自身的常态,要求“勿使失性”,“勿使过度”;不过,其“天地之性”也包含了爱民的规定,这是新出现的内容。

根据以上所论,由于古代即生言性的传统,古人往往从生命物的出生、生长及其表现来看待、理解性,它包括以下几个方面:一、人由天生,性由天赋。古人认为人由上天所生。《诗·大雅·烝民》:“天生烝民,有物有则。”郭店竹简《语丛一》:“夫天生百物,人为贵。”帛书《五行》:“天生诸其人。”既然人由上天所生,那么,人的性自然也由天所赋。所以,诚如傅斯年所言:“古初以为万物之生皆由于天,凡人与万物生来之所赋,皆天生之也。故后人所谓性之一词,在昔仅表示一种具体动作所产之结果。”[62]不过由于当时所谓天或者指人格神,或者指天地,故古人并不认为天赋予人的性是善性,而只是强调性有超越的根源,是一种和谐有机的存在,有自身的规定性、常态。同时,性由天赋起初只是一种潜在的观念,尚没有以明确的命题的形式表达出来。二、以气言性,性指适宜生命生长、发展的过程。气流动于身体中构成了人的生也即性,这种性虽然也是一种先天禀赋,但却并非凝固不变,而是动态、活动的。所以,诚如葛瑞汉所言,中国古代的性不应理解为“出生时的固定本质”,而应理解为“倾向、方向、路径、规范、潜能”等等,因为“早期中国思想家在讨论‘性’时,除了像水这样的无生命物质外,一般很少会想到其出生时的固定本质,他们更为关注的是在没有受到伤害和得到充足滋养的情况下,实现其全部潜能的自然生长过程……这与人们试图理解早期中国概念时的一般印象相一致,那就是与最接近的西方同义词相比,它们更倾向是动态的(dynamic),而一经英语翻译,它们则往往变得凝固不动。因此,最初是指‘呼吸’、‘空气’的气成为流动于身体并支撑其运动和成长的必不可少的能量,没有了气,身体和其他所有固态、静态的事物便会凝结,而有了气,它们则会在一定的过程中活动起来”。[63]三、性需要后天的培养,尤其需要礼的培养。性是适宜生命成长的过程,它的发展、成长需要后天的培养,养性乃是中国古代十分重要的观念。安乐哲注意到,中国古代的性与西方的nature虽然在词源上都源于生,但二者内涵并不完全相同。西方的nature是指先天禀赋和本能,是生而具有而不是后天获得的;而“在古典儒家学说中,一个人的性并不是先于文化决定的,而绝对、显然是一种文化的建构”。[64]安乐哲的这个说法多少有夸大后天因素的嫌疑,但他认为中国古代并没有将先天、后天对立起来,性不仅是先天的禀赋,同时包含了后天的塑造、培养,则无疑是合理的,这也是中国古代性的一个重要特点。

心在中国古代也占有重要地位,它“在人身之中”(《说文》),是反映主体的实践、认知能力的概念,往往表示人的意志、意念等心理活动,如“戮力同心”(《左传·成公十三年》),“心以守志”(《国语·晋语八》),“同德则同心,同心则同志”(《国语·晋语四》),“吾尝同寮,敢不尽心乎?”(《左传·文公七年》)心还具有思维、思虑的能力,是身体的主宰,如“夫民虑之于心而宣之于口”(《国语·周语上》),“苟中心图民,智虽弗及,必将至焉”(《国语·鲁语上》),“不能深知君之心度”(《国语·晋语二》),“和六律以聪耳,正七体以役心”(《国语·郑语》),人们的道德实践活动也是在心的指导下完成的,“心率旧典者为之宗”(《国语·楚语下》),“心不则德义之经为顽”(《左传·僖公二十四年》),“居利思义,在约思纯,有守心而无**行……心能制义曰度,德正应和曰莫”(《左传·昭公二十八年》),这种心基本上是一种经验心,而不是道德本心,它虽然有道德实践能力,但主要是实践客观、外在的道德规范,而不能表现为自主、自觉的道德行为。这种心更接近于以后荀子的心,而不同于孟子的心。值得注意的是下面关于心的论述,“子木有祸人之心,武有仁人之心”(《左传·昭公元年》),“及其失之也,必有慆**之心间之……及其得之也,必有忠信之心间之”(《国语·周语下》)。这里的“仁人之心”“忠信之心”似有道德本心的含义,但意义尚不明确,出现次数也较少,还不是心的主要内容。此外在上面所引各种典籍中,心、性还没有被联系在一起,二者的关系也很少谈及,说明心性论此时还没有成为人们讨论的主要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