与英美分析哲学相比,欧陆人本主义思潮[23]对辩证法的态度要复杂得多,他们中许多人并不像分析哲学家一样对辩证法持彻底的否定态度,而是不时地发出肯定的甚至赞许的论述。但从总体的思想倾向和理论旨趣而言,大多数流派对辩证法的批评要远远超过对它的肯定。这种批评与分析哲学一样,同样向我们提出了严峻的挑战:捍卫辩证法的理论合法性,确立辩证法的真实根基,已成为一个事关辩证法的“性命攸关”的课题。
众所周知,当代欧陆哲学同分析哲学一样,是作为整个传统哲学的叛逆者而出现的。在它们的理论视野里,辩证法基本上属于传统哲学的阵营。因此,他们在对传统哲学反叛时,必然把辩证法包括在内。人本主义思潮内部充满各种异质性的理论主张,它们对辩证法的批判和否定,显现出迥异的理论观点。但从这些充满分歧的理论主张中,我们仍然可以辨识出大体一致的攻击目标和矛头所向。我们可以把它们概括为逻辑上内在相关的四个方面:(1)批判辩证法所蕴含的传统形而上学实体本体论的残余;(2)否定辩证法所内含的以主客对立为前提的知识论性质;(3)攻击辩证法所包含的整体主义价值观以及由此所秉持的专制和独断气质;(4)揭露辩证法对真实的人的存在的失落和遗忘。
(一)批判辩证法所蕴含的传统形而上学实体本体论的残余
在现当代大多数欧陆哲学家眼里,西方传统哲学从柏拉图到黑格尔,所一直延续着的实质上就是“实体本体论”的理论传统。它最基本的特点就是把寻找整个世界的终极存在和终极解释作为哲学的最高使命,在寻求整个世界的终极存在和终极解释的过程中,它所采取的主要方法是从经验对象中抽取出共同之处,从而形成抽象概念。其中具有最高抽象性的概念也具有最大的普适性,因此这就可以成为解释和理解一切经验现象的最高本质、最后根据和最终奥秘。不仅如此,传统哲学还把这种最高的、最具普遍性的概念予以实体化,使之成为自因自足、非时间非语境、无待于他物的单独实体。这种实体作为本体就是整个世界的最高存在根据,就是整个世界的最高之真、最终之善和最纯之美。从此出发,哲学家们就可以为人们提供“一套统一的观念,……这套观念可被用来证明或批评个人行为和生活以及社会习俗和制度,还可为人们提供一个进行个人道德思考和社会政治思考的框架”[24]。对于上述这种“实体本体论”的理论传统,海德格尔称之为“本体—神学—逻辑机制”,哈贝马斯称之为“超验唯心主义”,德里达称之为“在场形而上学”和“逻各斯中心主义”,阿多诺称之为“同一性哲学”,罗蒂称之为“基础主义”和“绝对主义”,朱阿蕾罗称之为“根的神话”等,虽然表述不同,但实质上有着共同的所指。
在现当代人本主义哲学看来,辩证法虽然在一些方面表现出了超越实体本体论的倾向和努力,但在总体上仍属于实体本体论这一大的传统并在这一大的传统内部徘徊。辩证法企求通过精神的力量综合和中介一切矛盾,使概念流动起来以否定和克服知性思维把概念实体化、绝对化和僵硬化的弊病,在这一点上它的确与实体本体论有所不同。但是,阿多诺指出,“早在柏拉图之时,辩证法就意味着通过否定来达到某种肯定的东西”[25]。这表明,辩证法对实体本体论的否定和克服只不过是一个假象;对某种同一性、基础性的永恒在场的“实体”性存在的寻求,以及对某种绝对肯定性的立场的追逐,依然是辩证法最深层的渴望和归宿。海德格尔则把辩证法视为实体本体论的近代形式,即“主体形而上学”的典型代表,认为它是造成“存在”之被遗忘的罪魁祸首,认为辩证法“以死水求源头,离活源头更远”[26]。海德格尔一方面对马克思作为颠倒的形而上学的重要思想家给予高度评价,另一方面对其辩证法进行了激烈的批判。他说道:“与黑格尔相对立的马克思并不在自己把握自身的绝对精神中,而是在那生产着自身和生活资料的人类中看待现实性的本质。这一事实把马克思带到了离黑格尔最远的一个对立面中。但也恰恰是通过这样一个对立面,马克思仍然保持在黑格尔的形而上学里;因为,就每种生产的真正生产性是思想而言,现实性的生存总是作为辩证法,也就是作为思想的劳动过程而存在,不管这种思想被认为和贯彻为思辨—形而上学的、科学—技术的还是两者的混杂和粗糙化。每种生产在自身中已经是反—思和思想。”[27]伽达默尔同样指出,以黑格尔为代表的辩证法虽然揭示了精神自由的概念,但仍保持着“本体论上的自我驯服”[28],即仍然把绝对理念看作绝对的本体和实体,因而并没有跳出“实体本体论”的窠臼。德里达一方面肯定黑格尔是“最后一位书本哲学家和第一位文字思想家”[29],另一方面又指出:“绝对知识的领域,乃是文字隐没于逻各斯中,是痕迹重新回到显现,是差别的重新占有,是我们在别处所说的关于原义的形而上学的完成”[30],因而依然落入了逻各斯中心主义的窠臼。因此,辩证法作为“实体本体论”的身份,乃是一个无可争议的事实。这一点决定了辩证法必须被归入“传统形而上学”的范畴,并被现代哲学所替代。
那么,现代人本主义哲学为什么对辩证法作为“实体本体论”的身份如此敏感并采取如此激烈的批判和否定态度呢?其原因是十分复杂的,这涉及其对基本的哲学立场、具体的理论主张及全部哲学史的理解。但有三个方面的原因是清晰可见且十分直接的:首先,在哲学基本的思维方式的层面上,它认为辩证法仍然没有摆脱以主客二元对立为前提的知识论性质;其次,在哲学基本的价值观上,它认为辩证法对“总体性”“同一性”的热衷和追求具有独断、教条甚至专制的性质,因而是与人的现实生活相敌对的;最后,在人的自我认识上,它认为辩证法在根本上是一种遗忘人的真实存在的哲学形态。
(二)否定辩证法以主客二元对立为前提的知识论性质
在现代人本主义哲学看来,传统实体本体论的哲学传统根源于一种主客二元分立的、对象性的思维方式,其根本旨趣就在于运用人的理智,去捕获隐藏在经验现象背后的终极存在,获得关于整个世界的终极知识。这一传统即是在整个西方哲学发展中占据主导地位的“知识论”哲学的传统。从哲学史上看,这一传统大致有三种表现形式:“一是以苏格拉底、柏拉图和亚里士多德为代表的古代形式,这一形式比较注重从本体论(实际上是本原论或宇宙起源论)上来阐发知识论哲学;二是以笛卡尔、培根、黑格尔为代表的近代形式,这一形式比较注重从认识论、方法论上来阐发知识论哲学;三是以孔德、马赫和维也纳学派为代表的现代形式,这一形式继续了休谟、康德的思路,力图把知识论哲学保持在经验和现象的范围内,并逐渐转向对语言、逻辑这些客观知识的研究。”[31]
在现当代人本主义哲学看来,哲学的“知识论”传统把哲学理解为“知识系统”,这是对哲学学科性质和理论定位的严重误解。因为把哲学理解为“知识”性的学问(哪怕是最高的、最普遍的知识),必然完全遮蔽哲学所特有的人文旨趣,耽搁哲学作为“爱智之学”的特质,使哲学与科学二者之间失去应有的分界。正因如此,尼采痛斥苏格拉底这位知识论哲学的肇始者为“千古罪人”,胡塞尔现象学悬搁主客二元对立表现为一种“客观主义”理论态度,海德格尔宣称“只有思,没有哲学”……更严重的是,知识论传统把人理解为纯粹的理智性、认识性存在,完全忽视了人所具有的“非理性”的本性,结果造成人的世界里不见人的严重后果,因此,叔本华把人的生存意志和欲求视为人的本质。相比于人的理智,它更具根本性和基础性。尼采则把“强力意志”视为人的本质,并提出以狄奥尼索斯的酒神精神替代知识论性质的阿波罗精神,现象学和存在哲学则更主张回到主客分立之前的“超验主体”(胡塞尔)、“此在”(海德格尔)和“反思前的我思”(萨特)……所有这些,都旨在通过揭示人的前逻辑、前思维的更具本源性的存在本性和存在状态,以显示以主客二元对立为前提的知识论哲学的派生性和非本源性。总之,在人本主义哲学看来,传统的知识论哲学遮蔽了哲学的本真精神,应该予以终止并被新的哲学形态所代替。
现当代人本主义哲学认为,辩证法理所当然应被归入上述知识论哲学的传统中。辩证法虽然以消除主客二元的僵硬对立,实现主客统一为旨归,但这种“消除”和“统一”都首先假设了主客二元对立,并以主客二元对立为前提,因此,辩证法在根本上仍然还是在主客二元对立的框架内进行理论活动;同时,辩证法虽然反对以知性的方式追求世界的绝对知识,强调以概念的辩证发展来追求世界的真理,但是,所谓“概念”的把握,时常与理智的形式难以划清界限。更何况,辩证法以概念所把握的对象,乃是“绝对”,辩证法作为思考和把握“绝对”的哲学系统,仍然属于“科学”,即“最高形式的科学”,辩证法与知性形而上学的唯一区别仅在于它是以概念的辩证发展去追求世界的最高知识和终极解释,而不是以一种知性的、独断的概念去一劳永逸地捕获世界的最高知识和终极解释,但在以“知识”为旨趣这一点上,二者并没有根本差别。正是在此意义上,人本主义哲学批评以黑格尔为代表的辩证法虽然极为强调概念的辩证发展,但仍属于传统形而上学,仍然没有超出传统的知识论传统,并因此分享着知识论哲学的一切理论失误。
(三)批判辩证法所蕴含的整体主义价值取向及与此相关的专制和独断气质
对辩证法以主客二元对立为前提的知识论性质的抨击,与人本主义哲学否定辩证法所蕴含的整体主义的价值取向是分不开的。在人本主义哲学看来,辩证法虽然主张知识的发展必然是一个辩证的、矛盾的过程,主张人们认识真理之路是一个历史的、发展的过程,但是,辩证法仍然没有摆脱真理是一个封闭的整体的观念。在它那里,辩证的、矛盾的发展过程并不具有彻底的开放性质,而总是无批判地预设一个终点和结局,那就是主客矛盾的和解和统一,真理达到了最终的自我意识和自我把握。因此,辩证法以历史性的追求为开端,却以历史性的消解为结局;以消除真理的教条性、张扬真理的开放性为期许,却以真理的终结为归宿。在此意义上,对于“总体性”和“同一性”的迷恋和狂热,仍然是辩证法深层的理论气质。在这一点上,辩证法与传统思辨形而上学实质上同属一个家族。
对“同一性”和“总体性”的迷恋和热衷,必然使辩证法与思辨哲学一样,把整体主义与普遍主义奉为基本价值取向,而把感性个体、偶然因素、生命冲动等视为低级、虚假的存在。这样,辩证法就成了扼杀差异性、抹杀个性的工具。如果落实到现实社会历史中,则极易与权力意志结盟,酿成压制个人自由、忽视生命个性的极权主义和专制主义。与此相比,克尔凯郭尔对“孤独个体”的“旷野呼告”,海德格尔对“此在”作为“终有一死者”的澄明,阿多诺对“差异性”和“否定性”的极力主张,以至德里达、福柯等“后现代主义者”对异质性、断裂性的寻求等,都与辩证法的整体主义价值取向和专制独断色彩呈现出截然不同的气质。它们充分表明,辩证法对“总体性”和“同一性”的崇拜与人本主义哲学对差异性和个性等价值的高度重视是迥然不同的,因而辩证法遭到后者的激烈批判乃属情理之中的事。
(四)揭露辩证法对真实的人的存在的失落和遗忘
与上述内在相关,在对人的自我理解上,人本主义哲学猛烈抨击辩证法对真实的人的存在之遗忘,认为辩证法在根本上就是一种掩蔽人的本真存在的理论形态。这一点,人本主义哲学各流派主要有如下几种具有代表性的观点。其一,批判辩证法把人等同于纯粹理性存在的唯理主义观点,认为这种对人的自我理解完全忽视了个人的生存、欲望和情感等最基本的因素,因而辩证法是对人真实形象的过滤和简化。在这方面,叔本华、尼采的唯意志主义可作为典型代表。其二,批判辩证法遗忘人的有限性、历史性等本真性的生存性质,因而辩证法是一种无根的、忽视了人的本源性意义的自我理解。这一点可以以海德格尔的“基础本体论”为代表,在海德格尔看来,“只要此在存在,它始终就已经是它的尚未,它同样也总已经是它的终结。死亡所意指的结束意味着的不是此在的存在到头,而是这一存在者的一种向终结存在。死亡是一种此在刚一存在就承担起来的去存在的方式。‘刚一降生,人就立刻老到要死’”[32]。此在正是在这种有限的时间性、历史性境域中领悟着存在的意义,但包括辩证法在内的传统形而上学完全遗忘了这一点。从古希腊,经中世纪,到黑格尔,“此在都是从‘世界’方面来领会本身并且领会一般存在的,而这样成长起来的存在论沉溺于其中的传统,让存在论降低为不言自明之事,降低为只不过有待重新制作一番的材料(黑格尔就是这样)。……这些东西始终与存在问题耽搁了的情况相适应,没有就它们的存在之为存在及其存在结构被追问过。人们反而把传统存在论的范畴内涵以各种相应的表达法及完全消极的限制加到这种存在者之上,或者竟为对主体的实体性作存在论阐释而乞灵于辩证法”[33],主体被实体化,意味着人本源性地所具有的有限性和历史性在此被幻化为实体性的、无限的、超时间和超历史的“绝对精神”。以此为前提,辩证法对人的自我理解必然是无根的,它与传统形而上学一样,是促成和推动欧洲民族“虚无主义”的罪魁祸首。其三,抨击辩证法对历史发展的总体性“规律”的迷恋,认为它将淹没个体的生命自由和生活选择。渺小的个人面对宏大的历史“辩证发展规律”,就如一辆列车上可有可无的乘客,只能消极地跟随其驶向远方。关于这方面,相对温和的批判者,如萨特批评辩证法为“人学的空场”,并企图以个人为主体的“人学辩证法”取而代之。再如雅斯贝尔斯批评辩证法把人类历史等同于总体性的历史规律,认为这必然导致辩证法的僵化:“由于人们固定地把存在和一种人为地简单化了的人类历史过程——被人们设想为仅仅由物质生产条件所决定的历史过程——连在一起。显然,我指的是马克思主义。在马克思主义的学说中,辩证法衰落为一种单纯的方法,既没有历史的人类存在方面的内容,也没有形而上学方面的内容。这样一来,……它又散布了一些假冒科学的流行口号,因为这些口号是形式,在这形式下,原来设想的那种深邃的历史的时代意识变成了人们随意转手的假币。最后甚至连辩证法也被抛弃了。”[34]激进的批评者如“后现代”诸家,更是把辩证法视为“宏大叙事”的典型代表,认为它所设定的连续性、一元性的世界观和历史观,将必然剥夺个人作为不可化约的“专名”的地位,封杀个人“缺席的权力”,使真实的个人在“历史规律”的华丽神话之下化为乌有。
通过上述几个方面的分析和探讨,我们可以看出,人本主义哲学对辩证法的批判和否定是十分尖锐和激烈的。我们究竟应该如何看待和评价这种批判和否定呢?
笔者认为,我们应该抛弃一种简单的态度,即认为人本主义哲学家们对辩证法的批判只不过是资产阶级学者出于阶级偏见而进行的恶意攻击和粗暴歪曲,他们应该敞开胸怀,对辩证法给予充分肯定,它并不缺少思想的严肃性和深刻性,在对辩证法进行批判和否定之时,它敏锐而深刻地触及了以往辩证法理解中存在的一些深层次问题,他们对这些问题的揭示和分析具有深刻的启发性。
首先,人本主义哲学对知识论范式的辩证法的批判,是十分深刻且富有见地的。它与我们在前面对知性化和实体化的辩证法理论所作出的批判有着共同的旨趣。人本主义哲学从自己特有的角度出发,揭示了知性化和实体化了的辩证法的理论弊病,并提出了自己的克服之法(虽然不乏偏激)。应承认,通过它的理论活动,我们的确可以发现并吸收超出“知识论”的辩证法的思想酵素和灵感。听听尼采对苏格拉底所奠定的“知识论传统”及从此传统中萌生的对辩证法略显尖刻的批判吧:“由于苏格拉底,希腊人的趣味转而热衷于辩证法,这究竟意味着什么?首先是一种高贵的趣味借此而被战胜了;贱民凭借辩证法占了上风。……一个人只有在别无办法之时,才选择辩证法。……辩证法缺乏说服力。没有什么比一个辩证法家的影响更容易消除了。……辩证法只是一个黔驴技穷的人手中的权宜之计。在使用辩证法之前,一个人必须先强行获得他的权力。所以,犹太人是辩证法家;列那狐是辩证法家,怎么?苏格拉底也是辩证法家?”[35]再听听海德格尔的宣判吧:“辩证法由于未在生存论中奠立根基而必然是无根基的。”[36]“思辨辩证法是一种哲学之事情如何从自身而来自为地达乎显现并因此成为现身当前的方式。这种显现必然在某种光亮中进行。唯有借助于光亮,显现者才显现自身,也即才显现出来。但从光亮方面来说,光亮却又植根于某个敞开之境,某个自由之境:后者能在这里那里,此时彼时使光亮启明出来。……在像黑格尔所认为的一个在场者抽象地在另一个在场者中反映自身的地方,都已有敞开性在起支配作用,都已有自由的区域在自由运作。只有这一敞开性也才允诺抽象思维的道路通达它所思的东西。”[37]从这些说法中,我们可以看到这些哲学家在走出辩证法所赖以存在的知识论传统上所做的努力,并可以领会到它们新的理论追求,即寻找先于知识和逻辑的哲学的更本源的根基,自觉地拒斥追求终极存在和最高知识的抽象形而上学思辨,以“生存论”代替“知识论”,把人的生活世界和现实生存置于哲学关注的中心。虽然这些哲学家并没有对超越了知识论传统的辩证法的存在形态进行肯定性的探讨,而是对辩证法大多持一种基本否定的态度,但是他们的理论思考对于我们超越“知识论范式”的辩证法,并在一个新的载体和地基上重建辩证法的当代形态提供了极为关键的理论启示。
其次,人本主义哲学对于历史上辩证法过分追求“总体化”“同一性”及由此所形成的专断和教条气质的批判,对于我们重新思考辩证法的理论性质和理论形态,有着重要的启发作用。毫无疑问,辩证法最根本的特质在于其“否定性”和“批判性”,它与一切抽象的教条和原则都是不相容的。对此,马克思曾明确指出:“辩证法在对现存事物的肯定的理解中同时包含对现存事物的否定的理解,即对现存事物的必然灭亡的理解;辩证法对每一种既成的形式都是从不断的运动中,因而也是从它的暂时性方面去理解;辩证法不崇拜任何东西,按其本质来说,它是批判的和革命的。”[38]在此意义上,辩证法从来不是维护现存状况的工具,而是冲破异化、禁锢和压制的解放性力量。但是,由于以往人们对辩证法的理解,仍笼罩在传统抽象形而上学的阴影之下,的确存在着忽视否定性和批判性而追求总体性和同一性的倾向,因此,这一点恰恰掩蔽了辩证法最为可贵的精神,使本来充满批判意识的辩证法变得保守和僵化。人本主义哲学从自己特有的立场出发,对此进行了有力的摧毁和解构(虽然与此同时把辩证法也一并抛弃掉了),的确给以往那种对辩证法僵化和教条的理解以巨大的冲击。如果我们在辩证法研究中,能以一种积极的姿态充分考虑和吸收人本主义哲学在这方面的研究成果,那么,辩证法研究一定能呈现出新的面貌。
最后,人本主义哲学对辩证法遗忘人的真实存在的批判,及其对真实的人的形象的诉求和维护,同样能给辩证法研究提供富有启示性的思路。在我们看来,辩证法所提供的根本不是远离人的现实生活和现实生命的所谓“最高知识”,而是关于现实的人的自由和解放的“生命之学”。然而,在以往对辩证法的理解中,辩证法或者被理解为关于世界一般结构的理论,或者被理解为可随时随地解释现实的先验的现成原则,而辩证法最为核心的人文精神反而隐而不彰。人本主义哲学正是针对以往辩证法研究中所存在的这一重大弊端,把对人的现实生存的关注凸显为哲学思考的中心,把对人的生存境遇和生存命运的沉思视为哲学的核心任务。虽然人本主义哲学所彰显的人文精神与辩证法固有的人文精神有着极不相同的旨趣和内容,但是,它对这一点的强调和重视却足以提示我们:要捍卫辩证法的当代合法性,揭示辩证法的当代意义,就必须在阐发辩证法内在的人文精神上作出切实的努力,否则辩证法必然失去理论感召力和思想吸引力。
从上面的分析中可以看出,在人本主义哲学对辩证法的否定和抨击声中,我们确实能获得诸多有益启示。当然,现代西方人本主义哲学与辩证法毕竟是两种有着许多重大不同之处的理论形态,前者在批判后者诸多缺失的同时,也十分武断而片面地抛弃了辩证法本身,这一点显然是让人难以接受的。我们所要做的就是既捍卫辩证法的当代合法性,同时又吸收人本主义哲学相关的积极成果。
要做到这一点,最为关键的就是重新阐释和确立辩证法真实的理论基础,以使辩证法在与现当代人本主义哲学的对话和融合中呈现出新的理论形态。只有在这种重新奠基之中,人本主义哲学所揭示的辩证法研究中的弊端才能得到有效克服,辩证法的当代正当性才能得到有效的维护。
辩证法的这种新的根基,即是我们下文所要详细论证和阐释的“生存论根基”。我们将看到,立足于这一根基,人本主义哲学对辩证法所提出的那些理论挑战将能得到有力的回应,辩证法将因此而获得广阔的意义空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