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人类学家每隔一段相当的时日就会推翻一回旧说,提供给我们一个全新的起源推定,根据最新的推定,人类在两百万年以前曾经度过一段捡吃大型肉食哺乳类食余的岁月。
我们的老祖先当时不是猎人,是吃腐食的被猎物。要进入所谓渔猎社会,还有百万年以上的路好走。中间需要传递、累积和更新,却无法运用文字记录的知识,不知如何繁琐;因为无论或渔或猎,都是一个捕获大量蛋白质的手段,捕什么?怎么捕?在哪里捕?又都需要大量蛋白质的补充而使容量增加的大脑来作业——这就有点儿鸡生蛋、蛋生鸡的况味了。目前似乎只能暂时假设:现代人的老祖先当腐食者(scavenger)的时间非常之长,偶有聪明之人一小步一小步地推拓出主动选择并获取食物的能力来。
在“主动选择并获取”这一点上,食物和知识有同步发展的况味。
·夷坚,一个蒸发掉的人
让我们在这里岔向语词本身,稍作停顿。中国老古人总不把“渔猎”当成一个好词儿来看。除了“渔猎取薪、蒸而为食”(《管子》)之外,“天下兵乱,渔猎生民”是侵扰老百姓的意思;“遍刷处女、寡妇,导帝渔猎”是因好色而强陵妇女的意思;“为文之士多渔猎前作,戕贼文史”、“以驰骛奔驱为良图,以剽窃渔猎为捷径”更是抄袭掠取的意思。渔猎——简直地说——是凭借着某种地位优势巧取豪夺的勾当,是权力的化行。
也许我们不该这么快就把知识和权力画上等号?是的,在中国人的知识系统之中,还有一个连米歇尔·福柯(Michel Foucault)也探触不到的边缘,我们姑且称之为异端知识。
《列子·汤问第五》上有这样一段记载:“终北之北有溟海者,天池也。有鱼焉,其广数千里,其长称焉,其名为鲲。有鸟焉,其名为鹏,翼若垂天之云,其体称焉。世岂知有此物哉?大禹行而见之,伯益知而名之,夷坚闻而志之。”
这是把上古睿智之人分成了三个角色:发现者、命名者和记录者。一般稍微了解一点上古历史的人都听说过:大禹创立的中华民族第一个王朝“夏”,他所属意的第一个继承人皋陶先死了,第二个就是伯益。在统治权尚未顺利移转给伯益的时候,大禹出外巡狩——显然是和打猎有关的重大仪式——死于会稽,伯益摄政三年,退居箕山之阳,把政权让给了大禹的儿子启,启并没有因此而放过伯益,最后还葬送了一条性命。
听说过这一段政争简史的人再读《列子·汤问第五》时,就不免产生一个疑问:另外那个贤人夷坚到哪里去了?当启发动舆论,鼓吹“启贤,吾君之子,能敬承禹之道”,架空伯益的时候,夷坚在干什么?他支持哪一个政治领袖?历史和神话都略过了这一点。这个略过是不是有意义的?
毋宁相信夷坚没有加入政争并不是因为他和皋陶一样短命,而是“闻而志之”的人并不参与现实权力的角逐或依附。他还有更长远和伟大的功业犹待完遂——无用于现实的知识。
《列子》中的“终北”、“溟海”、“天池”、“鲲鹏”多么巨大?多么伟岸?然而“世岂知有此物哉?”之言却透露了另一面向的讯息。现世之人并不见得需要关心这样的东西,现世之人也并不需要了解和传递这方面的知识。在《列子》里,聪明睿智的发现者、命名者和记录者所处理的是纯知识的问题。这种知识容或无益于一时的国计民生,容或无助于一时的权力猎取,甚至无异于当下迫切的生命和生活,是以三个聪明人里一个客死僻地,一个被害殒身,另一个从历史和神话中蒸发掉了。
是蒸发掉了么?
·洪皓,一个志节高的人
洪迈(1123—1202),字景庐,号容斋,别号野处老人,北宋末、南宋初时饶州鄱阳人。高宗绍兴十五年(1145),中博学鸿词科,做过吏部兼礼部的郎官,游宦于吉州、赣州、婺州等地。后入为敷文阁直学士、焕章阁、龙图阁学士,任绍兴知府,几乎就在去世之前未几才退休,时为端明殿学士,卒谥文敏。《宋史》本传说他“虽稗官虞初,释老旁行,靡不涉猎”。是个会让人想起蒙田(Michel de Montaigne)或狄德罗(Denis Diderot)的百科全书人。
洪迈的世界观应该和他的父亲洪皓有关,洪皓(1088—1155)是宋派驻金国的常任大使,当了十五年敌对国的人质,有忠节,颇振直声,宋高宗甚至称道他:“苏武不能过哉!”
在政治上,终洪皓父子两代半生所周旋的对象就是秦桧和“桧党”。洪皓是力主恢复,志在北伐,以攻势保全社稷的一方;秦桧秉承高宗意旨,是树敌养患、仅图偏安,以免归政于“二圣”的一方。秦桧对历劫归来的洪皓所展开的迫害可谓无时或已,一贬再责、三迁五徙,最后洪皓死在南雄州。有一个说法是秦桧死后,洪皓赦还,死于道途之间;另一个说法则是洪皓死后一日,秦桧才死。两说并见于《宋史》本传,未知孰是。无论如何,洪皓死前有一首念给洪迈抄录的七言绝句:
九贡山川半塞湮,飘零涕泗愧人臣。
步行夺马沧溟顾,猎得鲲鹏细写真。
这当然是一首愤慨交加的绝命诗。首句说的是家国破毁、江山沦落泰半,次句的惭愧说的既是自己,想着的恐怕还有并不自觉惭愧的秦桧。第三句应该从王维的“少年十五二十时,步行夺得胡马骑”而来,意思是勉励儿子志在恢复,这是很明显的。
不过这里头的“沧溟”二字大有学问,就诗而言,“沧溟”只不过是极北之地的一个代称,但是合下文“猎得鲲鹏”来看,此处的“沧溟”仍不免于是指《列子·汤问第六》的“终北之北有溟海”,而且不免有以“夷坚”来勉诫儿子的用意。说白了,就是:恢复大宋固有的河山,但是要像夷坚一样,做一个“闻而志之”的人。一个知识人,一个(最好是)在权力场上蒸发掉的人。
·洪迈,一个胃口大的人
洪迈毕竟还是做了翰苑待诏的官。先说一个洪迈做官时的故事。此事见于明代姜南的《风月堂杂识》,标题是《杜审言洪景庐自矜》。将洪迈的片段翻成白话文,大意如下:
有一天洪迈在翰苑值班,为皇帝草拟诏书。这一天特别忙碌,从清早到下午申时左右,居然写了二十多篇封事。写罢,稍赋闲,便在庭院之中散会儿步,看见一个老叟正在花径间晒着余温尚暖的太阳,上前一寒暄,才知道是个累世在翰苑里当差的院吏,已经八十多岁了,年轻时还曾经伺候过元祐时期非常知名的文苑前辈,如今退休养老,子孙还能继承祖业,也在翰苑里办些僚署庶务。老叟寒暄着说:“听说今日文书甚多,学士一定大劳神了。”洪迈一听这话,不免得意道:“今天草二十余制,都已经交差了。”老叟接着道:“学士才思敏捷,真不多见!”洪迈应声问道:“当年的苏东坡苏学士草制,大约也须是这么快罢?”老叟又点着头叹了口气,说:“苏学士敏捷,也不过如此——但是苏学士草制,是不用检阅书册的。”
姜南在记录了这个小故事之后接着说:“洪为赧然,自恨失言。常对客自言如此;又云:‘人不可自矜,是时使有地缝,亦当入矣!’”
从这一则小故事,可以得知洪迈或许不及东坡才捷思敏,但是赅博渊雅,亦非寻常扃笥了。
从著作方面看,洪迈的《容斋五笔》、《万首唐人绝句》、《野处类稿》都是惊人的巨作,《夷坚志》也不例外。此书原编四百二十卷,代远年湮,随时散轶。宋、元之间,就已经遗缺泰半,再也不复原观了。近人张元济编涵芬楼印本二百零七卷已经堪称穷搜尽罗,仍不到原帙的一半。这样庞大的编撰工作,前后耗费了五十六年的岁月。直到死前一年,洪迈还在写——至少还在督促着他的门客替他搜求、整理各种“天下之怪怪奇奇”的故事——据说有的门客为了省事,还偷偷剽窃了北宋初年由皇帝下诏编纂的《太平广记》里的篇章充数,博学如洪迈者竟也疏于审校,一并收纳——关于这一点,后世持论严苛的学者往往不能谅解,说他“猥薾弥甚”,他自己似乎也不能摆脱一种“满帙成编”的迫切感,急着要在有生之年编成一部日后其实没有人知道究竟应该有多大的集子。
为什么要把“天下之怪怪奇奇尽萃于是”?这一类的故事,显然无助于当时为数虽属有限而竞争却异常激烈的读书人——他们是能读得懂字句的人,却不会为了任何现实的目的去阅读、赞誉甚或推广这样的书。因为《夷坚志》所处理的,是严格的科考和理学圈子里的衮衮诸公所公认的异端知识。我们甚至可以这样假设:倘若不是一路拥有敷文阁、焕章阁、龙图阁以迄于端明殿学士的资格,那个时代的知识分子圈恐旧未必能容忍这样的作品付梓。
那么洪迈是怎么想的呢?
关于被门客所欺之事,亦见于数百年后的藏书家胡应麟的著述。明、清之际,以告密趋附而存身的“降绅”、“降臣”谢三宾曾经为洪迈的《容斋随笔》作过序。开篇即盛赞洪皓“著冰天之节,与苏属国(按:即苏武)争光”——看起来古人流芳百世的行径不过还是小人用来遮丑的盾牌。谢三宾在这篇序文里引用胡应麟(1551—1602)的意见,说:“容斋晚岁,急于成书,其门下客多取《太平广记》中旧事,改易姓名以欺之,亦不复辨。”
所谓“急于成书”,应该有个道理。
·洪迈,也是个焦虑的人
《容斋随笔》书成于南宋孝宗淳熙十四年(1187)八月,当时的洪迈已经六十六岁了,时为焕章阁学士,知绍兴府。有一天入禁中为皇帝祝寿,皇帝于赐宴之际忽然对洪迈说:“最近读了一本叫什么斋的随笔。”洪迈没有料到这书居然流入宫禁,觳觫对答道:“是臣写的《容斋随笔》,无足采者。”皇帝却称许道:“煞有好议论!”宴罢,洪迈连忙到处打听,原来之前刊刻的书已经被商贩卖到书肆里去了——可见原先洪迈并没有料到他的书是可以当下流传、一纸风行的——这一风行,甚至让宫禁中执事的人也发现了,皇帝竟然成了洪迈读者。这个遭遇显然对洪迈是个极重要的鼓励,他随即在五年之内又写了十六卷,是为《容斋续笔》。
这是我帮他算的。但是到了庆元三年(1197)九月二十四日,洪迈自己算出来的写作时程就不一样了,他在《容斋四笔·序》里如此写道:“始予作客斋一笔,首尾十八年,二笔十三年,三笔五年,而四笔之成,不费一岁。”这个算数很奇怪,依照《容斋续笔》(也就是二笔)的序所记录的写作时间算来,二笔成书首尾只有五年,他自己却算成十三年,或许二笔之中容有第一部《随笔》时就草成的篇章,而收入了二笔之中,亦未可知。但是为什么把第一次刊刻时舍弃的草稿放在二笔之中呢?这就不得不让人怀疑:被皇帝夸奖“煞有好议论!”之后的洪迈怀抱着更大的信心了。
写《容斋四笔·序》的,是个七十五岁的老人,自谦“弄笔纪述之习,不可扫除,故搜采异闻,但绪《夷坚志》,于议论雌黄,不复关抱”。翻译成今天的白话文,洪迈的意思就是:老来写作成习,改不了了,可是又不想对“现实”或“正经”再发表什么议论,宁可写些志怪之类的小故事,聊以自娱罢了。这话是否由衷?姑且不论,杜甫不是明明白白说:“老去诗篇浑漫兴”,连个人遣怀的创作都是这么个路数势头,遑论笔记文章了。不过《容斋》之作,毕竟没有中止。据这一篇序文表示:洪迈是受了小儿子洪櫰的鼓舞而继续写的:“稚子櫰每见《夷坚》满纸,辄曰:‘《随笔》、《夷坚》皆大人素所游戏,今《随笔》不加益,不应厚于彼而薄于此也。’日日立案旁,必俟草一则乃退。”
无论如何,洪迈越写越快是事实。即使是《夷坚志》的编撰也是如此。
前文说过:《夷坚志》原编卷帙浩繁,计四百二十卷。这部书用天干纪编,前二百卷的编法是由甲至癸,每字二十卷。之后就是“支甲”到“支癸”、“三甲”到“三癸”各一百卷,也就是每一天干计字,编成十卷。编到了四甲、四乙的二十卷之后,洪迈就过世了。死前九年,当他还一面在为小儿子洪櫰写《容斋四笔》的时候,一面还加紧手笔,像是在与时间赛跑似地“搜采异闻”——以及没忘了算算数。时在绍熙五年(1194):
《夷坚》之书成,其志十,其卷二百,其事二千七百有九。盖始末凡五十二年,自甲至戊,几占四纪,自己至癸,才五岁而已,其迟速不侔如是。
这段话的用意只是在表示“著书的快慢是如此地不相同”吗?显然不是,这和前面所引述的《容斋四笔·序》所要表达的底意是一样的:对于越写越快这个状况,洪迈是十分得意的。为什么写得快会让他感到得意呢?
在《容斋续笔·卷一》中,有一则《唐人诗不传》,翻成白话文,大意如下:
韩愈在《送李础序》一文中,曾经称道李生是“温然君子,有诗八百篇,传诵当时。”又有《卢卫墓志》说卢君能作诗,从小到老,所写定而能够传录的诗大约有一千多篇。他于书无所不读,然而读书所为何事?无它,就是为了写诗。当卢君任登封县尉之时,将所有的诗篇都投献给郡留守郑余庆,郑余庆也因为欣赏他的诗而写信把卢君推荐给宰相。照这情形看来,李、卢二君的诗是又多、又值得流传的。还有裴迪这个人,他和王维一同赋写关于辋川的许多绝句,都收入了王维的集子;但是除此之外,裴迪更无一首作品传世。连杜甫都有《寄裴十诗》:“知君苦思缘诗瘦”,说的就是裴迪,裴迪之能写不错的诗,应该是无疑议的。然而,现在考求《唐书·艺文志》,列归别集的有好几百家,却都没有裴迪的书,他的名字也不见于他人文集之中,各类诗文集子里竟然一篇都未曾收录。此外,白居易作《元简宗集序》说他写过一百八十五首“格诗”(按:是一种初兴于西晋,盛于梁、陈之间的诗体;此体介乎古体和今体之间,有排偶而无粘,后来在唐初沈佺期、宋之问的手中发展成五言长律),以及五百零九首律诗。如此大量不说,白居易还称许元简宗:“遗文三十轴,轴轴金玉声”,说他“古常而不鄙,新奇而不怪”,可是到了今天(也就是三百年之后洪迈及身的当世)连知道元简宗的名字的人都很少了。
这段感叹显然可以看成是洪迈本人焦虑的核心。他知道历史和权力一样,是非常现实的。
·洪适,一个指点意思的人
在权力场上争逐失意的知识分子总还有一个假设:他的作为、他的想法、他的委屈和尊严都可以透过著作来向日后的读者诉请谅解。也许洪迈无法逆料,《夷坚志》在他身故之后十年就出现了选本——选本的出现绝对不是洪迈所乐见之事——因为这就表示书原本是可以风行的,可惜写长了,写多了。洪迈为什么要写那么多?也许洪迈本来就是一个在意作品数量的人,看他同翰苑花径间那晒着太阳的老叟的一番对话可知,能在有限的时间之内完成大量的写作(即使所写的只是为皇帝草拟诏书),在洪迈而言都是极有成就感的事。换言之,留下丰富的著作本身似乎就是目的。
洪迈的长兄洪适曾经为他们的父亲洪皓遗留下来的一几十则笔记《松漠纪闻》写过一篇跋语,提到洪皓原先出使金国之时,就已经深入北边,置身穷漠,耳目所接,随笔纂录。写出这些记录北地诸国风土人情的文字,无论算不算是一桩能够在当时公诸于世的事——或者也应属于关系紧张的邦交国之间秘而不能宣的情报搜集;在宋金决裂、汴京危变的时候,洪皓一把火就把所有的记录都烧掉了,所谓“秃节来归”。
日后与秦桧龃龉日甚,终至被祸,洪适的描述是这样的:“因语言得罪柄臣,诸子佩三缄之戒,循陔侍膝,不敢以北方事置齿牙间。”这段话勾勒了一个复杂的心理背景:洪皓在出使时随手纂录的内容已经是禁忌的知识,对于势成敌国的宋、金皆然。直到贬谪南雄州,与官家政府无可通讯,才稍稍能够同儿子们谈一谈当年的往事。洪适在为《松漠纪闻》写的跋语中这样透露:“及南徙炎荒,视膳余日,稍亦谈及远事。凡不涉今日强弱利害者,因操牍记其一二。未几,复有私史之禁,先君亦枕末疾,遂废不录。”
这一段话写于绍兴二十六年(1156)夏天,也就是洪皓死后两年,洪适守制期间替父亲编成了这一部未及完成的著作,十五年历节冰霜,只有几十则残缺不完的载录。接着,洪适写道:“及柄臣盖棺,弛语言之律,而先君已赍恨泉下。”这里说的柄臣,自然是指秦桧——既然是已经死去的仇家,何以仍然要隐讳其名?盖不欲此人之名与洪皓之作俱传也。显然,洪氏父子兄弟对于《松漠纪闻》之能“传”,还是很有期待的。
通观洪适寥寥不过百余言的跋语,所一再申言、突显的,就是视此类笔记为禁忌,甚至异端的社会氛围和政治背景。而他的弟弟洪迈则在两年之后完成了第一批的《夷坚志》。不久,洪迈也随即展开了他那部网罗当世群学,有如百科全书的巨作,一共五笔七十四卷的《容斋随笔》。套用洪氏传衍到清代的族孙洪璟的话说:“其书自经史典故、诸子百家之言,以及诗词文翰医卜星历之类,无不记载,而多所辨证。”
·洪櫰,一个借口
让我们想象一下洪迈的小儿子洪櫰站在父亲书桌旁边磨蹭的情景。这个喜欢读书、还不满二十岁的少年质问父亲为什么“厚彼(《夷坚志》)薄此(《容斋随笔》)”,而且每天非等着洪迈写出一则随笔来不肯罢休。这是洪迈自己对于《容斋随笔》之所以在三笔之后还有续作的解释。但是,这一段出现在《容斋四笔·序》里的文字有没有更深的底蕴呢?前文曾经引述:“弄笔纪述之习,不可扫除,故搜采异闻,但绪《夷坚志》,于议论雌黄,不复关抱。”既然对正经议论辩难有兴趣,为什么还继续写到老死呢?只是“丈夫爱怜少子,此乎见之,于是占抒为序,并奖其志云”,似乎太轻易便宜了。
我倒觉得同一序文中的另外两小段文字透露出玄机:一方面,洪迈借由洪櫰的话说:“《随笔》、《夷坚》皆大人素所游戏,今《随笔》不加益,不应厚于彼而薄于此也。日日立案旁,必俟草一则乃退。”另一方面,在比较《容斋四笔》和前三笔的写作速度时又得意地说:“始予作容斋一笔,首尾十八年,二笔十三年,三笔五年,而四笔之成,不费一岁。身益老而著书益速,盖有其说。”写得那么快,哪里像是“于议论雌黄,不复关抱”呢?
或者,真相很可能是:洪迈从一个“年且弱冠,聪明殊未开”的小儿子身上看出了一种士大夫阅读的动能和兴趣,这种动能和兴趣是知识社群经世致用的主流价值之所系。《容斋随笔》之所以得继续写,乃是洪迈得以继续在这个社群之中被重视、被理解或者说不被淡忘的主要条件。他必须一直不停地写出曾经让皇帝称赏、让儿子期盼的作品,其实是在替自己晚年真正有兴趣的异端知识作背书。他希望能藉由自己在正统知识社群里的地位去提倡一种被视为荒诞、神怪,甚至“疾行无善迹”、“猥薾弥甚”(明胡应麟《少室山房类稿·卷一〇四》)的书写。目录学家陈振孙在《直斋书录解题·卷十一》对《夷坚志》的批评很露骨:“稗官小说,昔人固有为之者矣。游戏笔端,资助谈柄,犹贤乎己可也。未有卷帙如此其多者,不亦谬用其心也哉?”陈振孙还有一个很独特的、打压异端知识的逻辑,他接着说:“且天壤间反常反物之事,唯其罕也,是以谓之怪;苟其多至于不胜载,则不得为异矣。”
至于鲁迅在他的《中国小说史略·第十一篇·宋之志怪及传奇文》里,也有一段改写自陈振孙《解题》的话:“奇特之事,本缘稀有见珍,而作者自序,乃甚以繁伙自熹,耄期急于成书,或以五十日作十卷,妄人因稍易旧说以投之,至有盈数卷者,亦不暇删润,径以入录……盖意在取盈,不能如本传所言,‘极鬼神事物之变’也。”
这样猛烈的批评出自陈振孙不令人意外,鲁迅跟着瞎起哄就有点儿自己站不住阵脚了——在读到这种议论之前,我一直以为鲁迅够聪明、够剔透、够冷隽。至此才发现他在知识价值上一点儿都不想靠左。要不,就是他根本没仔细读过《夷坚志》和《容斋随笔》,也体会不到洪迈(作为小说家鲁迅的先驱)所示范的写作理想。
·蒲松龄,一个不会出现的人
对于异端知识的猎取,看不懂文言文荒怪故事的现代读者不必懊恼,洪迈那个时代的《夷坚志》差不多就相当于我们这个时代《壹周刊》之流的八卦杂志;士君子所不直,但是却为试图推拓知识畛域、以迄于世俗或正统的价值边缘之外的书写者领了航。洪迈不可能知道,他那数以千计、游戏笔端、资助谈柄的小故事居然在多年之后一直为人所引用改写,成为中国说部材料的藏智库。没有《夷坚志》,元代沈和撰写的杂剧《郑玉娥燕山逢故人》不会问世,明代冯梦龙、凌濛初等的《三言》、《二拍》、《情史》、《古今小说》会缺少许多篇章,天然痴叟的《石点头》里一定不会有《王孺人离合团鱼梦》这个精彩的短篇……
我甚至大胆地想象:如果没有《夷坚志》将鬼怪神异之说从六朝以至于唐代那个以“志怪”、“博物”、“搜神”为取向的叙事传统中释放出来,将异端知识大量融入常民生活现实和社会现实之中,日后会不会出现蒲松龄、纪晓岚这样的作家呢?会不会出现《聊斋志异》、《阅微草堂笔记》这样的作品呢?
世间此际没有鲲鹏,如何猎得?如何写真?猎写鲲鹏而非此世间人所能识、所能赏,又如何能向人解释:这就是鲲鹏?异端知识永远背负着这样难解的质疑,在每一个时代备受主流知识社群的歧视和冷落。这样很好,对异端知识有真正兴趣的人永远远离实际的权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