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得过且过”又何妨(1 / 1)

俗语云:“让一让,三尺巷。”人生之事,只要不是原则性的大事,得过且过又何妨?人活在世上,理应开朗、豁达,活得超脱一些;凡事斤斤计较,只是徒增烦恼罢了。20世纪80年代末,在辽宁某地曾经发生过这样一件事:有一个年轻女子在看电影时,被后面的男观众无意间碰了一下脚,尽管男观众当面道歉,但那名女子仍然不依不饶。她硬说对方是要耍流氓,竟然回家叫来丈夫将那个人用刀砍伤解气。结果,因触犯刑律,夫妻俩双双锒铛入狱。

还有一个实际的例子,就是唐代著名诗人李贺。他思路敏捷,才华过人,被人称为“奇才”,写出的诗连当时的大文豪韩愈也赞不绝口。只可惜他心胸狭窄,常为一些芝麻绿豆大的小事而郁郁寡欢,愁肠百结。最后他只活了短暂的27岁,成为文学史上的一桩憾事。

从医学的观点看,事事计较、精于算计的人,不但容易损害人际关系,而且对自己的身体也极其有害。

能够获得成功的人,无不是“小事糊涂,大事计较”的人。可是,只要我们认真观察那些计较小事的人,就会发现他们往往是“大事糊涂”的。很明显,人的精力和时间都是有限的,如果对小事计较得过多,那么对大事的注意力和处理能力必然淡化,甚至根本无暇顾及了。

通常,喜欢计较小事的人往往私心都是比较重的,他们过多地考虑个人的得失,如面子、利益、地位等,而这些东西又最容易使人动感情。因此,对小事过于认真的人往往容易冲动,一旦感情代替理智,就会不顾后果和影响,不考虑别人的接受程度。如此一来,就会影响正常的人际关系,在社会上失去他人的理解和同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