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不出众知,不算高明;用众所周知的办法取胜于人,也不算有本事。你能举起一根毫毛,不能说有力气;能看见太阳和月亮,不能说有眼力;能听到轰隆的雷声,不能说耳朵比别人灵。会办事的人,总是先人而出,先人而动,出奇制胜。有个商人,他把独生子送到外地去读书。不久这个商人突然病倒了,在弥留之际,他立下遗嘱,把家中的所有财产都转让给了长期服侍自己的贴身奴隶。但是如果他的儿子要财产中的哪一件,奴隶须毫无条件地满足他。商人死了以后,奴隶很高兴。他披星戴月赶往外地,找到少主人,把老爷临死前立下的遗嘱拿给他看。商人的儿子看了以后十分伤心。
安葬好父亲后,儿子一直在心里盘算自己应该怎么办。最后,他跑去找一个叫保罗的朋友,向他说明了情况。保罗听了以后说:“你的父亲非常聪明,而且非常爱你。”儿子不满地说:“把财产全部送给奴隶的人还谈得上什么聪明,简直是愚蠢。”
保罗叫这位少主人多动动脑子,想想父亲希望他要的东西是什么。保罗告诉他:“你父亲非常清楚,自己死后,身边没有一个亲人,奴隶可能会带着自己辛苦挣来的遗产逃走,说不定连招呼都不打。所以,你父亲才在你不在身边的情况下使用了这种把全部遗产保护下来的办法。”“可是,”商人的儿子还是无法明白,“既然都送给奴隶了,保管得再好,对我又有什么好处?”
保罗见他死不开窍,只好实话实说:“奴隶的财产全部属于主人,这你是应该知道的。你父亲不是给你留下了一样财产吗?你只要选那个奴隶就行了。这是多么精明的想法呀!”
父亲使用了一个权宜之计,遗嘱中所给予奴隶的一切用一个“但是”作为前提,把奴隶美好的一切都变成了梦幻泡影。这个“但是”是这个商人所立遗嘱的关键。说穿了,商人在立遗嘱时就设下了计谋让它无效,在立约时就准备要毁约,因为他当时面临的是“要么让步,要么彻底失去”这种无可奈何的选择,所以他只能选择让步,把全部财产让给奴隶,使奴隶不至于带着财产逃走。这种让步是他心有不甘的,把财产全部给奴隶,和奴隶带着财产逃走是一回事。
为了解决这个难题,聪明的商人给遗嘱装了一个“自爆装置”,儿子只要找到这个装置,就可以在履约的形式下取得毁约的效果。果然,在保罗的开导下,儿子真的启动了这个自爆装置,严肃的遗嘱在形式上得到了履行,而对那个奴隶来说,没有任何的意义。这就是出奇制胜。